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50 安乃达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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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6-24│ 20.56│ 5.1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09│ 16.83│ 698.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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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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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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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 1.40亿│ 7225.30万│ 7225.30万│ 51.61│ ---│ 2025-05-31│
│驱动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
│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 1.31亿│ ---│ ---│ ---│ ---│ 2025-06-28│
│统扩产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3亿│ 473.07万│ 473.07万│ 4.61│ ---│ 2026-06-28│
├─────────┼──────┼─────┼─────┼─────┼─────┼──────┤
│补充流动资金 │ 1.40亿│ 1.40亿│ 1.4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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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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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27 │交易金额(元)│26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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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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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乃达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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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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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安乃达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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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 │
│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
│ │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00.00万元向全│
│ │资子公司安乃达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乃达科技”)进行增资,同时,公司│
│ │拟向“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乃达科技使用│
│ │募集资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4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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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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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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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
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
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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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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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实施延期的项目名称及情况: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
扩产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业务规划布局和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等因素,为确保募投项目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同意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
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
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6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24.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人民币8,255.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6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6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
字[2024]200Z0021号)。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
度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上述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作的估计,如实
际建设时间有所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延期的原因如下:为提升生产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
对国内各生产基地的产能进行整体规划布局。鉴于对江苏无锡生产基地的产能布局尚未明确,
暂缓了对该项目的投入。待产能整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后,公司将结合规划情况推动该项目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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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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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
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双,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才玉,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印强,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何双、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才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印强三年内均未曾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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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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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
响,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
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及工具: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铝等原材料品种;交易工具
为期货。
交易场所:境内外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任
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
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
影响,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
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铝等原材料品种
2、交易工具:期货
3、交易场所:境内外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核并签署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单一业务出
具董事会决议;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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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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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司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乃达驱动技术(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9241451.37
元,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9958232.71元。经董事会决
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1641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56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包括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10366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100.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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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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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2025年2月25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及授予价格:41.50万股,16.83元/股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及行权价格:55.00万份,34.21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安乃达驱动技术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于2025年2月25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确定以2025年1月9日作为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1.50万股、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55.00万份。
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7.38元/股调整为16.8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4.76元/股调整为34.21元/股。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5年1月9日
2、首次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41.50万股,股票期权55.00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52人
4、首次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83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为34.21元/股
5、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对应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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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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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
25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01)。3、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
4、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
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5、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议案》。
(一)调整原因
根据《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
记/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
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确定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16,000,
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鉴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
益分派已于2025年1月23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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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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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日:2025年1月9日
首次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41.50万股,股票期权55.00万份
首次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7.38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4.76元/股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
1月9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
25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01)。
3、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5-003)。
4、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
出具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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