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496 恒为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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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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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6502.93│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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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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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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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自主信息化技术│ 6195.00万│ ---│ 5320.22万│ 85.88│ 408.73万│ ---│
│升级与产品研发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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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30万台网络│ 1.80亿│ 4027.20万│ 1.43亿│ 79.43│ ---│ ---│
│及计算设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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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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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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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5 │交易金额(元)│7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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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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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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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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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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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 │
│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
│ │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结合全资子公司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恒为智能”)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恒为智能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 │: │
│ │ 公司拟以现金出资方式向恒为智能增资7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恒为智能注册资本将增│
│ │加至15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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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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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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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海诚宇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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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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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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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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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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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灵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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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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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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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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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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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云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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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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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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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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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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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勤慕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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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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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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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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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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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云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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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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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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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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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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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勤慕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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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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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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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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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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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圣铭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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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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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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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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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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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海诚宇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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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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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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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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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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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灵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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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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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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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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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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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云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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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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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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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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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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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勤慕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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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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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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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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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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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云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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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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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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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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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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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勤慕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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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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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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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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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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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圣铭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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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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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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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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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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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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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
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提请授权事宜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论证公
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1、发行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
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2、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
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和限售期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
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定价方式
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情形的,
公司应当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董事会决议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得参与竞价,且应当接受竞价结果,
并明确在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及认购
数量。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
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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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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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结合全资子公司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为智能”)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恒为智能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8号楼603C室
法定代表人:沈振宇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计算机硬件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系
统集成,网络技术的研发,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
术服务,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房地产经纪,商
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恒为智能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恒为智能总资产7706.69万元,净资产-792.43万元
,营业收入41135.17万元,净利润-5343.14万元。
二、增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现金出资方式向恒为智能增资7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恒为智能注册资本将增加
至15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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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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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
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
计划》(草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预留份额分配事项在董事会授权
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1年12月6日公司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持股计划》”)。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持股计划(草案)》,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持股计划预留45.003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的16.31%。预留份额暂由公
司员工张明先生代为持有,张明先生不享有该部分份额对应的权益(包含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
决权)。
2021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76003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2月2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
式过户至公司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其中预留份额45.003万股由张明先生先行垫付。
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根据《持股计划》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建立、完善员工利益共
享机制的工作规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方案主要如下:
(一)预留授予对象
持股计划预留授予对象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含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持股计划》。
(二)预留份额数量和授予价格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
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本次《持股计划》预留授
予的数量由45.003万股相应调整为63.0042万股。
预留份额的授予价格相应调整为5.25元/股加年化4%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授予价格
确定方式与公司《持股计划》一致。
(三)预留份额的锁定期
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最长锁定期为36个月。
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但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分红不受前述锁定期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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