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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60334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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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348 文灿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文灿股份研发中心及│ 2570.00万│ 0.00│ 269.61万│ 100.00│ ---│ ---│ │信息化项目 │ │ │ │ │ │ │ ├─────────┼──────┼─────┼─────┼─────┼─────┼──────┤ │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 5.07亿│ 4046.27万│ 4.48亿│ 101.70│ ---│ ---│ │、底盘及车身结构件│ │ │ │ │ │ │ │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 │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 1.58亿│ 6463.31万│ 1.58亿│ 100.35│ 63.50万│ ---│ │司精密加工智能制造│ │ │ │ │ │ │ │项目 │ │ │ │ │ │ │ ├─────────┼──────┼─────┼─────┼─────┼─────┼──────┤ │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 0.00│ 2956.48万│ 1.63亿│ 100.06│ ---│ ---│ │化结构件加工中心 │ │ │ │ │ │ │ ├─────────┼──────┼─────┼─────┼─────┼─────┼──────┤ │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 9553.00万│ ---│ ---│ ---│ ---│ ---│ │制造项目 │ │ │ │ │ │ │ ├─────────┼──────┼─────┼─────┼─────┼─────┼──────┤ │汽车配件模具生产车│ 0.00│ 1200.40万│ 1691.70万│ 70.52│ ---│ ---│ │间智能化技术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7-16 │交易金额(元)│2.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安徽雄邦压铸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安徽雄邦压铸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灿股份”)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 │ │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 │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 │ │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 │安徽雄邦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雄邦”)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向重庆文灿压铸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文灿”)增资及提供借款;向广东文灿压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广东文灿”)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 │ │子公司安徽雄邦,截至目前,安徽雄邦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其中已实缴5000.00万元 │ │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其中5000.0│ │ │0万元拟用于对安徽雄邦实缴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拟用于对安徽雄邦进行增资。 │ └──────┴────────────────────────────────────────┘ ┌──────┬────────────────┬──────┬────────────────┐ │公告日期 │2024-07-16 │交易金额(元)│2.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重庆文灿压铸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重庆文灿压铸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灿股份”)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 │ │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 │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 │ │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 │安徽雄邦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雄邦”)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向重庆文灿压铸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文灿”)增资及提供借款;向广东文灿压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广东文灿”)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 │ │子公司重庆文灿,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0000.00万│ │ │元,其中20000.00万元拟用于向重庆文灿增资,10000.00万元拟用于向重庆文灿提供借款。│ │ │重庆文灿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重庆文灿的注册资│ │ │本将由20000.00万元增加至40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利率参考签署借款协│ │ │议时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LPR)执行,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 │ │ │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所划拨的募集资金│ │ │全部用于“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1-08│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 市股数为4421451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421451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1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核准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3年7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9号),同意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4214519 股,前述新增股份于2024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 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三)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 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13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4年7月12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手续后,公司总股本为308284869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6192323股,公司总股本由308284869股 增加至314477192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事 项。 ──────┬────────────────────────────────── 2024-12-19│其他事项 ──────┴────────────────────────────────── 赎回数量:2062000元(2062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2099734.60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4年12月18日 “文灿转债”摘牌日:2024年12月18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25日 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文灿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9.50元/股的130%(即25.35元/股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已触发“文灿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文灿转 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文灿转债”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对赎回登记日(即2024年12月17日)登记在册的“文灿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文灿转 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2024年12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实施“文 灿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并在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7 日期间披露了9次关于实施“文灿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7日 2、赎回对象范围:本次赎回对象为2024年12月1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文灿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1.83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 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3.50%; 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6月10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4年12月 18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191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3.50%×191÷365=1.83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83=101.83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4年12月18日 5、“文灿转债”摘牌日:2024年12月18日 ──────┬────────────────────────────────── 2024-12-04│其他事项 ──────┴────────────────────────────────── 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7日 赎回价格:101.83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4年12月18日 最后交易日:2024年12月12日 截至2024年12月3日收市后,距离12月12日(“文灿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7个交易日, 12月12日为“文灿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4年12月17日 截至2024年12月3日收市后,距离12月17日(“文灿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0个交易日 ,12月17日为“文灿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文灿转债将自2024年12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9.50元/股的转股价格进 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1.83元)被强制赎回。 特提醒“文灿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25日 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文灿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9.50元/股的130%(即25.35元/股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已触发“文灿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文灿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文灿转债”提前赎回权利,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即2024年12月17日)登记在册的“文灿转债 ”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 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文灿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文灿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转股期内 ,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 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含130%);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 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文灿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25日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文灿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19.50元/股的130%(即25.35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 发“文灿转债”的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4年12月1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文灿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1.83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 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3.50%; 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6月10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4年12月 18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191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3.50%×191÷365=1.83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83=101.83元/张。 (四)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文灿 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 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83元(税前),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4 6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 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 有“文灿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 人民币101.83元(含税)。 3、对于持有“文灿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 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 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 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可转债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即每张可转债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101.83元(含税)。 (五)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文灿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文灿转债”持有 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4年12月18日)起所有在中登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文灿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 的影响。 ──────┬────────────────────────────────── 2024-11-26│其他事项 ──────┴──────────────────────────────────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25日, 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9.50元/股的130%(即25.35元/股),根据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 发“文灿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文灿 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文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文灿转债”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9.50元/股的转股价格进 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6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800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19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9日,票面利 率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80%、第三年1.20%、第四年2.00%、第五年2.50%、第六年3.5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22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2019年7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文灿转债”,债券代码“11 3537”。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文灿转债”自2019年12月14日 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即顺延至2019 年12月16日可开始转股。“文灿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9.93元/股,当期转股价格为19.50元/ 股。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文灿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 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 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 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25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19.50元/股的130%(即25.35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文 灿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文灿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文 灿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文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文灿转债”全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文灿转债”提 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文灿转债”提前赎 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 2024-11-22│其他事项 ──────┴────────────────────────────────── 近日,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完成工商登记并换发新 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8月20日、2024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公司近日已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佛山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193813525E (二)名称: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四)住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大道125号(住所申报) (五)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六)注册资本:叁亿零捌佰贰拾捌万肆仟捌佰陆拾玖元人民币 (七)成立日期:1998年9月4日 (八)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 ;有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企业总 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4-10-09│其他事项 ──────┴──────────────────────────────────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吿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发来的《关于变更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吴旭龙先生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鉴于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旭龙工作调整,为了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 ,更好地配合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指派许心巧接替吴旭龙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 许心巧。 ──────┬────────────────────────────────── 2024-08-20│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措施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作为汽车铝合金铸件全球化企业,顺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积极抓住国内外市场发 展机遇,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与业务布局。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7556.30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20.07%;实现净利润8182.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8.19%。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优化产品结构、拓展全球业务、提高保供能力,确保公司业务保持持 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1、优化产品结构,巩固核心优势 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收入97136.34万元,同比增长160.89%,其中,车身 结构件(包括一体化车身结构件)收入67365.89万元,同比增长128.47%,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2024年下半年,公司将通过加强优质客户群合作关系和开发拓展新客户,加快落实新增大吨 位超级压铸单元筹划,进一步满足客户一体化大铸件扩产需求,持续提高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 比重。 2、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 近年来,公司积极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汽车轻量化”、“大型一体化铸造技术”的发展 机遇,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我国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一体化压铸技术极大地减少汽车零件数量、提高零部件安全性、提升客户装配效率和压缩 新车制造周期。公司研发生产的一体化铝压铸车身产品已进入了高端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供应体 系,先后与蔚来汽车、赛力斯汽车和理想汽车共同开发多个大型一体化车身件产品(包括后地 板项目、前舱项目、上车身侧围项目等)。 后续公司将依托欧洲、美洲的各工厂,加快向全球客户推广与应用一体化铸造产品,利用 先发优势,积极拓展新客户全球业务。 3、坚持研发创新,新技术成果持续转化 强大的技术研发及创新能力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领先的基础。上半年,公司在重庆基地投 产应用全球最大的全新一代两板式9800T超级压铸单元,同时应用高精度机器人大型铣削加工 技术,进一步对一体化大铸件的生产制造进行自动化、集成化、高效化、数字化全面生产升级 。公司坚持研发创新,通过立足自身优势和集聚长期战略合作客户、供应商优势,先行先试打 造大铸件高效生产平台,实现智能制造、绿色生产,加强保供能力。 2024年,公司将利用在汽车轻量化和大型一体化结构件产品的积累优势,加强新能源汽车 客户、大型一体化结构件产品的开拓和开发,建立战略客户积累和产品定点优势。 二、持续现金分红,注重股东回报 公司致力于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通过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积 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股东。2018年上市至今公司已完成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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