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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股份(60348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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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489 八方股份 更新日期:2026-0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0-30│ 43.44│ 12.3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1-27│ 80.03│ 2520.58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 3.84亿│ ---│ 3.13亿│ 81.50│ 2.76亿│ ---│ │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 2.39亿│ ---│ 2.51亿│ 104.84│ 1.16亿│ ---│ │目 │ │ │ │ │ │ │ ├─────────┼──────┼─────┼─────┼─────┼─────┼──────┤ │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 1.34亿│ ---│ 1.34亿│ 100.00│ ---│ ---│ │升级改造项目 │ │ │ │ │ │ │ ├─────────┼──────┼─────┼─────┼─────┼─────┼──────┤ │境外市场营销项目 │ 1.30亿│ ---│ 1.28亿│ 98.82│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50亿│ ---│ 3.5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2-11 │ ├──────┼────────────────────────────────────────┤ │关联方 │王治民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拟投资设立控股公司的名称:天津耐思幕夫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天津贸易”│ │ │,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 │ │ 交易简要内容: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八│ │ │方(天津)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方天津”)拟与自然人高志明先生、王治│ │ │民先生共同投资新设天津贸易,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八方天津持股60%,高志明 │ │ │持股30%,王治民持股10%。 │ │ │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清华先生与王治民先生系叔侄关系,基于谨慎│ │ │性原则,公司将王治民先生列为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基于公司市场拓展及战略发展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天津拟以自有资金出│ │ │资,与自然人高志明先生、王治民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天津贸易。天津贸易注册资本2000万元│ │ │,注册完成后为八方天津控股子公司。 │ │ │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2 │ │ │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 │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相│ │ │关事项。关联董事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 │ │ (三)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 │ │司股东会审议。 │ │ │ (四)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 │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 │ │ (一)关联人情况介绍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清华先生与本次共同投资方王治民先生系叔侄关│ │ │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王治民先生列为关联自然人。 │ └──────┴────────────────────────────────────────┘ ┌──────┬────────────────────────────────────────┐ │公告日期 │2025-05-22 │ ├──────┼────────────────────────────────────────┤ │关联方 │高乐普电气(苏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1.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苏州)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新能源”)此前将其持有的部分房产出租给高乐普电气(苏州)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普电气”)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自2024年11月1日起2年。双方于│ │ │2024年10月29日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旧)。 │ │ │ 2.鉴于周边工业厂房租赁行情下行,八方新能源向其他非关联方出租同类厂房价格亦有│ │ │所下调。结合高乐普电气的生产经营需要,经高乐普电气与八方新能源友好协商,双方同意│ │ │就费用标准、租赁面积、租赁期等事项进行调整,并于2025年5月20日重新签署了《厂房租 │ │ │赁合同》(新)。 │ │ │ 《厂房租赁合同》(新)的租赁期自2025年6月1日起,此前租期的有关事项仍按照《厂│ │ │房租赁合同》(旧)执行。调整后,公司预计每年向高乐普电气收取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合计│ │ │不超过人民币(下同)350万元。 │ │ │ 3.因高乐普电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贺先兵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 │交易。 │ │ │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构│ │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5.除本公告披露的关联租赁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 │ │类别相关的交易,与高乐普电气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有关│ │ │公告及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租赁情况概述 │ │ │ 根据交易双方于2024年10月29日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旧),八方新能源将其持有│ │ │的部分房产出租给高乐普电气用于生产经营,租期自2024年11月1日起24个月。 │ │ │ 关于前次关联租赁的具体情况及《厂房租赁合同》(旧)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 │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 │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房产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40)。 │ │ │ (二)重新签署《厂房租赁合同》的原因 │ │ │ 鉴于周边工业厂房租赁行情下行,八方新能源向其他非关联方出租同类厂房价格亦有所│ │ │下调。结合高乐普电气的生产经营需要,经高乐普电气与八方新能源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就│ │ │费用标准、租赁面积、租赁期等事项进行调整,并于2025年5月20日重新签署了《厂房租赁 │ │ │合同》(新)。 │ │ │ (三)审议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 │审议。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新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 │ (四)本次交易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 │ │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绝对值5%以上。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贺先兵先生为高乐普电气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兼总经│ │ │理,并通过其本人及亲属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方式控制高乐普电气100%股权,贺先兵先生拥有│ │ │高乐普电气的实际控制权,为高乐普电气的实际控制人。高乐普电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关于上市公司关联法人的定义,具体为“(三)关联自然人直 │ │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2-11│对外投资 ──────┴────────────────────────────────── 拟投资设立控股公司的名称:天津耐思幕夫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天津贸易 ”,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交易简要内容: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八方 (天津)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方天津”)拟与自然人高志明先生、王治民先 生共同投资新设天津贸易,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八方天津持股60%,高志明持股30% ,王治民持股10%。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清华先生与王治民先生系叔侄关系,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将王治民先生列为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未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于公司市场拓展及战略发展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天津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与自然人高志明先生、王治民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天津贸易。天津贸易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 册完成后为八方天津控股子公司。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2月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关联董事王清华先生、王英喆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四)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人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清华先生与本次共同投资方王治民先生系叔侄关系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王治民先生列为关联自然人。 ──────┬────────────────────────────────── 2026-01-28│其他事项 ──────┴────────────────────────────────── 1.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 ,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以上”的情形。 2.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到11000万元,与上年 同期相比,将增长2615.42万元到4615.42万元,同比增长40.96%到72.29%。公司预计2025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00万元到92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 比,将增长3073.05万元到5073.05万元,同比增长74.46%到122.93%。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到 11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长2615.42万元到4615.42万元,同比增长40.96%到72.29% 。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00万元到92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长3073.05万元到5073.05万元,同比增长74.46%到122.93%。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利润总额:8256.76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4.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4126.95万元。 2.每股收益:0.27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随着海外终端市场去库进入尾声,公司订单及生产逐渐恢复正常。一方面,公司坚持以技 术创新提升产品力,为市场开拓提供助力;另一方面,公司降本控费取得一定成效,对提升业 绩有所贡献。 ──────┬────────────────────────────────── 2025-11-01│其他事项 ──────┴────────────────────────────────── 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注册 资本及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司近期办理了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1.审议及信息披露 注册资本变更的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2025-009)。本事项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变更情况 变更前:23501.3003万元 变更后:23461.7979万元 二、新增经营范围 1.审议及信息披露 新增经营范围的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新增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2025-025)。本事项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关于新增经营范围的最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2.新增经营范围调整情况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公司新增经营范围的条目表述与2025年8月30日披露 的公告内容有部分差异,现依据核准后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3.调整后的经营范围 研发组装生产电动车电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电机、家用电器设备电机、电瓶车控制器、显 示器、传感器、刹把、调速把、后衣架、磁盘;销售电机、电器产品、机械设备、电动车配件 ,控制器、充电器、动力电池;从事生产所需零配件的进口和自产产品及电动自行车配件的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助动车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物 联网设备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 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娱乐船和运动船制造;娱乐船和运动船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9-24│其他事项 ──────┴──────────────────────────────────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新增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人。据此 ,公司董事会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冯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2月生,大专学历。1999年1月至2012 年10月,供职于耀马车业(中国)有限公司,历任品保组长、技术科长、业务主管;2012年10 月至今供职于公司,现任公司采购部高级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16794股,并持有宁波冠群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764万股)0.56%的出 资份额,为宁波冠群有限合伙人。冯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派出机构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2025-07-16│股权回购 ──────┴──────────────────────────────────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 购的39502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0.17%。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预计 将由235013003股变更为23461797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35013003元变更为234617979元。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5年7月16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审议情况及主要内容 1.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下同)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 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2年3月16 日至2022年9月15日。关于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下统称“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2-018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1.2022年4月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并于2022年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2022-025)。2.2022年9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502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3%,最高成交价为195.3 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60元/股,回购均价约为170.47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6733.98万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 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2022-06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上述395024股股份,均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本次注销通知债权人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拟对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且尚未使用的395024 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上述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披露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017)。截至2025年7月4日申报期 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 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 2025-05-22│重要合同 ──────┴────────────────────────────────── 1.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苏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新能源”)此前将其持有的部分房产出租给高乐普电气(苏州)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普电气”)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自2024年11月1日起2年。双方于20 24年10月29日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旧)。 2.鉴于周边工业厂房租赁行情下行,八方新能源向其他非关联方出租同类厂房价格亦有所 下调。结合高乐普电气的生产经营需要,经高乐普电气与八方新能源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就费 用标准、租赁面积、租赁期等事项进行调整,并于2025年5月20日重新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 》(新)。 《厂房租赁合同》(新)的租赁期自2025年6月1日起,此前租期的有关事项仍按照《厂房 租赁合同》(旧)执行。调整后,公司预计每年向高乐普电气收取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下同)350万元。 3.因高乐普电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贺先兵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除本公告披露的关联租赁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与高乐普电气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有关公告 及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租赁情况概述 根据交易双方于2024年10月29日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旧),八方新能源将其持有的 部分房产出租给高乐普电气用于生产经营,租期自2024年11月1日起24个月。 关于前次关联租赁的具体情况及《厂房租赁合同》(旧)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房产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40)。 (二)重新签署《厂房租赁合同》的原因 鉴于周边工业厂房租赁行情下行,八方新能源向其他非关联方出租同类厂房价格亦有所下 调。结合高乐普电气的生产经营需要,经高乐普电气与八方新能源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就费用 标准、租赁面积、租赁期等事项进行调整,并于2025年5月20日重新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 (新)。 (三)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新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四)本次交易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 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5%以上。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贺先兵先生为高乐普电气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兼总经理 ,并通过其本人及亲属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方式控制高乐普电气100%股权,贺先兵先生拥有高乐 普电气的实际控制权,为高乐普电气的实际控制人。高乐普电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6.3.3条中关于上市公司关联法人的定义,具体为“(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 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2025-05-21│其他事项 ──────┴──────────────────────────────────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以下统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6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拟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 未使用的395,024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等相 关事宜,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本总额的条款进行修订及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预计将由235,013,003股变更为234,617,979股,公司注册 资本将由235,013,003元变更为234,617,979元。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关于变更股份用途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2025-00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如上所述,公司本次注销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95,024股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 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即2025年5月21日)起45 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 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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