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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60356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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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568 伟明环保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5-20│ 11.27│ 4.5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3-06│ 12.45│ 8104.9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30│ 10.84│ 650.40万│ ├───────────┼───────────┼───────────┼───────────┤ │可转债 │ 2018-12-10│ 100.00│ 6.62亿│ ├───────────┼───────────┼───────────┼───────────┤ │可转债 │ 2020-11-02│ 100.00│ 11.89亿│ ├───────────┼───────────┼───────────┼───────────┤ │可转债 │ 2022-07-22│ 100.00│ 14.6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12│ 9.21│ 9606.03万│ ├───────────┼───────────┼───────────┼───────────┤ │可转债 │ 2024-03-28│ 100.00│ 2.8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伟明自控公司 │ 300.00│ ---│ 100.00│ ---│ ---│ 人民币│ ├─────────┼─────┼─────┼─────┼─────┼──────┼──────┤ │亿达公司 │ 169.40│ ---│ 55.00│ ---│ ---│ 人民币│ ├─────────┼─────┼─────┼─────┼─────┼──────┼──────┤ │河池泰欣光谷环保能│ 18.00│ ---│ 1.00│ ---│ ---│ 人民币│ │源有限公司 │ │ │ │ │ │ │ ├─────────┼─────┼─────┼─────┼─────┼──────┼──────┤ │嘉曼公司 │ ---│ ---│ 63.00│ ---│ ---│ 人民币│ ├─────────┼─────┼─────┼─────┼─────┼──────┼──────┤ │陇南公司 │ ---│ ---│ 89.56│ ---│ ---│ 人民币│ ├─────────┼─────┼─────┼─────┼─────┼──────┼──────┤ │永康公司 │ ---│ ---│ 100.00│ ---│ ---│ 人民币│ ├─────────┼─────┼─────┼─────┼─────┼──────┼──────┤ │昌黎公司 │ ---│ ---│ 100.00│ ---│ ---│ 人民币│ ├─────────┼─────┼─────┼─────┼─────┼──────┼──────┤ │枝江公司 │ ---│ ---│ 66.00│ ---│ ---│ 人民币│ ├─────────┼─────┼─────┼─────┼─────┼──────┼──────┤ │昆山再生资源公司 │ ---│ ---│ 70.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 ---│ 521.25万│ 1.87亿│ 101.56│ 227.69万│ ---│ │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 │ │ │ │ │ │ │目 │ │ │ │ │ │ │ ├─────────┼──────┼─────┼─────┼─────┼─────┼──────┤ │昌黎县城乡静脉产业│ ---│ 2533.12万│ 3.42亿│ 98.53│ 1519.04万│ ---│ │园特许经营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 │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 ---│ 664.90万│ 2.31亿│ 100.12│ 3412.75万│ ---│ │发电工程 │ │ │ │ │ │ │ ├─────────┼──────┼─────┼─────┼─────┼─────┼──────┤ │蛟河市生活垃圾焚烧│ ---│ 2428.37万│ 1.81亿│ 95.36│ 656.09万│ ---│ │发电项目 │ │ │ │ │ │ │ ├─────────┼──────┼─────┼─────┼─────┼─────┼──────┤ │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 ---│ 122.49万│ 1.56亿│ 100.17│ 1189.74万│ ---│ │发电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 │ ---│ ---│ 3.57亿│ 100.00│ ---│ ---│ ├─────────┼──────┼─────┼─────┼─────┼─────┼──────┤ │永康市垃圾焚烧发电│ ---│ 2.00亿│ 2.00亿│ 100.00│ 3698.73万│ ---│ │厂扩容工程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 │ ---│ 8217.05万│ 8217.05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伟明环│伟明盛青公│ 8.64亿│人民币 │2024-03-19│2034-03-18│连带责任│否 │是 │ │保股份有限│司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6-1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伟22转债”和“伟24转 债”债项评级均为“AA”。 本次评级结果:公司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伟22转债”和“伟24转 债”债项评级均为“AA”。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对公司2022年7月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伟2 2转债”)和公司2024年3月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伟24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 评级。 “伟22转债”和“伟24转债”前次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评级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 中诚信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6月12日出 具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伟22转债”和“伟24转债”信用等级为“AA”。本次评级结果 较前次没有变化。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2025-05-31│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嘉曼新能源有限公司(PTJIAMANNEWENERGY,以下简称“嘉曼公司”), 系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明环保”)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嘉曼公司担保的金额为合计人民币3 亿元,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嘉曼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065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5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178136.78万元, 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78.42%,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427603.87万元,占公司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28.46%。本次被担保对象嘉曼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嘉曼公司运营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以下简称“高冰镍 项目”)需要,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申请境外投资流动 资金贷款,合计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 近日,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号:(2025)进出银( 浙信保)字第5-005号和(2025)进出银(浙信保)字第5-006号),根据协议,公司同意为嘉 曼公司与进出口银行于2025年5月14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号:(2025)进出银(浙信 合)字第5-029号和(2025)进出银(浙信合)字第5-030号)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中,嘉曼公司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印尼瑞浦镍铬合金有限公司( PT.INDONESIARUIPUNICKELANDCHROMEALLOY)按保证合同项下责任的30%向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 。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4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拟为嘉曼公司贷款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 额度,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灵活调整担保 方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5月16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 2025-04-26│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0股。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按照截至2025 年3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表进行测算(不考虑公司转债转股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将由1704648 119股变更为170455811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704648119元变更为人民币1704558119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2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26日起45日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 3、联系人:王菲、叶茂 4、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5、邮箱:ir@cnweiming.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5-04-26│股权回购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鉴于首次授予 部分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0000股进 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 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 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 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或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 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 计90000股,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关于调整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 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 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 相应的调整。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6月9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704643884股为基 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569.66万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2024年5月31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350.58万元(含税)。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0.4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根据20 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实施情况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若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尚未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 为9.21元/股,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8.81元/股(9.21元 /股-0.15元/股-0.25元/股)。 若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9.21元/股,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8.33元/股(9.21元/ 股-0.15元/股-0.25元/股-0.48元/股)。 3、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若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尚未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 付的回购价款为792900元;若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就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749700元。上述回购款项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将变更为158人。 ──────┬────────────────────────────────── 2025-04-22│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优化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机制,健全利润分配 政策,提升分配的透明度,确保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红利,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理性的投 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有利润分配政策进行细化,并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现将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立足长远、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全面分析企业战略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量公司当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项目投 资资金需求及银行信贷等多方面因素,科学平衡股东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对利润分配作出系 统性规划与制度性安排。通过构建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分红回报机制,切实保障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秉承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重视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可持 续发展,结合实际盈利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战略,构建持续、稳定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利 润分配规划的制定严格遵循现行有效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应充分听 取各方投资者的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实现股东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的和谐统一 。 ──────┬────────────────────────────────── 2025-04-19│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8家(含伟明环保)。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 2025-04-19│对外担保 ──────┴────────────────────────────────── 1、被担保人名称:本次被担保对象包含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部分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4.46亿元的担保额度,为重要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20.0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合计人民币43.79亿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预计将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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