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77 汇金通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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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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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12-09│ 11.10│ 2.9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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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9-09-19│ 10.14│ 3.0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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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1-09-14│ 7.40│ 3.7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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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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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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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通贸易 │ 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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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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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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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73亿│ 3.73亿│ 3.73亿│ 10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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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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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2 │交易金额(元)│2405.3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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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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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的部分闲置土│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地、厂房及附属设备等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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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青岛汇源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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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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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公司拟将位于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的部分闲置土地、厂房及附属设│
│ │备等资产出售给青岛汇源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405.34万元。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交易概述 │
│ │ 2024年7月1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
│ │运营效率,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同意公司将位于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的部分闲置土地、厂│
│ │房及附属设备等资产(以下简称“交易标的”)出售给青岛汇源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青岛汇源沣”)。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
│ │4]第10699号《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出售所涉及的部分资产价值资产评 │
│ │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405.34万元,经双方协 │
│ │商一致,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确定为人民币2405.34万元。 │
│ │ 公司已收到对方支付的全部转让款并于2024年10月18日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本次│
│ │交易已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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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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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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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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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控股股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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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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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由关联│
│ │方出资建设储能电站,利用峰谷电价差实现节能效益,公司与关联方就节能效益按1:9进行│
│ │分配,合作期限10年。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除股东大会已审议的关联交易及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
│ │司未与关联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其他类型的关联交易,公司亦未与其他关联│
│ │方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拟与关联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津同”)签订《能源管理节│
│ │能服务合同》,由青岛津同出资建设4.585MW/9.135MWh储能电站,利用平谷期低单价充电,│
│ │峰期高单价放电,产生价差收益,实现节能效益。 │
│ │ 公司与青岛津同就节能效益按1:9进行分配,合作期限10年,累计交易金额约4400万元│
│ │。经初步测算,本次储能项目合同期内预计可产生总节能效益约1400万元,公司累计分享节│
│ │能效益约140万元。 │
│ │ 青岛津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
│ │下属控股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 │
│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
│ │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3WHBC43U │
│ │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杜村工业园 │
│ │ 法定代表人:高俊新 │
│ │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0日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
│ │。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
│ │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 │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 │
│ │ 青岛津同主要股东:河北纽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5%、青岛宏润兴农业科技有限 │
│ │公司持股35% │
│ │ 青岛津同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7322.33万元、净│
│ │资产2789.01万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53.41万元、净利润144.27万元。 │
│ │ (二)关联关系介绍 │
│ │ 青岛津同控股股东河北纽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津西股份的控股子公│
│ │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 │
│ │系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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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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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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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副董事长亲属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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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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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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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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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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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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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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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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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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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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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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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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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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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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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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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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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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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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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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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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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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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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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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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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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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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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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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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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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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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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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副董事长亲属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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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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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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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副董事长亲属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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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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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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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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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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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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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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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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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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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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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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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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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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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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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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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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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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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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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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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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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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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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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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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锋 1729.61万 5.10 32.17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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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29.61万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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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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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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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
事李京霖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非独立董事李京霖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
事会对李京霖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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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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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次修订后,公司不再
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同时在董事会中设立职工董事席位。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新芳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新芳先生根据其在公司的实际岗位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绩效考核方案领
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告。
附件:
张新芳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北津西钢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科员、监察室主任、审计监察部部长,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监事,天津津西致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青岛汇金通电力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审计监
察部部长。张新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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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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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由关联方
出资建设储能电站,利用峰谷电价差实现节能效益,公司与关联方就节能效益按1:9进行分配
,合作期限10年。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除股东大会已审议的关联交易及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
未与关联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其他类型的关联交易,公司亦未与其他关联方发
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与关联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津同”)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
务合同》,由青岛津同出资建设4.585MW/9.135MWh储能电站,利用平谷期低单价充电,峰期高
单价放电,产生价差收益,实现节能效益。
公司与青岛津同就节能效益按1:9进行分配,合作期限10年,累计交易金额约4400万元。
经初步测算,本次储能项目合同期内预计可产生总节能效益约1400万元,公司累计分享节能效
益约140万元。
青岛津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
属控股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
的关联关系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3WHBC43U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杜村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高俊新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
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审批的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
青岛津同主要股东:河北纽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5%、青岛宏润兴农业科技有限公
司持股35%
青岛津同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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