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56 华菱精工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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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8-01-11│ 10.21│ 3.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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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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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无锡通用 │ 20731.28│ ---│ 57.59│ ---│ 1545.7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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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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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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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 1.20亿│ 0.00│ 9330.73万│ 103.49│ 1.34亿│ ---│
│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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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 8982.07万│ 0.00│ 1532.40万│ 100.00│ ---│ ---│
│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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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 1.03亿│ 0.00│ 2762.16万│ 100.00│ ---│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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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重庆澳菱项目 │ 0.00│ 0.00│ 4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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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高比重对重块项│ 0.00│ 64.66万│ 5956.79万│ 99.28│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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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立体停车库拓展│ 0.00│ 0.00│ 2111.69万│ 100.0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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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电梯配件生产基│ 0.00│ 0.00│ 3440.54万│ 100.00│ ---│ ---│
│地项目(一期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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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0.00│ 0.00│ 2599.95万│ 108.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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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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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5 │转让比例(%)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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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3222.00万 │转让价格(元)│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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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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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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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新余高新区易股鼎源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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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05 │转让比例(%) │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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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4042.50万 │转让价格(元)│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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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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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蔡小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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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05 │转让比例(%) │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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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811.50万 │转让价格(元)│1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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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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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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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洪大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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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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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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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溧阳市菱锐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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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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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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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宣城市华菱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溧阳安华精│
│ │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安华”)拟将坐落在社渚镇239省道1#厂房的6131.47平方│
│ │米工业厂房及200平方米办公室出租给溧阳市菱锐楼宇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菱锐 │
│ │”),租赁期限自2026年01月0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年租金828156.28元(含税)。同时 │
│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机电”)拟将部分闲│
│ │置设备出售给溧阳菱锐,交易金额71.9万元(含税)。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
│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先生控制的公司。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黄业华先生及其所控制的公司未进行过交易;公司未与不│
│ │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出租房产 │
│ │ 溧阳安华拟将坐落在社渚镇239省道1#厂房的6131.47平方米工业厂房及200平方米办公 │
│ │室出租给溧阳菱锐,租赁期限:自2026年01月0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年租金828156.28元 │
│ │(含税)。 │
│ │ 2、出售设备 │
│ │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华机电拟将闲置的10台旧机器设备出售给溧阳菱锐,交易金额│
│ │71.9万元(含税)。 │
│ │ 上述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 │,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
│ │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
│ │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售设备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超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
│ │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 │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
│ │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 │净资产绝对值5%。 │
│ │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
│ │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1、交易对方 │
│ │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溧阳市菱锐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GO8PLB19 │
│ │ 成立日期:2025/10/27 │
│ │ 注册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上上路81号315-1室 │
│ │ 主要办公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上上路81号315-1室 │
│ │ 法定代表人:黄业华 │
│ │ 注册资本:5000万元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先生持有溧阳菱锐46%的股份,担任溧阳菱锐法定代 │
│ │表人、执行事务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溧阳菱锐为公司│
│ │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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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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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 1200.00万 9.00 94.73 2024-04-19
有限公司
黄超 236.00万 1.77 --- 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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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436.00万 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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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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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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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提名孙延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未召开
股东会审议该事项。近日,公司收到孙延臣先生通知,孙延臣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不再接受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提名。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补选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取消对孙延臣先生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不再提交股
东会审议。
孙延臣先生与本公司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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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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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2026年4月26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为
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
.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以下三项外,信永中和
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
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
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
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
万元。本案已结案。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
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克东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殷明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自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昭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
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
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
为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
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2026年度审计收费与2025年度费用标准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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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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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现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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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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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97,365,374.33元,实收股本为133,34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
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在两个月内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收入毛利不及预期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电梯零部件加工、风电配件、新能源钣金件加工业务收入,
客户主要是电梯行业整梯企业及风电主机厂。电梯行业与房地产行业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电
梯行业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激烈,公司订单减少、产品不断降价,导致销量及毛利持续下降。
(二)信用/资产减值损失较大
因公司业绩持续下行,并购后子公司业绩表现不达预期,公司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
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因此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
备。公司自2022年至今合计计提减值准备7,890.03万元,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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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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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3872.57万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736.54万元。截至2025年1
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501.79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
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公司当年盈利、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条件,基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分红条件,且综合考虑行
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
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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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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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业
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823,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2%。本次黄业华先生解除冻结股份数
量为8,554,319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4.46%,占公司总股本的6.42%,其股份已经全部解
除冻结。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业华先生所持公司8,554,319股
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形,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近日,公司收到黄业华先生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
查询,获悉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已全部解除冻结。
二、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先生股份解除冻结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亦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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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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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登零碳”)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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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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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精工”)于近日收到安徽
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并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获
悉,公司股东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登零碳”)所持5000000股
股份已于2026年3月2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过户完成前,捷登零碳持有公司12667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5%;本次过户完
成后,捷登零碳持有公司7667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5%。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东权益变
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
被拍卖股份为公司5%以上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拍卖的买受人后续减持应遵守《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受让股份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一、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概述
捷登零碳所持有的公司合计5000000股股份于2026年2月9日10时至2026年2月10日10时止在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
功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标的股份5000000股股份已全部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
月1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皖06执32号之七),同
时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获悉,前述被拍卖的合计5000000股公
司股份已于2026年3月2日完成过户登记,以上股份同步解除司法冻结。过户登记完成后,捷登
零碳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为766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从9.5%降至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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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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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00.00万元到-12000.00万元,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000.00万
元到-115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5年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00.00
万元到-12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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