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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60355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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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551 奥普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1-02│ 15.21│ 5.4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3-03│ 6.17│ 3390.4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05│ 5.77│ 262.5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海兴电力 │ 4000.00│ ---│ ---│ 6661.06│ 198.08│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奥普(嘉兴)生产基│ 3.41亿│ 0.00│ 3.42亿│ 100.39│ 1.62亿│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 2.00亿│ 0.00│ 2.00亿│ 100.34│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155.27万│ 155.27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奥普家居股│江苏晨皓贸│ 500.00万│人民币 │2020-04-03│2021-04-0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北京中天诚│ 500.00万│人民币 │2020-03-27│2021-03-27│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投科贸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杭州泽佳同│ 500.00万│人民币 │2020-03-13│2021-03-1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创贸易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无锡市茵特│ 400.00万│人民币 │2020-04-03│2021-04-0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拉根电子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扬州爱满屋│ 400.00万│人民币 │2020-03-27│2021-03-27│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家居电器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南通恒久电│ 200.00万│人民币 │2020-04-10│2021-04-10│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器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上海驰琳实│ 200.00万│人民币 │2020-06-05│2021-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杭州格博卫│ 200.00万│人民币 │2020-03-13│2021-03-1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浴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杭州奥祺佳│ 150.00万│人民币 │2020-03-20│2021-03-20│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贸易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重庆海创家│ 150.00万│人民币 │2020-03-13│2021-03-1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居用品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长沙市枝华│ 150.00万│人民币 │2020-05-15│2021-05-15│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电器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佛山慧生活│ 150.00万│人民币 │2020-06-19│2021-06-19│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鹰卫浴营销│ │ │ │ │担保 │ │ │ │ │服务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厦门市优力│ 150.00万│人民币 │2020-04-14│2021-04-10│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安实业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陕西朗润商│ 100.00万│人民币 │2020-04-17│2021-04-16│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贸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山东米标电│ 100.00万│人民币 │2020-04-16│2021-04-16│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上海国懿贸│ 100.00万│人民币 │2020-06-05│2021-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苏州云迈电│ 100.00万│人民币 │2020-04-10│2021-04-0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器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福州福盾贸│ 50.00万│人民币 │2020-04-03│2021-04-0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云南暖宽商│ 50.00万│人民币 │2020-03-20│2021-03-20│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贸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青岛青屹安│ 50.00万│人民币 │2020-03-20│2021-03-20│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居商贸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沈阳奥海世│ 50.00万│人民币 │2020-04-17│2021-04-16│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嘉装饰材料│ │ │ │ │担保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河南成基伟│ 50.00万│人民币 │2020-06-24│2021-06-24│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业电器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兰州森朗商│ 30.00万│人民币 │2020-03-27│2021-03-27│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贸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7-1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7月14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97.0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30元/股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赵刚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锦天城(杭州 )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 2、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钉钉办公管理系统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6月26日起至2025年7月5日止。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7月8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于同日披露了《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 2025-07-11│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中7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考核结果不符合100%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109350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公示期45 天,期间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 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依据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有6位良好(对 应解禁比例为80%),1位合格(对应解禁比例为50%)。需将对应的不能解禁上市的股份予以 回购注销,该部分股份合计10935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7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935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3998235),并向中登公 司申请办理对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93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 次限制性股票预计将于2025年7月15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2025-06-26│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 :30-17:3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刚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 25年7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刚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赵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5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学历,曾先后担 任常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联合博导。目前 同时兼任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 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并对《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 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 2025-05-17│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90268000元变更为3901586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1号大街210号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5年5月17日起45天内 3、联系人:李洁 4、联系电话:0571-88177925(工作日8:30-12:00;13:00-17:30)5、传真号码:0571-8 8172888转1213 ──────┬────────────────────────────────── 2025-05-13│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79,6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79,6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普科技”)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的979,6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3年4月6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 售期已于2025年4月7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 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 2025-05-01│其他事项 ──────┴──────────────────────────────────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9日、3月7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要求,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 续,并于近日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6546451X1 二、名称: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注册资本:叁亿玖仟零贰拾陆万捌仟人民币元 四、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五、成立日期:2004年09月09日 六、法定代表人:FangJames 七、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10号 八、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 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修理;智能家庭消 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 、风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 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 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 燃气器具生产;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 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2025-04-26│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于授权范围 内事项,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0.935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01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之和。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事项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依据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有6位良好(对 应解禁比例为80%),1位合格(对应解禁比例为50%)。需将对应的不能解禁上市的股份予以 回购注销,该部分股份合计109350股。 (二)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奥普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6月1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了《奥普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6月4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了《奥普科技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9月30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关于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公司对预留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回购价格 重新进行调整如下: P=P0-V=5.86–1.85=4.01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 同时,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由于离职或未达考核目标,使得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 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即最终回购价格为4.01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 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因公司股票回购注销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注销程序较多,时间周期较长。 故若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则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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