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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之杰(60340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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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400 华之杰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5-06-10│ 19.88│ 4.4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康阳机器人有限│ 1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优菲尼迪科技墨西哥│ 2108.64│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越南优菲尼迪科技有│ 1405.76│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越南威梵迪科技有限│ 1405.76│ ---│ 10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南杰科技私人有限公│ 688.82│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8,650万件电动 │ 4.26亿│ 0.00│ 0.00│ 0.00│ ---│ ---│ │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5480.81万│ 5480.81万│ 100.01│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20│对外担保 ──────┴──────────────────────────────────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宁波银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类 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资金业务等。同 时,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额度内的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不超 过3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3亿元。额度内可滚 动循环使用,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如为资产负债 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未使用完毕,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 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 与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申请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相关具体事 宜,实际发生时不再逐笔审议。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或担保金额,实际融资或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 资金的实际需求,以各银行与公司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 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苏州金朗嘉品贸易有限公司、香港嘉品科技有限公司、张家 港华捷电子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申请银行授信以及担保 的相关事宜,实际发生时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 ──────┬────────────────────────────────── 2026-04-20│其他事项 ──────┴────────────────────────────────── 授予日:2026年4月17日 授予数量:授予股票期权37.30万份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60.74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每份60. 74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 026年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2026年4月17日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北 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 象的异议。2026年2月25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华之杰关于公司202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3月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并在取得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 w.sse.com.cn)披露了《华之杰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 2026-04-20│其他事项 ──────┴──────────────────────────────────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北 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 象的异议。2026年2月25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华之杰关于公司202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3月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并在取得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 w.sse.com.cn)披露了《华之杰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4月17日,并同意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授予37.30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北京市 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一)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 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79名调整为71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5.00万份调整为37.30 万份。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3、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 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或公司董事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 5、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 2026-04-20│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 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天健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954人。天健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 .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56家,上 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7.3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 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 作,住宿和餐饮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 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 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 ──────┬────────────────────────────────── 2026-04-20│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每股转增0.3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 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4,358,660.95元,截至2025 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4,345,893.14元。 为持续稳健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2025年年度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 (含税),每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0.3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1、现金分红 截至2026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1亿股,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566,417股,以总股本 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的99,433,58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计算本 次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29,830,074.90元(含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现金分红4,000万元 (含税),2025年第三季度现金分红5,000万元(含税),2025年年度拟现金分红29,830,074. 90元(含税),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119,830,074.9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6.36%。 2、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6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1亿股,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566,417股,以总股本 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的99,433,583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9,830,075股。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9,830,075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 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 司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03-03│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陆亚洲先生因公务出差不便出席本次股东会,已向董事会 提交书面请假说明,过半数董事同意推举董事陈芳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4人,其中,陆亚洲先生、陆静宇女士因公务出差不便出席本 次股东会,已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请假说明。 2、董事会秘书陈芳女士列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 2026-02-14│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5000万元(含)自 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 币79.79元/股(含),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华之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6年1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了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 购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之杰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2026年2月13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累积566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1.2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56. 6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095096.00元(不含交易费)。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严格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实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 况与公司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研发及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 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年1月1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的《华之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自公司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发布本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2026-02-1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6-02-03│其他事项 ──────┴────────────────────────────────── 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6 年2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天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天浩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相关子议案,详见公司于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之杰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已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四届董事会由6位董事构成,分别为陆亚洲、陈 芳、陆静宇、罗勇君、陈双叶、王天浩。其中,独立董事2位,分别为罗勇君(会计专业人士 )、陈双叶;职工代表董事1位,为王天浩。王天浩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其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 ──────┬────────────────────────────────── 2026-02-03│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陆亚洲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全体董事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陈芳女士列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 2026-01-29│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5000万元(含)自 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 币79.79元/股(含),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华之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成交的最高价为59 .47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58.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46001.00元(不含交易费)。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 2026-01-17│股权回购 ──────┴──────────────────────────────────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的《华之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 6-002)、《华之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董事会 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1月1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 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 ──────┬────────────────────────────────── 2026-01-17│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1-14│股权回购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5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79元/股(含)(不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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