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28 多伦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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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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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 │ 2473.00│ ---│ ---│ 3119.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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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 │ 2361.00│ ---│ ---│ 2881.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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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 │ 2322.00│ ---│ ---│ 2831.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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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 │ 2230.72│ ---│ ---│ 2431.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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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电新能源科技│ ---│ ---│ 40.00│ ---│ ---│ 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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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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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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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考、培训系│ 1.95亿│ ---│ 1.44亿│ 73.98│ 8759.54万│ ---│
│统及城市智能交通系│ │ │ │ │ │ │
│统改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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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车路云”协同的│ 9424.00万│ 262.99万│ 2257.44万│ 23.95│ ---│ ---│
│智慧交通一体化解决│ │ │ │ │ │ │
│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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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连锁机动车检测│ 9967.88万│ ---│ 9737.50万│ 97.69│ ---│ ---│
│站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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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连锁机动车检测│ 5.38亿│ 131.96万│ 2.81亿│ 52.12│ ---│ ---│
│站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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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333.50万│ ---│ 4337.28万│ 10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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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网络扩建项│ 8958.80万│ ---│ 9045.04万│ 100.96│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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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北斗卫星技术智│ 9190.40万│ ---│ 62.32万│ 100.00│ ---│ ---│
│能交通系统、智能驾│ │ │ │ │ │ │
│驶培训和考试系统研│ │ │ │ │ │ │
│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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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连锁机动车检测│ 0.00│ ---│ 9737.50万│ 97.69│ ---│ ---│
│站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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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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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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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8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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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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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2月2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9722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4%,成交最低价为5.40元/股,
成交最高价为5.4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2831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在回购期限内继续
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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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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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回购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0.60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暂无减持股
份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
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
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的法定期限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存在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2月19日,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系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
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实施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落实“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有效传递公司价值,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
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
展,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
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发生下述情况或
触及以下条件之一的,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
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
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0.60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
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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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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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笔累计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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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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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数量:人民币1624000元(1624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人民币1628936.96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3年12月26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3年12月26日
一、“多伦转债”有条件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成就情况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自2023年11月14日至2023
年12月4日期间,已满足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多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多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即10.14
元/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已触发“多伦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程序履行情况
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多伦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多伦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
赎回登记日在册的“多伦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12月5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多伦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58)。
2023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多伦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2),并在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3日期间披露了7次关于实施“多伦转债”赎
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赎回条款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
2、赎回对象范围:本次赎回对象为2023年12月2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多伦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304元/
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3年10月13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3年1
2月26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74天。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100×1.50%×74/365=0.304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04=100.304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3年12月26日
5、可转债摘牌日: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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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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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的通知,其
名称及其他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名称由“北京安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变更为“南京多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控股股东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南京多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章安强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文泰街85号综合楼四楼8406-708号成立日期:2011年3月1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
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
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本次控股股东名称及其他工商信息变更事项不涉及控股股东持股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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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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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2023年11月10日15时39分,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证e互
动平台上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14时至15时业绩说明会召开
期间对投资者提问回复“目前湖南北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云科技)的AliceGNSS高精
度定位芯片已通过了国际权威的ISO26262功能安全产品认证,成为国内首款、全球第二款获此
认证的高精度定位芯片”等内容。
公司发布上述信息后,公司股票价格于次一交易日涨停,且于2023年11月13日至17日连续
涨停。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北云科技为公司的参股公司,目
前公司对其参股比例为13.5057%,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确
认的投资损益分别为-275.48万元、-303.73万元,对公司经营没有重大影响,并称未发现其他
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公告提交当日,已有媒体将公司列为华为概念股,且公司曾于2023年3月31日、8月21日、9月7
日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回复投资者提问时称“公司作为华为昇腾AI产业链的重要合作伙伴之一
,与华为昇腾合作完成多项信创技术及产品的认证”并提及“算力合作”、“落地部署”等内
容。经监管督促,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披露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称,前述“合作内容主要
是指取得华为公司相应的技术认证书即兼容性测试,并根据产品实施需求向第三方采购华为的
产品并使用。……兼容性测试,主要为了能够让使用华为设备的客户兼容运行公司的产品解决
方案。除了前述内容以外,目前公司与华为公司没有业务合作,未向华为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
服务。”
此外,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安强、阮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2023]173号)查明的事实,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公司未经核实即发布北
云科技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导致披露的相关信息依据不充分,存在内容不完整、风险提示不
充分等情形。公司未制定通过上证e互动和业绩说明会等对外发布信息的制度,出现上述未经
核实即对外发布相关信息的行为。
综上,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中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发布此前未披露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影响的信息,且发布的信息未经核实,依据不充分,未充分完整地揭示相关风险;在上
证e互动平台上发布与华为合作信息,未准确说明其业务内容,作出“华为昇腾AI产业链的重
要合作伙伴之一”的表述没有充分依据,夸大了合作关系,对投资者判断公司在华为昇腾相关
产业链中的地位具有一定误导性,且在出现媒体报道时未及时就热点概念所涉事项进行针对性
澄清说明,经监管督促后才予以补充披露。公司发布上述相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
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5条、第2.1.6条、第2.1
.8条、第2.3.1条、第2.3.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第7.1.1条、第7.1.4条、第7.5.3条、第7.5.4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章安
强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阮蔚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
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
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章安强、时任董事会秘书阮蔚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
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
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1个月内,向本所
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
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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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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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
赎回价格:100.304元
赎回款发放日:2023年12月26日
最后交易日:2023年12月20日
截至2023年12月13日收市后,距离2023年12月20日(“多伦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5个
交易日,2023年12月20日为“多伦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3年12月25日
截至2023年12月13日收市后,距离2023年12月25日(“多伦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8个
交易日,12月25日为“多伦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多伦转债将自2023年12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7.80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
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304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
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多伦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自2023年11月14日至2023
年12月4日期间,已满足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多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多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即10.14
元/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已触发“多伦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多伦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多伦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多伦转债持有人公
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
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连续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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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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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4日期
间,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多伦转债”当期
转股价格的130%(即10.14/股),已触发“多伦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本次行使“多
伦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决定提前赎回“多伦转债”。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7.80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
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
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7号)核准,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
20年10月13日公开发行了6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64000.00
万元,期限6年(自2020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
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6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64000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多伦转债,债券代码
:11360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多伦转债”自2021年4月19日
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期限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6年10月1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0.44元/股,最新转股价为7.80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2021年6月11日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息日,“多伦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0
.4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2、2023年6月20日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息日,“多伦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0
.3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3、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
“多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多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7.80元/股。调
整后的“多伦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13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披
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多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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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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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江苏省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二批专
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入选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截至本公告日,公示已结束。本次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的有效期为3年。
二、对公司影响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的最高层次,是指专注于
细分市场,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细分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
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增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韧性的
重要保障,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本次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于公司科创能力、
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成果的认可,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公司
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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