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39 四方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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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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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装备扩产项目 │ 1.81亿│ 8562.38万│ 1.91亿│ 105.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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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式集装箱扩产项目│ 1.33亿│ 18.81万│ 1.35亿│ 101.72│ 2604.1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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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装备技术中心 │ 3050.00万│ ---│ 3058.30万│ 100.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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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 1.2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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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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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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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剑桥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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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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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及委托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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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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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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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剑桥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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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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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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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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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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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剑桥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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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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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及委托加工、销售及受托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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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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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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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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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南通四方罐│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式储运设备│ │ │ │ │担保 │ │ │
│公司 │制造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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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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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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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前述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
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
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就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
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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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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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7146063.4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0416815.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6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
会召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14日),公司总股本309441175股,公司回购账户持有
本公司股份675675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433522.88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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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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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
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
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
关制度,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发放标准
(一)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工作津贴每人8万元/年(税前)。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因其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本身而领取津贴或报酬,其同
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绩效奖金与年终奖
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年终奖金根据
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上述职工福利、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参照公
司人力资源等相关制度执行。
(三)未在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工作津贴每人12万元/年。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及津贴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其他
董事、监事薪酬和津贴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方案通过
后授权公司人事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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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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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1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
),合计人民币66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66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1万元
(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若2025年审计范围或内容发生变化,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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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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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
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同一时点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
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上述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
上,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同一时点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理财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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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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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8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的外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上述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中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
率出现较大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1.
8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
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在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本次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五)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如单笔
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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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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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南通四方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罐储”)、南通四
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节能”)。四方罐储、四方节能均为四方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四方罐储、四方节能两家子公司提供
合计最高额担保5亿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全资子公司四方罐储担保0亿元人
民币,为全资子公司四方节能担保为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
案》,同意公司2025年对全资子公司四方罐储、四方节能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包含正在履行中的担保),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总经理负责签订相关担保
协议以及就与提供担保有关及实行提供担保的一切具体事项作出安排。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通四方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住所: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江海大道1180号
(2)法定代表人:黄杰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
(4)经营范围:储运设备及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检测、保养;
压力容器、食品加工机械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的销售;普
通货物道路运输;国内及国际货运代理;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南通四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南通高新区金渡路39号
(2)法定代表人:黄杰
(3)注册资本:60000万元
(4)经营范围:新型节能板材、绝热板材、隔音板材、制冷设备、压缩机、冷风机、冷冻
冷藏库及工业门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防腐保温
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547754231.62元,净资产510726793.31元,净利
润-14408456.63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批准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
款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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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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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授
信额度,具体授信内容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授
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内保
外贷、土地物业抵押(或股权、存单质押)贷款等。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期限、业务品种等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以上额度范围审批具体融资使用事项及融
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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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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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年2月28日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自2024年6月18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
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74元/股(含),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339
2130股至678426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回购的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9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032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06元/股、最低价为10.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999296.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截至2025年2月18日,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756756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835%,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14元/股、最低价为8.8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6903975.13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
回购方案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
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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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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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
露的《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32)。经进一步核查,现将公告内容补充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国建先生的配偶季舒娟女
士于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7月11日、2023年8月16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
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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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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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80375535.5元(含税)调整为79
433161.34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股份回购
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3596919.27元。公司20
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
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3月25日),公司
总股本为309441175股,公司回购账户中股份总数304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3
75535.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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