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61 浙江国祥 更新日期:2024-09-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3-10-07│其他事项
──────┴──────────────────────────────────
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浙江国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于2023年6月1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644
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浙江国祥”,扩位简称为“浙江国祥”,股票代码为“603361”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
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已于2023年9月21日(T-6日)
刊登《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2023年9月26日(T-3日)进行初步询价,2023年
9月28日(T-1日)刊登《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因有关媒体报道,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决定暂停后续发行工作,待
有关事项得到核实与澄清后再继续发行工作。原《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披露的预计发
行时间表将进行调整,原定于2023年10月9日(T日)进行的申购暂缓。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关于本次发行的后续事宜。
──────┬──────────────────────────────────
2023-09-28│其他事项
──────┴──────────────────────────────────
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祥”、“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以下简称“
《首发承销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上证发〔2023〕35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36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
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
)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
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
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网址(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
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阅公告全文。
──────┬──────────────────────────────────
2023-09-28│其他事项
──────┴──────────────────────────────────
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
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于2023年6月1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23〕1644号文同意注册。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502.34万股,发行股份约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将
于2023年10月9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
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实施。战略配
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https:
//iitp.uap.sse.com.cn/otcipo/)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
成。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
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81.94元/股(不含81.94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81.94元/股的配售对象中
,拟申购数量小于38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计剔除135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
的拟申购总量为51750.0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5159150.00万股的
1.0031%。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
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
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
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8.07元/股,网下
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
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
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
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下简称
“四个数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10月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0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68.07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7.4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8.4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6.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1.2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68.07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68.07元/股,不高于“四个数孰低值”73.6003元/股。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
行业代码:C35),截至2023年9月2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
业(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7.81倍。
──────┬──────────────────────────────────
2023-09-27│其他事项
──────┴──────────────────────────────────
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
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于2023年6月1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644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询价。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3502.34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50.2340万股,约占发行数量的10.00%,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为1891.306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为1260.80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
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3年9月28日(T-1日,周四)9:00-12:00;
2、网上路演网址: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3、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及
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