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51 奥普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1-02│ 15.21│ 5.4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3-03│ 6.17│ 3390.4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05│ 5.77│ 262.5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海兴电力 │ 4000.00│ ---│ ---│ 4586.57│ 126.05│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奥普(嘉兴)生产基│ 3.41亿│ 0.00│ 3.42亿│ 100.39│ 1.62亿│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 2.00亿│ 0.00│ 2.00亿│ 100.34│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155.27万│ 155.27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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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江苏晨皓贸│ 500.00万│人民币 │2020-04-03│2021-04-0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北京中天诚│ 500.00万│人民币 │2020-03-27│2021-03-27│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投科贸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杭州泽佳同│ 500.00万│人民币 │2020-03-13│2021-03-1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创贸易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无锡市茵特│ 400.00万│人民币 │2020-04-03│2021-04-0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拉根电子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扬州爱满屋│ 400.00万│人民币 │2020-03-27│2021-03-27│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家居电器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南通恒久电│ 200.00万│人民币 │2020-04-10│2021-04-10│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器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上海驰琳实│ 200.00万│人民币 │2020-06-05│2021-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杭州格博卫│ 200.00万│人民币 │2020-03-13│2021-03-1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浴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杭州奥祺佳│ 150.00万│人民币 │2020-03-20│2021-03-20│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贸易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重庆海创家│ 150.00万│人民币 │2020-03-13│2021-03-1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居用品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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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长沙市枝华│ 150.00万│人民币 │2020-05-15│2021-05-15│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电器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佛山慧生活│ 150.00万│人民币 │2020-06-19│2021-06-19│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鹰卫浴营销│ │ │ │ │担保 │ │ │
│ │服务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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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厦门市优力│ 150.00万│人民币 │2020-04-14│2021-04-10│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安实业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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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陕西朗润商│ 100.00万│人民币 │2020-04-17│2021-04-16│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贸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山东米标电│ 100.00万│人民币 │2020-04-16│2021-04-16│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奥普家居股│上海国懿贸│ 100.00万│人民币 │2020-06-05│2021-06-05│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苏州云迈电│ 100.00万│人民币 │2020-04-10│2021-04-0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器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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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福州福盾贸│ 50.00万│人民币 │2020-04-03│2021-04-03│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奥普家居股│云南暖宽商│ 50.00万│人民币 │2020-03-20│2021-03-20│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贸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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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青岛青屹安│ 50.00万│人民币 │2020-03-20│2021-03-20│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居商贸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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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沈阳奥海世│ 50.00万│人民币 │2020-04-17│2021-04-16│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嘉装饰材料│ │ │ │ │担保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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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河南成基伟│ 50.00万│人民币 │2020-06-24│2021-06-24│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业电器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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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兰州森朗商│ 30.00万│人民币 │2020-03-27│2021-03-27│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贸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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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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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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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1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90158650元变更为38474265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1号大街210号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5年12月2日起45天内
3、联系人:李洁
4、联系电话:0571-88177925(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5、传真号码:0571-88172888转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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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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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1号大街210号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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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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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9,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9,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普科技”)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的39,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日为2023年11月1日,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11月2日届满。
(二)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
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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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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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名人员。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1%。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
请投资者关注。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普科技”)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的39,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日为2023年11月1
日,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11月2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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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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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10号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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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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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依据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有1位良好(对
应解禁比例为80%),1位合格(对应解禁比例为50%)。需将对应的不能解禁上市的股份予以
回购注销,该部分股份合计21000股。
(二)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了《奥普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6月4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了《奥普科技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9月30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披露了《奥普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9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奥普科技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10月16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关于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公司对预留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回购价格
重新进行调整如下:
P=P0-V=5.135–1.95=3.185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
同时,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由于离职或未达考核目标,使得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
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即最终回购价格为3.18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
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因公司股票回购注销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注销程序较多,时间周期较长。
故若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则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2025-11-14│股权回购
──────┴──────────────────────────────────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于授权范围
内事项,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7.00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0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事项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赵刚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锦天城(杭州
)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
2、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钉钉办公管理系统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6月26日起至2025年7月5日止。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7月8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于同日披露了《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17名激励对象共计497.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9)。
综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以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激励计划》中有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审
议决定取消上述1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
7.00万股。
(二)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奥普科技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
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10月16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关于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公司对预留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回购价格
重新进行调整如下:
P=P0-V=5.30–0.30=5.00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
同时,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由于离职或未达考核目标,使得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即最终回购价格为5.0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因公司股票回购注销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注销程序较多,时间周期较长。
故若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则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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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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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三年期限临近届满的5225000股库存股进
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
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截至2022年12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395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367%,回购最高价格10.0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60元/股,回购
均价8.7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0021767.7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及预留授予共计授予股票数量为6170000股。
三、本次注销库存股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回购股份的,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进行转让的,应当
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该批次回购股份数量剩余5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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