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51 奥普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1-02│ 15.21│ 5.4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3-03│ 6.17│ 3390.4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05│ 5.77│ 262.5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海兴电力 │ 4000.00│ ---│ ---│ 6661.06│ 198.08│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奥普(嘉兴)生产基│ 3.41亿│ 0.00│ 3.42亿│ 100.39│ 1.62亿│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 2.00亿│ 0.00│ 2.00亿│ 100.34│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155.27万│ 155.27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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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江苏晨皓贸│ 500.00万│人民币 │2020-04-03│2021-04-0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北京中天诚│ 500.00万│人民币 │2020-03-27│2021-03-27│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投科贸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杭州泽佳同│ 500.00万│人民币 │2020-03-13│2021-03-1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创贸易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无锡市茵特│ 400.00万│人民币 │2020-04-03│2021-04-0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拉根电子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扬州爱满屋│ 400.00万│人民币 │2020-03-27│2021-03-27│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家居电器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南通恒久电│ 200.00万│人民币 │2020-04-10│2021-04-10│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器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上海驰琳实│ 200.00万│人民币 │2020-06-05│2021-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杭州格博卫│ 200.00万│人民币 │2020-03-13│2021-03-1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浴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杭州奥祺佳│ 150.00万│人民币 │2020-03-20│2021-03-20│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贸易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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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重庆海创家│ 150.00万│人民币 │2020-03-13│2021-03-1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居用品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长沙市枝华│ 150.00万│人民币 │2020-05-15│2021-05-15│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电器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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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佛山慧生活│ 150.00万│人民币 │2020-06-19│2021-06-19│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鹰卫浴营销│ │ │ │ │担保 │ │ │
│ │服务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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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厦门市优力│ 150.00万│人民币 │2020-04-14│2021-04-10│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安实业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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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陕西朗润商│ 100.00万│人民币 │2020-04-17│2021-04-16│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贸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山东米标电│ 100.00万│人民币 │2020-04-16│2021-04-16│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上海国懿贸│ 100.00万│人民币 │2020-06-05│2021-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苏州云迈电│ 100.00万│人民币 │2020-04-10│2021-04-0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器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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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福州福盾贸│ 50.00万│人民币 │2020-04-03│2021-04-0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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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云南暖宽商│ 50.00万│人民币 │2020-03-20│2021-03-20│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贸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青岛青屹安│ 50.00万│人民币 │2020-03-20│2021-03-20│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居商贸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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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沈阳奥海世│ 50.00万│人民币 │2020-04-17│2021-04-16│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嘉装饰材料│ │ │ │ │担保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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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河南成基伟│ 50.00万│人民币 │2020-06-24│2021-06-24│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业电器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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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兰州森朗商│ 30.00万│人民币 │2020-03-27│2021-03-27│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贸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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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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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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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90268000元变更为3901586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1号大街210号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5年5月17日起45天内
3、联系人:李洁
4、联系电话:0571-88177925(工作日8:30-12:00;13:00-17:30)5、传真号码:0571-8
8172888转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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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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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79,6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79,6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普科技”)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的979,6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3年4月6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
售期已于2025年4月7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
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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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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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9日、3月7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要求,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
续,并于近日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6546451X1
二、名称: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注册资本:叁亿玖仟零贰拾陆万捌仟人民币元
四、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五、成立日期:2004年09月09日
六、法定代表人:FangJames
七、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10号
八、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
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修理;智能家庭消
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
、风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
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
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
燃气器具生产;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
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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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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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于授权范围
内事项,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0.935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01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之和。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事项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依据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有6位良好(对
应解禁比例为80%),1位合格(对应解禁比例为50%)。需将对应的不能解禁上市的股份予以
回购注销,该部分股份合计109350股。
(二)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奥普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6月1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了《奥普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6月4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了《奥普科技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9月30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关于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公司对预留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回购价格
重新进行调整如下:
P=P0-V=5.86–1.85=4.01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
同时,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由于离职或未达考核目标,使得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
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即最终回购价格为4.01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
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因公司股票回购注销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注销程序较多,时间周期较长。
故若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则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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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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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名人员。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9,65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25%。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
请投资者关注。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普科技”)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的979,6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3年4月6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4月7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
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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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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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
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
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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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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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回购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
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9133962.35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39026
8000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数11395000股,以余额3788730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20838015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23
37324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108.75%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
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如
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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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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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9日、2025年3月7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99938000元变更为390268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1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1号大街210号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5年3月8日起45天内
3、联系人:李洁
4、联系电话:0571-88177925(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5、传真号码:0571-88172888转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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