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29 爱玛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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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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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股份 │ 8399.79│ ---│ ---│ 5584.00│ -1764.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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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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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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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车业电动车自行│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 │ │ │ │ │ │
│造一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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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车业电动车自行│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 │ │ │ │ │ │
│造二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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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车业电动车自行│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 │ │ │ │ │ │
│造三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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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车业电动车自行│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 │ │ │ │ │ │
│造四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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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车业电动车自行│ 8000.00万│ ---│ 8147.90万│ 101.85│ ---│ ---│
│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 │ │ │ │ │ │
│造五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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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车业电动车自行│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 │ │ │ │ │ │
│造六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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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车业电动自行车│ 1.93亿│ 2086.12万│ 1.70亿│ 87.98│ ---│ ---│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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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车业塑件喷涂生│ 7462.35万│ ---│ ---│ ---│ ---│ ---│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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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车业研发中心建│ 5053.59万│ 4358.38万│ 5200.21万│ 102.90│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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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车业研发中心建│ 5047.58万│ 3231.85万│ 5288.22万│ 104.77│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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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信息化升级│ 8341.03万│ ---│ 8377.92万│ 100.44│ ---│ ---│
│及大数据平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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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终端店面营│ 4.88亿│ 1.91亿│ 5.00亿│ 102.47│ ---│ ---│
│销网络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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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60亿│ ---│ 2.6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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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车业补充流动资│ ---│ ---│ 7633.44万│ 100.00│ ---│ ---│
│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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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车业新能源智慧│ 14.94亿│ 2.47亿│ 2.47亿│ 16.56│ ---│ ---│
│出行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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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营销网络升│ 5.00亿│ 5.02亿│ 5.02亿│ 100.48│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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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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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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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商丘亿崇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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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副董事长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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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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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8 │
├──────┼────────────────────────────────────────┤
│关联方 │段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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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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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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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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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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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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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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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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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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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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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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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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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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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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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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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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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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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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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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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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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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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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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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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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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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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南铧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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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副董事长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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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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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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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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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段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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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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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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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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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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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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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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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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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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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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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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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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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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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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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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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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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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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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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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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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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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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
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05
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8.18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61925107股变更为861704607股,公司注册资本
也将相应由861925107元减少为861704607元(不考虑2024年4月1日至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可转
债转股引起的注册资本变化)。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
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
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4月27日起45日内(9:30-11:30;13:3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
3、联系人:李新、马群博
4、联系电话:022-59596888
5、电子邮箱:amkj@aimatech.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4-04-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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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
、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05万股,将
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8.18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
(二)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约180.37万元(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全部
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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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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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玛科技”)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三)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
1日,公司披露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2年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
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七)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2023年9月16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
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619246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8元(含税)。
2、调整方法
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P=8.53-0.348=8.18元/股。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8
.53元/股调整为8.1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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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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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92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406.35万股,约占公司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的0.47%;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玛科技”)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情况
1、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3、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1
日,公司披露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7、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5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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