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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景微(60337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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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375 盛景微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 3.18亿│ 213.31万│ 213.31万│ 0.67│ ---│ ---│ │化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 │ ---│ 0.00│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45亿│ 65.45万│ 65.45万│ 0.27│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40亿│ 2746.34万│ 2746.34万│ 11.44│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 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 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 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勇、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慧馨、项目质量复核人郭晓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 (三)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 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 度审计费用共计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0万元)。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 审计收费将以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收费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规 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 2024-07-25│其他事项 ──────┴──────────────────────────────────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永刚及其配 偶殷婷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九安芯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安芯”)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赵先锋,股东、董事会秘书潘叙,财务总监张渭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化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无锡盛景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4号),公司获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16.666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38.18元/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75500000股变更为100666667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 ──────┬────────────────────────────────── 2024-07-18│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0598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0598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4号),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166667股,并于2024年1月24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755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 后总股本为1006666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0939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40%,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19727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0%。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形成的 限售股,解除限售股份合计405985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0.40%。 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 024年7月24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06666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09393 1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727349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上述首次公开发行形成的限 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 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 2024-06-28│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盛泽芯集成电路(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泽芯”);非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盛泽芯担保本金金额为18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盛泽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以上担保余额数据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盛泽芯拟与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业务,为更好地解决生产经营 中的账期结算问题,提高整体经营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盛泽芯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 币18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作为担保人,保证在盛泽芯(被担保人 )未向相关供应商偿还或足额偿还到期货款时,为盛泽芯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6│其他事项 ──────┴──────────────────────────────────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 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 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任 险。具体详情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 其授权人士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 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 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 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 需另行决策。 ──────┬────────────────────────────────── 2024-04-16│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额不变,相应调整每 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主要基于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盈利 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94806955.1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485695193.39元。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0066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40266666.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 2024-04-16│委托理财 ──────┴────────────────────────────────── 投资种类: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1亿元(含本数)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销售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风险可控、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好、投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该 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 合同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2024-03-23│其他事项 ──────┴──────────────────────────────────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和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余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因拟购买理财产品需要,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 2024-03-01│其他事项 ──────┴──────────────────────────────────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企业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企业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MHNE46U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08日 法定代表人:张永刚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6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H7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模块、计算机软硬件、物联网技术开发、集成电路产品的开发 、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2024-02-27│其他事项 ──────┴──────────────────────────────────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和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余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因拟购买理财产品需要,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 2024-02-07│其他事项 ──────┴──────────────────────────────────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潘叙的辞职报告,潘叙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潘叙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潘叙女士仍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潘叙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潘叙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已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 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 案》,同意聘任张渭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 张渭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永刚姐姐的配偶,为5%以上股东无锡九安芯电子 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公司的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附件: 张渭先生简历 张渭,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 业,研究生学历。1995年10月至2000年11月,任西安锅炉总厂会计;2000年12月至2003年10月 ,任陕西协力制药厂财务部经理;2003年11月至2005年11月,任陕西蓝海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主管;2005年12月至2011年2月,历任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财务企管部副经理、审 计部经理;2011年3月至2016年3月,历任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历任西安利君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财务总监;2016 年3月至2020年1月,历任陕西开城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 总经理。 张渭先生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张渭先生不直 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 2024-01-27│其他事项 ──────┴──────────────────────────────────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好地与投资者及时、畅通地交流 ,对投资者联系电话及官方网址进行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上述变更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原投资者联系电话及官方网址停止使用。除 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新的投资者联 系方式与我们沟通交流。 电话:0510-85388026 邮箱:ir@holyview.com 官方网址:www.holyview.com ──────┬────────────────────────────────── 2024-01-17│其他事项 ──────┴──────────────────────────────────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 信建投基金-共赢30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共赢30号资管计划” )。 上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4年1月12日(T-1日)公告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盛景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 和《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战 略配售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2024年1月11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价格为38.18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约为96086.33万元。 本次发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共赢30号资管计划” 的方式参与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10%,即251.6666万股,同时参与认 购规模金额上限不超过10000.00万元。共赢30号资管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10000. 00万元,共获配251.6666万股。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合计10000.00万元,共获配251. 6667万股,获配金额合计9608.634606万元。 截至2024年1月10日(T-3日),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1月19日(T+4日)之前将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超额缴款部分依 据原路径退回。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月16日(T+1日)在上海市浦 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号的抽签仪式。摇号仪 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 2024-01-16│其他事项 ──────┴──────────────────────────────────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808918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47376 5705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1699785%。配号总数为94753141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 00000-100094753140。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883.10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805.35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02.6834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 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610.6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 的80.0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399676%。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4年1月16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 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号的抽签仪式,并将于2024年1月17 日(T+2日)在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率结 果公告》中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 2024-01-11│其他事项 ──────┴──────────────────────────────────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704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询价。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2516.6667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初 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503.3333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 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 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中的原则进行回拨。回拨机制启动前,网 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08.0334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 始发行数量为805.300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网下、网 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 拨情况确定。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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