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29 爱玛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天能股份 │ 8399.79│ ---│ ---│ 4772.00│ 130.01│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天津车业电动车自行│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 │ │ │ │ │ │
│造一期项目 │ │ │ │ │ │ │
├─────────┼──────┼─────┼─────┼─────┼─────┼──────┤
│丽水车业新能源智慧│ 14.94亿│ 1.89亿│ 4.36亿│ 29.21│ ---│ ---│
│出行项目(一期) │ │ │ │ │ │ │
├─────────┼──────┼─────┼─────┼─────┼─────┼──────┤
│爱玛科技营销网络升│ 5.00亿│ ---│ 5.02亿│ 100.48│ ---│ ---│
│级项目 │ │ │ │ │ │ │
├─────────┼──────┼─────┼─────┼─────┼─────┼──────┤
│天津车业电动车自行│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 │ │ │ │ │ │
│造二期项目 │ │ │ │ │ │ │
├─────────┼──────┼─────┼─────┼─────┼─────┼──────┤
│天津车业电动车自行│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 │ │ │ │ │ │
│造三期项目 │ │ │ │ │ │ │
├─────────┼──────┼─────┼─────┼─────┼─────┼──────┤
│天津车业电动车自行│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 │ │ │ │ │ │
│造四期项目 │ │ │ │ │ │ │
├─────────┼──────┼─────┼─────┼─────┼─────┼──────┤
│天津车业电动车自行│ 8000.00万│ ---│ 8147.90万│ 101.85│ ---│ ---│
│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 │ │ │ │ │ │
│造五期项目 │ │ │ │ │ │ │
├─────────┼──────┼─────┼─────┼─────┼─────┼──────┤
│天津车业电动车自行│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 │ │ │ │ │ │
│造六期项目 │ │ │ │ │ │ │
├─────────┼──────┼─────┼─────┼─────┼─────┼──────┤
│天津车业电动自行车│ 1.93亿│ 829.28万│ 1.78亿│ 92.27│ ---│ ---│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江苏车业塑件喷涂生│ 7462.35万│ ---│ ---│ ---│ ---│ ---│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
│天津车业研发中心建│ 5053.59万│ 72.35万│ 5272.56万│ 104.33│ ---│ ---│
│设项目 │ │ │ │ │ │ │
├─────────┼──────┼─────┼─────┼─────┼─────┼──────┤
│江苏车业研发中心建│ 5047.58万│ ---│ 5288.22万│ 104.77│ ---│ ---│
│设项目 │ │ │ │ │ │ │
├─────────┼──────┼─────┼─────┼─────┼─────┼──────┤
│爱玛科技信息化升级│ 8341.03万│ ---│ 8377.92万│ 100.44│ ---│ ---│
│及大数据平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爱玛科技终端店面营│ 4.88亿│ ---│ 5.00亿│ 102.47│ ---│ ---│
│销网络升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60亿│ ---│ 2.60亿│ 100.00│ ---│ ---│
├─────────┼──────┼─────┼─────┼─────┼─────┼──────┤
│江苏车业补充流动资│ ---│ ---│ 7633.44万│ 100.00│ ---│ ---│
│金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12-28 │
├──────┼────────────────────────────────────────┤
│关联方 │商丘亿崇商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副董事长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8 │
├──────┼────────────────────────────────────────┤
│关联方 │段华 │
├──────┼────────────────────────────────────────┤
│关联关系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8 │
├──────┼────────────────────────────────────────┤
│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8 │
├──────┼────────────────────────────────────────┤
│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8 │
├──────┼────────────────────────────────────────┤
│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8 │
├──────┼────────────────────────────────────────┤
│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8 │
├──────┼────────────────────────────────────────┤
│关联方 │河南铧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副董事长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8 │
├──────┼────────────────────────────────────────┤
│关联方 │段华 │
├──────┼────────────────────────────────────────┤
│关联关系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8 │
├──────┼────────────────────────────────────────┤
│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8 │
├──────┼────────────────────────────────────────┤
│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8 │
├──────┼────────────────────────────────────────┤
│关联方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09│其他事项
──────┴──────────────────────────────────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取得了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1821557X4
名称: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爱玛路5号
法定代表人:张剑
经营范围: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汽车除外)、观光车(汽车
除外)、非公路休闲车(汽车除外)、体育器材及其零部件制造、研发、加工、组装;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销售及售后服务;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
易制毒品除外)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提供商务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技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及相关的业务咨询;公共自行车智能管理系统的研发、基
础施工、安装、调试、维修及技术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
──────┬──────────────────────────────────
2024-10-11│其他事项
──────┴──────────────────────────────────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
经理张剑先生家属的通知,其于2024年10月9日收到由承德市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张剑先生被留
置、立案调查的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相关机关的通知,也未被要求协助调
查。
公司拥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规范的治理体系,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
会运作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上述事项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情况,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4-10-09│其他事项
──────┴──────────────────────────────────
现金分红总额: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2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285840155.57元(含税)
调整为285840197.73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可转
债转股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6
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73885509.32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2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21日,公司总股本
861714848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750524股后的基数为860964324股,以此计算本次拟
派发现金红利285840155.57元(含税),占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中的规定,上市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
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使用
回购股份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
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爱玛科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自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爱玛转债”发生转股
,公司总股份增加至861714975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50524股后的基数为86096
4451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285840197.73元(含税),占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7%。
──────┬──────────────────────────────────
2024-08-30│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盐城鼎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鼎爱”)
持有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玛科技”)股份355593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4.1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盐城鼎爱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8617132股,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1.00%。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的承诺,本次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
价。若计划减持期间爱玛科技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对上述减持数
量和减持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且不存在最近三
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况。
──────┬──────────────────────────────────
2024-08-23│对外担保
──────┴──────────────────────────────────
本次新增被担保方名称:江苏爱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源”)、甘
肃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车业”),系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爱玛科技”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拟新增2024年度担保额度40亿
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2024年担保总额度将由不超过60亿
元调整至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对甘肃车业、江
苏新能源提供担保。
公司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或子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2024年担保额度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担保有效
期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的《爱玛科技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4-028)。
(二)本次增加担保方及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进一步扩大产品产能,在江苏、甘肃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并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江苏新
能源和甘肃车业。为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本次拟增加江苏新能源和甘肃车业
为担保对象。同时,公司拟增加40亿元担保额度,将2024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或子公司与子公
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总额度由不超过60亿元调整至不超过100亿元。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有
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是否关联:否
──────┬──────────────────────────────────
2024-08-23│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
,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
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
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
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
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
(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
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
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于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