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80 艾艾精工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5-15│ 9.81│ 1.31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工业输送带制造1 │ 4562.58万│ ---│ 697.78万│ 100.00│ 49.61万│ 2020-03-31│
├─────────┼──────┼─────┼─────┼─────┼─────┼──────┤
│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 9522.83万│ 1785.10万│ 9680.20万│ 101.65│ -324.24万│ 2022-06-30│
├─────────┼──────┼─────┼─────┼─────┼─────┼──────┤
│工业输送带制造2 │ 7202.73万│ ---│ 2002.50万│ 100.00│ 296.41万│ 2020-03-31│
├─────────┼──────┼─────┼─────┼─────┼─────┼──────┤
│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 1343.39万│ ---│ 1372.52万│ 102.17│ ---│ 2022-06-30│
│中心 │ │ │ │ │ │ │
├─────────┼──────┼─────┼─────┼─────┼─────┼──────┤
│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 ---│ 1785.10万│ 9680.20万│ 101.65│ -324.24万│ 2022-06-30│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7-14 │转让比例(%) │2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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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0.82亿 │转让价格(元)│2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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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918.89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蔡瑞美 │
├──────┼────────────────────────────────────────┤
│受让方 │上海誉升同风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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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蔡瑞美、涂筱筑、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德高数码科技有限公司、ANKE G│
│ │ewerbeimmobilien GmbH & Co KG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
│ │依赖。 │
│ │ 关联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关联交易提案时回避表决。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
│ │ (1)关联方名称:蔡瑞美,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董事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2)关联方名称:涂筱筑,与本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涂木林、蔡瑞美夫妇之女。 │
│ │ (3)关联方名称:ANKEGewerbeimmobilienGmbH&CoKG,与本公司关系:涂筱筑控制的 │
│ │公司。 │
│ │ (4)关联方名称: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西安德高数码科技有 │
│ │限公司,与本公司关系:楚建安(现任西安艾艾精工输送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持有西安艾│
│ │艾30%股权)实际控制的公司。 │
│ │ 2、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1)关联交易的借款利率综合考虑了公司近期融资安排、市场利率走势等因素,借款 │
│ │利率参照同等条件下的银行贷款利率,其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2)公司向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西安德高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 │销售工业输送带产品,向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采购设备,产品按照市场价格确│
│ │定。 │
│ │ (3)公司向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出租自有厂房参照周边市场价格确定。 │
│ │ (4)公司向ANKEGewerbeimmobilienGmbH&CoKG承租房屋建筑物参照周边市场价格确定 │
│ │。 │
│ │ 3、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
│ │ (1)2024年6月蔡瑞美与子公司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提供给意诺工业│
│ │皮带有限公司160.00万欧元借款,借款利率2%,借款期限至2025年6月27日。到期后双方签 │
│ │订补充协议,将借款期限延至2026年6月27日,借款金额及利率保持不变。截至2025年12月3│
│ │1日,借款余额为143.00万欧元。 │
│ │ (2)2024年4月蔡瑞美与子公司ARCKBeteiligungenGmbH签订借款协议提供给ARCKBetei│
│ │ligungenGmbH30.00万欧元借款,借款利率为3%,借款期限至2026年4月19日。截至2025年12│
│ │月31日,借款余额为29.00万欧元。 │
│ │ (3)2025年,公司向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西安德高数码科技 │
│ │有限公司销售工业输送带产品的销售额分别为30.98万元、0.20万元。向西安德高印染自动 │
│ │化工程有限公司采购设备4.23万元。 │
│ │ (4)2025年,向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出租收入为152.41万元。 │
│ │ (5)2025年,向ANKEGewerbeimmobilienGmbH&CoKG承租房屋建筑物支付租金174.92万 │
│ │元。 │
│ │ 4、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 │
│ │ (1)根据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000 │
│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含以下7项预计的关联交易)①蔡瑞美提供子公司意诺工业皮带 │
│ │有限公司143.00万欧元借款,借款利率2%,借款期限至2026年6月27日。到期后,授权双方 │
│ │管理层签订补充协议,将借款期限延至2027年6月27日,借款金额及利率保持不变。 │
│ │ ②蔡瑞美提供子公司ARCKBeteiligungenGmbH29.00万欧元借款,借款利率为3%,借款期│
│ │限至2026年4月19日。到期后,授权双方管理层签订补充协议,将借款期限延至2028年4月19│
│ │日,借款金额及利率保持不变。 │
│ │ ③2022年7月INOEuropeGmbH与ANKEGewerbeimmobilienGmbH&CoKG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
│ │位于德国的房屋建筑物,租赁期限从2022年7月1日开始,租赁期限为无限期,在日历季度期│
│ │满时终止,即房东或房客在6个月期限届满前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月租金为每月不含税530│
│ │0欧元。2026年度预计不含税租金6.36万欧元。 │
│ │ ④2023年10月INOProzesstechnikGmbH与ANKEGewerbeimmobilienGmbH&CoKG签订租赁合 │
│ │同,租赁其位于德国的房屋建筑物,租赁期限为2023年11月至2026年10月,月租金为每月不│
│ │含税12000欧元。租赁合同到期后,授权双方管理层重新协商租赁价格与期限。 │
│ │ ⑤2025年1月ARCKBeteiligungenGmbH与ANKEGewerbeimmobilienGmbH&CoKG签订租赁合同│
│ │,租赁其位于德国的房屋建筑物,租赁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开始,租赁期限为无限期,房东│
│ │或房客提前6个月通知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期满后解除租赁合同。2025年每月不含税租金4│
│ │00欧元及100欧元附加费用,每年月租金上涨25欧元。预计2026年不含税租金6300欧元。 │
│ │ ⑥预计向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工业输送带产品的销售额不│
│ │超过500万元,向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采购设备不超过500万元,产品按照市场│
│ │价格确定。 │
│ │ ⑦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在2026年5月31日到期,到期后是否续租 │
│ │授权管理层另行商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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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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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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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年7月13日,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瑞美女士与上海誉升同风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誉升”或“收购方”)共同签署《蔡瑞美与上海誉升同风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
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上海誉升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蔡瑞美
女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391889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7.62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08239
7418.00元(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以本次股份转让为前提,上海誉升拟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拟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30803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1%),要约价格为人民币27.6
2元/股。同日,涂木林先生、蔡瑞美女士与上海誉升签署《涂木林、蔡瑞美与上海誉升同风金
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预先接受要约收购的协议》(以下简称“《预受要约协议》”),涂木
林先生不可撤销地承诺将以其所持上市公司441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
总数的33.75%)、蔡瑞美女士不可撤销地承诺将以其所持上市公司41761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3.20%)分别就本次要约收购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并办理预受要
约的相关手续;未经上海誉升书面同意,涂木林先生、蔡瑞美女士不得撤回、变更其预受要约
(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与本次股份转让合称“本次交易”)。
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誉升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将由涂木林、蔡瑞美变更为上海誉升,实际控制人由涂木林、蔡瑞美变更为袁源。
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涂木林、蔡瑞美及其一致行动人涂国圣承诺:“1、在本次交易完
成后36个月内,充分认可并尊重上海誉升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地位,协助维护上海誉升对上市
公司的控制权。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会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谋求上
市公司控制权,亦不会协助他人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包括但不限于不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
进行任何表决权委托、不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类似安排、不向谋求控制权的第三
方提供资金、信息、表决权或其他任何支持。3、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向任何第三
方转让股份以致该第三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关于股份锁定期及不质押股份的承诺:上海誉升其控股股东广西誉升锗业高新技术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袁源及一致行动人袁睿承诺:“1、本公司/本人通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转让。2、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
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承诺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安排另有要求的
,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3、上海誉升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质押该等上市公司股份。”
未来36个月内无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的计划:在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36个月内,上海誉升及其控股股东广西誉升、实际控制人袁源无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上海誉升及其控股股东广西誉升、实际控制人袁源所持有的资产的计划。
收购资金来源:上海誉升本次受让上市公司股份所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合法的自有资金和并
购贷款,不存在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
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上海誉升已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
的《贷款意向函》(贷款意向额度7.2亿元)、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出具的《A类贷
款承诺函》(贷款承诺额度7.2亿元),具体贷款情况以届时签订生效的并购贷款协议为准。
上海誉升已出具《关于收购人资金来源的承诺》:“1、本次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于收购
人的自有资金和并购贷款,其中自有资金部分占比不低于50%,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
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
用上市公司资源获得其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对外募集、股份代持、结构化安排的
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2、本次收购资金部分拟通过
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取得,目前正在与银行洽谈申请并购贷款的相关事宜,具体贷款情况以届
时签订生效的并购贷款协议为准。如果并购贷款未最终获得审批,收购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交
易价款。收购方通过本次交易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
股票质押。3、收购人具备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
风险提示: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本次协议转让的合规性确认、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等。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以及上述事项的完
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誉升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026年7月13日,上海誉升与蔡瑞美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
让蔡瑞美女士所持有的39188900股艾艾精工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誉升将持有艾艾精工391889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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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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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580号2楼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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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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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
的依赖。
关联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关联交易提案时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蔡瑞美,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董事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关联方名称:涂筱筑,与本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涂木林、蔡瑞美夫妇之女。
(3)关联方名称:ANKEGewerbeimmobilienGmbH&CoKG,与本公司关系:涂筱筑控制的公
司。
(4)关联方名称: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西安德高数码科技有限
公司,与本公司关系:楚建安(现任西安艾艾精工输送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持有西安艾艾30
%股权)实际控制的公司。
2、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借款利率综合考虑了公司近期融资安排、市场利率走势等因素,借款利
率参照同等条件下的银行贷款利率,其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向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西安德高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销
售工业输送带产品,向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采购设备,产品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3)公司向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出租自有厂房参照周边市场价格确定。
(4)公司向ANKEGewerbeimmobilienGmbH&CoKG承租房屋建筑物参照周边市场价格确定。
3、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2024年6月蔡瑞美与子公司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提供给意诺工业皮
带有限公司160.00万欧元借款,借款利率2%,借款期限至2025年6月27日。到期后双方签订补
充协议,将借款期限延至2026年6月27日,借款金额及利率保持不变。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借款余额为143.00万欧元。
(2)2024年4月蔡瑞美与子公司ARCKBeteiligungenGmbH签订借款协议提供给ARCKBeteili
gungenGmbH30.00万欧元借款,借款利率为3%,借款期限至2026年4月19日。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借款余额为29.00万欧元。
(3)2025年,公司向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西安德高数码科技有
限公司销售工业输送带产品的销售额分别为30.98万元、0.20万元。向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
程有限公司采购设备4.23万元。
(4)2025年,向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出租收入为152.41万元。
(5)2025年,向ANKEGewerbeimmobilienGmbH&CoKG承租房屋建筑物支付租金174.92万元
。
4、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
(1)根据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000万
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含以下7项预计的关联交易)①蔡瑞美提供子公司意诺工业皮带有限
公司143.00万欧元借款,借款利率2%,借款期限至2026年6月27日。到期后,授权双方管理层
签订补充协议,将借款期限延至2027年6月27日,借款金额及利率保持不变。
②蔡瑞美提供子公司ARCKBeteiligungenGmbH29.00万欧元借款,借款利率为3%,借款期限
至2026年4月19日。到期后,授权双方管理层签订补充协议,将借款期限延至2028年4月19日,
借款金额及利率保持不变。
③2022年7月INOEuropeGmbH与ANKEGewerbeimmobilienGmbH&CoKG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位
于德国的房屋建筑物,租赁期限从2022年7月1日开始,租赁期限为无限期,在日历季度期满时
终止,即房东或房客在6个月期限届满前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月租金为每月不含税5300欧元
。2026年度预计不含税租金6.36万欧元。
④2023年10月INOProzesstechnikGmbH与ANKEGewerbeimmobilienGmbH&CoKG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其位于德国的房屋建筑物,租赁期限为2023年11月至2026年10月,月租金为每月不含税
12000欧元。租赁合同到期后,授权双方管理层重新协商租赁价格与期限。
⑤2025年1月ARCKBeteiligungenGmbH与ANKEGewerbeimmobilienGmbH&CoKG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其位于德国的房屋建筑物,租赁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开始,租赁期限为无限期,房东或房
客提前6个月通知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期满后解除租赁合同。2025年每月不含税租金400欧元
及100欧元附加费用,每年月租金上涨25欧元。预计2026年不含税租金6300欧元。
⑥预计向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工业输送带产品的销售额不超
过500万元,向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采购设备不超过500万元,产品按照市场价格
确定。
⑦西安德高印染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在2026年5月31日到期,到期后是否续租授
权管理层另行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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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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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需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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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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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
、公正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审计,从会计
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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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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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进行自查,公司股
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可以申请
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
票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
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对公司
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
二、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保证《2025年年度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
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审计报告》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经审计,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4945.20万元,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83.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2.73
万元。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2979.45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
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1644.99万元。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153.
83万元。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进行自查,公司
股票因财务类指标涉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已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3.7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可以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
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
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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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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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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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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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
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
增信措施,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第三方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
合理确定,具体融资的种类、金额、利率、融资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
内可以滚动使用。
为提高效率,该综合授信事宜及其项下的具体事宜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批在上述综
合授信额度内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
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同意在银行的贷款可以用无还本的方式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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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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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截止2025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艾艾精密工业输
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2969
694.76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67.3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8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067.32万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15202.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24.44%。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
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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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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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
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中审亚太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的变更情况
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吴军先生、于伟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丹女士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军先生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现由于伟先生、朱淑贞女士作为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丹
女士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信息
(一)基本情况
朱淑贞,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6年起开始在
中审亚太执业,曾主持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具备相应的专
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朱淑贞未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朱淑贞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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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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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目前,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的审计意见尚未形成。年审会计师出具专项说明显
示,“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根据我们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
尚不能确定艾艾精工公司业绩预告中2025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以及艾艾精工公司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我们注
意到艾艾精工公司2025年收购的泰州中石信电子有限公司在第四季度开展的新能源电池配件生
产销售业务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可能存在需要收入扣除的风险,如是,预计2025年度扣除与主
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将低于3亿元,将无法消除财务
类退市指标情形。”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40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5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4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
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2000万元。预计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
50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40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
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4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2000万元。预计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0
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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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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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580号2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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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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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新增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前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向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不超
过肆仟万元整的授信额度、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人民币不超过柒仟万元整的授信额度,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
贰亿壹仟万元整。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
、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
定为准。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增信措施,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
保证、质押、抵押或第三方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
合理确定,具体融资的种类、金额、利率、融资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额度在
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为提高效率,该综合授信事宜及其项下的具体事宜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批在上述综
合授信额度内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
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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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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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
亚太”)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
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
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4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180余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总收入70397.6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8203.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0108.
98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8510.76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
责任的诉讼。
3、诚信记录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2)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军,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最近三年签署过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家挂牌公司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伟,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最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丹,于2020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
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5家上市公司及20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5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丹、项目合伙人吴军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伟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吴军、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丹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2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
万元,较上期费用增加超过20%。增加原因是公司2025年收购子公司,审计主体增加,中审亚
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
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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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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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石
信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信”)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
度。为满足中石信经营需求,公司拟按照对控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等比例的
担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不超过3012.05万元。公司对其财务、生产经营、重要人事安排
等拥有充分的控制力,公司了解被担保方经营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有
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中石信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3012.05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在
上述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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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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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580号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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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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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5年4月29日,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披露《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884.61万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398.8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为16753.25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以下简称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6588.29万元。根据公司公告,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截
至2025年4月末,公司子公司安徽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艾艾)厂房
无法在预计时点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009.50万元,减少
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757.13万元;二是金锋馥(滁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锋馥
)业绩情况与原预测存在差异,经分析存在减值迹象,根据评估结果预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85
0万元,减少净利润722.50万元。
2025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因公司2024年度经
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
低于3亿元,应当在2024年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及时向市场揭示公司股票将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5条、第2
.1.7条、第5.1.1条、第5.1.10条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涂国圣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经
营管理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林丽丹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苏仰
中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
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二)申辩理由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异议回复及听证中的主要申辩理由如下:
第一,公司在2025年1月末并不满足业绩预告披露条件。在业绩预告截止日,公司根据当
时的合作方提供的承诺及其数据、市场对产品的需求量等进行合理估计,判断公司财务指标未
达到业绩预告标准。
第二,2025年4月,由于受到客观因素影响,安徽艾艾、金锋馥的评估结果对公司净利润
造成影响。相关事项超过公司可控范围,并非故意隐瞒重大信息,主观上没有实施违规行为的
故意。
第三,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采取补救、改正措施,获知后主动报告相关情况,第一时间披
露业绩预亏公告,充分提示了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积极配合对公司股票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业绩预告可能造成的影响。公司是第
一次发生业绩预告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况,公司及大股东、董监高均未因未披露业绩预告获取利
益。
(三)纪律处分决定
对于上述申辩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经审核认为:
第一,在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况下,净利润是否为负直接关系到投资者对公司
股票是否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重要判断,公司理应对当期业绩情况进行审慎估计,并判断是
否应当披露业绩预告。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未及时向市场揭示公司股票将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违规事实清楚,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未审慎预计业绩情况并披露业绩预
告,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上市地位的判断,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公司虽然主动报告并补充披露预亏公告,但预亏公告与公司年度报告同日披露,未
能起到提前揭示风险从而减轻违规行为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作用,初犯、未获取利益等理由均
不足以减轻其违规责任。
第三,根据异议材料及听证查明的情况,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的直接原因为安徽艾艾
、金锋馥等两项资产评估减值。考虑到公司预测业绩时依据的编制基础存在一定合理性;2025
年4月由于受到客观因素影响,评估机构出具评估结论的基础较预测时发生较大变化,相关事
项具有一定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客观上对公司业绩预测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且在相关情况
发生后积极汇报并配合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对相关情况酌情予以考虑。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
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3条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涂国圣、时任财务
总监林丽丹、时任董事会秘书苏仰中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
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
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
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
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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