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00 祥和实业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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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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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利达铁路轨道技│ 4800.00│ ---│ 6.60│ ---│ ---│ 人民币│
│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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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利合轨道交│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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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祥和电子材│ ---│ ---│ 70.06│ ---│ 149.62│ 人民币│
│料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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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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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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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扣件生产基地建│ 2.85亿│ 128.76万│ 1.98亿│ 69.60│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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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102.74万│ ---│ 1418.88万│ 45.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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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5533.13万│ ---│ 5533.13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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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754.20万│ 1.31亿│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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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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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01 │转让比例(%) │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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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42亿 │转让价格(元)│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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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229.55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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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刘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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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金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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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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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02 │交易金额(元)│4649.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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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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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天台县西部产业基地B-26-01、B-26-│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03-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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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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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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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事项: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竞得位于天台县西│
│ │部产业基地B-26-01、B-26-03-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面积为67958.00平方│
│ │米,总价为人民币4649.00万元。 │
│ │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
│ │ 出让人: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受让人: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合同主要内容 │
│ │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天台县西部产业基地B-26-01、B-26-03-1地块,宗地总 │
│ │面积大写柒万陆仟零柒拾玖平方米(小写76079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陆万柒 │
│ │仟玖佰伍拾捌平方米(小写67958.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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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01 │交易金额(元)│1.4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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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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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标的类型 │股权 │
│ │12295501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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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金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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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刘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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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为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和实业”)持股│
│ │5%以上股东刘新林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295501股,占公司总股│
│ │本的5.0074%。本次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
│ │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 │ 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刘新林先生的通知,刘新林先生于2023年5月11日与金涛先生 │
│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295501股无限售流通股份以及衍生的所有│
│ │权益转让给金涛先生,转让价格11.51元/股。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刘新林先生不持有公司│
│ │股份。金涛先生将持有公司股份12295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 │
│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总转让价款为入民币(大写)【壹亿肆仟壹佰伍│
│ │拾叁万叁仟伍佰壹拾贰元零壹分】(¥【141533512.01】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转让给金涛先生的股份已于2023年6月29 │
│ │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6月30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 │
│ │户登记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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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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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涛 860.00万 3.50 69.94 202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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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60.00万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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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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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9-02 │质押股数(万股) │8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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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9.94 │质押占总股本(%)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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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金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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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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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8-30 │质押截止日 │2024-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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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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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8月30日金涛质押了860.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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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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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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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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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32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32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88名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1132000股限制性股票。根
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已履行的程序
1、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类别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2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
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12月3日披露了《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认为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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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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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事项: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竞得位于天台县
西部产业基地B-26-01、B-26-03-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面积为67958.00平方
米,总价为人民币4649.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他风险提示:公司后续将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指标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
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加工业用
地竞拍并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近日,公司通过竞拍的方式取得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的宗地编号为“天台县
西部产业基地B-26-01、B-26-03-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天自规出告字〔2024〕6号)要求,公司与天台县平桥
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与天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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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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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控股子公司浙江天台祥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电子”)、富适扣铁路器材(浙
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适扣”)、浙江祥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丰新材
料”)、湖南祥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祥和”)、浙江天台利合轨道交通设备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合轨道”),非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2024年公司计划对子公司的对外融资行为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的担
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500万元。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简要介绍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及各项业务拓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计划对子公司的对外融资行
为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的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
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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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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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2、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报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
工作尚在进行中,因此暂未确定本公司2024年报具体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市场价格与服务质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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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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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7051338.3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0781326.44元,提取法定公积金6078132.64元,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8530188.6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总股
本2455337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919390.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7.60%。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以公积金转增0.4股。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2455337
76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43747286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本公司董事会
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
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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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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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银行、信托及证券公司等
金融机构进行的低风险投资理财。
投资金额: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
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最终审定并
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资金来源及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
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银行、信托及证券公司等
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
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
同等文件。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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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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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事项: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祥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竞得
位于天台县洪三橡塑工业功能区THS02-0301-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为14728
.00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1080.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管理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其他风险提示:祥丰新材料后续将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指标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
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近日,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祥丰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丰新材料”)通过竞拍的方式取得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
出让的宗地编号为“天台县洪三橡塑工业功能区THS02-0301-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并先后与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工业项目“标准地”投
资建设协议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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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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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二级全资子公司浙江天
台利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合轨道”)的通知,利合轨道因业务发展需
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了天台县行政审批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3MAC1BUNH77
名称:浙江天台利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汤啸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3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21号厂房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铁路
运输基础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辅助
活动;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
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
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
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
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
品制造;日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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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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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日:2023年9月18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68.306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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