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77 汇金通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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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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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12-09│ 11.10│ 2.98亿│
├───────────┼───────────┼───────────┼───────────┤
│增发 │ 2019-09-19│ 10.14│ 3.07亿│
├───────────┼───────────┼───────────┼───────────┤
│增发 │ 2021-09-14│ 7.40│ 3.7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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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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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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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合宏 │ 3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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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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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73亿│ 3.73亿│ 3.73亿│ 10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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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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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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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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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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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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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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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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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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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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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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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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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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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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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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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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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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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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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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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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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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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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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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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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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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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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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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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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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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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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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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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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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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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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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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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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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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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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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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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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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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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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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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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其他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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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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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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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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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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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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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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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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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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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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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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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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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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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控股股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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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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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由关联│
│ │方出资建设储能电站,利用峰谷电价差实现节能效益,公司与关联方就节能效益按1:9进行│
│ │分配,合作期限10年。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除股东大会已审议的关联交易及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
│ │司未与关联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其他类型的关联交易,公司亦未与其他关联│
│ │方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拟与关联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津同”)签订《能源管理节│
│ │能服务合同》,由青岛津同出资建设4.585MW/9.135MWh储能电站,利用平谷期低单价充电,│
│ │峰期高单价放电,产生价差收益,实现节能效益。 │
│ │ 公司与青岛津同就节能效益按1:9进行分配,合作期限10年,累计交易金额约4400万元│
│ │。经初步测算,本次储能项目合同期内预计可产生总节能效益约1400万元,公司累计分享节│
│ │能效益约140万元。 │
│ │ 青岛津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
│ │下属控股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 │
│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
│ │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3WHBC43U │
│ │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杜村工业园 │
│ │ 法定代表人:高俊新 │
│ │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0日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
│ │。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
│ │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 │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 │
│ │ 青岛津同主要股东:河北纽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5%、青岛宏润兴农业科技有限 │
│ │公司持股35% │
│ │ 青岛津同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7322.33万元、净│
│ │资产2789.01万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53.41万元、净利润144.27万元。 │
│ │ (二)关联关系介绍 │
│ │ 青岛津同控股股东河北纽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津西股份的控股子公│
│ │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 │
│ │系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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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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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锋 1729.61万 5.10 32.17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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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29.61万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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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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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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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
朱贵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财务总监朱贵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朱贵营先生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朱贵营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附件:
苗婧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高级经理。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苗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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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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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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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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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收到下属子公司广西华电智能装备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通知,法定代表人由“张巨锋”变更为“施敏”,现已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变更后,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BQCFMG87
名称:广西华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宁市吴圩镇师园路99号
法定代表人:施敏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2年6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
研发;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
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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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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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潜
在资金压力,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
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合作机构实际审
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
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内保跨境融资、保函、保理、共同买方保理、贸易融资、
融资租赁、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金融衍生品、供应链产品等信用品种,融资担保
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
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
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
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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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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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3月27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
展需求,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额度总
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具体如下:
1、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
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
的担保额度不超过9.5亿元;
2、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
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上述担保相关的事宜。
本次担保计划包含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保函类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等多种金融担
保方式,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
行批复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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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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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其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资金可以在
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委托理
财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
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
日止,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信托
产品、资产管理计划、金融衍生品、国债逆回购等金融产品。公司不得购买投资方向为股票及
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标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委托理
财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会计处理
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
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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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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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7日15点
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
至2026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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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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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少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
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最
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元的套
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本次事项不构
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对钢材、锌锭等主要原材料的需求持续增加。为降低原
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仅用于降低主要原材
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2、交易额度: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5000万元,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交易品种: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热轧卷板、线材、螺纹钢、锌锭等
。
5、交易场所及方式: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期
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六条中的(一)至(四)项。6、授权及期限: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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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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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
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经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存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634.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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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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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30373381.50元,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040984.78元。经公司第五次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8元
(含税)。按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91391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619657.28
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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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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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
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025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德勤华永出具的《关于变更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立新女士、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卓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殷莉莉女士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项目合
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立新女士离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殷莉莉女士工作调整,德勤华永
现指派陆京泽先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振先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本
次变更后,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陆京泽先
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卓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徐振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陆京泽先生,自1997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
员。陆京泽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
业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振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
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
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徐振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自2025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陆京泽先生、徐振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陆京泽先生、徐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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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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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金志健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
更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经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公
司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变更后,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602635757
名称: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志健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玖佰壹拾叁万玖仟壹佰元整
成立日期:2004年4月6日
住所:青岛胶州市杜村镇寺后村
经营范围:锅炉辅助设备、输变电铁塔、钢管杆、钢管塔、钢管变电构支架、微波通讯塔
、金属结构、风力发电设备、光伏发电设备、海洋工程装备、预制装配式建筑构件、抗震支架
、支吊架研发、设计、制造、铁塔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安装(特种设备除外),压力容器的
销售,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电力工程设计、施工
,电力设施承装、巡检、巡视、巡查,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电力线路及设备安装,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机械设备安装,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
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劳务分包,批发、零售:钢材、五金、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热镀
锌(仅限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收到控股子公司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
”)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通知。经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重庆江电的法定代表
人由“金志健”变更为“王有志”,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工商
登记变更后,相关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203595163M
公司名称: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有志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壹佰肆拾万零柒仟肆佰柒拾叁元整
成立日期:1996年7月10日
住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长江路65号附6号(江电螺栓车间幢)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加工、销售:输电线路铁塔,钢管杆塔系列及其铁附件、金具、紧固件,通信微波塔全
系列,邮电、电信铁附件、金具,桥梁构架,异型模板,路灯杆,高速公路安全护栏、立柱、
标示杆及其钢结构产品,电气化铁路钢构产品;热浸镀锌、喷塑;输电线路铁塔、通信微波塔
全系列对外贸易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设计、制造、销售:
精密模具、精密冲压零件、精密注塑零件;销售:钢材、家电;人力搬运装卸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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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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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张春
晖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张春晖先生将
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张春晖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
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张春晖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离任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金志健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金志健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扬帆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人事行政处副处长,防城港津西型钢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部副部长,青岛汇金通电力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基建部部长、公司子公司广西华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子公司江
苏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子公司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青岛汇
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金志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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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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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
事李京霖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非独立董事李京霖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
事会对李京霖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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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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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次修订后,公司不再
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同时在董事会中设立职工董事席位。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新芳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新芳先生根据其在公司的实际岗位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绩效考核方案领
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告。
附件:
张新芳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北津西钢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科员、监察室主任、审计监察部部长,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监事,天津津西致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青岛汇金通电力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审计监
察部部长。张新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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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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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由关联方
出资建设储能电站,利用峰谷电价差实现节能效益,公司与关联方就节能效益按1:9进行分配
,合作期限10年。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除股东大会已审议的关联交易及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
未与关联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其他类型的关联交易,公司亦未与其他关联方发
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与关联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津同”)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
务合同》,由青岛津同出资建设4.585MW/9.135MWh储能电站,利用平谷期低单价充电,峰期高
单价放电,产生价差收益,实现节能效益。
公司与青岛津同就节能效益按1:9进行分配,合作期限10年,累计交易金额约4400万元。
经初步测算,本次储能项目合同期内预计可产生总节能效益约1400万元,公司累计分享节能效
益约140万元。
青岛津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
属控股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
的关联关系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3WHBC43U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杜村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高俊新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
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审批的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
青岛津同主要股东:河北纽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5%、青岛宏润兴农业科技有限公
司持股35%
青岛津同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7322.33万元、净资
产2789.01万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53.41万元、净利润144.27万元。
(二)关联关系介绍
青岛津同控股股东河北纽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津西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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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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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全资子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一、本次投资概述
根据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升公司
市场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
案》,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负责该全资子公司的设立等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经营范围: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
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金
属制品研发;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4、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上述信息以最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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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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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
制,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
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发展战
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盈
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统筹考虑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
期利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起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一)本规划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本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涉及股价敏
感信息的,公司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本规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处理好公司自身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
,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五)坚持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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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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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
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
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经对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存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
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331.48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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