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58 华达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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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1-13│ 31.18│ 11.50亿│
├───────────┼───────────┼───────────┼───────────┤
│增发 │ 2025-03-11│ 14.49│ 2.97亿│
├───────────┼───────────┼───────────┼───────────┤
│增发 │ 2025-04-22│ 29.10│ 2.8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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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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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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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火眼瑞祥一号产│ 41600.00│ ---│ 30.51│ ---│ ---│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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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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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 4.34亿│ ---│ 4.34亿│ 100.00│ 3404.63万│ ---│
│项目(靖江城北工业│ │ │ │ │ │ │
│园)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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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海宁)│ 4.17亿│ 37.81万│ 3.23亿│ 77.44│ -127.16万│ ---│
│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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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成都)│ 2.26亿│ 20.55万│ 1.69亿│ 74.87│ -430.27万│ ---│
│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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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277.80万│ ---│ 5599.36万│ 76.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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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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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2 │交易金额(元)│5.9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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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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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44.00%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 │
│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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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鞠小平、何丽萍、万小民、郑欣荣、邹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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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鞠小平、何丽萍、万小民、郑欣荣、邹占伟、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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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鞠小平、何丽萍、万小│
│ │民、郑欣荣、邹占伟持有的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计44.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不含募│
│ │集配套资金金额)59400.00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日,鞠小平、何丽萍、万小民、郑欣荣、邹占伟(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 │持有的江苏恒义44%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过户手 │
│ │续已办理完毕,公司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江苏恒义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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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8-24 │交易金额(元)│1.2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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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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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9.18%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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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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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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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
│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宾晨道”)、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超兴”)分别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恒义工业│
│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义”)9.18%、1.02%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本次交易以《评估报告》记载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并经各方协商一致,江苏恒义合│
│ │计10.2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775.51万元,其中宜宾晨道持有江苏恒义9.18%股权的 │
│ │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2397.96万元,宁波超兴持有江苏恒义1.02%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7│
│ │7.55万元。 │
│ │ 近期,公司在靖江市数据局完成了收购宜宾晨道和宁波超兴合计持有江苏恒义10.20%股│
│ │权的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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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4 │交易金额(元)│1377.5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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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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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1.02%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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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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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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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
│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宾晨道”)、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超兴”)分别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恒义工业│
│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义”)9.18%、1.02%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本次交易以《评估报告》记载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并经各方协商一致,江苏恒义合│
│ │计10.2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775.51万元,其中宜宾晨道持有江苏恒义9.18%股权的 │
│ │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2397.96万元,宁波超兴持有江苏恒义1.02%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7│
│ │7.55万元。 │
│ │ 近期,公司在靖江市数据局完成了收购宜宾晨道和宁波超兴合计持有江苏恒义10.20%股│
│ │权的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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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葛江宏 1200.00万 2.73 39.09 202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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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00.00万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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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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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07 │质押股数(万股) │9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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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0.13 │质押占总股本(%)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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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葛江宏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05 │质押截止日 │2026-12-0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05日葛江宏质押了925.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2-07 │质押股数(万股) │2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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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96 │质押占总股本(%) │0.63 │
├────────┼──────────────┴────────┴──────────────┤
│股东名称 │葛江宏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06 │质押截止日 │2026-12-0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06日葛江宏质押了275.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12-07 │质押股数(万股) │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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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5.64 │质押占总股本(%) │1.09 │
├────────┼──────────────┴────────┴──────────────┤
│股东名称 │葛江宏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2-05 │质押截止日 │2024-12-04 │
├────────┼──────────────┼────────┼──────────────┤
│实际解押日 │2024-12-06 │解押股数(万股) │48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05日葛江宏质押了48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12月04日葛江宏解除质押198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09-07 │质押股数(万股) │219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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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5.00 │
├────────┼──────────────┴────────┴──────────────┤
│股东名称 │杭州皖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孙小平 │
├────────┼──────────────┬────────┬──────────────┤
│质押起始日 │2023-09-05 │质押截止日 │2024-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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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3-05 │解押股数(万股) │219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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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05日杭州皖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195.2万股给孙小平 │
├────────┼──────────────────────────────────────┤
│解押说明 │2024年03月05日杭州皖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2195.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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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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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汽车科│恒义轻合金│ 2.80亿│人民币 │2023-10-28│2028-10-27│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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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汽车科│江苏恒义 │ 8000.00万│人民币 │2023-10-13│2024-10-19│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华达汽车科│江苏恒义 │ 8000.00万│人民币 │2023-06-05│2024-04-19│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华达汽车科│江苏恒义 │ 6000.00万│人民币 │2023-06-08│2024-06-07│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华达汽车科│江苏恒义 │ 6000.00万│人民币 │2023-09-03│2024-07-2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华达汽车科│江苏恒义 │ 5500.00万│人民币 │2022-11-23│2024-11-23│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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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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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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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10206185股
发行价格:29.10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涉及有关单位及术语的简称与上市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
e.com.cn)披露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的释义相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预案已经华达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华达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华达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鞠小平、何丽萍、万小民、郑欣荣、邹占伟同意;
5、本次交易已经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已经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7、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
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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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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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项目定点并不反映客户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涉及的产品实际供货时间、供货价格、
供货数量以公司与客户正式签订的供货协议或销售合同为准。受宏观经济形势、汽车产业政策
、市场整体竞争情况等因素影响,最终供货量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性。
新增项目定点涉及的产品不同,量产时间不同,受产品交付时间、资金结算周期等因素影
响,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新增项目定点概况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力开拓汽车市场客户资源,不断完善
、优化客户结构与产品结构,近期获得国内汽车制造企业和新能源电池企业(以下统称“客户
”)项目定点,为客户提供各型汽车零部件产品。新增项目定点概况如下:
其中全新开发客户2家。根据客户规划,上述项目预计生命周期为1.5-9年,生命周期总销
售金额预计为人民币32亿元。其中,涉及新能源汽车项目24项,销售金额预计26亿元。
上述定点项目2025年第二季度开始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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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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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江苏
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义”、“标的公司”)44.00%的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相关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过户,现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的过渡期为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完成日(含当日)止的期间。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0月31日,结合标的资产的交割情况确定本次交易过渡期
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根据协议约定,若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收益的,则该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若标的资产
在此期间产生亏损的,则由交易对方按照标的公司亏损额乘以各自对标的资产的持股比例以现
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上市公司有权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过渡期间交割审计,并将
该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作为各方确认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所产生损益的依据。
二、过渡期间损益审计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江
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020408号)。
根据上述审计报告,过渡期间内,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人民币132162603.31元,未发生亏损,交易对方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内
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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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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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4号)的有关
规定以及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与鞠小平、何丽萍
、万小民、郑欣荣、邹占伟(以下简称“交易对手”)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公司编
制了《关于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2025年4月29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202
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鞠小平、何丽萍、万小民、郑欣荣、邹占伟收购其持有
的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义”)44.00%少数股权,支付对价包括发行
公司股份20496891股及支付现金人民币29700.00万元。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一)业绩承诺
2024年4月26日,公司与交易对手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交易对手方对江苏恒义
业绩承诺内容如下: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三年,即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度。交易对方承诺:标的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按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原则确定)分别不低于11000万元、12500万元和14500万元。
(二)业绩补偿
业绩承诺期间,经上市公司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将对标的公司进行一次业绩完成情况
专项审计,如标的公司未实现本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交易对方作为补偿义务人应根据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各方同意,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如:(1)目标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
实际净利润数小于2024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数额的80%(不含80%);或(2)目标公司2025年
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小于2025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数额的85%(不含85%)时,交易对方作为
补偿义务人应按照其在《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签署日各自对标的公司的相对持股比例在当年
度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度期末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度期末实际净利润数)÷业
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总额×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
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如果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
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每股发行价格(依据该公式计算的需另行补
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1股的
剩余对价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支付)。
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实际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价格
。
如:(1)目标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达到2024年度承诺净利润数额的80%(含
80%);或(2)目标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达到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数额的85%(
含85%),则暂不触发业绩补偿义务;如目标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度累计实现的
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本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100%,则交易对方应按照以下约定的补
偿公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度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度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
÷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总额×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
交易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如果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每股发行价格(依据该公式计算的需另行补
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1股的
剩余对价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支付)。
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实际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价格
。
各方同意,交易对方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按照如下顺序进行补偿
:以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尚未解禁的股份进行业绩承诺补偿;前款不足部分,上市公司有权以尚
未支付给交易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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