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458 勘设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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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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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玖能行能源科技│ 4334.10│ ---│ 52.79│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贵州翰凯斯智能技术│ 3000.00│ ---│ 1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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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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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生产规模项目 │ 1.75亿│ 531.83万│ 1.45亿│ 82.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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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 6870.33万│ 271.70万│ 6055.70万│ 88.14│ ---│ ---│
├─────────┼──────┼─────┼─────┼─────┼─────┼──────┤
│基础设施保障项目 │ 1.25亿│ ---│ 1.25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34亿│ ---│ 2.34亿│ ---│ ---│ ---│
├─────────┼──────┼─────┼─────┼─────┼─────┼──────┤
│偿还银行贷款 │ 2.40亿│ ---│ 2.4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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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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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 1500.00万 4.82 51.79 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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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00.00万 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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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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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9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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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1.79 │质押占总股本(%) │4.82 │
├────────┼──────────────┴────────┴──────────────┤
│股东名称 │张林 │
├────────┼──────────────────────────────────────┤
│质押方 │罗平县德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5 │质押截止日 │2027-02-0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5日张林质押了1500.0万股给罗平县德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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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2-14 │质押股数(万股) │1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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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77 │质押占总股本(%) │0.53 │
├────────┼──────────────┴────────┴──────────────┤
│股东名称 │张林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2-13 │质押截止日 │2024-01-17 │
├────────┼──────────────┼────────┼──────────────┤
│实际解押日 │2024-02-05 │解押股数(万股) │25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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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2月13日张林质押了167.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2月05日张林解除质押1599.0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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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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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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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贵州玖能行│ 1002.05万│人民币 │2019-05-16│2025-05-16│连带责任│否 │是 │
│规划勘察设│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计研究院股│限公司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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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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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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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股东薛淑华、刘正银、龙万学、王迪明、夏建勇共5名自然人股东
,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公司股票的前28名股东(该部分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非公司现任董监高人员),其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
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
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薛淑华、刘正银、龙万学、王迪明、夏建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9127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薛淑华、刘正银、龙万学、王迪明、夏建勇因个人资
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905681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6%,减持价格将按照
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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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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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
分析,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各
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635.00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累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750.2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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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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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7.74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的《勘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8月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
情况,详见《勘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8)。
(二)2024年10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实际回
购公司股份5195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88%,回购最高价格6.5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9
7元/股,回购均价5.7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000.933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
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均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
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
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
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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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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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249234133.95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已将该款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若该笔履约保证金经本次审理最终予以追回,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处理。公司将及
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勘设股份”)于20
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遵义市城建(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城投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议案,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及股东
利益,拟对遵义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城投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请其
退还公司已支付的遵义大健康·母婴护理中心妇女儿童医院项目、忠庄碧云峰片区棚户区改造
项目、遵义市碧云峰生态健康城红武路建设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并诉请其承担资金占用费及其
他相关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发布的《勘设股份关于拟对遵义市城建(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遵义城投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暨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36)。
2024年9月,公司向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于近日收到遵义
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黔0302民初1503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100号法定代表人:张晓
航
被告一:遵义城投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南部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创客中心大楼19楼法定代表人:罗鹏
被告二:遵义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遵义市汇川区北海路77号遵投大厦B栋21楼法定代表人:袁静
被告三: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北海路遵投大厦
法定代表人:熊跃波
(二)诉讼背景原因
2019年6月4日,原告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通过公开招投标以联合体总承包方式中标被告一作为发包人的遵义大健康·母婴护理中心妇女
儿童医院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下称“妇女儿童医院项目”)和遵义市碧云峰生态健
康城红武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下称“红武路项目”),以及被告二作为
发包人的忠庄碧云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下称“棚户区改造项
目”,三个项目合称“案涉三项目”),并于2019年12月2日针对案涉三项目分别签订《建设
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下称“《总包合同》”)。
2019年12月24日,勘设股份根据案涉三项目《总包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的相关要求,向
被告二支付履约保证金共计1.6亿元,其中包括妇女儿童医院项目履约保证金7100万元、红武
路项目履约保证金4500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履约保证金4400万元。
2023年12月6日,被告一、被告二分别向勘设股份发送关于案涉三项目的《工程项目终止
告知函》,载明案涉三项目均不再具备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条件导致《
总包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案涉三项目均终止。2024年1月8日,勘设股份向被告一和被告二分
别发送《关于退还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的函》,催告二者尽快退还履约保证金1.6亿元并赔偿
资金占用损失。但截至目前,勘设股份未收到任何款项。
根据上述事实,各方均认可案涉三项目已经终止,三份《总包合同》也因被告原因无法履
行而终止,故被告一和被告二应退还勘设股份根据《总包合同》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共计1.6亿
元,其中被告一应当退还妇女儿童医院项目和红武路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共计1.16亿元,被告二
作为收款方且同意以自有资产偿还履约保证金,应当与被告一共同退还该1.16亿元;被告二应
退还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履约保证金4400万元。同时二者应赔偿勘设股份相应的资金占用损失、
预期利益损失、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等损失。
(三)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一和被告二向原告支付款项人民币116000000.00元、资金占用损失
(暂计至2024年9月12日为人民币31568430.67元)、预期利益损失32487030.54元;
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二向原告支付款项人民币44000000.00元、资金占用损失(暂计至20
24年9月12日为人民币11974232.32元)、预期利益损失12654440.42元;
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一和被告二向原告支付律师费损失人民币550000.00元;
以上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249234133.95元。
4、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三对被告一和被告二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5、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三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全部
诉讼费用。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4年9月26日,公司收到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黔0302民初15037号《
受理案件通知书》。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公告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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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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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以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结合公司发展战
略、生产经营管理,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勘
设股份”)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暨估值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抓好综合经营
勘设股份是一家立足省内、辐射全国、涉足海外的综合性工程咨询集团,前身为始建于19
58年的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勘设股份形成了以公路、市政
、建筑、水运、生态环境等行业全过程专业服务的战略格局,主要提供公路、桥梁、隧道、岩
土、机电、市政、建筑、港口与航道等领域的勘察、设计、咨询、试验检测、监理、施工、总
承包等全寿命周期的工程技术服务。
充分分析公司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和市场发展新趋势,加强经营信息跟踪,坚持经营为先,
通过公司立体经营体系进一步夯实省内经营,抓好抓牢省内市场项目经营,提升年度内经营合
同额。强化区域经营进一步扩大省外市场,通过模式创新、技术创新进一步开拓新市场、新领
域。
二、加大收款工作力度,确保公司现金流
千方百计加大催收欠款工作力度。完善“公司—事业部—生产单元”三级收款调度工作机
制,完善立体收款体系。对严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长期收款困难重大项目(例如:遵义忠
庄碧云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遵义大健康·母婴护理中心妇女儿童医院项目等项目履约保证
金退还),启动诉讼手段追讨欠款,维护好公司权益。
三、推动数字化发展,探索新质生产力
调整公司数字化组织架构,撤销“智慧产业事业部”,新设“工程数智研发中心”,定位
为围绕数字经济、工程数字化、工程智慧化、工程新技术开展政策研究、规划研究(公司发展
规划与行业发展规划)、新技术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应用。
发展基于行业需求的“智慧+”“安全+”业务,探索发展基于行业需求的新质生产力。持
续推进公路BIM技术应用、边坡数字化监测、长大桥梁健康监测等业务发展,探索数字资产入
表。
四、健全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质量
勘设股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其他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发挥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和专业机构的作用,持续提升决策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风险和控制管理体系,修订《风险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
理细则》等内控制度,持续规范“三会一层”治理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保障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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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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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大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境”)系贵州省交通
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大境75
%股权。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大境申请的本金总额
人民币2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本次担保金额为人
民币187.5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62.5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大境因业务发展需求,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
元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按75%的持股比例为上海大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本次担
保金额为人民币187.50万元,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公司已于近日与债权人签订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在该合同项下公司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1)。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
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大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佰柒拾贰万元整
注册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巨鹿路149号204-01室
法定代表人:陈向东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设计及相关的咨询和装饰设计,建筑工程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大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
,陈向东、周建荣2位自然人股东有其25%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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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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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峰公司”),系贵州省交
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虎峰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
00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7968.02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全资子公司虎峰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本次为虎峰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
民币10000.00万元,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主要用于虎峰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并于近日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1)。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
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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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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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
析,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
产减值准备共计7115.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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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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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陆通公司”),系贵州
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陆通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
0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378.89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全资子公司陆通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近日与债权人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
证合同》,本次为陆通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
签,主要用于陆通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1)。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
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
注册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海路949号
法定代表人:黄猛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下列业务:从事一、
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从事特殊独立大桥项目的监理;从事各
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工程通讯、监控、收费等机电工程项目的监理;从事特殊独立隧道项目
的监理;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公用、铁路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安装
工程、林业及生态、冶炼工程的建设监理,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及相关的重
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代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代建、实业投资、造价咨询、技术咨询服务
;建筑项目的规划咨询、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工程咨询、施工图审查;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
信息化的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业务:公路、水运、市政公用、建筑、水利、
铁路、轨道交通等各类工程原材料、构件、产品的检测、监控、试验、检验;环境与生态的监
测、评估;仪器设备租赁;仪器仪表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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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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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7.74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的《勘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3)。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8月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311319
847股的比例为0.06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26元/股,最低价为5.2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05100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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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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