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00 祥和实业 更新日期:2026-0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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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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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8-23│ 13.17│ 3.71亿│
├───────────┼───────────┼───────────┼───────────┤
│可转债 │ 2026-03-03│ 100.00│ 3.9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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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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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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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智能 │ 2130.00│ ---│ 71.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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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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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轨道扣件生产基地建│ 2.85亿│ 128.76万│ 1.98亿│ 69.60│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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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102.74万│ ---│ 1418.88万│ 45.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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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5533.13万│ ---│ 5533.13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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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754.20万│ 1.31亿│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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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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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5 │交易金额(元)│2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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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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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和之祥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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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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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鲍晓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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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和实业”)实际控制人之一、公│
│ │司副总经理鲍晓华女士拟转让其持有的浙江和之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之祥”或“│
│ │标的公司”)5%股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购买和之祥5%股权(对应和 │
│ │之祥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万元已全部实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和之祥5%股权 │
│ │。 │
│ │ 近日,和之祥在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本次股权交易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
│ │章程备案登记等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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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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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鲍晓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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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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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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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和实业”)实际控制人之一、公│
│ │司副总经理鲍晓华女士拟转让其持有的浙江和之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之祥”或“│
│ │标的公司”)5%股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购买和之祥5%股权(对应和 │
│ │之祥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万元已全部实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和之祥5%股权 │
│ │。 │
│ │ 鲍晓华女士系祥和实业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副总经理,和之祥系鲍晓华女士控制的公│
│ │司,同时鲍晓华女士担任和之祥的执行董事、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 │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鲍晓华女士及和之祥发生关联交易。公│
│ │司亦未与除鲍晓华女士及和之祥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公司根据“同心多元”发展战略,为落实公司战略,公司拟计划投资技术先进、处于行│
│ │业前沿技术的新产品、新项目、新材料,进而培育发展公司新的产业,为公司未来发展注入│
│ │新的动能。 │
│ │ 祥和实业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副总经理鲍晓华女士拟转让其持有的和之祥5%股权。经│
│ │公司前期尽调和研究,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购买和之祥5%股权。本次交易完 │
│ │成后,公司将持有和之祥5%股权。 │
│ │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 │
│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1月1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董│
│ │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汤啸先生、汤文鸣先生、汤娇女士、汤家祥先生回避表决,│
│ │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
│ │ 2、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鲍晓华女士及和之祥发生关联交│
│ │易。公司亦未与除鲍晓华女士及和之祥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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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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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涛 860.00万 3.50 69.94 202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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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60.00万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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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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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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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祥和实业”)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
〕27号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26年2月27日的《证
券日报》。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
.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祥和实业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就本
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3月2日(周一)15:00-16: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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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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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
年2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2月13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汤啸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注册申请。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方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
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400.00万张,40万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6年3月3日(T日)至2032年3月2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
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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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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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
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4000000张,400000手
。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6年3月3日至2032年3月2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5%
、第五年2.0%、第六年2.5%。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
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
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
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
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
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
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
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3月9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2026年9月9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2年3月2日)止(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
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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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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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
升50%以上的情形。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2000.00万元到14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46
0.92万元到7260.92万元,同比增长59.17%到96.31%。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900.00万元到147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
加4347.95万元到7147.95万元,同比增长57.57%到94.65%。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00.
00万元到14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460.92万元到7260.92万
元,同比增长59.17%到96.31%。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
900.00万元到147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347.95万元到7147.9
5万元,同比增长57.57%到94.65%。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核心业务稳健增长,产品结构发生变化,降本增效盈
利水平提高,整体毛利率同比上升。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本期净利润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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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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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4310.41万元(含税)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时终止或约定为自双方结束债权债务终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的签署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
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
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
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与中铁十五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十五局”)签订了合同,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审议程序情况
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办法》之
相关规定披露,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合同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铁十五局签订了《中铁十五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前海至皇岗口岸
段项目总承包六工区项目经理部WJ-8B扣配件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5G-ZPKJ-WZ-2026-019
)。
(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盛平中路57-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
5H5KPU8K
法定代表人:祁文睿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
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体:
购货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合同价格
1.1本合同总价:人民币4310.41万元(含税)。
1.2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币种均为人民币,表中单价为综合单价,系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
地点的一切费用,包含出厂价、运杂费(含吊装、捆扎、运输、中转、卸货、仓储)、管理费
、保险费、安全措施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等费用,该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双方
签认的实际供应量为准。甲方可根据需要进行数量增减。
2、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2.1产品货款的结算: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收料单于每月25日与甲
方核对并确认验收合格的WJ-8B扣件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当期结算总额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料单须有物资部、现场技术员或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手续不齐全的不
予结算;
2.2在收到本批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该批货物价款5%的质量保证金后,次月90日
前向乙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60%的货款,剩余35%的货款累计入下批物资货款内,(甲方计价款
到位情况下支付至70%),以此类推,质保金待质保期期满后无息支付,质保期为24个月,质
保期起算时间为(自竣工验收后24个月);履约保证金详见第十条。无预付款。
2.3货款支付方式:甲方采用第(1)或(2)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现金、银行转账;(2)票据(包含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建行E信通、云信等甲方
可开具的票据)。其中现金支付与票据支付的比例分别为50%:50%。票据转让乙方之日视为甲
方已于该日履行该票据金额的付款义务,如乙方选择贴现,贴现费由乙方承担。
3、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或约定
为自甲乙双方结束债权债务终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
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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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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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从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5年认定报备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
告》获悉,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533007041,发证日期为20
25年12月19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
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
2025年至2027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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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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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公告(2025-058、2025-060、2025-063)。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登记等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148051410B
名称: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汤啸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贰佰柒拾玖万零贰佰肆拾陆元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05日
住所: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
输基础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
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
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工具制
造;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
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
人的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天
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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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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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3)。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工商变更的相关要求,现将上述公告中“需债权
人知晓的相关信息”内容,作如下补充(加粗部分为本次补充披露内容):本次公司应注销股
份9800股,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2,800046股”减至“332790246股”,
注册资本由“332800046元”变更为“332790246元”。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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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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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祥和大厦三楼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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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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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和实业”)实际控制人之一、
公司副总经理鲍晓华女士拟转让其持有的浙江和之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之祥”或“
标的公司”)5%股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购买和之祥5%股权(对应和之
祥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万元已全部实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和之祥5%股权。
鲍晓华女士系祥和实业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副总经理,和之祥系鲍晓华女士控制的公司
,同时鲍晓华女士担任和之祥的执行董事、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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