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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60333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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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332 苏州龙杰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 3.96亿│ 1089.83万│ 4.13亿│ 104.28│ -974.33万│ ---│ │生产项目 │ │ │ │ │ │ │ ├─────────┼──────┼─────┼─────┼─────┼─────┼──────┤ │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 5366.40万│ 162.90万│ 3914.61万│ 72.95│ ---│ ---│ │中心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74.93万│ 101.5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3-11 │ ├──────┼────────────────────────────────────────┤ │关联方 │邹凯东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配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1、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 │ │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 │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 │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 │ 2、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邹凯东先生,邹凯东先生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席靓女士之 │ │ │配偶、一致行动人,同时,邹凯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因此,邹凯东先生认购公司│ │ │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4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 │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 │ │ 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 │ │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述 │ │ │ 2024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 │ │ │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邹凯东先生,其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 │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 │ 2024年3月10日,公司与邹凯东先生签署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 │ │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邹凯东先生。邹凯东先生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席靓女士之配偶、一│ │ │致行动人,同时,邹凯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批程序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 │ │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 │发行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 │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龙杰特种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3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7)公证天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家,审计收费总 额6,3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 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 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12名从业人员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各1次,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 2024-04-26│委托理财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州龙杰”)于2024年4月25日 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范围 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 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投资品种: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等级低,能够保障资金安全。 (四)实施方式: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存在关联关系。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进行送转 股。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实现的 净利润为14378674.32元,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2576809.42元,资本公积578755218.52元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进行送转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 634718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2985920股后,以213361264股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004189.6元(含税)。本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22.58%。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3-19│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 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 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由不超过1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2.24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3年7月 4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5月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首次股份回 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0924%,成交最低价格为10.47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60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 民币2107781.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6)。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98592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3802%,回购最高价格10.6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8.79元/股,回购均价10.07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30058560.9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 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 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 2024-03-11│其他事项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 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 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二、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要原因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 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4-03-11│重要合同 ──────┴────────────────────────────────── 1、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邹凯东先生,邹凯东先生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席靓女士之配 偶、一致行动人,同时,邹凯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因此,邹凯东先生认购公司本次 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2024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 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邹凯东先生,其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 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024年3月10日,公司与邹凯东先生签署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邹凯东先生。邹凯东先生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席靓女士之配偶、一致 行动人,同时,邹凯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发 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暨 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2024-03-11│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 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作出了相应的承诺 。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影响分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2000.00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 的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 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具体影响测算如下: 1、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 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4年11月末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 判断,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 的影响);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5.64元/股(该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0%),以此测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1276595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 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 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根据公司2024年1月披露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0.00万元至1720.00万元,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0.00万元至350.00万元。假设公司2023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取业绩预告最小值,即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60.00万元(此假设仅用于 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经营情况的判断)。假设公司2024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 年度分别按持平、增长10%、下降10%来测算。上述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5)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 购股份、利润分配、员工持股计划、库存股以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未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 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 2024-03-11│其他事项 ──────┴──────────────────────────────────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 回报,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未来三年经营计划 和资金需求,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利润分配政策及方案制定或 调整的决策或论证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资金成本和融资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并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二、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计划和预案: (一)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 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 (四)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五)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要求; (六)当时国家货币政策环境以及宏观经济状况。 ──────┬────────────────────────────────── 2024-03-11│其他事项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者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 2024-03-11│其他事项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的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顿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 2023-10-31│其他事项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50044854E 名称: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634.7184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3年06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席文杰 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 经营范围:化学纤维及化学纤维品制造、加工,化纤原料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3-06-16│其他事项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为-50406581.03元。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 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本次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情况 (一)公司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3年6月15日收盘,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3 99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02%。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 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因此,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应实施差异化分红,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股份不参与本次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根据上述差异化分红及转增方案和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变动情况,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中的每股现金分配比例、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说明如下: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166513200*0.1÷(166513200-399920)≈0.10024元/股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为-50406581. 03元。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2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每股转 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配比例、转增股本总额。 ──────┬────────────────────────────────── 2023-05-18│其他事项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5月16日在 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经公司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马冬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职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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