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78 三星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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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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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2-22│ 12.26│ 2.1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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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05│ 9.37│ 1451.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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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19-05-31│ 100.00│ 1.8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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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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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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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泉恒元量化套利21│ 796.00│ ---│ ---│ 0.00│ ---│ 人民币│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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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复星汉灵活对冲一│ 606.00│ ---│ ---│ 675.17│ ---│ 人民币│
│号一期私募证券投资│ │ │ │ │ │ │
│基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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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阔广厦60号中证50│ 595.90│ ---│ ---│ 645.36│ ---│ 人民币│
│0指增私募证券投资 │ │ │ │ │ │ │
│基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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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金泰 │ ---│ ---│ 80.00│ ---│ -17872.0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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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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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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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15万平方米深 │ 1.83亿│ 1137.36万│ 1.39亿│ ---│ 6822.40万│ ---│
│加工玻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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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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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交易金额(元)│5.6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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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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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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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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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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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拟以现金5.6亿元向控股 │
│ │子公司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金泰"或“标的公司”)进行增│
│ │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国华金泰的另一股东兰陵县金东安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金东安泰”)拟以现金1.4亿元与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每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人│
│ │民币1元。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对国华金泰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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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9 │交易金额(元)│1.4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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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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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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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兰陵县金东安泰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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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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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拟以现金5.6亿元向控股 │
│ │子公司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金泰"或“标的公司”)进行增│
│ │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国华金泰的另一股东兰陵县金东安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金东安泰”)拟以现金1.4亿元与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每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人│
│ │民币1元。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对国华金泰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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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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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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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成运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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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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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厂内外运输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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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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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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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华金泰(山东)燃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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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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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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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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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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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固封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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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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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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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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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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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金玺泰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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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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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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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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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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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金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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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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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物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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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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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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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临沂大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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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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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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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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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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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华金泰(山东)燃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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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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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动力(天然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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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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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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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兰陵县星创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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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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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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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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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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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德清县杨帆塑料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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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原财务负责人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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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支付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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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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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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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德清县杨帆塑料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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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原财务负责人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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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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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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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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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华金泰(山东)燃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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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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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动力(天然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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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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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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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敏 1800.00万 9.98 42.80 2023-11-10
杨阿永 1196.00万 6.63 34.64 202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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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996.00万 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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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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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9-23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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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2.80 │质押占总股本(%) │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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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杨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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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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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9-21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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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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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21日杨敏质押了1800万股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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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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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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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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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金泰”)拟与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稠州金租
”)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不超过24个月。公司、公
司实际控制人金银山先生以及济钢集团石门铁矿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金玺泰有限公司的下
属企业)拟为国华金泰办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国华金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国华金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国华金泰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情况
为优化国华金泰的筹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国华金泰拟用自有的设备资产作为标的物,向稠州金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为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不超过24个月。
(二)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解决国华金泰本次融资租赁业务需要担保的问题
,支持国华金泰的业务发展,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金银山先生以及济钢集团石门铁矿有限公
司拟为国华金泰办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
币5000万元。
(二)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中,国华金泰接受上述关联方金银山先生以及济钢集团石门铁矿有限公
司提供的无偿担保,公司无需向提供担保的关联方支付任何担保费用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对价,
也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
本次国华金泰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中,国华金泰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的无偿担保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本次
国华金泰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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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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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定锁定期于2024年12月25日届满,现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和本持股计划参加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归属期考核指标已达成
,公司将对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118名持有人所持有总份额的40%进行归属,对应的股
票数量为1872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等相关事项。
(二)2023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四)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五)2023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
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468042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2月22日以非交易过
户方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过户价格为7.53元/股。本持股计划的锁定
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
(六)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公司对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118名持有人所持有总份额的40%进行归属,对应的股票数量为187217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
(七)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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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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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
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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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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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金璐
女士、张以涛先生、任铁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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