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18 锦泓集团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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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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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国国际 │ 10916.76│ ---│ 7.87│ 8578.69│ -2179.2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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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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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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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收购Teenie Wee│ 4.61亿│ ---│ 2.21亿│ 47.99│ ---│ ---│
│nie品牌及该品牌相 │ │ │ │ │ │ │
│关的资产和业务项目│ │ │ │ │ │ │
│尾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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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收购甜维你10% │ 2.95亿│ ---│ 2.95亿│ 100.00│ ---│ ---│
│股权价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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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渠道营销网络改造│ 1.33亿│ ---│ 8705.34万│ 71.51│ ---│ ---│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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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智慧零售│ 1.55亿│ 146.30万│ 7849.47万│ 58.25│ ---│ ---│
│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 │ │ │ │ │ │
│平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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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30亿│ 2.51亿│ 3.81亿│ 293.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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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684.63万│ ---│ 3708.59万│ 100.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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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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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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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王致勤、宋艳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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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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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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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致勤先│
│ │生、宋艳俊女士发行不超过36968576股A股股票(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
│ │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并与公司 │
│ │签署《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致勤、宋艳俊关于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 │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就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
│ │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发行不超过36968576股A股股 │
│ │票(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
│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 │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
│ │ 2024年10月7日,公司与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条 │
│ │款请见本公告“五、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4年10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 │
│ │议案,关联董事已就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
│ │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截至本公告日,│
│ │王致勤先生持有公司62659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06%,宋艳俊女士持有公司52825920│
│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23%。 │
│ │ 王致勤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1986年9月至│
│ │1992年5月,就职于南京第二钢铁厂;1993年至1995年,个体经商;1996年1月至2003年3月 │
│ │,任南京劲草服饰厂总经理;2003年3月至2010年3月,任南京劲草时装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
│ │事兼总经理;201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 │ 宋艳俊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6月出生,高中学历。1980年至199│
│ │4年,就职于南京电力仪表厂;1995年,个体经商;1996年至2003年,任南京劲草服饰厂设 │
│ │计总监;2003年至2010年3月,任南京劲草时装实业有限公司设计总监;2010年3月至今,任│
│ │本公司董事兼设计评审委员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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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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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致勤 2505.00万 7.22 39.98 2024-08-02
宋艳俊 2112.00万 6.09 39.98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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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617.00万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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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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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02 │质押股数(万股) │25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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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9.98 │质押占总股本(%) │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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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王致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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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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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7-25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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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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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31日王致勤解除质押3752.408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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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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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01 │质押股数(万股) │21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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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9.98 │质押占总股本(%) │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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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宋艳俊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2-07-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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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30日宋艳俊解除质押3170.59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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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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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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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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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
年5月18日、202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6)。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38899403P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60层
法定代表人:王致勤
注册资本:34693.7152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03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代理记账;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饰研发;服装制造
;服饰制造;服装辅料制造;箱包制造;皮革制品制造;珠宝首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鞋帽
批发;珠宝首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箱包销售;鞋帽零售;皮革制品销售;
皮革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税务
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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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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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离职
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
销;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其相应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
购注销。
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
条件;首次授予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解除限
售条件未达标;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决定回购注销前述共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9500股。
2、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拟以本次利润分配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347081152股,扣除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400
0股为基础,即以34693715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90203659.52元(含税)。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7月10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发生派息时,回购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4.36-0.26=4.10元/股。
3、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110.50万元。本
次回购所需金额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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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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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股东投资回报,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
更,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12个月后出售
”,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回购用途的股份数量:759500股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予以注销的议案》。为进一步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提高股东投资回报,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12个月后出售”,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不超过100万股,不少于50万股。回
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并载明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12个月
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m)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1)。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实施首次回购,截至2024年10月21日,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59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成交的最
高价格为6.99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6.5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157076.00元(
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切实增厚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
东的投资回报,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除上述用途变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予以注销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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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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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50万股,不高于100万股。回购股份用于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12个月后出售。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9.95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
了股份回购,并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759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成交的最高价格为6.9
9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6.5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157076.00元(不含印花税
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方案完成回
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
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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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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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终止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的公告》,具
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同意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的相关公告。2021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391000股已于2021年12月21日以非交易过
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过户股份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81
%。
2022年12月22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次股份锁定期已届满,可归属的权益份额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22.25%,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531900股。根据公司2021年
营业收入实现情况,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2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
期限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2023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批次的议案》。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
情况,经与公司员工代表和持有人代表沟通,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公司依
据有关规定,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剩余的批次,暨终止第一期第二批
次与第三批次的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批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5)。
二、本次注销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拟将已终止的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448700股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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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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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致勤
先生、宋艳俊女士发行不超过36968576股A股股票(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
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并与公司签
署《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致勤、宋艳俊关于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就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
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发行不超过36968576股A股股票
(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详见
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2024年10月7日,公司与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条款
请见本公告“五、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
案,关联董事已就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
股东大会的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截至本公告日,王
致勤先生持有公司62659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06%,宋艳俊女士持有公司5282592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23%。
王致勤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1986年9月至19
92年5月,就职于南京第二钢铁厂;1993年至1995年,个体经商;1996年1月至2003年3月,任
南京劲草服饰厂总经理;2003年3月至2010年3月,任南京劲草时装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201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宋艳俊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6月出生,高中学历。1980年至1994
年,就职于南京电力仪表厂;1995年,个体经商;1996年至2003年,任南京劲草服饰厂设计总
监;2003年至2010年3月,任南京劲草时装实业有限公司设计总监;201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
董事兼设计评审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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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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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
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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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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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
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锦泓时
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公司价值目标,持续采取积极的现金
及股票股利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
制。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积极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
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以现金分红为主。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如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
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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