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489 八方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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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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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10-30│ 43.44│ 12.3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1-27│ 80.03│ 2520.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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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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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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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 3.84亿│ ---│ 3.13亿│ 81.50│ 2.76亿│ ---│
│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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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 2.39亿│ ---│ 2.51亿│ 104.84│ 1.16亿│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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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 1.34亿│ ---│ 1.34亿│ 100.00│ ---│ ---│
│升级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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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市场营销项目 │ 1.30亿│ ---│ 1.28亿│ 98.82│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50亿│ ---│ 3.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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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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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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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王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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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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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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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拟投资设立控股公司的名称:天津耐思幕夫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天津贸易”│
│ │,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
│ │ 交易简要内容: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八│
│ │方(天津)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方天津”)拟与自然人高志明先生、王治│
│ │民先生共同投资新设天津贸易,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八方天津持股60%,高志明 │
│ │持股30%,王治民持股10%。 │
│ │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清华先生与王治民先生系叔侄关系,基于谨慎│
│ │性原则,公司将王治民先生列为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基于公司市场拓展及战略发展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天津拟以自有资金出│
│ │资,与自然人高志明先生、王治民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天津贸易。天津贸易注册资本2000万元│
│ │,注册完成后为八方天津控股子公司。 │
│ │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2 │
│ │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 │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相│
│ │关事项。关联董事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
│ │ (三)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
│ │司股东会审议。 │
│ │ (四)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 │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
│ │ (一)关联人情况介绍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清华先生与本次共同投资方王治民先生系叔侄关│
│ │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王治民先生列为关联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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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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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高乐普电气(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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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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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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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苏州)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新能源”)此前将其持有的部分房产出租给高乐普电气(苏州)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普电气”)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自2024年11月1日起2年。双方于│
│ │2024年10月29日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旧)。 │
│ │ 2.鉴于周边工业厂房租赁行情下行,八方新能源向其他非关联方出租同类厂房价格亦有│
│ │所下调。结合高乐普电气的生产经营需要,经高乐普电气与八方新能源友好协商,双方同意│
│ │就费用标准、租赁面积、租赁期等事项进行调整,并于2025年5月20日重新签署了《厂房租 │
│ │赁合同》(新)。 │
│ │ 《厂房租赁合同》(新)的租赁期自2025年6月1日起,此前租期的有关事项仍按照《厂│
│ │房租赁合同》(旧)执行。调整后,公司预计每年向高乐普电气收取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合计│
│ │不超过人民币(下同)350万元。 │
│ │ 3.因高乐普电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贺先兵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 │交易。 │
│ │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构│
│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5.除本公告披露的关联租赁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
│ │类别相关的交易,与高乐普电气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有关│
│ │公告及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租赁情况概述 │
│ │ 根据交易双方于2024年10月29日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旧),八方新能源将其持有│
│ │的部分房产出租给高乐普电气用于生产经营,租期自2024年11月1日起24个月。 │
│ │ 关于前次关联租赁的具体情况及《厂房租赁合同》(旧)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 │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 │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房产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40)。 │
│ │ (二)重新签署《厂房租赁合同》的原因 │
│ │ 鉴于周边工业厂房租赁行情下行,八方新能源向其他非关联方出租同类厂房价格亦有所│
│ │下调。结合高乐普电气的生产经营需要,经高乐普电气与八方新能源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就│
│ │费用标准、租赁面积、租赁期等事项进行调整,并于2025年5月20日重新签署了《厂房租赁 │
│ │合同》(新)。 │
│ │ (三)审议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 │审议。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新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 │ (四)本次交易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
│ │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绝对值5%以上。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贺先兵先生为高乐普电气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兼总经│
│ │理,并通过其本人及亲属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方式控制高乐普电气100%股权,贺先兵先生拥有│
│ │高乐普电气的实际控制权,为高乐普电气的实际控制人。高乐普电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关于上市公司关联法人的定义,具体为“(三)关联自然人直 │
│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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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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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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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
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
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施琪璋,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广信股份(603599)、洽洽食品(
002557)、巨一科技(68816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张池,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森泰股份(301429)、八方股份(603489)
、奇精机械(60367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熊明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铜峰电子(600237)、同庆楼(6051
08)、华塑股份(60093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施琪璋,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张池,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熊明峰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
所口头警示1次,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出具的警示函1次,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刑事、行政处
罚、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0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
费用为7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
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
工作量确定。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
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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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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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关会
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
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项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2025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2307.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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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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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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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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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下同)135000万元,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本事项经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现金管理的投向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可能存在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投资目的:提高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
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资金
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13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将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
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
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本次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3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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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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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
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1,050,974.04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后尚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
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34,617,979股,据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
192,696.85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中期利润分配,不涉及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
中竞价方式或要约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故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34.23%。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差异化分红。
4.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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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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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行业发展周期、公司所处地区、业务规模等实
际情况,在保障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现提出公司20
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按照其在公司具体
任职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含基本工资和各类津补贴等)、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为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按月100%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挂钩,其中40%按
月发放,剩余60%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2.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为7.2万元/年/人(税前),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
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平均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含基
本工资和各类津补贴等)、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为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按月100%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挂钩,其中40%按
月发放,剩余60%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三)其他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任期终止等原因离任的,相关薪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针对相关核心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
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并履行相关审
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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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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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10),该事项后
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6年3月13日,公司收到容诚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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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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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资设立控股公司的名称:天津耐思幕夫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天津贸易
”,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交易简要内容: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八方
(天津)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方天津”)拟与自然人高志明先生、王治民先
生共同投资新设天津贸易,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八方天津持股60%,高志明持股30%
,王治民持股10%。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清华先生与王治民先生系叔侄关系,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将王治民先生列为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未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于公司市场拓展及战略发展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天津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与自然人高志明先生、王治民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天津贸易。天津贸易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
册完成后为八方天津控股子公司。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2月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关联董事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四)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人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清华先生与本次共同投资方王治民先生系叔侄关系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王治民先生列为关联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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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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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
,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以上”的情形。
2.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到11000万元,与上年
同期相比,将增长2615.42万元到4615.42万元,同比增长40.96%到72.29%。公司预计2025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00万元到92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
比,将增长3073.05万元到5073.05万元,同比增长74.46%到122.93%。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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