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81 永臻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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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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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6-17│ 23.35│ 13.0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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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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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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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投资(内蒙古)│ 350000.00│ ---│ 100.00│ ---│ -28.62│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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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科技(越南)投│ ---│ ---│ 100.00│ ---│ 1889.42│ 人民币│
│资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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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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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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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 14.25亿│ 0.00│ 10.30亿│ 100.00│ 49.39亿│ ---│
│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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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0.00│ 2.7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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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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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1 │交易金额(元)│6.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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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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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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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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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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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满足永臻芜湖经营需要,补充其营运资金,提升全资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推动公司│
│ │业务全面发展,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永臻芜湖增资6 │
│ │亿元。 │
│ │ 投资标的名称: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芜湖”) │
│ │ 投资金额:6亿元人民币 │
│ │ 近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增资事项,并取得了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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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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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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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F SOLARTE CH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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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担任公司董事的关联自然人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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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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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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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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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F SOLARTE CH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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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担任公司董事的关联自然人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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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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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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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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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F SOLARTE CH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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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担任公司董事的关联自然人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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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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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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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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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F SOLARTE CH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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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担任公司董事的关联自然人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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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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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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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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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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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臻股份”)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5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2月12日,公司披露了《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
年2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3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5年3月18日为首次授
予日,向115名激励对象授予540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
(五)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5年12月26日为预
留授予日,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4
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
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协商解
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公司辞退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
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9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取消其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00.72万份。
(二)因公司层面考核未达标而注销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
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19156433.69元;2025年度公司光伏铝边框出货量
为43.79万吨。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业
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拟注销9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的132.15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公司将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32.87万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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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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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8号)同意,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314,1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35元/股,并于2024年6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37,256,326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承诺如下: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
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
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
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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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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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为降低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
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合法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
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境内、境外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
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铝锭期货、期权合约。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
所需的原材料铝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含
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含外币
折算人民币汇总)。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
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
会议、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铝锭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是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而采
取的避险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会
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
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
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
(二)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
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的商品期货、期权交易。
(三)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
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
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
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交易期限
期限自本次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
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交易授权
鉴于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期货业务领导小组负责具
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
程开展业务。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在铝锭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含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
集资金。
(七)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的商品期货、期
权交易;通过合法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
关联方机构),开展境内、境外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铝锭期
货、期权合约。本次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的规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21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求以自有资金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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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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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
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汪献利先生、汪飞先生回避表决。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及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独立董事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
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
发放。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为828.6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
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计划如下:
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人(税前),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而发生的食宿交通
等必要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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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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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
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合并计提各项减值损失97171150.70元,其中信用
减值损失16643565.24元,资产减值损失80527585.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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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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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促进
公司高质量发展并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
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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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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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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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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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2025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220978251.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7869211.51元,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
配的利润为21196638.7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83404561.56元。
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地
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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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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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睿和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睿和恒”
)持有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803473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11.72%。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了深圳睿和恒本次减持计划,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减持期间为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4月2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期间届满。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3月27日期间,深圳睿和恒减
持公司股份4854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
72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82107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05%。减持完成后,深圳睿和恒持有公司股份22948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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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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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年产7万吨超宽幅薄壁扁挤压铝型材及其深加工产品技改项目”(以下
简称“扁挤压项目”或“本项目”)。
投资金额:4.8亿元人民币。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事项,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建设进度滞后、成本节约效益未达预期、主要设备供应延迟等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项目概况
为落实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充分发挥扁挤压技术产业化优势,延伸高端铝合金材料产业链
,公司拟在江苏省常州市现有厂区内实施“年产7万吨超宽幅薄壁扁挤压铝型材及其深加工产
品技改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8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5139.60万元;建设期利息1152.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08.4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4.8亿元
人民币建设“年产7万吨超宽幅薄壁扁挤压铝型材及其深加工产品技改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次项目由公司独立投资实施,不涉及其他投资方。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项目预计建设期12个月,公司已于2026年1月开始启动前期工作,目前项目正在推进中。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定位于高端新能源铝合金型材及深加工产品市场,产品涉及储能电池水冷板、新能
源车底护板、5.5G/6G通信天线反射板、新能源船用带筋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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