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486 科沃斯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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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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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仙工智能科技有│ ---│ ---│ 8.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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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芯辰类脑科技有│ ---│ ---│ 2.27│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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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芯视界微电子科│ ---│ ---│ 1.64│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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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感图网络科技有│ ---│ ---│ 2.99│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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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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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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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智慧场景机器人科│ 6.45亿│ 8177.81万│ 4.70亿│ 72.88│ ---│ ---│
│技创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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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可智能生活电器国│ 3.05亿│ 356.15万│ 4342.92万│ 14.24│ ---│ ---│
│际化运营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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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品牌服务机器│ 7998.00万│ 1096.05万│ 3508.37万│ 43.87│ ---│ ---│
│人全球数字化平台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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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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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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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机器│公司员工 │ 100.00万│人民币 │2022-05-19│2023-05-18│连带责任│是 │否 │
│人科技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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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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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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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权益登记日:股票期权:2024年11月7日;
限制性股票:2024年11月7日
首次授予权益登记数量:股票期权1,321.23万份、限制性股票609.36万股
首次授予权益登记人数:989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
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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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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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
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2、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9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1
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
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
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部分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
会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1367.61万份调整为1361.1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341.90万份不变;
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632.63万股调整为629.29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158.15万股不变。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33人调整为1025人。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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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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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9月20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361.10万份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629.29万股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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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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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议
案》,同意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添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添可智能”)的添可年
产1200万台高端智能生活电器制造中心(以下简称“项目”、“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由于
施工期间受项目周边土方卸点资源瓶颈等因素影响,工程土方外运进度延缓,项目进展晚于预
期,现对项目建设进行延期。根据当前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研究论证,拟
将项目实施期限进行优化,将原建设期预计22个月调整至34个月,建设完成时间由2024年12月
调整为2025年12月。同时,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厂房建造、车间装修(水电)、基础设
施设备安装等费用有所增加,项目投资总额由10亿元调整至14亿元。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国内外市场对新一代智能生活电器产品快速增长的需求,通过自动化智能制
造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整体供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添可智能在苏州吴中区投资,用作添可品牌年产1200万台高端智能生活电器制造中心项目用
地,建设用于制造添可品牌高端智能生活电器产品的生产厂房及办公场地。项目实施完成并达
产后,将形成年产1200万台高端智能生活电器的供应能力。预计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
包括土地费、厂房、建筑安装及工程其他费用,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
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全
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4)。
二、投资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项目调整方案
根据当前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研究论证,拟将项目实施期限进行优化
,将原建设期预计22个月调整至34个月,建设完成时间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2月。项目
总投资金额由10亿元人民币调整为14亿元人民币。
(二)投资项目调整的原因
由于施工期间受项目周边土方卸点资源瓶颈等因素影响,工程土方外运进度延缓,进而导
致项目整体出现延期。同时,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厂房建造、车间装修(水电)、基础
设施设备安装等费用有所增加,项目投资总额由10亿元调整为14亿元。
三、投资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调整是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
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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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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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
0-15:00)
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浦军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2
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浦军先生简历
如下:
男,中国籍,1976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2010年7月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4195)。2005年至今,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讲师,对外经济贸
易大学国际商务汉语教学与资源开发基地副主任;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对
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企业国际化经营基地研究员,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
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兼任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浦军在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
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
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
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理由如下:
1、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
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行
权/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行权/授予价格、等待/限售期、行
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
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薪酬考核体系,
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
、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有利于提高公司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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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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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
用于后续出售
本次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库存股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后续出售”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83元/股(含),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
有关规定用于后续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9)。
2023年9月1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详见《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1)。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211685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5570%,回购最高价格50.48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2.48元/股,回购均价46.69元
/股,使用资金总额14994.2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的股份全
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3-102)。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为实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将回购股份原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后续出售”,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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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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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现将本次计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内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
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8
979305.13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4602854.60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549360.90元
,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2910.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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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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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
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且激励对象在离职前应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和“公司进行
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
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
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同时,根据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及子公司添可智能层面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
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且激励对象在离职前应缴纳完毕其因股权
激励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和“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
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公司
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同时,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因经营环境或市场
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若继续实施本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或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提
请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实施本计划,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公司不得根据本计划向任何激励
对象授予任何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
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统一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
利率的利息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1、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5650股。
2、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0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333450股。
3、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56800股。
4、公司终止2023年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1000人,涉及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31000股。
5、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14500股。
综上,本次共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2614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3255069
公司已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
年7月25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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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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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20
23年激励计划配套的《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因
终止实施2023年激励计划注销10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618200份,因离
职注销9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335500份,合计注销1111名激励对象的股
票期权2495370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7月16日完成该部分股
票期权的注销业务。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股本不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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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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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
对公司及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科沃转债”)进行跟踪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科沃转债”前次信用等级为“
A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评级,评级报告出具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
中诚信评级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6月25
日出具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1361
号),本次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科沃转债”信用等级为“AA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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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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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的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产业园淞苇路518号
法定代表人:庄建华
注册资本:57646.259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3月11日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家庭服务机器人、智能化清洁机械及设备、电子产品及相关
零部件、机电产品、非金属模具,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分销业务),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检验检测服
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消毒
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家
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日
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服饰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
用化学产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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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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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
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科沃斯”或“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
24年5月3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和效率
公司始终致力于技术研发和品类创新,通过前瞻性的技术布局和敢为人先的市场探索,打
造源自中国面向全球的消费科技品牌。经过20余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全球家用服务机器人和
智能生活电器行业的引领者,旗下科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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