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44 星德胜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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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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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
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
罚,共涉及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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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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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和数据资源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进行的相应
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涉及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主要内容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
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该暂行规定,并从2024年
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
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
称“解释17号”),主要内容为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
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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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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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
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
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
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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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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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星德胜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9694795.12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31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1945309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60304603.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例为30.87%。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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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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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德胜”、“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485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
股票简称为“星德胜”,扩位简称为“星德胜科技”,股票代码为“603344”。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
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
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18元/股,发行数量为4863.2745万股,
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2917.9745万股,占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
发行数量为1945.30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40.00%。
根据《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
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及《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
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420.04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
(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945.3500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72.6245万股,占发行数量的20.00%。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890.65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80.0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524902%。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3月13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3866124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741522698.28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4525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4703971.72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9726245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86549379.1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976477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4%,约
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0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
销股份的数量为245254股,包销金额为4703971.72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
为0.50%。
2024年3月15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
、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
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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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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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8644415户,有效申购股
数为859830700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2262422%。配号总数为171966140个,号码范
围为100000000000-100171966139。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420.04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945.3500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
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72.6245万股,占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890
.65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524902%。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4年3月12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
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4年3月13日(T
+2日)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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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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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德胜”、“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证发〔2023〕3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5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6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
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
(中证协发〔2023〕19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
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
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
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
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
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
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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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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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德胜”、“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485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863.2745万股,全部为公
开发行新股。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将于2024年3月11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
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
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
/)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
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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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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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星德胜”、“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
〕2485号)。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4863.2745万股,占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25.00%。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917.9745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94
5.3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4年3月8日(T-1日,周五)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
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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