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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集友(60342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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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429 *ST集友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1-12│ 15.00│ 2.28亿│ ├───────────┼───────────┼───────────┼───────────┤ │增发 │ 2019-07-09│ 21.56│ 3.9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1-08│ 17.79│ 9748.92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00万大箱的烟 │ 1.40亿│ 0.00│ 1.40亿│ 100.00│ -256.27万│ ---│ │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 2.54亿│ 0.00│ 1880.97万│ 100.00│ ---│ ---│ │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 │ │ │ │ │ │ │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 2.49亿│ ---│ ---│ ---│ ---│ ---│ │化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 ---│ 0.00│ 1880.97万│ 100.00│ ---│ ---│ │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 │ │ │ │ │ │ │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6-19 │转让比例(%) │10.10 │ ├──────┼────────────────┼──────┼────────────────┤ │交易金额(元)│5.15亿 │转让价格(元)│9.72 │ ├──────┼────────────────┼──────┼────────────────┤ │转让股数(股)│530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徐善水 │ ├──────┼────────────────────────────────────────┤ │受让方 │毕伟国、黄华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6-19 │交易金额(元)│2.5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65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股股份 │ │ │ ├──────┼────────────────┴──────┴────────────────┤ │买方 │黄华 │ ├──────┼────────────────────────────────────────┤ │卖方 │徐善水 │ ├──────┼────────────────────────────────────────┤ │交易概述 │1、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及目的系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慧聚药业超过50%│ │ │的股权,通过本次收购,慧聚药业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收购慧聚药业部分│ │ │股权与本次收购交易对方黄华、毕伟国受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徐善水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构│ │ │成本次收购的整体交易安排。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善水与黄华、毕伟国于2026年6月18日签订了《关于安徽 │ │ │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徐善水拟将其│ │ │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1051%通过协议│ │ │方式分别转让给黄华和毕伟国,其中黄华拟受让2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26%,毕 │ │ │伟国拟受让2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26%,(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 │ │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协议转让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转│ │ │让价格参考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 │ │格为9.72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51516.00万元。 │ │ │ 出让方徐善水(以下简称“甲方”)和受让方黄华(乙方1)、毕伟国(乙方2)(乙方│ │ │1、乙方2于下文统称为“乙方”或“受让方”)于2026年6月1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 │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本次交易股份数量、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1.1双方同意,甲方将所持有未被保全冻结的集友股份合计53000000股股份(以下简称 │ │ │“标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予乙方,其中向乙方1转让26500000股股份、向乙方2│ │ │转让26500000股股份。1.2双方参照本协议签署日集友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协商确 │ │ │定标的股份的转让单价为9.72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51516.00万元人民币,其中乙方1应向│ │ │甲方支付25758.00万元、乙方2应向甲方支付25758.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6-19 │交易金额(元)│2.5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65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股股份 │ │ │ ├──────┼────────────────┴──────┴────────────────┤ │买方 │毕伟国 │ ├──────┼────────────────────────────────────────┤ │卖方 │徐善水 │ ├──────┼────────────────────────────────────────┤ │交易概述 │1、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及目的系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慧聚药业超过50%│ │ │的股权,通过本次收购,慧聚药业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收购慧聚药业部分│ │ │股权与本次收购交易对方黄华、毕伟国受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徐善水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构│ │ │成本次收购的整体交易安排。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善水与黄华、毕伟国于2026年6月18日签订了《关于安徽 │ │ │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徐善水拟将其持│ │ │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1051%通过协议方│ │ │式分别转让给黄华和毕伟国,其中黄华拟受让2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26%,毕伟 │ │ │国拟受让2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26%,(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 │ │ │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协议转让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转让价│ │ │格参考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 │ │9.72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51516.00万元。 │ │ │ 出让方徐善水(以下简称"甲方")和受让方黄华(乙方1)、毕伟国(乙方2)(乙方1 │ │ │、乙方2于下文统称为"乙方"或"受让方")于2026年6月1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 │ │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本次交易股份数量、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1.1双方同意,甲方将所持有未被保全冻结的集友股份合计53000000股股份(以下简称"│ │ │标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予乙方,其中向乙方1转让26500000股股份、向乙方2转 │ │ │让26500000股股份。1.2双方参照本协议签署日集友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协商确定 │ │ │标的股份的转让单价为9.72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51516.00万元人民币,其中乙方1应向甲│ │ │方支付25758.00万元、乙方2应向甲方支付25758.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6-19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超过5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黄华、邹平、毕伟国、南通慧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慧源智能科技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一)协议双方 │ │ │ 甲方: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1:黄华 │ │ │ 乙方2:邹平 │ │ │ 乙方3:毕伟国 │ │ │ 乙方4:南通慧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5:南通慧源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乙 │ │ │方5于下文统称为“乙方”)(二)主要内容 │ │ │ 1、本次交易 │ │ │ 1.1双方同意,甲方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乙方所持的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超过50%股│ │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将标的公司纳入甲方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收购方式、步骤和│ │ │数量等内容由届时签署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进行约定。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余永恒 675.00万 3.55 --- 2019-03-15 ───────────────────────────────────────────────── 合计 675.00万 3.55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1│其他事项 ──────┴────────────────────────────────── 本次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90万 元左右;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10万元左 右。 本次业绩预告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 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90万元左右。 2.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10 万元左右。 3.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主要系受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公司业务开拓不及预期,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度 下降。 ──────┬────────────────────────────────── 2026-06-3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方兴大道6888号公司4楼会议室 ──────┬────────────────────────────────── 2026-06-19│股权转让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及目的系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慧聚药业超过5 0%的股权,通过本次收购,慧聚药业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收购慧聚药业部分 股权与本次收购交易对方黄华、毕伟国受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徐善水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构成 本次收购的整体交易安排。根据《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自各方签署后成立,于《关于江苏慧聚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拟签署的股权收购之正式协议)生效时一并生效。本次 权益可能发生变动涉及的股份转让尚需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成就,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能否最 终完成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敦促交易各 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 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敦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上述权益变动事项 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待《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协议》正式生效后再另行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善水与黄华、毕伟国于2026年6月18日签订了《关于安徽 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徐善水拟将其持 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1051%通过协议方式 分别转让给黄华和毕伟国,其中黄华拟受让2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26%,毕伟国拟 受让2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26%,(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 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协议转让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5、本次权益变动前,黄华、毕伟国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黄华将持有上市 公司26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526%,毕伟国将持有上市公司26500000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5.052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黄华和毕伟国将成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 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善水的通知,徐善水于2026年6月18日分别与黄华、毕 伟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徐善水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000000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1051%以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黄华转让265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5.0526%,向毕伟国转让265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526%。转让价格参考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9.72元/ 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51516.00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 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如下: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目的及资金来源 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及目的系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慧聚药业超过50%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通过本次收购,慧聚药业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 市公司收购慧聚药业部分股权与本次收购交易对方黄华、毕伟国受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徐善水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构成本次收购的整体交易安排。 受让方黄华、毕伟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中的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 2026-06-13│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和《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管理职责、岗位以及与公司(包括 子公司)签订的合同等,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 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人10万元/年(含税)。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绩效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合同等并按照公 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 2026-06-1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方兴大道6888号公司4楼会议室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许立新先 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和召集人。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赵旭强先生任期届满辞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 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徐善水(召集人)、刘文华、许立新 2、审计委员会成员:刘文华(召集人)、许立新、曹萼 3、提名委员会成员:刘文华(召集人)、许立新、徐善水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许立新(召集人)、刘文华、徐善水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2026-04-21│其他事项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经董事会批准进行了两次股份回购。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具体详见公司 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1),第一次回购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数 量为18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3.55%(回购结果详见《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 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第二次回购 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9月5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13090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2.5%(回购结果详见《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 两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690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 04%。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 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 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后予以注销。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9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集友股份关于 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述2024年第一次回购股份中不超过10 480000股(不超过前述第一次回购股份数量的56.34%,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计划 完成后剩余的已回购股份用途按《回购报告书》保持不变。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2026年4月1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24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91%,成交总额为52631545.00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 最高价为10.38元/股,最低价为9.90元/股,均价为10.04元/股。 本次减持回购股份计划期限于2026年4月19日届满,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后,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645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30%。 ──────┬────────────────────────────────── 2026-04-11│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方兴大道6888号公司4楼会议室(四)表决方 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徐善水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管和公司 聘请的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赵旭强先生因连续任职将满 六年,提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相关职务,辞任生效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 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许立新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辞任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赵旭强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由于赵旭强先生自2020年4月28日起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期限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 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赵旭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 委员会相关职务,辞任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任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产生 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赵旭强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赵旭强先生在公司任 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赵旭 强先生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辞任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赵旭强先生辞任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前,赵旭强先 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其辞任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 任独立董事之日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旭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 2026-04-1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7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方兴大道6888号公司4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 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3-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尚需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18204781.9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06080010.42元。 综合考虑经济形势、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济形势、行业现状 、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 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2026-03-21│其他事项 ──────┴──────────────────────────────────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议案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薪酬与其 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2025年度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公司依据任职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参考本地区及同行业的薪酬水平确定非独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高管)薪酬。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情况,同意向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支付薪酬如下: 公司参照本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同意向公司独立董事支付2025年度薪酬如 下: 其他说明 1、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 作情况进行发放,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独立 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3-21│银行授信 ──────┴──────────────────────────────────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 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 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 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 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 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 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 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2026-03-2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0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方兴大道6888号公司4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 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3-21│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委托理财金额:单 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券商 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委托理财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履行的 审议程序: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 过4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 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对投资理财产品业务履行日常审批手续,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 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 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 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 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 ──────┬────────────────────────────────── 2026-03-21│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88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78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5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上年度(2025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章磊,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 在本所执业,拟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报告家数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勇,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 24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5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2009年7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超过10家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章磊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警示函);签字注册会计师蔡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王其超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 2026-03-21│其他事项 ──────┴────────────────────────────────── 2026年3月20日,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各 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资 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 2026-01-31│其他事项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情形: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 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300.00 万元左右,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0.00万元左右,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50.00万元左右。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7000.00万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6400.00万元左右,低于3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 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 2025-12-3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方兴大道6888号公司4楼会议室 ──────┬────────────────────────────────── 2025-12-13│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 连续8年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 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 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业亮,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9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超过5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勇,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 24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5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2009年7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超过10家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系按照 中汇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 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 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7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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