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395 红四方 更新日期:2026-08-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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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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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11-15│ 7.98│ 3.6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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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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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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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20万吨/年新型 │ 2.36亿│ 1438.60万│ 1.41亿│ 79.64│ 4752.68万│ ---│
│增效专用肥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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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 1.40亿│ 1706.25万│ 6727.07万│ 63.72│ -100.92万│ ---│
│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 │ │ │ │ │ │
│配套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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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1.20亿│ 0.00│ 8000.00万│ 100.00│ ---│ ---│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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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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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交易金额(元)│1052.6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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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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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以东、│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宏图大道北侧的部分工业用地(面积│ │ │
│ │12804.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其地│ │ │
│ │上房屋建(构)筑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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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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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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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四方肥业”)拟向关联方中盐│
│ │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四方控股”)出售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
│ │道以东、宏图大道北侧的部分工业用地(面积12804.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
│ │(构)筑物,根据有关评估结果,本次交易价格为1052.64万元。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以相关 │
│ │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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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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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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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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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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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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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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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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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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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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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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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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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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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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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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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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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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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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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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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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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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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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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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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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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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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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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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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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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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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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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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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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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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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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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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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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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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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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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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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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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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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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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盐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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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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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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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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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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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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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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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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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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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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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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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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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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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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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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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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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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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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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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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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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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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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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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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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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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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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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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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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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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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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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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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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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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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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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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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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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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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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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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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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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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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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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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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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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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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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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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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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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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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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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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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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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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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盐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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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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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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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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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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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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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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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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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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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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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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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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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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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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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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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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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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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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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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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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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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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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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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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1)尿素作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 │
│ │产经营的原材料及对外销售的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较大,为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带来│
│ │的不利影响,稳定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2)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盐业集 │
│ │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简称“物资分公司”)签订《尿素产品套期保值业务服务协议》,│
│ │并以公司为主体开立期货交易账户。物资分公司配备专业人员按照公司下达的操作指令进行│
│ │账户操作,物资分公司根据公司提供的现货业务数据,进行相应的风险监控、分析与评估、│
│ │咨询和辅导支持。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专业套期保值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
│ │ 交易品种及场所:在郑州商品交易所等合法境内交易所交易的与尿素相关的期货品种。│
│ │ 结算方式:物资分公司按照5元/吨收取服务费用,该费用为综合服务费,已包含协议约│
│ │定的交易执行、风险监控、常规市场研究报告及标准培训等服务所发生的成本、税费及管理│
│ │费用。服务费用按季度结算。 │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
│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物资分公司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系│
│ │公司关联方,物资分公司在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中提供专业化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构│
│ │成关联交易。 │
│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基差、逐日结算、内控、系统性、操作│
│ │、信用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交易情况概述 │
│ │ (一)交易目的 │
│ │ 尿素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原材料及对外销售的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较大,有必│
│ │要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由于尿素价格变动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 │
│ │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为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
│ │套期保值功能,对尿素产品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对冲现货交易风险,提升公司整体风│
│ │险防御能力,增强公司经营的稳健性。 │
│ │ (二)交易金额 │
│ │ 公司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投入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
│ │过人民币4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 │超过2000.00万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
│ │用。 │
│ │ (三)资金来源 │
│ │ 公司开展尿素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 │ (四)交易方式 │
│ │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尿素及对外销售尿素对│
│ │应的期货品种。交易场所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等境内交易场所,不涉及境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 │业务。 │
│ │ (五)交易期限 │
│ │ 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
│ │证金余额和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金额)。在│
│ │前述期限内,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或其授权人组织实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办理与上述交易相│
│ │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
│ │ 二、审议程序 │
│ │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
│ │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
│ │展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 │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 │ (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情况 │
│ │ 1.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 │
│ │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吉锁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 │本议案。 │
│ │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
│ │ 2.根据本次交易涉及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或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无需提交│
│ │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按照5元/吨支付物资分公司服务费,尿素套期保值操作的交易│
│ │量最高不超过4万吨,该关联交易额度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三、关联交易情况 │
│ │ (一)关联交易内容 │
│ │ 尿素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原材料及对外销售的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较大,为避│
│ │免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稳定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为有效监督和│
│ │防范公司投机风险,关联方物资分公司为公司提供套期保值业务的专业化服务,并收取服务│
│ │费用,按照5元/吨的固定标准计算,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关系 │
│ │ 物资分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
│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名称: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 │ 负责人:王晓科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4号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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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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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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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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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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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四方肥业”)拟向│
│ │关联方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四方控股”)出售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
│ │范园龙兴大道以东、宏图大道北侧的部分工业用地(面积12804.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其│
│ │地上房屋建(构)筑物,根据有关评估结果,本次交易价格为1052.64万元。本次资产转让 │
│ │价格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 │
│ │ 红四方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红四方控股为降低合成氨综合能耗和成本,拟计划实施一期气化炉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 │拟向公司购买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以东、宏图大道北侧的部分工业用地(面积│
│ │12804.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构)筑物所有权。合成氨作为公司尿素主要原材料│
│ │之一,公司采用成本加成方式向红四方控股采购合成氨,因此本次改造项目不仅有利于降低│
│ │红四方控股合成氨综合能耗及成本,也有利于降低公司合成氨采购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盈利│
│ │能力。 │
│ │ 红四方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红四方控股为公司关联 │
│ │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
│ │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
│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 │
│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
│ │通过《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吉锁先生回避表决。 │
│ │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
│ │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征得债权人同意、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 │本次资产转让的评估价值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
│ │ (四)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
│ │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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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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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广福路交口信达中心A座七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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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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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新疆新设子
公司“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投资标的1)实施“新疆新型增效水溶肥料及生
物有机肥料项目”(投资标的2)建设,项目报批总投资74.75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
为准)。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的议案》,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资金风险:本次项目建设预计投资金额74.75亿元,仅是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情况的
估算,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货币资金为5.73亿元,资金缺口较大。项目初期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设立子公司,开展项目建设前期所需土地竞拍等前置审批手
续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需求,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
方式分阶段投入,主要资金来源为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目前,相关融资金额尚未到位。该投
资计划涉及投资金额大,若未来项目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及预期,或融资环境发生不利变化,
项目资金的按时、足额投入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项目在建设中可能会出现建设进度延迟、甚至
终止等风险。
2.本次投资建设项目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项目目前处于初期筹备
阶段,也尚未签订相关协议,未开始建设,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项目的盈利测算,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
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3.项目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延期、终止等风险:目前新设子公司尚未成立,且项目建设用
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项目建设所需项目备案、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受
政策调整、审批时间等因素影响,存在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办理周期延长,甚至部分审批事项
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导致无法按照公司预计时间开工建设及按期完工。此外,如因国家或地
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
止或终止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不会形成新的对外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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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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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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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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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1)尿素作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生产经营的原材料及对外销售的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较大,为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带来
的不利影响,稳定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2)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盐业集团
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简称“物资分公司”)签订《尿素产品套期保值业务服务协议》,并以
公司为主体开立期货交易账户。物资分公司配备专业人员按照公司下达的操作指令进行账户操
作,物资分公司根据公司提供的现货业务数据,进行相应的风险监控、分析与评估、咨询和辅
导支持。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专业套期保值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品种及场所:在郑州商品交易所等合法境内交易所交易的与尿素相关的期货品种。
结算方式:物资分公司按照5元/吨收取服务费用,该费用为综合服务费,已包含协议约定
的交易执行、风险监控、常规市场研究报告及标准培训等服务所发生的成本、税费及管理费用
。服务费用按季度结算。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物资分公司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系公
司关联方,物资分公司在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中提供专业化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构成关
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基差、逐日结算、内控、系统性、操作、
信用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尿素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原材料及对外销售的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较大,有必要
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由于尿素价格变动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为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
期保值功能,对尿素产品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对冲现货交易风险,提升公司整体风险防
御能力,增强公司经营的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投入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
人民币4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000.00万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尿素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尿素及对外销售尿素对应
的期货品种。交易场所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等境内交易场所,不涉及境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
(五)交易期限
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
金余额和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金额)。在前述
期限内,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或其授权人组织实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办理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一
切必要事宜。
二、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情况
1.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吉锁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根据本次交易涉及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或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按照5元/吨支付物资分公司服务费,尿素套期保值操作的交易量最
高不超过4万吨,该关联交易额度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内容
尿素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原材料及对外销售的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较大,为避免
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稳定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为有效监督和防范
公司投机风险,关联方物资分公司为公司提供套期保值业务的专业化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
按照5元/吨的固定标准计算,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关系
物资分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负责人:王晓科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4号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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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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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控股
股东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四方股份”)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股份,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集团”)通过红四方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延长6个月。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7.98元/股,并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00000000股。
2025年6月,公司实施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每股转增0.3股;以实施
前的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共计转增600
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0000000股增加至260000000股,其中红四方股份持
有的公司股份增加39900000股,由133000000股增加至1729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6月5日、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
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
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股份及
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所作出的承诺,对公司若出现下述业绩下滑情况承诺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
定期限,具体如下:
“若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本公司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延长12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本
公司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项基础上延长6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三年
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本公司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
两项基础上延长6个月。
前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份’分别指本公司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发行人年报披露时
仍持有的股份。”
三、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期延长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43259228.36元,公司上市
第二年(2025年)较上市前一年(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150260092.25元下
滑超过50%,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
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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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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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
则》规定,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在公司内外担任(兼任)的行政职务、
公司和个人业绩考核情况以及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等因素,现将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
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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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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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2835871.01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
238940.42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64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1664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48
%。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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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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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四方肥业”)拟
向关联方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四方控股”)出售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
范园龙兴大道以东、宏图大道北侧的部分工业用地(面积12804.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其地
上房屋建(构)筑物,根据有关评估结果,本次交易价格为1052.64万元。本次资产转让价格
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
红四方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红四方控股为降低合成氨综合能耗和成本,拟计划实施一期气化炉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拟
向公司购买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以东、宏图大道北侧的部分工业用地(面积1280
4.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构)筑物所有权。合成氨作为公司尿素主要原材料之一,
公司采用成本加成方式向红四方控股采购合成氨,因此本次改造项目不仅有利于降低红四方控
股合成氨综合能耗及成本,也有利于降低公司合成氨采购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红四方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红四方控股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
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吉锁先生回避表决。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征得债权人同意、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本
次资产转让的评估价值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四)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
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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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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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
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
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于2025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运营质量
公司将始终坚持立足化肥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农资央企保供稳价的“压舱石”作用,持续
增强企业主动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这一“国之大者”的核心功能。
深耕农肥行业,做强主责主业,坚定不移履行央企责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绿色农业
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力。
一是持续发挥现有产能,增强服务国家粮食安全能力水平。公司募投项目“扩建20万吨/
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及“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已投
产,将充分发挥现有生产装置的产能优势,进一步提高装置利用率和产量,通过加大市场投入
力度,提高产品销量,巩固农肥产业根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保供稳价能力。
二是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持续提升企业为主导的科技创新。公司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
一步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积极布局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有机肥料与微生物肥料制造、肥
料生物刺激素与增效剂、土壤调理剂研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推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积
极推进农肥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不断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高质量发展动
能。
三是全面推动数字化转型,打造智能制造新高地。公司通过引入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
能技术,建设智能化仓库,实现工厂智能化升级;构建一体化数字平台,打通从采购、生产到
仓储、物流、销售、农化服务的全链路,推动高新技术在传统复合肥领域的产业化应用,有效
提升公司整体运行效率。
四是科学谋划“十五五”规划,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根据资源禀赋和主业发展规划
,围绕提高主业竞争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做好产业链延伸的目标,进一
步完善业务布局,促进产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五是加大资本运作力度,积极推进并购重组。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
积极推进并购重组,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寻找合适的并购重组目标,以战略性并购为杠杆,统
筹资本运作与产业整合,推动技术、市场和资源深度协同,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价值创造能
力。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寻找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关并符合战略发展方向的优质资产,通过补链、
强链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做优做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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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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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广福路交口信达中心A座七楼会议
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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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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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0
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
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与公司及全资和
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可在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之间
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
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的全部手续,并授权可以用公
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名下的房屋及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
保、抵押或质押。
该授信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股东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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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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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美福”)提供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按照外部银行同期贷款平均利率计算,资助期限为自
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中盐美福的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
公司作为中盐美福的控股股东,能够对中盐美福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
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盐美福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的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中盐美福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按
照外部银行同期贷款平均利率计算,资助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中盐美福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支持中盐美福生产经营,降
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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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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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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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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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
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
,以及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审计决算的管理规定,结合上级单位对审计工作统一管理的要求,综
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
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54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拟聘任立信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郭顺玺,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超过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张家辉,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
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保瑞,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
少于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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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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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票(限售期为12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
数为11403508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40350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中盐安徽红四方肥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并于202
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0000
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96504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8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3
49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及前述限售股因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所增加的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分别为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和中国
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限售期均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
金有限公司对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814536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13%,中国保险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对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325814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5%。上述限售股锁定
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11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00000000股。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转增600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60000000股。各股东
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其中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数量由6265664股变为8145363股,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数量由2506265股变为3258145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事项导致
公司股本总数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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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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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广福路交口信达中心A座七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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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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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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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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