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39 四方科技 更新日期:2026-10-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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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05-06│ 10.19│ 4.6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3-15│ 15.91│ 5482.9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2-08│ 11.08│ 637.10万│
├───────────┼───────────┼───────────┼───────────┤
│可转债 │ 2026-09-03│ 100.00│ 10.18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冷链装备扩产项目 │ 1.81亿│ 8562.38万│ 1.91亿│ 105.17│ ---│ ---│
├─────────┼──────┼─────┼─────┼─────┼─────┼──────┤
│罐式集装箱扩产项目│ 1.33亿│ 18.81万│ 1.35亿│ 101.72│ 2604.11万│ ---│
├─────────┼──────┼─────┼─────┼─────┼─────┼──────┤
│冷链装备技术中心 │ 3050.00万│ ---│ 3058.30万│ 100.27│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 1.2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2-25 │转让比例(%) │0.00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1000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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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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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南通剑桥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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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及受托加工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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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南通剑桥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及委托加工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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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剑桥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南通剑桥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设备或委托加工、接受│
│ │ │ │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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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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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四方科技集│南通四方罐│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式储运设备│ │ │ │ │担保 │ │ │
│公司 │制造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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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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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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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事项与提示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科技”、“发行人”
或“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
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
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
的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本上市公告书数
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第二节概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710
手)。
手)。
一、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数量:102339.50万元(10233950张,1023395手)。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向原股东优先配售879517手,即879517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85.94%。
3、发行价格:100元/张。
4、可转换债券的面值: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
5、募集资金总额:102339.5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日,T-1日)收市后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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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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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1208号文
同意注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
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四方转债”,债券
代码为“113710”。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02339.5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日,T-1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
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若认购不足102339.50万元的部分则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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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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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发行人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科技”)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4日(T+1日)主持了四方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四方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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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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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四方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6〕1208号文同意注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简称为“四方转债”,债券代码为“113710”。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
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9月7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
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
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2339.5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02
339.5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0701.85万
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
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续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公告中止发行
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
、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一个
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
四方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2339.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
购已于2026年9月3日(T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
信息。现将本次四方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四方转债本次发行102339.50万元(1023395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10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9月3日(T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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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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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和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证监会令〔第227号〕)、《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上证发〔2025〕4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
》(上证函〔2021〕32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4号——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备案(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四方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日,T-1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或“
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售的方式进行。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
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不
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
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
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为2026年9月3日(T日),所有原股东(含
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6年9月3日(T日)9:30-
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53339”,配售简称为“四方配债”。
(2)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调整。本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0.003307手/股为预计
数,实际配售比例将根据配售数量、可参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认。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
记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日)前(含)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
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
核对其证券账户内“四方配债”的可配余额,作好相应资金安排。
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若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
小于认购上限(含认购上限),则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
(3)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09441175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全部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023395手。
2、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9月3日(T日),网上申购
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2026年9月3日(T日)申购时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
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2号)的相关要求。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人(
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
司代为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
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对
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2026年9月8日(T+3日)前(含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
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
4、2026年9月4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站(https://ww
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
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2026年9月4日(T+1日),根
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
抽签。
5、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
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9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
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
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
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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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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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四方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12
08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于2026年9月1日(T-2日)公告
,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
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9月2日(星期三)10:00-11:00
二、网上路演网站: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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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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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55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总额由46916084.95元(含税)调整为47963382.13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自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完成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实际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由302684419股调整为309441175股。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
次利润分配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0日、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
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309441175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67567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916084.95元(含税),占2025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
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2026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75675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7月6日非交易过户至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数由6756756股变更为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依据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对2025年
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如下: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
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
公司总股本为309441175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47963382.13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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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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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18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规模不超过67
5.6756万股,股票来源为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19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开立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四方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B888458688)。
(二)认购情况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持有人
共计110人,认购的股数为6756756股,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4540.54万元。
(三)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75675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7月6日非交易过户至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6.72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756756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2.18%。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公司最后
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也可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
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
%、50%(本草案另有规定的除外)。锁定期届满后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及参与对象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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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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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于2026年1月21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于2026年4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
会审核,并于2026年5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方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08号)。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保荐人承担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近
日,公司收到《关于变更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广发证券作为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原指定蒋文凯先生、周寅先生担任该项目的保荐
代表人。现因周寅先生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广发证券委派保荐代表
人李晓玉女士(简历附后)接替周寅先生履行保荐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蒋文凯先生和李晓玉女士。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
广发证券关于本次发行相关的工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公司董事
会对周寅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附件:简历
保荐代表人李晓玉的基本情况: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曾负责或参与江苏爱朋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53)、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53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036)、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代码:603042)、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80)、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代码:300952)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工作,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
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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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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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独立董事申江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2、董事会秘书杨
志城先生出席了会议;高管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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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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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
论,审议通过了《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事
项。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一致认为: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
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同意公司制定的《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调动管理
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健全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
稳定发展。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与会人员一致审议通过《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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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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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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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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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四方罐储、四方节能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前述被担保人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
保期限等条款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此额度内发
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总经理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并对与提供担保有关的一切具体事项作
出安排。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下属
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担保额度可在
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
金额等依据被担保公司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
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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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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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授
信额度,具体授信内容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授
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内保
外贷、土地物业抵押(或股权、存单质押)贷款等。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期限、业务品种等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在以上额度范围审批具体融资使用事项及融资
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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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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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
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
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主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
商、信托理财产品及其他基金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理财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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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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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中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
率出现较大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1.
8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
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对手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不涉及
关联方。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交易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
办理实施。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
时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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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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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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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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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
股本为基数,实施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基
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409339.1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05535573.89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
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309441175股,其中公司
回购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7567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916084.95元(含税)
,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8%。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
、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并注销的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6916084.95元,占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
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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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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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杰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黄鑫颖女士、独立董事申江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
2、董事会秘书黄鑫颖女士通过视频方式参会;高管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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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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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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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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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
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26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
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
,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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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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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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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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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
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起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保证股
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
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和《四方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规划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
(一)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二)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三)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四)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
(五)充分考虑货币政策环境。
二.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除特殊情况外,在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采取的利润分
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在公司上半年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前款“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5%(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3.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
分红金额的。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
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前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包括10%)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
(四)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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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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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
平。
鉴于公司拟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
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自查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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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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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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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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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钱丹先生递
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钱丹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钱丹先生辞任
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钱丹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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