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51 威尔药业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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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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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1-16│ 35.50│ 5.3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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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5-27│ 10.24│ 4927.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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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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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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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000.00│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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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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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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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t/a注射用药用│ 5.38亿│ 1.45亿│ 5.38亿│ 100.00│ ---│ ---│
│辅料及普通药用辅料│ │ │ │ │ │ │
│产业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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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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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仁荣 926.00万 6.84 49.99 2026-03-26
唐群松 700.00万 5.17 49.60 2025-08-26
高正松 635.00万 4.69 45.00 2025-08-26
陈新国 450.00万 3.32 31.89 2025-08-19
南京舜泰宗华创业投资合伙 370.00万 2.73 36.48 2025-08-19
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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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81.00万 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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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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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8 │质押股数(万股) │6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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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73 │质押占总股本(%) │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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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吴仁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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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16 │质押截止日 │2027-03-1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16日吴仁荣质押了69万股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26 │质押股数(万股) │5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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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9.68 │质押占总股本(%) │4.13 │
├────────┼──────────────┴────────┴──────────────┤
│股东名称 │高正松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31 │质押截止日 │2026-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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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5%以上股东唐群松│
│ │持有的公司股份解质,高正松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展期及解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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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21 │质押股数(万股) │3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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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2.32 │质押占总股本(%) │2.33 │
├────────┼──────────────┴────────┴──────────────┤
│股东名称 │唐群松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19 │质押截止日 │2027-08-1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19日唐群松质押了315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质押股数(万股) │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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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1.89 │质押占总股本(%) │3.32 │
├────────┼──────────────┴────────┴──────────────┤
│股东名称 │陈新国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15 │质押截止日 │2027-08-1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15日陈新国质押了45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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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19 │质押股数(万股) │38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7.28 │质押占总股本(%) │2.84 │
├────────┼──────────────┴────────┴──────────────┤
│股东名称 │唐群松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15 │质押截止日 │2027-08-1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15日唐群松质押了385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质押股数(万股) │37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6.48 │质押占总股本(%) │2.73 │
├────────┼──────────────┴────────┴──────────────┤
│股东名称 │南京舜泰宗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15 │质押截止日 │2027-08-1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15日南京舜泰宗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370万股给中国银 │
│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26 │质押股数(万股) │85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6.27 │质押占总股本(%) │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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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吴仁荣 │
├────────┼──────────────────────────────────────┤
│质押方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4 │质押截止日 │2027-03-2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4日吴仁荣质押了857万股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5年03月24日吴仁荣质押了857万股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9-03 │质押股数(万股) │19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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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40 │质押占总股本(%) │1.42 │
├────────┼──────────────┴────────┴──────────────┤
│股东名称 │吴仁荣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30 │质押截止日 │2025-08-29 │
├────────┼──────────────┼────────┼──────────────┤
│实际解押日 │2025-01-13 │解押股数(万股) │192.68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30日吴仁荣质押了192.68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13日吴仁荣解除质押1111.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03 │质押股数(万股) │30.32 │
├────────┼──────────────┼────────┼──────────────┤
│质押占所持股(%) │1.64 │质押占总股本(%) │0.22 │
├────────┼──────────────┴────────┴──────────────┤
│股东名称 │吴仁荣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30 │质押截止日 │2025-09-04 │
├────────┼──────────────┼────────┼──────────────┤
│实际解押日 │2025-01-13 │解押股数(万股) │30.32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30日吴仁荣质押了30.32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13日吴仁荣解除质押1111.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03 │质押股数(万股) │16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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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43 │质押占总股本(%) │1.19 │
├────────┼──────────────┴────────┴──────────────┤
│股东名称 │高正松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30 │质押截止日 │2025-08-29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22 │解押股数(万股) │161.24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30日高正松质押了161.24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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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22日高正松解除质押211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03 │质押股数(万股) │16.76 │
├────────┼──────────────┼────────┼──────────────┤
│质押占所持股(%) │1.19 │质押占总股本(%) │0.12 │
├────────┼──────────────┴────────┴──────────────┤
│股东名称 │高正松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30 │质押截止日 │2025-09-04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22 │解押股数(万股) │16.76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30日高正松质押了16.76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22日高正松解除质押211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威尔生物科│威尔药业 │ 700.00万│人民币 │2019-03-19│2020-03-18│一般担保│是 │否 │
│技 │ │ │ │ │ │ │ │ │
├─────┼─────┼─────┼────┼─────┼─────┼────┼───┼───┤
│威尔生物科│威尔药业 │ 600.00万│人民币 │2019-03-01│2020-02-29│一般担保│是 │否 │
│技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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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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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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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告〔2025〕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为明确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
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特制订《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订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
和听取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制订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是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
远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根据规划期内的发展战略,综合分析所处行业特征、社会资金成本、公
司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盈利规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趋势和股东投资回报需求等情况,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
利润分配政策合理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分配方式
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利
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性,如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公司应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
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
求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
(三)最低分红比例
在满足相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情况下,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
持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股东的回报力度。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
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
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本规划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包括10%)的事项。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
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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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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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下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等三案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
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
。本案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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