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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实业(60350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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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500 祥和实业 更新日期:2025-09-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8-23│ 13.17│ 3.7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祥和智能 │ 2130.00│ ---│ 71.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轨道扣件生产基地建│ 2.85亿│ 128.76万│ 1.98亿│ 69.60│ ---│ ---│ │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102.74万│ ---│ 1418.88万│ 45.73│ ---│ ---│ ├─────────┼──────┼─────┼─────┼─────┼─────┼──────┤ │偿还银行贷款 │ 5533.13万│ ---│ 5533.13万│ 100.00│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754.20万│ 1.31亿│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金涛 860.00万 3.50 69.94 2023-09-02 ───────────────────────────────────────────────── 合计 860.00万 3.5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9-02│重要合同 ──────┴──────────────────────────────────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39953.52万元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的签署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 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 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 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与中原利达铁路轨道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利达”)签订了若干项合 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办法》之 相关规定披露,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合同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原利达签订了《铁路扣件系统零部件买卖合同》(合同号:ZLJY-CG-2025-001-0 1、ZLJY-CG-2025-001-02、ZLJY-CG-2025-001-03、ZLJY-CG-2025-001-04、ZLJY-CG-2025-001 -05)。 (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原利达铁路轨道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荥阳市京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27942516366 法定代表人:张军政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经营范围:铁路轨道扣件系统、轨枕、道岔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厂房、设备租赁 ;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橡胶制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塑料制品及其 原辅材料。 ──────┬────────────────────────────────── 2025-09-02│其他事项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浙江天台祥 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发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3项专利证书。 上述专利取得是公司重要核心技术的体现和延伸,为铁路轨道综合检查仪产品提供了有力 的技术支撑,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发挥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优势,促进技术创新,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2025-08-29│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 定回购注销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8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 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 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 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8月29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6-83966128 5、邮箱地址:ttxhsy@ttxh.com.cn 6、邮政编码:317200 7、特别提醒: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在信封注明“债 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 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 2025-08-29│股权回购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800股,并同意分别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32元/股、4.05元/股。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 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扣除现金分红影响)回购注销。 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8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 1、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原因 鉴于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0.13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 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 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 2、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 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 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 加的股票数量)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调整为 :4.32元/股、4.05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 2025-08-29│其他事项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 定,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本次组织架构调整仅取 消公司监事会,不涉及其他调整。 ──────┬────────────────────────────────── 2025-07-17│其他事项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取 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5-021、2025-025、2 025-030、2025-035)。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登记 等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148051410B 名称: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汤啸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贰佰捌拾万零肆拾陆元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05日 住所: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 输基础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 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 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工具制 造;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 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 人的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核准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 2025-07-0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情况: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43455443.98 元(含税)调整为43264005.98元(含税)。 调整原因: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回购股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导致可 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回购注销公司股份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 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共计8962847股,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8962847股 公司股份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343747286股调整为33478443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1、回购注销4名 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640股;2、因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而回购注销其余全体股权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41553股。合计1980193股。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回购 注销1名因退休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200股。 公司已于2025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1984393股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334784439股调整为33280004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 2025-07-01│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计划规定的条件,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84,393股进行回购 注销处理。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董事会决定:1、回购注销4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38,640股;2、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达成而回购注销其余全体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41,553股。 合计1,980,193股。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回购 注销1名因退休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200股。 综上,本次公司应回购注销股份合计1,984,393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浙江天台祥 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3)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 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7)。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接到任何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的申报。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 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扣除现金分红影响)回购注销。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因此由公司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6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 2025-06-19│其他事项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会议,同意选举汤家祥先 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汤家祥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共同组 成第四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9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附件: 汤家祥先生,199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本公司研究院项 目主管、总经理助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 2025-06-14│其他事项 ──────┴──────────────────────────────────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13日收到公司 非独立董事汤家祥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汤家祥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汤家祥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汤家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 达公司之日起生效,其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 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汤家祥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 公开承诺,并已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汤家祥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 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5-06-04│其他事项 ──────┴──────────────────────────────────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3日 ──────┬────────────────────────────────── 2025-04-30│股权回购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 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4,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45元/股 (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200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 划。 2、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5-04-30│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0 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4-058)、《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4-067)。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12月2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并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天台祥 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71)。 2、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4月2日期间,公司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 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4 日、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6日、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2日、2025年4月2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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