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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60335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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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359 东珠生态 更新日期:2025-02-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碳汇交易 │ ---│ ---│ ---│ 56.49│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 7.80亿│ ---│ 8.05亿│ 103.00│ ---│ ---│ │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5631.13万│ ---│ 5920.00万│ 105.00│ ---│ ---│ ├─────────┼──────┼─────┼─────┼─────┼─────┼──────┤ │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 6988.08万│ 2311.76万│ 7348.77万│ 105.00│ ---│ ---│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5631.13万│ ---│ 5920.00万│ 105.00│ ---│ ---│ ├─────────┼──────┼─────┼─────┼─────┼─────┼──────┤ │区域营销及设计中心│ ---│ ---│ 2987.23万│ 97.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 │区域营销及设计中心│ 3082.08万│ ---│ 2987.23万│ 97.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 │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 ---│ 2311.76万│ 7348.78万│ 105.00│ ---│ ---│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2-13│重要合同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对外披露了《关于项目 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公司所属联合体预中标老挝占巴塞省土 地整理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老挝占巴塞土地整理项目”)。公司所属联合体于近日 收到了招标人亚洲烟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所属联合体为老挝占巴 塞土地整理项目的中标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情况 1、项目名称:老挝占巴塞省土地整理项目(EPC)总承包; 2、招标人:亚洲烟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中标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 合体); 4、项目概况: (1)施工范围:56万亩土地整理项目项下所有工程施工总承包(含设计); (2)项目内容:土地清表及土地平整工程、排水灌溉工程、生产道路与田间临时道路工 程、生产配套附属工程等(即包括生产空间综合整治、建设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保护空间整治 等;以子项目的形式分地块、分批次落地实施)。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优化 (含勘察测绘、设计、概算编制、规划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移交 、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 (3)项目地址:老挝民主主义共和国占巴塞省; (4)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500000000.00元(人民币叁拾伍亿元整),以项目 最终结算结果为准; (5)中标金额:上浮5%; (6)施工工期:36个月(3年),按照“企业主导、统一规划,分区域建设、验收和结算 ”,成熟一块实施一块的原则滚动实施。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的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该项目为公司首个海外中标项目,有利于提升 公司国际化程度,提高企业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后续海外项目的开拓 提供更多的经验。 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的资金、技术 、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 2024-12-26│重要合同 ──────┴────────────────────────────────── 合同类型及金额: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苏尼特左旗2024年退化 草原修复工程施工标段》,合同价为:¥38177989.00元(大写:叁仟捌佰壹拾柒万柒仟玖佰 捌拾玖元整)。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 起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将对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 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对上述合 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 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 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24年12月14日及12月21日,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项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关 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048),公司中标内蒙古自治区锡林 郭勒盟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苏尼特左旗2024年退化草原修复工程施工标段( 以下简称“锡林郭勒盟草原修复工程”)。 近日,经公司与苏尼特左旗林业和草原局友好协商,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体情况 如下: 1、工程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苏尼特左 旗2024年退化草原修复工程施工标段; 2、发包人:苏尼特左旗林业和草原局; 3、承包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4、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施有机肥料150000亩、75000吨(含标志牌、施肥);补播种草52026亩 (含标志牌、施肥、播种); (2)工程地点: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萨如拉塔拉嘎查;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锡林草批〔2024〕50号; (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及地方配套资金; (5)合同价:¥38177989.00元(大写:叁仟捌佰壹拾柒万柒仟玖佰捌拾玖元整); (6)合同工期:190天。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发包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4-12-21│重要合同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对外披露了《关于项 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司预中标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苏尼特左旗2024年退化草原修复工程(第二批)作业设计 (以下简称“锡林郭勒盟草原修复工程”)。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招标人苏尼特左旗林业和草原 局下发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锡林郭勒盟草原修复工程的中标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中标项目主要情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苏尼特左 旗2024年退化草原修复工程(第二批)作业设计; 2、招标人:苏尼特左旗林业和草原局; 3、中标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管护标牌及安装15块、施有机肥料15万亩7.5万吨、补播种草5.14万亩; (2)建设地点: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萨如拉塔拉嘎查; (3)中标价:38177989.00元; (4)计划工期:一年,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的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 2024-11-30│其他事项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大华国际来函告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准,北京大华国际已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 京德皓”),变更后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承继。 同时鉴于注册会计师工作调整,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签字会计师将发生变更,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情况 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北京大华国际已变更为北京德 皓,变更后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北京德皓承继。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事项不涉 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 2024-11-30│其他事项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谈劭旸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谈劭旸先生因工作调整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谈劭旸先生的 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谈劭旸先生仍将在公司担任董事等其他职务 。 谈劭旸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谈劭旸先生为 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所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二、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席惠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徐鸿皓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鸿皓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附件:徐鸿皓先生简历 徐鸿皓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于2019年1月 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百一十五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曾 任职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 18年起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公司信披合规部部长、投资者关系部部长、证券事务 代表。 徐鸿皓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 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 2024-10-09│重要合同 ──────┴────────────────────────────────── 合同类型及金额: 《沙洋县五里铺产业发展新空间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合同估算价为:¥595000000 .00元(大写:伍亿玖仟伍佰万元整)。 合同价格形式:勘探设计费+工程建设费(含施工费、设备和物资购置费等)。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将对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 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对上述合 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 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 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24年8月21日及9月26日,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项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关于 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4-035),公司所属联合体中标沙洋县五 里铺产业发展新空间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沙洋五里铺建设EPC项目”) 近日,经公司所属联合体与沙洋县宏图城乡融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签署了建设 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沙洋县五里铺产业发展新空间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发包人:沙洋县宏图城乡融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承包人:湖北金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沙洋宏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4、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44.30亩,总建筑面积145249平方米,主要建设标 准化厂房、通用厂库、倒班楼,配套建设厂区道路广场、停车场、景观绿化、给排水、供配电 等室外工程; (2)招标范围: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44.30亩,总建筑面积145249平方米,主要建设标 准化厂房、通用厂库、倒班楼,配套建设厂区道路广场、停车场、景观绿化、给排水、供配电 等室外工程。对区域内所有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进行专业设计(含项目建筑初步设计、概算编 制、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编制工程竣工图、竣工验 收等工作)测绘、采购、安装及施工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 (3)建设地点:沙洋县五里铺镇; (4)合同估算价:59500.00万元; (5)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发包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4-09-26│重要合同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8月21日对外披露了《关于项 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所属联合体预中标沙洋县五里铺 产业发展新空间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沙洋五里铺建设EPC项目”)。公司所属 联合体于近日收到了招标人沙洋县宏图城乡融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下发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 司所属联合体为沙洋五里铺建设EPC项目的中标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中标项目主 要情况 1、项目名称:沙洋县五里铺产业发展新空间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招标人:沙洋县宏图城乡融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中标人:湖北金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沙洋宏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东珠生态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4、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44.30亩,总建筑面积145249平方米,主要建设标 准化厂房、通用厂库、倒班楼,配套建设厂区道路广场、停车场、景观绿化、给排水、供配电 等室外工程; (2)招标范围: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44.30亩,总建筑面积145249平方米,主要建设标 准化厂房、通用厂库、倒班楼,配套建设厂区道路广场、停车场、景观绿化、给排水、供配电 等室外工程。对区域内所有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进行专业设计(含项目建筑初步设计、概算编 制、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编制工程竣工图、竣工验 收等工作)测绘、采购、安装及施工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3)建设地点:沙洋县五里铺镇 ; (4)合同估算价:59500.00万元; (5)工程建设费中标价:94.52%; (6)测绘费和设计费中标价:2.18%; (7)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的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 2024-09-14│其他事项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274160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 1年5月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 日、2021年5月0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上刊登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 。 2021年6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6244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已于2021年6月1 6日全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9.3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5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转增股份0.4股,2021年7月6日, 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274160股。 2022年6月17日,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到期,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 成,对应股份合计11370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该部分股份已在当期出售并分配完 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2023年6月17日,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到期,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情况>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未达成 ,对应股份合计68224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该部分股份已在当期出售并分配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即 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12月17日。 2024年6月17日,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到期,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 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情况>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三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未 达成,对应股份合计4548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4-06-18│其他事项 ──────┴────────────────────────────────── 一、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 1年5月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 日、2021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6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624,4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6月16日全部以非交易过户 形式过户至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9.37元/股。截至2021年6月 18日,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2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2021年7月5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转增股份0.4股,截至2021年7月6 日,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274,160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 股票,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的前提下,自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 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 1、锁定期 第一个解锁期:自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 ,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第二个解锁期:自公司公告全部标 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 的股票总数的30%;第三个解锁期:自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的36个月后,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20%。 2、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为业绩考核年度,通过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 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为业绩考核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或第三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或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实现时 解锁。若第三个解锁期仍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则未解锁的标的股票均不得解锁,由公司 进行收回,并在本计划期满前择机售出,若有收益部分则归属于公司。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内 部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持有人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在公司 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持有人对应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持有人根据本计划解 锁安排享受其所持本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收益;若持有人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 格”,则持有人当期持有的本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锁,并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再行 分配。 二、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2年6月17日到期,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 成,对应股份合计1,137,0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3年6月17日到期。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情况>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未达成 ,对应股份合计682,24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锁定至2024年6月17日。对应股份数为本员 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20%,合计454,8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根据北京 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北京大华审字[2024] 00000459号),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599,799.62元,未能满足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8.7%的要求,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指标未达成。 ──────┬────────────────────────────────── 2024-04-25│其他事项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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