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77 汇金通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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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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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通贸易 │ 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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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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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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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73亿│ 3.73亿│ 3.73亿│ 10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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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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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2 │交易金额(元)│2405.3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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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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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的部分闲置土│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地、厂房及附属设备等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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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青岛汇源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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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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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公司拟将位于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的部分闲置土地、厂房及附属设│
│ │备等资产出售给青岛汇源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405.34万元。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交易概述 │
│ │ 2024年7月1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
│ │运营效率,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同意公司将位于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的部分闲置土地、厂│
│ │房及附属设备等资产(以下简称“交易标的”)出售给青岛汇源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青岛汇源沣”)。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
│ │4]第10699号《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出售所涉及的部分资产价值资产评 │
│ │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405.34万元,经双方协 │
│ │商一致,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确定为人民币2405.34万元。 │
│ │ 公司已收到对方支付的全部转让款并于2024年10月18日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本次│
│ │交易已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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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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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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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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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副董事长亲属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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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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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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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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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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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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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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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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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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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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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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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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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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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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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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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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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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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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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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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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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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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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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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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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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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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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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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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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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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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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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副董事长亲属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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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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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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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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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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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副董事长亲属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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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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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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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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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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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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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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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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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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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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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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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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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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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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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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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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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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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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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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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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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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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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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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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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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锋 1729.61万 5.10 32.17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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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29.61万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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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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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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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
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
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8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3月24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
展需求,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额度总
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具体如下:1、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9.5亿元;
2、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
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上述担保相关的事宜。
本次担保计划包含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保函类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等多种金融担
保方式,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
行批复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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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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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
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
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
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
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
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
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
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
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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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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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2522059.53元,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700157.52元。
经公司第五次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8元(含税)。按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913
91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437273.88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派发现金红利16956955元(含税
),叠加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6394228.88元,占公司202
4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健全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
持续发展需求,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
案并实施,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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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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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热轧卷板、线材、螺纹钢、锌锭等。
交易场所及工具: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
期权套期保值交易。
交易金额: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少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
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最
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额
度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对钢材、锌锭等主要原材料的需求持续增加。为降低原
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仅用于降低主要原材
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2、交易品种: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热轧卷板、线材、螺纹钢、锌锭等
。
3、投资额度: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交易场所及方式: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期
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七条中的(一)至(四)项。6、授权及期限: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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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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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额度内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较低的产品,但不排除相关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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