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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设股份(60345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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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458 勘设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7-28│ 29.36│ 8.4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9-18│ 21.55│ 4266.9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1-08│ 9.79│ 2937.0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贵州玖能行能源科技│ 4334.10│ ---│ 52.79│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贵州翰凯斯智能技术│ 3000.00│ ---│ 1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扩大生产规模项目 │ 1.75亿│ 531.83万│ 1.45亿│ 82.76│ ---│ ---│ ├─────────┼──────┼─────┼─────┼─────┼─────┼──────┤ │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 6870.33万│ 271.70万│ 6055.70万│ 88.14│ ---│ ---│ ├─────────┼──────┼─────┼─────┼─────┼─────┼──────┤ │基础设施保障项目 │ 1.25亿│ ---│ 1.25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34亿│ ---│ 2.34亿│ ---│ ---│ ---│ ├─────────┼──────┼─────┼─────┼─────┼─────┼──────┤ │偿还银行贷款 │ 2.40亿│ ---│ 2.40亿│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张林 1500.00万 4.82 51.79 2024-02-09 ───────────────────────────────────────────────── 合计 1500.00万 4.8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2-09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1.79 │质押占总股本(%) │4.82 │ ├────────┼──────────────┴────────┴──────────────┤ │股东名称 │张林 │ ├────────┼──────────────────────────────────────┤ │质押方 │罗平县德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5 │质押截止日 │2027-02-0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5日张林质押了1500.0万股给罗平县德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贵州省交通│贵州玖能行│ 1002.05万│人民币 │2019-05-16│2025-05-16│连带责任│否 │是 │ │规划勘察设│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计研究院股│限公司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9-30│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勘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勘设生态科技”)因业务发 展需求,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申请人民币280.00万元的银行流动资金 贷款,公司按75%的持股比例为勘设生态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210.00万元,勘设生态科技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已于近日与债权人签 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7)。本次子公司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本 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贵阳云岩支行债务人:贵州勘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类型: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担保方 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2025年9月至2026年12月担保金额:人民币210.00万元保证期间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 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 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 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 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 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 2025-09-26│诉讼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本次新增案件中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本次新增案件涉案金额及累计情况:人民币47075169.24元(含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诉讼、仲裁数量为46起,涉案总金额约为34359.95万元(含本次诉 讼,不含前期已单独披露的诉讼、仲裁,部分案件未包含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等),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6%。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 未作出最终判决,目前尚无法判断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诉 讼及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白云区法院”)送达的起诉状 等诉讼材料,上海戊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对公司提起诉讼。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近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 项进行了统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数量为46起,累计涉及 的诉讼、仲裁总金额合计34359.95万元(含本次诉讼,不含前期已单独披露的诉讼,部分案件 未包含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6%。现将本次诉讼 案件情况及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戊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08号2幢2层245室法定代表人:章子华 被告: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100号法定代表人:吕晓舜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44183396.22元; 2.请求判令被告以44183396.22元为基数,按1年期LPR为标准,向原告支付自2023年9月15 日起至被告实际全部支付工程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2025年9月15日,计人民币2 891773.02元。 (以上第1项、第2项支付工程款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共计人民币47075169.24元)。 (三)事实及理由 原告认为: “被告于2020年委托原告承建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综合配套建设项目海关监 管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案涉工程”),双方于2020年10月签订《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 区域综合配套建设项目海关监管系统工程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价为48 023803.02元。合同签署后,原告按照合同要求进场施工,并于2021年6月完成其工作,原告于 2023年7月向被告提交全套工程结算资料。 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均已成就,被告已向原告支付工程款计人民币3840406.80元,被告应 支付剩余全部工程款计人民币44183396.22元。” (四)公司关于本次诉讼的情况补充 2020年7月,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业主贵阳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贵阳综合 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综合配套建设项目-海关特殊监管区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 包(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2020年10月,公司与原告签署了案涉 工程合同,截止目前,业主方累计支付给联合体的总承包合同款未含案涉合同中的工程费用。 公司积极进行应诉的同时,将同时采取多种方式推动业主方贵阳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公 司总承包合同项目工程款,以解决公司支付工程款问题。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部分于本期内发生的案件尚未正式立案或开庭审理,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 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8-30│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陆通公司”)因日常经营的 实际需要,公司为陆通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申请人民币4000.00万 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已于近日与债权人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控股子公司上海大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境”)因业务发展需求, 公司按75%的持股比例为上海大境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申请的人民币300 .00万元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5.00万元,上 海大境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已于近日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在 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7)。本次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 ,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2025-08-30│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 析,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 值准备共计9954.83万元。 ──────┬────────────────────────────────── 2025-05-29│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一)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陆通公司”)、 (二)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峰公司”)、(三)贵州宏信创达工程 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信创达”),均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一)公司本次为陆通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8188.55万元(含本次担保); (二)公司本次为虎峰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55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三)公司本次为宏信创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8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风险提示:被担保对象虎峰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于全资子公司陆通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由公司为其在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10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主要用于陆 通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不存在 反担保。 (二)基于全资子公司虎峰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由公司为其在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40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主要用于虎 峰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不存在 反担保。 (三)基于全资子公司虎峰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由公司为其在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用于虎峰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 务。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基于全资子公司宏信创达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由公司为其在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10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主要用于宏 信创达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不存在 反担保。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7)。本次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 ,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2025-05-13│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立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原告)。 涉案的金额:向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60亿元及资金占用费(自2019年12月25日起 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 止),以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向公司支付保全费、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 出的全部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一审判决已生效,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由于该案 件的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收回履约保证金及利息等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按照 谨慎性原则已将履约保证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若履约保证金及利息最终予以追回,公司将按 照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处理。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勘设股份”)近日 收到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黔0302执6053、6054、60 55号)。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已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1、2024年9月,因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纠纷,公司向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提交了 民事起诉状,并于同月收到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 (2024)黔0302民初1503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 露的《勘设股份关于收到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暨重大合同诉讼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75)。 2、2025年1月,公司收到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黔0302民初 15037号、18232号、18235号),经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重大合同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4)。 二、案件的执行情况 前述《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被告)并未在生效判决指定的期间内自动履行支 付义务。为此,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遵义市红花岗区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述申请事项,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025年5月9日,公司收到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发来的申请执行上述案件的《案件受理 通知书》((2025)黔0302执6053、6054、6055号)。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院已决 定立案执行。 ──────┬────────────────────────────────── 2025-05-10│其他事项 ──────┴──────────────────────────────────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北京中财久通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玲兵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5年4月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暨《勘设股份关于召开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并于2025年4月30日公告了第一次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勘设股份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31)。 合计持有3.48%股份的股东北京中财久通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玲兵,在202 5年5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本次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增加临时提案。 2025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公司3.48%股份的股东北京中财久通科技发展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钟玲兵提交的《关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的书面文件,股东北京中财久通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钟玲兵提请公司董事会将选举卢振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决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北京中财久通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73 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股东钟玲兵持有公司股份5,935,9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 4%;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65,983股,占公司总股本3.48%。上述提案的提案人资格 、提案内容、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 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非独立董事5名。目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6人,故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采取差额选举方 式,即获得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过半数通过且得票较高的5名候选人 当选,得票较低的候选人无法当选。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卢振华:男,1962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7月河南理工大学(原 焦作矿业学院)地下采煤专业本科毕业,1997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货币银行学专业 研究生毕业。1982年7月至1993年2月在煤炭工业部武汉煤矿设计研究院采矿处、科研处工作, 担任工程师;1993年3月至1994年7月,在深圳发展银行工作,历任支行营业部副主任、总行公 司业务部二室负责人;2001年9月至2002年2月任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2002年2 月至2006年2月,调任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担任副总经理、分行贷审会主任委员;2006年2 月至2008年8月,到深圳市量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副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12年7 月,在中国民生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工作,担任私人银行产品评审小组秘书长、风险管理总监 ;2012年8月至2014年1月,任房安德(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2014年2月至2022年4月 ,在北京缔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2年5月至今,在中财开 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高级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卢振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 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情形。 ──────┬────────────────────────────────── 2025-04-25│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一)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陆通公司”)、 (二)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峰公司”),均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 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陆通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10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82.66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本次为虎峰 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259.97万元 (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于全资子公司陆通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由公司为其在中国银行贵阳市中山 东路支行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10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用于陆通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业务,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基于全资子公司虎峰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由公司为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近日,公司与债权 人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主要用于虎峰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业务。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1)。本次两家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 度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04│其他事项 ──────┴──────────────────────────────────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属于应当 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 议案。 本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将围绕生产经营、股东回报、治理结构、投资者 关系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举措,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 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 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 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 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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