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00 祥和实业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8-23│ 13.17│ 3.71亿│
├───────────┼───────────┼───────────┼───────────┤
│可转债 │ 2026-03-03│ 100.00│ 3.9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和之祥科技有限│ 200.00│ ---│ 5.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轨道扣件生产基地建│ 2.85亿│ 128.76万│ 1.98亿│ 69.60│ ---│ ---│
│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102.74万│ ---│ 1418.88万│ 45.73│ ---│ ---│
├─────────┼──────┼─────┼─────┼─────┼─────┼──────┤
│偿还银行贷款 │ 5533.13万│ ---│ 5533.13万│ 100.00│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754.20万│ 1.31亿│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1-05 │交易金额(元)│2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和之祥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鲍晓华 │
├──────┼────────────────────────────────────────┤
│交易概述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和实业”)实际控制人之一、公│
│ │司副总经理鲍晓华女士拟转让其持有的浙江和之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之祥”或“│
│ │标的公司”)5%股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购买和之祥5%股权(对应和 │
│ │之祥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万元已全部实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和之祥5%股权 │
│ │。 │
│ │ 近日,和之祥在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本次股权交易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
│ │章程备案登记等手续。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1-19 │
├──────┼────────────────────────────────────────┤
│关联方 │鲍晓华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和实业”)实际控制人之一、公│
│ │司副总经理鲍晓华女士拟转让其持有的浙江和之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之祥”或“│
│ │标的公司”)5%股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购买和之祥5%股权(对应和 │
│ │之祥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万元已全部实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和之祥5%股权 │
│ │。 │
│ │ 鲍晓华女士系祥和实业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副总经理,和之祥系鲍晓华女士控制的公│
│ │司,同时鲍晓华女士担任和之祥的执行董事、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 │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鲍晓华女士及和之祥发生关联交易。公│
│ │司亦未与除鲍晓华女士及和之祥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公司根据“同心多元”发展战略,为落实公司战略,公司拟计划投资技术先进、处于行│
│ │业前沿技术的新产品、新项目、新材料,进而培育发展公司新的产业,为公司未来发展注入│
│ │新的动能。 │
│ │ 祥和实业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副总经理鲍晓华女士拟转让其持有的和之祥5%股权。经│
│ │公司前期尽调和研究,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购买和之祥5%股权。本次交易完 │
│ │成后,公司将持有和之祥5%股权。 │
│ │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 │
│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1月1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董│
│ │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汤啸先生、汤文鸣先生、汤娇女士、汤家祥先生回避表决,│
│ │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
│ │ 2、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鲍晓华女士及和之祥发生关联交│
│ │易。公司亦未与除鲍晓华女士及和之祥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金涛 860.00万 3.50 69.94 2023-09-02
─────────────────────────────────────────────────
合计 860.00万 3.5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75,6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75,6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8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84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
计解除限售775,600股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以高分子材料的创新应用为核心,不断拓展其在新兴与关键领域的应用。依
托完备的资质、先进的工艺、过硬的质量与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等综合优势,公司发展质效稳
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470.76万元,归母净利润13443.24万元,同比均实现
较大幅度增长,经营业绩创历史新高。
2026年是国家“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
”,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扩大经营规模为主攻方向,牢牢把握发展机遇,推动主要经
营指标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强化研发投入,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将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置于战略优先位置,在组织、人才与资金等方面予以充
分保障。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累计3075.16万元。全年新增专利授权7项,累计拥有专利授权12
5项。公司在高端装备检测、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取得重要进展,产品应用场景不断拓宽,“
同心多元”发展战略基础得以夯实。
2026年,公司将紧密跟踪科技前沿趋势,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与保障力度,力争在特种高
分子材料改性、加工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方面实现突破,拓展其在具身智能、低空经济
等新兴场景的应用,以新质生产力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提升治理效能
公司始终严格遵守证券监管法律法规,持续完善治理体系。2025年,公司依据新《公司法
》及最新监管要求,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核心治理制度。通过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前置审议职能,以及独立董事在科学决策
、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中的作用,并适时启动重大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讨论机制,公司决策的科
学性与规范性得到增强。
同时,公司全面梳理内控制度,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并启动“数智祥和”三年行动计划,
着力提升运营管理的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
2026年,公司将重点加强“关键少数”队伍建设,提升其合规履职意识与担当能力,严守
合规底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同时,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升
责任意识、规范意识与履职能力,不断完善其与公司、中小股东之间权责清晰、风险共担、利
益共享的约束机制。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市场价格与服务质量确定。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4432391.0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9365958.32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2936595.83元,截至202
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4337883.17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总股
本332790246股,扣除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7
000股后,股本数为33278324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212314.12元(含税),占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4.46%,占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56.59%,占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18.57%。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3212314.12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
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8911527.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2123841.12元,占本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3.4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
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38911527.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1212
3841.1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3.41%。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7000股将不参与本
次利润分配。除此外,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4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77560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3%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84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
计解除限售775600股限制性股票。
──────┬──────────────────────────────────
2026-04-24│委托理财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银行、信托及证券公司等
金融机构进行的低风险投资理财。
投资金额: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
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和实业”
)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
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全部来源于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
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银行、信托及证券公司等
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授权内容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
2026-04-03│股权回购
──────┴──────────────────────────────────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
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扣除现金分红影响)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4.05元/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
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
2026-04-03│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000股。本次公司应注销股份
7000股,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2790246股”减至“332783246股”,注册
资本由“332790246元”变更为“33278324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
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
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
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4月3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6-83966128
5、邮箱地址:ttxhsy@ttxh.com.cn
6、邮政编码:317200
7、特别提醒: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在信封注明“债
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
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
2026-03-09│其他事项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实业”、“发行人”或“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6〕27号文同意注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
(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
为“祥和转债”,债券代码为“113701”。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40000.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日,T-1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若认
购不足4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
2026-03-05│其他事项
──────┴──────────────────────────────────
根据《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发
行人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T+1日)主持了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祥和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