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86 骏亚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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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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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PE HOLDING SA │ 180.00│ ---│ ---│ 116.28│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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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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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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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万平方米智能│ 1.84亿│ 1208.49万│ 8801.83万│ 47.86│ ---│ ---│
│互联高精密线路板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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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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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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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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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高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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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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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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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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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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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高级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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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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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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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强、李朋、罗湘晋、吕洪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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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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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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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湘晋先生│
│ │及吕洪安先生拟分别与成都泰富通信有限公司、李有生、李霖及四川泰富地面北斗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科技”或“标的公司”)签署《关于四川泰富地面北斗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9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增 │
│ │发的股份34.7368万股;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分别以150万元认购│
│ │标的公司增发的股份合计23.1579万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 │
│ │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0.5%、0.5%、0.5%、0.5%(以下简│
│ │称“本次交易”)。 │
│ │ 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风险提示: │
│ │ 1、本次对外投资标的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存在运营计划不及预期的经营风险。同时 │
│ │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未来经营情况│
│ │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
│ │ 2、标的公司是专注于高精度光纤地基授时系统和时间服务设备的科研型公司,目前尚 │
│ │处于行业发展初期,从业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尚未大规模生产并实现盈利,因此标的公司未│
│ │来的盈利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
│ │ 3、本次交易尚需标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 │
│ │协议,且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尚存在不确定性。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拟与关联方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按泰富科技本次增资后│
│ │估值3000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认购泰富科技本次新增发行股份57.8947万股,其中公司以自│
│ │有资金900万元认购泰富科技本次增发的股份34.7368万股;关联方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
│ │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分别以自筹资金150万元认购泰富科技本次增发的股份合计23.1579万│
│ │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在标的公司的│
│ │持股比例分别为3%、0.5%、0.5%、0.5%、0.5%。 │
│ │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
│ │ 泰富科技专注于高精度光纤地基授时系统及时间频率技术,是一家以高精度光纤地基授│
│ │时系统(地面北斗)设备及时间频率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泰富科技主要产品包括光纤时间、频率传递设备和时间服务器、可信时间服务器等,其产品│
│ │不仅应用于光纤通信网络的时间和频率同步,而且可以应用于我国新一代授时系统的建设。│
│ │泰富科技1级节点时钟设备获得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泰富科技与中国科 │
│ │学院国家授时中心成立了光纤授时同步联合实验室,并参与其承担的国家“十三五”光纤授│
│ │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国泰尔实验室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
│ │,双方共同研发生产的超高精度地基光纤授时系统在1PPS时间偏差和稳定度、10MHz频率稳 │
│ │定度均合格。2023年,泰富科技参建了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全球首个十皮秒级稳定度的│
│ │千公里光纤时间传递工程应用系统。 │
│ │ 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作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被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
│ │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属于北斗导航产业的有机组成部│
│ │分,能解决天基授时系统的安全性问题,同时能获得比目前常用天基授时系统更高的授时精│
│ │度。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目前尚处于前期发展阶段,随着技术发展和产业化进程加速,未来│
│ │市场需求前景巨大。 │
│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慎重决策。公司一直积极关注行业的变化│
│ │和技术进展,泰富科技为研发型公司,主要在代工厂进行生产。公司本次投资泰富科技后将│
│ │成为泰富科技的股东,有助于公司迅速布局相关领域技术,并在其产业化成功后能优先获得│
│ │其PCB及PCBA业务相关订单,是公司积极布局新技术、新产品的重要举措。同时,因│
│ │标的公司项目处于发展初期,关联方参与共同投资,可以有效分担公司投资风险。 │
│ │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
│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9日以微信、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 │于2024年7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 │
│ │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会议合法有效。 │
│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
│ │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李强先生、李朋先生│
│ │、罗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共同参与标的公司本次增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决策权│
│ │及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等一切事宜。 │
│ │ (四)因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故本次交│
│ │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 │准。 │
│ │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 │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鉴于李强先生及李朋先生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罗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 │相关规定,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共│
│ │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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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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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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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与工作计划等情况,经公司
审慎评估和研究,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
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
示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
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
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德方纳米、郑中设计、瑞和股份、三态股
份、太辰光、韶能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0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科大讯飞(002230.SZ)、江河集团
(601886.SH)、科大智能(300222.SZ)、科大国创(300520.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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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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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公司对2024年半年度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及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
提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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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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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1890000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6日、2022
年9月19日、2023年9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13日、2022年6月7日、2022年9月20日、2
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文件。
截至2022年11月10日,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
入公司股票1189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6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公司股票购买
,上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
登记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购买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通过二级市场全部出售完
毕。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等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并终止本期
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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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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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湘晋先
生及吕洪安先生拟分别与成都泰富通信有限公司、李有生、李霖及四川泰富地面北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科技”或“标的公司”)签署《关于四川泰富地面北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9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增发的
股份34.7368万股;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分别以150万元认购标的公
司增发的股份合计23.1579万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湘晋先生
及吕洪安先生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0.5%、0.5%、0.5%、0.5%(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标的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存在运营计划不及预期的经营风险。同时在
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未来经营情况存在
不确定性的风险。
2、标的公司是专注于高精度光纤地基授时系统和时间服务设备的科研型公司,目前尚处
于行业发展初期,从业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尚未大规模生产并实现盈利,因此标的公司未来的
盈利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交易尚需标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
议,且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关联方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按泰富科技本次增资后估
值3000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认购泰富科技本次新增发行股份57.8947万股,其中公司以自有资
金900万元认购泰富科技本次增发的股份34.7368万股;关联方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湘晋先
生及吕洪安先生分别以自筹资金150万元认购泰富科技本次增发的股份合计23.1579万股。本次
增资完成后,公司、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分
别为3%、0.5%、0.5%、0.5%、0.5%。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泰富科技专注于高精度光纤地基授时系统及时间频率技术,是一家以高精度光纤地基授时
系统(地面北斗)设备及时间频率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泰富
科技主要产品包括光纤时间、频率传递设备和时间服务器、可信时间服务器等,其产品不仅应
用于光纤通信网络的时间和频率同步,而且可以应用于我国新一代授时系统的建设。泰富科技
1级节点时钟设备获得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泰富科技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
时中心成立了光纤授时同步联合实验室,并参与其承担的国家“十三五”光纤授时重大科技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国泰尔实验室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双方共同研发
生产的超高精度地基光纤授时系统在1PPS时间偏差和稳定度、10MHz频率稳定度均合格。2023
年,泰富科技参建了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全球首个十皮秒级稳定度的千公里光纤时间传递
工程应用系统。
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作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被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属于北斗导航产业的有机组成部分,
能解决天基授时系统的安全性问题,同时能获得比目前常用天基授时系统更高的授时精度。高
精度地基授时系统目前尚处于前期发展阶段,随着技术发展和产业化进程加速,未来市场需求
前景巨大。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慎重决策。公司一直积极关注行业的变化和
技术进展,泰富科技为研发型公司,主要在代工厂进行生产。公司本次投资泰富科技后将成为
泰富科技的股东,有助于公司迅速布局相关领域技术,并在其产业化成功后能优先获得其PC
B及PCBA业务相关订单,是公司积极布局新技术、新产品的重要举措。同时,因标的公司
项目处于发展初期,关联方参与共同投资,可以有效分担公司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9日以微信、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年7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
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
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共同参与标的公司本次增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等一切事宜。
(四)因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故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
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鉴于李强先生及李朋先生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罗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李强先生、李朋先生、罗湘晋先生及吕洪安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共同投资
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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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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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在越南新建印制电路板(PCB)生产基地项目
投资金额:计划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在越南投资新建生产基地(下称“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境内外投资备案或
审批手续,以及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尽管目前评估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但依然存在不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是依据公司业务实际发展需求及未来发展战略所做的经营决策,但由于
越南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环境等与中国存在较大区别,国际贸易格局、越南外
贸形势及进出口政策也可能发生变动,越南生产基地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
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对外投资采用外币结算,存在汇率波动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满足业务发展和海外生产基地布局的需要,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现有及潜在大客户提供产品服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通过全资
子公司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亚国际”)出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并由全资孙公司
在越南投资新建印制电路板(PCB)项目,生产高多层印制线路板。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包括但不限于在越南新设境外子公司并实缴注册资本、租赁(购买)土地、购
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
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越南生产基地。
(二)董事会召开及审批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7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2024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
际出席8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在越南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出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并由全资孙公司
在越南投资新建印制电路板(PCB)基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
司经营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内制定与实施具体方案、设立越南子公司、签署土
地租赁(购买)协议等相关协议或文件、申请投资备案登记、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及根据市场情
况调整或完善投资路径、新建厂房,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上述授权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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