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488 展鹏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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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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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5-04│ 7.67│ 3.6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5-04│ 9.05│ 851.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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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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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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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 35082.91│ ---│ 41.96│ ---│ -2849.7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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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章--幻方中证1000│ ---│ ---│ ---│ ---│ ---│ 人民币│
│量化多策略1号私募 │ │ │ │ │ │ │
│基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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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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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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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 8769.43万│ ---│ 1002.05万│ 100.00│ ---│ ---│
│品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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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 1.21亿│ 1641.89万│ 9661.53万│ 80.11│ 3050.98万│ ---│
│配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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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 4371.23万│ ---│ 49.15万│ 1.12│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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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 4641.65万│ ---│ 349.34万│ 100.00│ ---│ ---│
│套部件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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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 4801.00万│ 3.37万│ 313.53万│ 6.53│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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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 4459.86万│ ---│ 48.18万│ 1.08│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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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194.00万│ ---│ 9196.18万│ 1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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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 ---│ 1641.89万│ 9661.53万│ 80.11│ 3050.98万│ ---│
│配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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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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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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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李智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独立董事
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李智吉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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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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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8号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裙
楼二楼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
提议召开,并由董事长鲍钺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胡燕女士由于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2
、董事会秘书李智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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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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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
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及
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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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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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8号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裙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5日
至2025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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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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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6月17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了《展
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独立董事李专元先
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职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王欣荣
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王欣荣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后,将接替
李专元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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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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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
024年6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领为军融30
.79%股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4月28日与贾磊、郝利辉、宁波领擎、宁波领诺(合
称“业绩承诺方”或“补偿义务人”)签订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
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
定,业绩承诺方同意并承诺2024年度至2027年度,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
为军融”)应予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净利润指标的公司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100万元、7,000万元、8,300万元及9,300万元
,累计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8,7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如领为军融在业绩承诺期
内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已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公司有权
要求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或者领为军融股权等方式进行补偿。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公司聘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领为军融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领为军融2024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为24,270,514.90元,低于业绩承诺数4,100万元,完成比例59.20%,未完成本年
度业绩承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规定计算,补偿义务人需对公司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人当
期应补偿对价金额为16,952,687.06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展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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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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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鲍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同日,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补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全体董事选举鲍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
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鲍钺先生
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董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补选鲍钺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为止。补选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鲍钺(主任委员)、张晟、黄阳
、宋传秋、倪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胡燕(主任委员)、鲍钺、李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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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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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领为军融科技
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
024年6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领为军融30
.79%股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25082.91万元收购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领为军融”或“标的公司”)30.79%股权,并以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领为
军融27.87%表决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领为军融41
.96%股权,并通过受托表决权方式取得领为军融27.87%表决权,合计拥有领为军融69.83%表决
权,实现对领为军融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现金收购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2024年8月9日,本次交易涉及的领为军融股权交割均已完成,领为军融已完成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领为军融
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
限公司控制权交易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情况
(一)业绩承诺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与贾磊、郝利辉、宁波领擎、宁波领诺(合称“业绩承诺方”或
“补偿义务人”)签订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及
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
为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投资者的利益,业绩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本次交易后将促
使标的公司实现以下业绩目标:2024年度至2027年度,标的公司应予实现的税后净利润数额分
别为人民币4100万元、7000万元、8300万元及9300万元,累计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8700万元(
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净利润”指标的公司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业绩补偿约定
1、如领为军融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已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
末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公司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或者领为军融股权方式进行补偿,当
期应补偿对价金额的确定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对价金额=交易总价×(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积承诺利润数-截至当期期
末标的公司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限内各年承诺利润数总和-以前年度累计已补偿
金额。
本次业绩补偿涉及的“交易总价”指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收购标的公司19093372元注册资本
支付的交易对价与上市公司于2024年1月收购诸暨科实华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的标的公司2839113元注册资本支付的交易对价之和,即290829105.41元。
2、业绩补偿方式
(1)若上市公司要求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则当期应补偿对价金额等于上条
所述金额。
(2)若上市公司要求补偿义务人以标的公司股权方式进行补偿,则当期补偿义务人应当
向上市公司无偿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数量=当期应补偿对价金额÷标的公司每股注册资本的公
允价格。
标的公司每股注册资本的公允价格=标的公司100%股权的公允价格÷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
额
标的公司100%股权的公允价格=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作价(即86800万元)×(
1-<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积承诺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
绩承诺期限内各年承诺利润数总和)。
(3)若上市公司要求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标的公司股权方式进行补偿,则上市公司有权确
定现金与股权补偿的具体比例。
(4)虽有前述规定,若补偿义务人届时现金不足以补偿的,应当以股权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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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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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止2023年12
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
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
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
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汪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9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余宗广,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
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勇,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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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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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
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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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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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为更好地发挥
资金效益,进一步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
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闲置自有资金的安排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从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日起一
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财务部负
责具体操作事宜。
(三)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
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其他
公司以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日超出了前次授权日期,鉴于该部分理
财产品系公司在前次授权有效期内购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审议本次使用闲置
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时对该部分理财产品购买结果予以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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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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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向下述银行申请授信: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额本
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两年;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
额本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两年;
3、江苏银行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额本外币)的综合
授信,授信期限两年;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额本
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两年;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含
本数及等额本外币)的综合授信;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含本数及等额本
外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两年。
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
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以上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
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品种。该额度可在两年期限内循环使用。上述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
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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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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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23,427.17万元。考虑到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经董事会决
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91,990,4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59,71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
红比例为87.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82.96%,累
计现金分红金额12,555.59万元。上述指标均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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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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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杨一农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42322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杨一农先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232273股,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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