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486 科沃斯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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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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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05-16│ 20.02│ 7.5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9-19│ 13.90│ 6029.2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9-11│ 20.58│ 2764.9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1-22│ 44.49│ 3.6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6│ 84.15│ 8123.8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6│ 87.23│ 8135.07万│
├───────────┼───────────┼───────────┼───────────┤
│可转债 │ 2021-11-30│ 100.00│ 10.3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23│ 37.76│ 635.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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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26│ 38.33│ 1.7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20│ 20.20│ 1.2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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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27│ 19.75│ 3062.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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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20│ 31.86│ 7984.2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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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1│ 31.86│ 961.6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01│ 31.86│ 1.9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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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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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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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仙工智能科技有│ ---│ ---│ 8.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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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芯辰类脑科技有│ ---│ ---│ 2.27│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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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芯视界微电子科│ ---│ ---│ 1.64│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上海感图网络科技有│ ---│ ---│ 2.99│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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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多智慧场景机器人科│ ---│ 67.80万│ 6.82亿│ 105.14│ ---│ ---│
│技创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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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可智能生活电器国│ ---│ 2.09亿│ 2.55亿│ 84.52│ ---│ ---│
│际化运营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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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品牌服务机器│ ---│ 1784.10万│ 6325.46万│ 79.88│ ---│ ---│
│人全球数字化平台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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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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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机器│公司员工 │ 100.00万│人民币 │2022-05-19│2023-05-18│连带责任│是 │否 │
│人科技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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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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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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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朱开敏等5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
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
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7245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
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已于2026年5月7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股本不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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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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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沃斯”)全资子公司的日常
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科沃斯及全资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因日常经营发展所需的各项履约类担保等有利于
被担保对象经营发展的各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
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本次担保不存在
关联担保。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并签署
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文件,财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授权担保有效期内,不同全资子公司(含收购、新设全资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对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
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
0%及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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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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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
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
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3255069)所持有的321.1685万股已于2024年11月29日以非交易
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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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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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积极响应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
面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沃斯”或“公司”)
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6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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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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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
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且激励对象在离
职前应缴纳完毕其因股权激励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朱开敏等5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该部分人员已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7245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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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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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
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持续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和增加收益,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资
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并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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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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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相关人员及数量
1、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且激励对
象在离职前应缴纳完毕其因股权激励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和“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
行权前不享受投票权和表决权,同时也不参与股票红利、股息的分配。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
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
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2、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朱开敏等53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已不再具备《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24425股限
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2025年6月6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575295565股为基数,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8883004.25元(含税)。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2元(含税)
,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不扣除2025年度分红价格。
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
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9.75
元/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9.75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
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如下:(1)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三)回购价格具体调整情况
调整前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0
为20.20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20.20-0.45=19.75元/股。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9
.75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回购资金总额为6407393.75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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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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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
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
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
法人账户透支、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金融衍生品、供应链金融、资金业
务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
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可相
互调剂使用其额度。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办理每笔授信事宜不再
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上述授
信相关的文件,财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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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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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朱开敏等53名激
励对象由于离职已不再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2442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32442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324425元
。根据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被授权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购工作等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公司
董事会或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各项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6
年4月25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产业园淞苇路518号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5日起45天内9:00-11: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3、联系人:徐喆、汪杰
4、联系电话:0512-83880000-2
5、传真:0512-83880001
6、邮箱:ir@ecovacs.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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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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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09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吴中区太湖东路299号澹台湖大酒店西楼一楼澄湖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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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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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科沃斯机器人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
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
。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薛燕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
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波琴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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