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58 华达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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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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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火眼瑞祥一号产│ 41600.00│ ---│ 30.51│ ---│ ---│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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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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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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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 4.34亿│ ---│ 4.34亿│ 100.00│ 3404.63万│ ---│
│项目(靖江城北工业│ │ │ │ │ │ │
│园)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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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海宁)│ 4.17亿│ 37.81万│ 3.23亿│ 77.44│ -127.16万│ ---│
│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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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成都)│ 2.26亿│ 20.55万│ 1.69亿│ 74.87│ -430.27万│ ---│
│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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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277.80万│ ---│ 5599.36万│ 76.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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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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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2 │交易金额(元)│5.9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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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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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44.00%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 │
│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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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鞠小平、何丽萍、万小民、郑欣荣、邹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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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鞠小平、何丽萍、万小民、郑欣荣、邹占伟、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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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鞠小平、何丽萍、万小│
│ │民、郑欣荣、邹占伟持有的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计44.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不含募│
│ │集配套资金金额)59400.00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日,鞠小平、何丽萍、万小民、郑欣荣、邹占伟(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 │持有的江苏恒义44%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过户手 │
│ │续已办理完毕,公司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江苏恒义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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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4 │交易金额(元)│1.2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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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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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9.18%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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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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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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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
│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宾晨道”)、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超兴”)分别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恒义工业│
│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义”)9.18%、1.02%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本次交易以《评估报告》记载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并经各方协商一致,江苏恒义合│
│ │计10.2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775.51万元,其中宜宾晨道持有江苏恒义9.18%股权的 │
│ │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2397.96万元,宁波超兴持有江苏恒义1.02%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7│
│ │7.55万元。 │
│ │ 近期,公司在靖江市数据局完成了收购宜宾晨道和宁波超兴合计持有江苏恒义10.20%股│
│ │权的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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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4 │交易金额(元)│1377.5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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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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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1.02%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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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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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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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
│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宾晨道”)、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超兴”)分别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恒义工业│
│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义”)9.18%、1.02%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本次交易以《评估报告》记载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并经各方协商一致,江苏恒义合│
│ │计10.2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775.51万元,其中宜宾晨道持有江苏恒义9.18%股权的 │
│ │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2397.96万元,宁波超兴持有江苏恒义1.02%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7│
│ │7.55万元。 │
│ │ 近期,公司在靖江市数据局完成了收购宜宾晨道和宁波超兴合计持有江苏恒义10.20%股│
│ │权的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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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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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江宏 1200.00万 2.73 39.09 202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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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00.00万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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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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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07 │质押股数(万股) │9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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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0.13 │质押占总股本(%)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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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葛江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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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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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2-05 │质押截止日 │2026-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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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05日葛江宏质押了925.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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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12-07 │质押股数(万股) │2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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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96 │质押占总股本(%) │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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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葛江宏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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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2-06 │质押截止日 │2026-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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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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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06日葛江宏质押了275.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12-07 │质押股数(万股) │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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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5.64 │质押占总股本(%)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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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葛江宏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2-05 │质押截止日 │2024-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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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12-06 │解押股数(万股) │48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05日葛江宏质押了48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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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12月04日葛江宏解除质押198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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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9-07 │质押股数(万股) │219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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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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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杭州皖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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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孙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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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9-05 │质押截止日 │2024-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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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3-05 │解押股数(万股) │219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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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05日杭州皖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195.2万股给孙小平 │
├────────┼──────────────────────────────────────┤
│解押说明 │2024年03月05日杭州皖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2195.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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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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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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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汽车科│恒义轻合金│ 2.80亿│人民币 │2023-10-28│2028-10-27│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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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汽车科│江苏恒义 │ 8000.00万│人民币 │2023-10-13│2024-10-19│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华达汽车科│江苏恒义 │ 8000.00万│人民币 │2023-06-05│2024-04-19│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华达汽车科│江苏恒义 │ 6000.00万│人民币 │2023-06-08│2024-06-07│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华达汽车科│江苏恒义 │ 6000.00万│人民币 │2023-09-03│2024-07-2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华达汽车科│江苏恒义 │ 5500.00万│人民币 │2022-11-23│2024-11-23│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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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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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
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
披露。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25年上半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
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
况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
金分红方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84,194,414.23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2024年年度利润。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459,536,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3.5元(含税)
,总计派发金额为160,837,911.85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分
红65,856,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4,961,752.08元的100.77%。剩余
未分配利润757,500,502.38元留存下一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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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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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
略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同,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
不确定性。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期财
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
情况而定。具体合作事项及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
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及AI算力需求的快速增长,温控技术的加速迭代,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新能
源汽车配件业务的战略地位,深化公司新能源产业链布局,公司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飞龙股份”)进行战略合作,实现协同发展,响应日益变化和快速增长的客户及
市场需求。公司于近日与飞龙股份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协
议”)。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1764803359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证券代码:002536
5、法定代表人:孙锋
6、注册资本:57478.5888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1年01月09日
8、注册地址: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部件研发
;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模具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飞龙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河南省宛西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西控股”)为飞龙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飞龙股份股份33.68%,其
实控人为孙耀志和孙耀忠;孙耀忠持有飞龙股份5.11%,与孙耀志系兄弟关系。
11、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飞龙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目的
随着新能源汽车及AI算力需求的快速增长,温控技术的加速迭代,热管理行业的竞争格局
正在重塑。甲方在新能源热管理部件领域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及客户基础,乙方在冲压、型材、
压铸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交付及营销实力。
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数据中心热管理领域,共同承接相关产
品核心部件、总成及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形成优势集成与互补,实现互利共
赢,必要时共同投资,以期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协同发展,响应日益变化和快速增长的客户
及市场需求。
(三)合作内容
1.甲方全力支持乙方在智能AI铸造温度控制系统、冲压、管路、真空压铸领域的发展,并
围绕流道板、液冷板等热管理系统核心结构件,承诺在此领域进行联合开发;
2.乙方全力支持甲方在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数据中心热管理板块相关领域的发展,承诺在
此领域进行联合开发;
3.为加快项目的开发,双方考虑联合办公事宜,成立联合小组;4.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优先
定点权;
5.双方承诺保护双方战略合作,对于市场恶性竞争,甲方采取审慎的态度应对,并与乙方
坦诚沟通;
6.乙方承诺给甲方提供保供的便利以及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对于特殊项目,双方可协
商特殊价格以应对市场竞争;
7.对于联合开发的项目,热管理版块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冲压、管路、真空压铸的
知识产权归属乙方。
8.双方约定于2027年12月31日前推动进一步的股权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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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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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副总经
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
事、总经理葛江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江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
间超过3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因此,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陈竞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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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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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情况: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1-9月份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200167053.28元(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9697845
09.23元。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公司2024年
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以2024年9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43904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5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5856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的32.90%。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
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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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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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葛江宏先生办理完成了
19800000股的股票质押解除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4.50%,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4.51%;同时,葛江宏先生重新办理了12000000股的股权质押手续,本次质押股份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9.0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陈竞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葛江宏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10120345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47.86%。本次葛江宏先生股票质押解除及办理再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陈竞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葛江宏先生所持公司股票中已质押的股份总数为1200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7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3%。
一、本次股票质押解除相关情况
2024年12月06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葛江宏先生通知,获悉其已将质押的公司股票
19800000股分别于2024年12月4日和6日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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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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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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