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77 汇金通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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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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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津西汇金通贸易│ 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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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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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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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73亿│ 3.73亿│ 3.73亿│ 10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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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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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2 │交易金额(元)│2405.3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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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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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的部分闲置土│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地、厂房及附属设备等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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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青岛汇源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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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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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公司拟将位于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的部分闲置土地、厂房及附属设│
│ │备等资产出售给青岛汇源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405.34万元。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交易概述 │
│ │ 2024年7月1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
│ │运营效率,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同意公司将位于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的部分闲置土地、厂│
│ │房及附属设备等资产(以下简称“交易标的”)出售给青岛汇源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青岛汇源沣”)。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
│ │4]第10699号《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出售所涉及的部分资产价值资产评 │
│ │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405.34万元,经双方协 │
│ │商一致,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确定为人民币2405.34万元。 │
│ │ 公司已收到对方支付的全部转让款并于2024年10月18日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本次│
│ │交易已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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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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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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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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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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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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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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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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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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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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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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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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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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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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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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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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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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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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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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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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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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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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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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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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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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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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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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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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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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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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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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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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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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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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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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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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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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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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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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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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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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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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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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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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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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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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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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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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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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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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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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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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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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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锋 1729.61万 5.10 32.17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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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29.61万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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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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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2-08 │质押股数(万股) │148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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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7.97 │质押占总股本(%) │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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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刘艳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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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宁波瑞和智慧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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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2-06 │质押截止日 │2023-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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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5-19 │解押股数(万股) │148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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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2月06日刘艳华质押了1483.846万股给宁波瑞和智慧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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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3年05月19日刘艳华解除质押1483.846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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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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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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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连续多年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保
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整体审计需要等实际情况,
拟改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
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
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
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
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
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
,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公司同行
业(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
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
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
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
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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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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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接到公司董事
、总经理张春晖先生的通知,因操作失误,张春晖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单笔增持公司股票1000
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行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张春晖先生于2024年10月2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
9%,平均成交价格为7.86元/股,成交金额为78600元。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
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张春晖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二)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之规定,构成违规交易。
本次增持前,张春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本次增持后,张春晖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000
股。
二、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处理情况
张春晖先生声明:本次窗口期交易系误操作导致,本人发现误操作后第一时间向董事会进
行了报告,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增持的情况。
本人已充分认识到本次违规交易事项的严重性,并就该事项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
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张春晖先生承诺:本人自本次增持公司股票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同时,本人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
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并向其重申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规范、审慎操作,杜
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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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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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0,870,86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0,870,86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1号)核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本次认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
发行50870865股股票。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述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限售期限为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
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88268235股增加到339139100股。公司自本次非公
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
股本为3391391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87086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8268235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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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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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
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经对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存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
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168.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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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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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输电线路铁塔、紧固件、通讯塔、光伏支架等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以及电力项目总承包、检验检测服务等业务,服务于电力、通讯、新能源、轨道交通等产业
领域,公司是国内能够生产最高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铁塔的企业之一,并参与多项行业标准及国
家标准的制定。公司聚焦双碳目标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战略实施,通
过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战略举措,完成全国化战略布局,综合实力位居同行业前
列。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566.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83%,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3.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7.46%。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上市以来以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2016年-2022年度
每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均不低于30%,切实回报了广大投资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增强
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1695695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87%。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
的角度出发,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坚持创新驱动,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重视各项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
通过不断的迭代升级保持产品的技术优势,发挥技术创新引擎作用,激发公司发展内生动力。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有效专利230项,其中发明专利43项;参与了《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
条件》《输电杆塔用地脚螺栓与螺母》等多项国家、行业标准的修订起草工作。2023年,公司
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荣获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青岛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增加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的技术保证;加快推进公司数字化转型
升级,全面提升生产效率、控制生产成本,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实现高效组织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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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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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
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1,473,594.58元,2024年1-6月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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