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439 三力制药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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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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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4-16│ 7.35│ 2.3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03│ 7.50│ 265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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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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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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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力生物医药创│ ---│ ---│ 36.04│ 5700.00│ ---│ 人民币│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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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德昌祥中药饮片│ ---│ ---│ 32.73│ 2000.00│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贵州三力医药有限公│ ---│ ---│ 100.00│ 31.8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小芄医药科技(贵州│ ---│ ---│ 0.00│ 0.00│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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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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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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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改造二期扩建项 │ 1.64亿│ 1536.75万│ 1.60亿│ 97.61│ 1.50亿│ ---│
│目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578.40万│ 0.00│ 3578.40万│ 100.00│ ---│ ---│
├─────────┼──────┼─────┼─────┼─────┼─────┼──────┤
│GMP改造二期扩建项 │ 1.64亿│ 1536.75万│ 1.60亿│ 97.61│ 1.50亿│ ---│
│目 │ │ │ │ │ │ │
├─────────┼──────┼─────┼─────┼─────┼─────┼──────┤
│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 3673.70万│ 4.13万│ 875.97万│ 23.84│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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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578.40万│ ---│ 3578.40万│ 100.00│ ---│ ---│
├─────────┼──────┼─────┼─────┼─────┼─────┼──────┤
│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 3673.70万│ 4.13万│ 875.97万│ 23.84│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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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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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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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海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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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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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尚需获得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
│ │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
│ │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贵州岑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岑礼科 │
│ │技(拟设立)”),系拟设立的有限公司,张海先生拟持股100%,张海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发行构│
│ │成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公司拟向岑礼科技(拟设立)发行股│
│ │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
│ │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岑礼科技(拟设立)│
│ │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该行为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
│ │资产重组。 │
│ │ 2026年5月25日,公司与岑礼科技(拟设立)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 │票认购协议》。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
│ │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 │后方可实施。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说明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本共408930216股,张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7668440股股│
│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00%,为公司控股股东。 │
│ │ 2025年11月6日,张海先生与持公司股份20190100股,持股比例为4.94%的股东海南悦欣│
│ │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悦欣医药”)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期│
│ │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悦欣医药合伙人杨双持有公司股份205000股(持股比例0.05% │
│ │)。 │
│ │ 因持公司股份11197947股,持股比例为2.74%的股东王惠英女士系控股股东张海先生的 │
│ │母亲,两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上述《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9261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3%。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
│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认购对象岑礼科技(拟设立),尚在筹建中,张海先生将持有其│
│ │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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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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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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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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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药尊宝数智科技(成都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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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股的公司为其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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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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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坤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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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其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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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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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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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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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药尊宝数智科技(成都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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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股的公司为其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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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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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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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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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张海 8000.00万 19.52 47.71 2025-10-22
海南悦欣医药投资合伙企业 1145.00万 2.80 56.71 2026-07-03
(普通合伙)
─────────────────────────────────────────────────
合计 9145.00万 22.3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7-03 │质押股数(万股) │114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6.71 │质押占总股本(%) │2.80 │
├────────┼──────────────┴────────┴──────────────┤
│股东名称 │海南悦欣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02 │质押截止日 │2027-07-0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02日悦欣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双质押了1145.0万股给国泰海通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0-22 │质押股数(万股) │4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3.86 │质押占总股本(%) │9.76 │
├────────┼──────────────┴────────┴──────────────┤
│股东名称 │张海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16 │质押截止日 │2026-10-1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16日张海质押了4000.0万股给红塔证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0-22 │质押股数(万股) │4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3.86 │质押占总股本(%) │9.76 │
├────────┼──────────────┴────────┴──────────────┤
│股东名称 │张海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20 │质押截止日 │2026-10-2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20日张海质押了4000.0万股给红塔证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0-25 │质押股数(万股) │3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09 │质押占总股本(%) │7.81 │
├────────┼──────────────┴────────┴──────────────┤
│股东名称 │张海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3 │质押截止日 │2025-10-23 │
├────────┼──────────────┼────────┼──────────────┤
│实际解押日 │2025-10-15 │解押股数(万股) │32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3日张海质押了3200.0万股给云南国际信托 │
├────────┼──────────────────────────────────────┤
│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15日张海解除质押32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25 │质押股数(万股) │37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2.37 │质押占总股本(%) │9.15 │
├────────┼──────────────┴────────┴──────────────┤
│股东名称 │张海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3 │质押截止日 │2025-10-23 │
├────────┼──────────────┼────────┼──────────────┤
│实际解押日 │2025-10-17 │解押股数(万股) │375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3日张海质押了3750.0万股给红塔证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17日张海解除质押375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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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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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王珏犇先生因工作
调整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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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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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3200万元到4500万元,与上年同期数8306.10万元相比,将减少3806.10万元到
5106.10万元,同比减少45.82%到61.47%。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600万元到
3700万元,与上年同期数7098.21万元相比,将减少3398.21万元到4498.21万元,同比减少47.
87%到63.3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00万元
到4500万元,与上年同期数8306.10万元相比,将减少3806.10万元到5106.10万元,同比减少4
5.82%到61.47%。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600万元
到3700万元,与上年同期数7098.21万元相比,将减少3398.21万元到4498.21万元,同比减少4
7.87%到63.37%。
(三)本期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9390.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06.10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98.21万元。
(二)每股收益:0.20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受DRG/DIP医保支付改革深化、市场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中药板块业绩整体
持续承压。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产业景气度不及预期,进而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不及预期,利润下
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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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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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海南悦欣医药投
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悦欣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双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20395100股(其中杨双持有公司股份2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本次悦欣医药累计
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11450000股,占悦欣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6.14%,
占公司总股本的2.80%。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6766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
00%,张海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7.71%,占公司总
股本的19.56%。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王惠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1197947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74%,王惠英女士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0股。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9261487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48.73%。本次悦欣医药质押股份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总数
为91450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5.89%,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22.36%。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除质押等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悦欣医药通知,获悉悦欣医药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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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重要合同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尚需获得贵州三力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
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贵州岑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岑礼科技
(拟设立)”),系拟设立的有限公司,张海先生拟持股100%,张海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
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公司拟向岑礼科技(拟设立)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
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岑礼科技(拟设立)以现金
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该行为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26年5月25日,公司与岑礼科技(拟设立)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认购协议》。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尚
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
施。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本共408930216股,张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7668440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41.00%,为公司控股股东。
2025年11月6日,张海先生与持公司股份20190100股,持股比例为4.94%的股东海南悦欣医
药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悦欣医药”)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期限自
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悦欣医药合伙人杨双持有公司股份205000股(持股比例0.05%)。
因持公司股份11197947股,持股比例为2.74%的股东王惠英女士系控股股东张海先生的母
亲,两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上述《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199261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3%。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认购对象岑礼科技(拟设立),尚在筹建中,张海先生将持有其10
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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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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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制药”或“公司”)为建立科学、持续、稳
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
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盈
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
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合理平衡和处理好公司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
回报股东的关系。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
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需要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
、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
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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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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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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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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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
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现就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说明
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2年5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
)下发的《关于对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张千帆、张红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2〕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经贵州证监局检查,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在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立即传达给公司相关人员,并积极组
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公司成立整改专项小组,对照函件内容逐项梳理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进一步加强募集
资金管理,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规范信息披露流程,并及时就整改情况进行了书面
回复并披露,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
人员收到贵州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遵守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自觉接受证
监会、证监局、证券交易所、全体股东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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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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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相关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基于本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后暂时
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公司
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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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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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
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9056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8%,按照本次
发行方案,岑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岑礼科技(拟设立)”),系拟设立的有限公司,
张海先生拟持股100%;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岑礼科技(拟设立)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岑礼科技(拟设立)、张海先生承诺在本次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本
次发行的股票,以满足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
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
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即在满足上述条件的
情形下,投资者可免于发出要约。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岑礼科技(拟设立)、张
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
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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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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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
报的摊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填
补措施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
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实际发行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
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公司预计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底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期末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次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08930216股为基础,仅
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
化;
4.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22679064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本数),未
考虑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
金规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5.42万元,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2.23万元。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
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
损分为三种情形:①较2025年度持平;②较2025年度利润增加10%或亏损减少10%;③较2025年
度利润减少10%或亏损增加10%。(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等的影响;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
公司对2026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2026年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
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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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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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65)《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66)。
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对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5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
励,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3,395,000股。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6
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待注销限制性股票5,090,000股,上述注销事宜完成后,
公司股本将由408,930,216股变更为403,840,21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8,930,216元变
更为人民币403,840,21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
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鞠灵珂
4.联系电话:0851-38113395
5.传真:0851-38113572
电子邮箱:julk@gz-sanl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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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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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张海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鞠灵珂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邓黎、余渊、罗战彪、杨志宇列
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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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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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65)《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6)。
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对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5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待注销限制性股票1695000股,上述注销事宜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4089302
16股变更为40723521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8930216元变更为人民币40723521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
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鞠灵珂
4、联系电话:0851-38113395
5、传真:0851-38113572
电子邮箱:julk@gz-sanl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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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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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回购注销原因:因拟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数量:3395000股
限制性股票拟回购价格:7.16元/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贵州三
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并
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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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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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未成就,回购部
分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4550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16元/股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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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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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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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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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拟提请股东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在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
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
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
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
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
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和相关规定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
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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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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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现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
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上述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
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
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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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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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及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
要求的各类中风险以下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
品以及其他风险符合要求的委托理财。
投资金额: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拟用于
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4亿元(含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购买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本
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但由于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利率等各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波动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
风险适中的理财产品,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三)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现金管理的资金均来自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
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
期内及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的各类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
、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公募基金以及其他风险符合要求的委托理财等。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总经理
行使决策权,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及经办人负责具体办理委托理财业务。
(五)投资期限
公司2026年度进行现金管理预计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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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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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存在差异化安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期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
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66210791.85元,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即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254223.69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
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数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
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拟以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408930216股扣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4190200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5090000股(合计9280200股
不参与分配),即以399650016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979000.96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1.8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由于公司存在已回购股份,本次利润分配
涉及差异化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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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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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阅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公司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6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年
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认真履行职责
,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二、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实施。
(三)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
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
(2)同时兼任公司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
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结合公司内部薪酬制度确定;(3)其余非独立董事参与公
司经营管理的,根据其职责及贡献大小参照第3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执行,未
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不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
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当年绩效考核规则开展,部分绩效薪酬与公司年
度经营业绩挂钩,在考核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后发放。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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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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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
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并报表层面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2419.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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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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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德皓国际”)(曾用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文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审计2025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8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
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
间)。(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妍,2016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瑞星,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1家。拟定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明学,2001年12月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2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
25年1月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
0家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等从业人员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本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
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
计费用。
2025年度审计费用55万元(包括内控审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无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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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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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汉方制药”)签署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协议》,汉方制药将其所持有的顺铂氯
化钠注射液等16个药品上市许可及相关权益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款(含税)为人民币200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所涉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尚需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批,能否顺利完成变更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上述合同的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与汉方制药签署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协议》,约定汉方制药将其持有
的16个药品的上市许可及相关权益转让给公司,其中顺铂氯化钠注射液(国药准字H20020273
)为本次转让核心品种。合计转让价款(含税)人民币2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6222008168
成立日期:1992年7月4日
注册资本:46690.9万元
法定代表人:龙险峰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中西药品生产、销售;刺梨食用含片、
刺梨颗粒生产、销售;卫生用品<抗(抑)菌制剂(液体剂)>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不
含出口国营贸易);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日用品的生产、销售。)
汉方制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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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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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65)《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6)。
2025年10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共注销8720
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注销后股本变更为408930216股,目前暂未完
成工商变更。
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待注销限制性股票240000股,上述
注销事宜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408930216股变更为40869021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89
30216元变更为人民币40869021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
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一)债
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鞠灵珂
4、联系电话:0851-38113395
5、传真:0851-38113572
电子邮箱:julk@gz-sanl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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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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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0000股
调整后的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16元/股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中激励对象冯由超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共计40000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0月0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制定<贵州三力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
行核实;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2024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4年10月0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贵州三力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根据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世贵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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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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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3600.00万元到5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数27402.78万元相比,将减少22202.78
万元到23802.78万元,同比减少81.02%到86.86%。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00.00万元
到34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数26797.12万元相比,将减少23397.12万元到24497.12万元,同
比减少87.31%到91.42%。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00.00万
元到5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数27402.78万元相比,将减少22202.78万元到23802.78万元,
同比减少81.02%到86.86%。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00.00万
元到34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数26797.12万元相比,将减少23397.12万元到24497.12万元,
同比减少87.31%到9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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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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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
理及董事会秘书张千帆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千帆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
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张千帆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千帆先生已妥
善完成工作交接事宜,其职务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张千帆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资本运作、规范治
理、信息披露以及维护投资者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千帆先生在任职
董事会秘书期间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张海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鞠灵珂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在此之前由公司新任董事会秘书继续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鞠灵珂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鞠灵珂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51-38113395
电子邮件:julk@gz-sanli.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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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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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签署的《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系确立双方合作意向,具体项目实施进
度和最终成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海南大学签署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
本次签署技术合同的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
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确定。
一、合同签署概况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海南大学签署了《技术转让(
专利申请权)合同》(以下简称“技术转让合同”)。本次校企合作,旨在通过加强交流与合
作,实现校企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通过整合公司产业化能力与高校研发资源,推动创新药
物科研成果转化,助力公司拓展创新药产品布局,提升公司市场竞争优势。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海南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60000428200732M
法定代表人:骆清铭
注册资本:762519万元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理学类、工学类、文学类、农
学类、法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哲学类学科高等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相关科
学研究及成果推广转化、成人教育、学术交流、相关社会服务。
海南大学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及交易双方
项目名称:HXW2324化合物及相关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受让方(甲方):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让与方(乙方):海南大学
2、转让内容
本合同乙方将其HXW2324化合物及相关专利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
的转让价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及中国专利局发
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说明:本项目选定的HXW2324化合物是用于开发阿尔茨海默病(Alzheime
r'sdisease,AD)新型治疗药物的临床前候选化合物。)
3、转让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项合同约定的发明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人民币2亿元,含里程碑款0.2亿
元(含税)和销售提成1.8亿元(含税)。转让价款由甲方依据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乙方。其中
,里程碑首期款支付条件: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开展HXW2324化合物对三种经典阿尔茨海默病
动物模型的药效研究;研究结果经双方认定具有抗阿尔茨海默病药效且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继
续开展后续研究后,甲方支付给乙方300万元整。项目进行全过程中,若任一方提出本项目无
继续开展的必要,则可终止本项目,双方约定本合同终止。
4、销售提成
HXW2324化合物(制剂)实现销售后,甲方按照合同所约定品种以每盒2元(包含增值税)
的标准付给乙方提成费,结算周期为按年度结算,销售提成累计达到1.8亿元(含税)或自首
次提取销售提成满五年,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提供销售提成。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专利申请被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驳回的,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转
让费用;尚未收取的,由双方协商而定;当发生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情形,双方约定本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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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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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股票证券简称:三力制药,股票证券代码“603439”保持不变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贵州三力
”变更为“三力制药”,公司全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为顺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使证券简称更加清晰、直观地反映公司主营业务,强化企业品
牌形象,公司将证券简称由“贵州三力”变更为“三力制药”。本次变更证券简称,有助于投
资者更为直接、准确地理解公司的核心业务及其所属行业,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辨识度与市场
影响力。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长远发展利益。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取自公司全称,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规划相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
变更公司证券简称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
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
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三、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实施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证券简称将自2025年12月12日起由“贵州三
力”变更为“三力制药”,公司证券代码“603439”保持不变。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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