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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60335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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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359 东珠生态 更新日期:2025-07-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8-22│ 18.18│ 9.3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碳汇交易 │ ---│ ---│ ---│ 56.49│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 7.80亿│ ---│ 8.05亿│ 103.00│ ---│ ---│ │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5631.13万│ ---│ 5920.00万│ 105.00│ ---│ ---│ ├─────────┼──────┼─────┼─────┼─────┼─────┼──────┤ │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 6988.08万│ 2311.76万│ 7348.77万│ 105.00│ ---│ ---│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5631.13万│ ---│ 5920.00万│ 105.00│ ---│ ---│ ├─────────┼──────┼─────┼─────┼─────┼─────┼──────┤ │区域营销及设计中心│ ---│ ---│ 2987.23万│ 97.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 │区域营销及设计中心│ 3082.08万│ ---│ 2987.23万│ 97.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 │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 ---│ 2311.76万│ 7348.78万│ 105.00│ ---│ ---│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江苏东珠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无锡新东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江西浪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企业的持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含子公司)发包项目│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江苏东珠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无锡新东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会务服务)│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席惠明 7817.00万 17.52 51.47 2025-06-26 浦建芬 1600.00万 3.59 41.97 2025-07-02 ───────────────────────────────────────────────── 合计 9417.00万 21.11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7-02 │质押股数(万股) │1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1.97 │质押占总股本(%) │3.59 │ ├────────┼──────────────┴────────┴──────────────┤ │股东名称 │浦建芬 │ ├────────┼──────────────────────────────────────┤ │质押方 │江苏金易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3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30日浦建芬质押了1600.0万股给江苏金易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26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17 │质押占总股本(%) │4.48 │ ├────────┼──────────────┴────────┴──────────────┤ │股东名称 │席惠明 │ ├────────┼──────────────────────────────────────┤ │质押方 │厦门万福汇典当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4日席惠明质押了2000.0万股给厦门万福汇典当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26 │质押股数(万股) │18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18 │质押占总股本(%) │4.15 │ ├────────┼──────────────┴────────┴──────────────┤ │股东名称 │席惠明 │ ├────────┼──────────────────────────────────────┤ │质押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5日席惠明质押了1850.0万股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20 │质押股数(万股) │196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95 │质押占总股本(%) │4.41 │ ├────────┼──────────────┴────────┴──────────────┤ │股东名称 │席惠明 │ ├────────┼──────────────────────────────────────┤ │质押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8日席惠明质押了1967.0万股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7-02│诉讼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起诉 该案件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本次诉讼案件的本金金额为102501381.05元;连续十二个月未披露累计新增发生诉讼、仲 裁事项数量为33个,涉及本金金额为301000221.10元(含本次诉讼)。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 ,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跟进事项进展,依据有关会计准 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公司及子公 司累计诉讼、仲裁数量为33个,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301000221.10元(未考虑延迟 支付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5%。现将本次诉讼案 件情况及近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与珙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珙县发展投资公司”)存在工程合同纠纷 ,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珙县发展投资公司支付工程款、预期利益、资金 占用利息及相关工程费用损失,并承担案件相关合理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 已被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珙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案件概述: 2021年2月5日,原告公司、案外人重庆华筑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筑 设计公司”)及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勘察研究院”)与被 告珙县发展投资公司签订《珙县金河灵秀生态城景观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公司 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重庆华筑设计公司与西南勘察研究院作为联合体成员共同承包珙县金河灵 秀生生态城景观项目(以下简称“案涉项目”),暂定合同价为14049万元。2021年5月5日, 各方又签订《珙县金河灵秀生态城景观项目EPC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就款项支付等问题进 行补充约定。 原告作为案涉项目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但因被告原因又将案涉项目移交给中国华西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原告退场后,就已完成施工产值进行清算,但双方为结算金额及赔偿 事项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 定,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本金11175480.2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153142.53 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预期利益66947714.4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12898592.98 元; (3)请求依法判令因被告强制清退导致原告已发生的管理人员工资及差旅费用损失25066 85.84元、机械租赁、材料款,民工工资6819765元; (4)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2025-07-02│股权质押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浦建芬女士持 有公司股份38118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4%。本次股份质押后,浦建芬女士累计质押公司 股份16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41.97%,占公司总股本的3.59%。 浦建芬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5740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2%。本 次股份质押后,浦建芬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41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 的45.77%,占公司总股本的21.11%。 一、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浦建芬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被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2025-06-26│股权质押 ──────┴────────────────────────────────── 重要内容提示: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席惠明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151872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4%。本次股份质押后,席惠明先生累计质押公 司股份781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51.47%,占公司总股本的17.52%。 席惠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5740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2%。本 次股份质押后,席惠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81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 的37.99%,占公司总股本的17.52%。 一、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席惠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 份被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2025-06-20│股权质押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席惠明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151872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4%。本次股份质押后,席惠明先生累计质押公 司股份396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6.12%,占公司总股本的8.89%。 席惠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5740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2%。本 次股份质押后,席惠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96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 的26.12%,占公司总股本的8.89%。 一、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席惠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 份被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2025-05-20│重要合同 ──────┴────────────────────────────────── 合同类型及金额:《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占巴塞省土地整理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暂估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3500000000.00元(大写:叁拾伍亿元整)。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1、上述合同为公司首个海外项目,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提升公司国际化程度,提高企业知 名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后续海外项目的开拓提供更多的经验。 2、上述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将对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 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3、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对上述合 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 1、上述项目实施将以子项目的形式分地块、分批次落地,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 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 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25年2月7日及2月13日,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项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关于 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004)。 近日,经公司所属联合体与亚洲烟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签署了建设项目工程总 承包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占巴塞省土地整理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发包人(甲方):亚洲烟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承包人(乙方):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4、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约56万亩土地整理(以子项目形式分区域地块、分批次落 地实施);主要内容为:土地清表及土地平整工程、排水灌溉工程、生产道路与田间临时道路工 程、生产配套附属工程(仅含原料仓储暂存区)的勘察设计及概算编制(全勘察测绘、设计、规 划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工程管护,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内的 保修等内容(项目涉及10kV以上电力工程的勘察设计不在本项目设计范围内)。 (2)工程承包范围:主要包括:①勘察设计(设研院承包范围):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报 告编制、项目勘察和设计(含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规划调整及报批等)、竣工图 绘制及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编制等范围;②工程施工(东珠生态承包范围):经确认的施工 图设计范围内的项目采购、施工、竣工、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环 保、进度、造价等负责。 (3)工程地点: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占巴塞省(具体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土地合法性文 件及其工程实施范围边界为准); (4)暂估签约合同价(含税):¥3500000000.00元(大写:叁拾伍亿元整); (5)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 (6)工期总日历天数:1095天(3年),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 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发包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5-05-2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0号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5-04-29│其他事项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融资额度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对2025年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分析与预测,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结算需求,公司 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的计划授信额度将不超过40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额度将不超过 15亿元。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 商讨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签署有关协议。 ──────┬────────────────────────────────── 2025-04-29│增发发行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 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 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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