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08 思维列控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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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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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通科技 │ ---│ ---│ 1.74│ ---│ ---│ 人民币│
├─────────┼─────┼─────┼─────┼─────┼──────┼──────┤
│博瑞空间 │ ---│ ---│ 8.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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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道鲲科技有限公│ ---│ ---│ 25.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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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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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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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车载安全防护系│ 1.55亿│ 2925.57万│ 2925.57万│ 18.88│ ---│ ---│
│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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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车载安全防护系│ 1.55亿│ 2925.57万│ 2925.57万│ 18.88│ ---│ ---│
│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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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车联网系统研发│ 1.50亿│ 5687.19万│ 5687.19万│ 37.97│ ---│ ---│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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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列车运行控制系│ 3.68亿│ 1.99亿│ 1.99亿│ 54.28│ ---│ ---│
│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机车车联网系统研发│ 1.50亿│ 5687.19万│ 5687.19万│ 37.97│ ---│ ---│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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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行车安全装备生│ 6000.00万│ 2808.43万│ 2808.43万│ 46.81│ ---│ ---│
│产线扩建项目 │ │ │ │ │ │ │
├─────────┼──────┼─────┼─────┼─────┼─────┼──────┤
│机车远程监测与诊断│ 2.00亿│ 2862.58万│ 2862.58万│ 14.31│ ---│ ---│
│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
│列控工程技术研究中│ 9575.00万│ 8007.39万│ 8007.39万│ 83.63│ ---│ ---│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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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行车安全装备生│ 6000.00万│ 2808.43万│ 2808.43万│ 46.81│ ---│ ---│
│产线扩建项目 │ │ │ │ │ │ │
├─────────┼──────┼─────┼─────┼─────┼─────┼──────┤
│机车远程监测与诊断│ 2.00亿│ 2862.58万│ 2862.58万│ 14.31│ ---│ ---│
│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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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46亿│ 2.46亿│ 2.4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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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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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 367.00万 1.35 24.90 2021-05-20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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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67.00万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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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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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5-17 │质押股数(万股) │6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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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39 │质押占总股本(%) │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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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赵建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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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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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5-15 │质押截止日 │2024-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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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8-15 │解押股数(万股) │6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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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5月15日赵建州质押了63.03万股给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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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接到股东赵建州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办理了 │
│ │解除质押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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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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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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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股利不变,相应
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327694185.24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为1715387628.33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59635305.07元。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按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总股本(381274377
股)测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5318594.2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保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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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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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维列控”或“公司”)董
事方伟先生、监事王培增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孙坤先生(以下统称“减持主体”)分别持有公
司股票763500股、283400股、1567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002%、0.0743%、0.004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思维列控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上述减持主体拟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8月2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5644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97%。若此期间公司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4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上述减持主体出具的《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主体均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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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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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大华所已连续多年为河南思维
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
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
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
华所对变更事项无任何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76万
元,较上年度减少9万元,同比下降10.59%,其中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61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15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成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45人,注册会计师共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7)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96
亿元。
(8)2023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36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
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4.56亿元,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案件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治国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
家。
(2)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红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家。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
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收
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信永
中和确定具体报酬。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7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9万元,同比下降10.59%
,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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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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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河南蓝信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信科技”)、控股子公司北京思维鑫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思维鑫科”)支付的分红款共计95815894.06元,具体情况如下:蓝信科技2023年实现净
利润155943156.76元。经蓝信科技股东会审议,同意对蓝信科技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进行
现金分红,共计派发现金93565894.0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蓝信科技是公司
全资子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应取得分红款93565894.06元,该分红款已于近日转入公司账
户。
思维鑫科2023年实现净利润45387947.55元。经思维鑫科股东会审议,同意对思维鑫科202
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共计派发现金3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一年度。公司直接持有思维鑫科75.00%的股权,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应取得分红款2250000.00
元,该分红款已于近日转入公司账户。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分红款项将增加母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但不影响2024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上述分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度整体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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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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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维列控”或“公司”)于2024年5月6日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公司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
1)。
近日,公司已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郑州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0677725XH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郑州市高新区雪梅街39号
法定代表人:李欣
注册资本:叁亿捌仟壹佰贰拾柒万肆仟叁佰柒拾柒圆整(381274377)
成立日期:1998年4月2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轨道交通设备、电子产品、工业微机化设备、工业自动化
控制设备、工业控制机模块、嵌入式软件、计算机软件;销售:软件系统、微机、电子仪器、
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电子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计算机相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
让;软件开发;软件技术转让;软件技术咨询及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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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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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生产、物流
效率,改善办公环境,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4年5月6日搬迁至郑州高新区思维
轨道交通产业园。
上述变更自2024年5月6日9:00起生效。另外,因公司机房搬迁原因,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
自2024年4月28日12:00起至2024年5月6日9:00期间暂停使用,届时将启用临时电话号码:1880
9239551作为投资者咨询电话。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上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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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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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监高2023年薪酬发放及20
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和监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和监事回
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为7.14万元/年(含税),孙景斌先生自愿放弃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所任职务岗位及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3、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及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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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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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565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股利不变,相应
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
024]0011008918号),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2077321.79元,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76146573.01元。根据2023年度公司盈利状况
,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回报股东,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7.565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
381274377股计算,预计将派发现金股利288453129.92元(含税),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0.0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股利不变,相应
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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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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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9日,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加强对
公司闲置资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
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总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期限不超过
三年的理财产品,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即15.12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在确保不影响流动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其中,银行理财额度不超过理财总额度的80%(即12.096亿元),券商理财额度不超过理
财总额度的15%(即2.268亿元),其他类理财额度不超过理财总额度的5%(即0.756亿元)。
(二)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防范资金风险,公司将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投资的
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1、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董事办、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
2、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和期限内签署购买或赎回每笔不超过6
000万元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
责任由公司承担。
(五)信息披露
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购买理财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单位、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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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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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
文件的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制定公司《2024年至2026年分红规划》(
以下简称“分红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
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
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坚持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
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确定合理的利润分
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时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股东
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
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细
化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
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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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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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授信金额: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
.00亿元。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
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
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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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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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1日、2023年5
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
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5
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思维列控关
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思维列控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所发来的《关于变更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
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大华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林映雪女士、陈港溪先
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港溪先生离职,不再担任本项目签字注册会
计师,大华所现委派注册会计师王聪先生接替陈港溪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林映雪女士、王
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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