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83 顶点软件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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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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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5-10│ 19.05│ 3.6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7-27│ 22.96│ 3850.3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2│ 15.11│ 4038.9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8-30│ 15.35│ 828.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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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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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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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外贸信托- │ 3000.00│ ---│ ---│ 2000.80│ 2.56│ 人民币│
│固兴系列7号集合资 │ │ │ │ │ │ │
│金信托计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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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汇金稳健收│ 2000.00│ ---│ ---│ 2163.58│ ---│ 人民币│
│益2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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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澳宽泓私选4号 │ 1500.00│ ---│ ---│ 1506.45│ ---│ 人民币│
├─────────┼─────┼─────┼─────┼─────┼──────┼──────┤
│中信证券信信向荣2 │ 1000.00│ ---│ ---│ 1036.74│ ---│ 人民币│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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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鑫日享短债│ 1000.00│ ---│ ---│ 1015.76│ ---│ 人民币│
│A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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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证券鑫航3号集 │ 1000.00│ ---│ ---│ 1012.63│ ---│ 人民币│
│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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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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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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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新一代LiveBOS │ 5110.23万│ 1595.82万│ 3625.37万│ 70.94│ 794.01万│ ---│
│的平台及产品升级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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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互联网化应│ 9655.07万│ 3251.73万│ 7559.29万│ 78.29│ 1416.09万│ ---│
│用解决方案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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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券商(含期货)│ 1.11亿│ 2320.85万│ 8166.59万│ 73.75│ 2841.97万│ ---│
│解决方案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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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电子交易市场│ 4070.01万│ 857.68万│ 2982.80万│ 73.29│ 544.86万│ ---│
│业务支撑系统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334.78万│ 798.84万│ 4056.00万│ 64.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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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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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交易金额(元)│3149.8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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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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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倍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00%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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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福州爱派克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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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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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孟宇先生控制的福州│
│ │爱派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派克")转让所持参股公司上海倍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上海倍发")20.00%的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 │为3,149.87万元。 │
│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转让款,上海倍发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转│
│ │让上海倍发股权的关联交易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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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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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州爱派克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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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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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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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孟宇先生控制│
│ │的福州爱派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派克”)转让所持参股公司上海倍发信息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倍发”)20.00%的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
│ │定转让价格为3149.87万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 │董事严孟宇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相关的交易│
│ │。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4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
│ │园G区8-9号楼顶点金融科技中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
│ │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严孟宇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 │
│ │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其中董事长严孟宇先生、董事黄义青先生、董事孙井刚先生│
│ │、独立董事保红珊女士、独立董事苏小榕先生、独立董事郑相涵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
│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
│ │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严孟宇先生回避表决。同意以│
│ │评估价格为基础将持有的上海倍发20.00%的股权以3149.8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控股股 │
│ │东、实际控制人严孟宇先生控制的企业爱派克。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倍发│
│ │的股权。 │
│ │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
│ │ 2023年以来资本市场环境变化较大,倍发管理团队拟从IT服务为主转型为以信息咨询服│
│ │务为主。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整体资产质量,公司拟将持有的全部上海倍发20.00%股│
│ │权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爱派克。 │
│ │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基于未来发展的需要│
│ │,对现有资产进行优化,且标的股权的转让以评估值为基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同│
│ │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 │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1、公司名称:福州爱派克电子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7617955494 │
│ │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4、公司注册地: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延伸区14#地创新楼6层9房(自贸试验区内) │
│ │ 5、法定代表人:严孟宇 │
│ │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
│ │ 7、成立日期:2004-06-15 │
│ │ 8、经营范围:智能仪表仪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结算系统 │
│ │开发及应用;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智能仪表仪器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9、爱派克的控股股东赵林女士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孟宇先生的配偶,赵林 │
│ │女士、爱派克与严孟宇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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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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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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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G区8-9楼顶点金融科技
中心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严孟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其中董事孙井刚先生、独立董事保红珊女士、独立董事
苏小榕先生、独立董事郑相涵先生因公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赵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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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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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由41077395.80元调整成41075811.80元
调整原因: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顶点软件”)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7名和预留授予部分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920股于2025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回购注销,公司的股份总数由205386979股减少至205379059股。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对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内容
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
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
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调整现金分红总额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
对象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92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注销手
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05386979股减少至205379059股。
鉴于上述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05379059股,根据《公司2025年中
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拟以总股本2053790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1075811.80元(含税)。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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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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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顶点软件”)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92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为720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72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股份的有
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5年9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0)。
2、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
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2025年9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及指定媒体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5)。至今公示期已满四十五天,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
要求。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
对象已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
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前述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合
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92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720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为72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96000股。
3、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
年11月24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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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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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捐赠情况概述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顶点软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严孟宇先生及其配偶赵林女士将其通过福州爱派克电子有限公司(简称“爱派克”)间接持有
的顶点软件28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0.14%)捐赠给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用于其母校
北京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配偶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捐赠进展情况
爱派克与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完成了顶点软件280000股股份的
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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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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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
本次中期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03281548.80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以总股本205386979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1077395.80元,占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39.7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的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适合现金分红的情况下
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中期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60%,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公司拟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
完成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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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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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孟宇
先生及其配偶赵林女士告知,严孟宇先生夫妇拟将其通过福州爱派克电子有限公司(简称“爱
派克”)间接持有的顶点软件28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0.14%)捐赠给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
金会,用于其母校北京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爱派克持有公司股份28,788,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2%;严孟宇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065,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7%;其配偶赵林女士为爱派克控股
股东,通过爱派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54,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3%。本次捐赠后,爱
派克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下降至28,508,480股,比例下降至13.88%,严孟宇先生夫妇直接持有公
司股票数量及比例不变,通过爱派克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下降至14,774,071股,比例下降
至7.19%。
严孟宇先生和赵林女士均未在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担任任何职务,与该基金会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一、捐赠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6日,爱派克与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签署了《捐赠协议书》,公司控股股
东、董事长严孟宇先生及其配偶赵林女士将其通过爱派克间接持有的公司280,000股股份无偿
捐赠给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用于其母校北京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本次捐赠以非交易
过户的方式进行。
二、捐赠对象基本情况
组织名称: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代表人:李振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00000500021676K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内
业务范围:资助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设立资助项目、学术交流、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
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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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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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
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92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为7,200股,回购价格为9.7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720股,回购价格为1
0.41元/股)。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
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5,386,97
9股变更至205,379,05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5,386,979元变更至人民币205,379,059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
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大道89号软件园G区8-9号楼顶点金融科技中心董事会
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5年9月26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91-88267679
5、传真号码:0591-87861155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
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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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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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8504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8504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23日。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点软件”、“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同意对符合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的185040股限制
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年10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2、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9日。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1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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