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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设股份(60345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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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458 勘设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贵州玖能行能源科技│ 4334.10│ ---│ 52.79│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贵州翰凯斯智能技术│ 3000.00│ ---│ 1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扩大生产规模项目 │ 1.75亿│ 531.83万│ 1.45亿│ 82.76│ ---│ ---│ ├─────────┼──────┼─────┼─────┼─────┼─────┼──────┤ │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 6870.33万│ 271.70万│ 6055.70万│ 88.14│ ---│ ---│ ├─────────┼──────┼─────┼─────┼─────┼─────┼──────┤ │基础设施保障项目 │ 1.25亿│ ---│ 1.25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34亿│ ---│ 2.34亿│ ---│ ---│ ---│ ├─────────┼──────┼─────┼─────┼─────┼─────┼──────┤ │偿还银行贷款 │ 2.40亿│ ---│ 2.40亿│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张林 1500.00万 4.82 51.79 2024-02-09 ───────────────────────────────────────────────── 合计 1500.00万 4.8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2-09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1.79 │质押占总股本(%) │4.82 │ ├────────┼──────────────┴────────┴──────────────┤ │股东名称 │张林 │ ├────────┼──────────────────────────────────────┤ │质押方 │罗平县德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5 │质押截止日 │2027-02-0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5日张林质押了1500.0万股给罗平县德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贵州省交通│贵州玖能行│ 1002.05万│人民币 │2019-05-16│2025-05-16│连带责任│否 │是 │ │规划勘察设│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计研究院股│限公司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04│其他事项 ──────┴──────────────────────────────────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属于应当 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 议案。 本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将围绕生产经营、股东回报、治理结构、投资者 关系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举措,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 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 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 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 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 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 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其中: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4月25日,公司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69元/股;2024年4 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77元/股 ,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 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2025年度,公司将以提高经营发展质量为基础,坚定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加大收款力度,综合运用各类市值管理工具,增强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将采 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聚焦主营业务,抓好综合经营 充分分析公司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和市场发展新趋势,运用公司“双综甲”资质,通过公司 立体经营体系,加大经营工作力度、加强项目跟踪、加大经营层赋能,形成多级联动经营合力 ,争取传统主业板块项目更多落地。结合传统资源禀赋优势,抓好“传统领域+数字化”“传 统领域+新质生产力”等新业务。 (二)加大收款工作力度,确保公司现金流 层层落实收款责任,优化收款考核奖惩机制,采取专人跟踪催收、发函催收、法律手段催 收等多种方式强化收款。继续推动多级联动收款,加强调度,形成收款工作合力。积极对接协 调有关部门,抓好项目催款,加快推动遵义项目保证金退还的诉讼执行,加快推动贵阳煦山勘 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款等项目诉讼。 (三)健全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质量 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其他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发挥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独立董事和专业机构的作用,持续提升决策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自上市以来,公司每年通过合理比例的现金分红来回馈全体股东,积极提高投资者回报水 平。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已达人民币6.62亿元。 根据公司2024年7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拟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 司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回购5195333股,并于2024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公司总股本由311319847股变为306124514股。 2025年度,公司将综合考虑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通过合理比例的现金分红和回购方案 ,来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五)重视投资者回报体验,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1.加强外部沟通,注重价值传递 公司不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常态化召开业绩说 明会,积极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和诉求;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直接与投资者对话 、电话、E互动等沟通方式,进一步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 机制,将股东关切问题及时汇总呈报给公司董监高,持续关注投资者的期望和建议,积极应对 市场变化和响应投资者诉求。 ──────┬────────────────────────────────── 2025-04-04│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 规定,公司对以收入准则核算的应收款项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 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 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 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预期信用 损失进行估计。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在单项工具层面能 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单独确定其 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集团参考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 2024年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信用减值准备合计32545.40 万元,计提合同资产等减值准备合计6101.67万元,以上共计提38647.07万元。 ──────┬────────────────────────────────── 2025-04-04│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 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 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晓明,200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洪琳,201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拟定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熊绍保,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4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数量6家。 ──────┬────────────────────────────────── 2025-04-04│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勘 设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 担保额度:预计2025年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下同)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74746.00万元(含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 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3375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0 99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2585.12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求,2025年度公司拟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额度不超过174746.00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 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 二、决策程序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审批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 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核定之后的担 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期限 内,其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5-04-0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 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513720.9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42089183.26元。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0009337.89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下同),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 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为30009337.8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 0009337.89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 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3-29│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一)贵州宏信达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达”)、(二 )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峰公司”),均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宏信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本次为虎峰公 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259.97万元( 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于全资子公司宏信达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由公司为其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分行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人民币10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近日,公司与债权人签订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基于全资子公司虎峰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由公司为其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贵州省分行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近日,公司与债权人签订 了《保证合同》,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主要用于虎峰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1)。本次两家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 度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3-13│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信创达”),系贵州 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宏信创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 00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全资子公司宏信创达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近日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为宏信创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主要用 于宏信创达向银行申请履约保函、投标保函。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 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1)。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 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3-12│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股东马平均、范贵鹏、吴传荣、田小波、杨培5名自然人股东,系贵 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 票的前28名股东(该部分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非公司现任董监高人员),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时承诺: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马平均、范贵鹏、吴传荣、田小波、杨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52922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股东马平均、范贵鹏、吴传荣、田小波、杨培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持股5%以下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根据上述公告,上述股东计划减持合计不超过5292278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7 3%,截至2025年3月11日上述股东减持期间已届满,上述股东本次实际减持合计2972338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97%,本次减持未完成数量合计2319940股。 ──────┬────────────────────────────────── 2025-03-11│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对外投资股权基金贵阳煦山勘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为原告;公司作为其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为89.90%。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230597984.18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确定本次诉讼对公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 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勘设股份”)于20 24年7月22日披露了《勘设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股权基金贵阳煦山勘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对外投资款尚未按期收回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截至本公告发 布日,公司仍未收到股权投资款及收益。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对外投资股权基金贵阳煦山勘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贵 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于近日收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 黔0111民初4703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诉讼案件的主要内容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贵阳煦山勘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贵州煦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177号小城故事办公服务用房2层1号 被告: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谌宏俊 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大厦 被告: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再坤 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43号 第三人:贵阳市裕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晖 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177号小城故事办公服务用房7层1号 (二)事实及理由 原告贵阳煦山勘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煦山勘合”)系2019年11 月18日由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合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贵州煦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 合伙人共同成立的合伙企业。投资方向为有发展前景的非上市公司股权。 2019年12月23日,煦山勘合与贵合公司、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原名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城建公司” )及第三人贵阳市裕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丰农业公司”)四方签订《投资 协议》,约定煦山勘合投资受让贵合公司所有(持有)的裕丰农业公司43.518%的产权,如裕 丰农业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相关审计工作必须于次年1月31日前完成)的营 业收入或净利润不达标,或裕丰农业公司未按其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现金分红等情况的,煦山 勘合有权立即向贵合公司、经开城建公司发送书面回购通知,且该前述主体应在书面回购通知 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全部或部分履行股权回购义务;回购价格的计算区间为自煦山勘合将第一 笔股权转让款支付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价款结算账户之日起至股权回购款支付 之日止。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目标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金额(62104.8418万元)的1%作为违约金 ,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除应按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之外,对于违约金 与全部损失的差额部分,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经济 损失及为此而支出的调查取证费、公证费、评估费、交通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 费、财产保全担保费。 前述协议签订后,煦山勘合已全额支付270000000.00元股权转让款。 根据裕丰农业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显示,回购义务已成就,煦山勘合已多 次向贵合公司、经开城建公司及裕丰农业公司发出包括《回购提示函》《风险提示函》等相关 函件若干,贵合公司至今仍未付清,且贵合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在筑经开贵投函(2024)9号 《关于<关于风险提示函>的复函》中明确表示其暂无资金用于股权回购。 综上,贵合公司及经开城建公司怠于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煦山勘合的合法 权益,已构成严重违约。煦山勘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025-03-06│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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