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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利股份(60358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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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585 苏利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利化学 │ 15099.96│ ---│ 100.00│ ---│ 1251392.51│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9万吨精细化 │ 9.44亿│ 2.21亿│ 6.71亿│ 71.15│ ---│ ---│ │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 │ │ │ │ │ │ │品项目 │ │ │ │ │ │ │ ├─────────┼──────┼─────┼─────┼─────┼─────┼──────┤ │年产1.9万吨精细化 │ 9.44亿│ 2.21亿│ 6.71亿│ 71.15│ ---│ ---│ │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 │ │ │ │ │ │ │品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1-08 │交易金额(元)│1.24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利宁夏”) │ │ │ 增资金额:123500000.00元人民币 │ │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一、增资事项概述 │ │ │ (一)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苏利宁夏项目建设需要,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甲方”)与OXONASIAS.R.L.(以下简称“乙方”)、SIPCAMASIAS.R.L.(以下简称“丙方│ │ │”)于2024年12月10日签订了《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苏利宁夏的│ │ │注册资本为550000000.00元人民币,甲方占注册资本的76%,乙方占注册资本的24%。同意引│ │ │进丙方为新的股东,甲乙丙各方进一步增资苏利宁夏,苏利宁夏注册资本由550000000.00元│ │ │人民币增加至600781250.00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中,甲方以现金形式出资123500000.00元(│ │ │其中3859375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2400000│ │ │0元(其中75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150│ │ │00000元(其中46875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 │ 目前,苏利宁夏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已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 │ │监督管理厅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1-08 │交易金额(元)│24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OXON ASIA S.R.L. │ ├──────┼────────────────────────────────────────┤ │卖方 │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利宁夏") │ │ │ 增资金额:123500000.00元人民币 │ │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一、增资事项概述 │ │ │ (一)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苏利宁夏项目建设需要,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甲方")与OXONASIAS.R.L.(以下简称"乙方")、SIPCAMASIAS.R.L.(以下简称"丙方")于2│ │ │024年12月10日签订了《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苏利宁夏的注册资 │ │ │本为550000000.00元人民币,甲方占注册资本的76%,乙方占注册资本的24%。同意引进丙方│ │ │为新的股东,甲乙丙各方进一步增资苏利宁夏,苏利宁夏注册资本由550000000.00元人民币│ │ │增加至600781250.00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中,甲方以现金形式出资123500000.00元(其中38│ │ │59375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24000000元( │ │ │其中75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15000000│ │ │元(其中46875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 │ 二、交易对方介绍 │ │ │ (一)交易对方 1: │ │ │ 企业名称:OXON ASIA S.R.L. │ │ │ 住所:VIA CARROCCIO 8 MILANO ITALY 20123(意大利) │ │ │ (二)交易对方 2: │ │ │ 企业名称:SIPCAM ASIA S.R.L. │ │ │ 住所:VIA CARROCCIO 8 MILANO ITALY 20123(意大利) │ │ │ 目前,苏利宁夏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已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 │ │监督管理厅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1-08 │交易金额(元)│15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SIPCAM ASIA S.R.L. │ ├──────┼────────────────────────────────────────┤ │卖方 │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利宁夏”) │ │ │ 增资金额:123500000.00元人民币 │ │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一、增资事项概述 │ │ │ (一)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苏利宁夏项目建设需要,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甲方”)与OXONASIAS.R.L.(以下简称“乙方”)、SIPCAMASIAS.R.L.(以下简称“丙方│ │ │”)于2024年12月10日签订了《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苏利宁夏的│ │ │注册资本为550000000.00元人民币,甲方占注册资本的76%,乙方占注册资本的24%。同意引│ │ │进丙方为新的股东,甲乙丙各方进一步增资苏利宁夏,苏利宁夏注册资本由550000000.00元│ │ │人民币增加至600781250.00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中,甲方以现金形式出资123500000.00元(│ │ │其中3859375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2400000│ │ │0元(其中75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150│ │ │00000元(其中46875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 │ 二、交易对方介绍 │ │ │ (一)交易对方 1: │ │ │ 企业名称:OXON ASIA S.R.L. │ │ │ 住所:VIA CARROCCIO 8 MILANO ITALY 20123(意大利) │ │ │ (二)交易对方 2: │ │ │ 企业名称:SIPCAM ASIA S.R.L. │ │ │ 住所:VIA CARROCCIO 8 MILANO ITALY 20123(意大利) │ │ │ 目前,苏利宁夏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已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 │ │监督管理厅换发的《营业执照》。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利制药 │大连永达苏│ 8000.00万│人民币 │2022-09-30│--- │连带责任│否 │是 │ │ │利 │ │ │ │ │担保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4│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苏利股份”)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利宁 夏”)、大连永达苏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永达苏利”)。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提供担保余额:2025年度预计担保金额为130000万元,本 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提供担保余额860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上述担 保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3、不涉及反担保。 4、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发生。 5、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控股 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各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 联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苏利宁夏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6%股权,其余两个股东为OXONASIAS.R.L .和SIPCAMASIAS.R.L.,分别持有其23.22%以及0.78%的股权。苏利宁夏成立于2018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78.125万元,住所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苏利路,法定代表人为: 常诚,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药登记试验;危险化学品 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 、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 品的制造);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截 至2024年12月31日,苏利宁夏总资产为212347.55万元,负债总额108408.93万元,其中银行贷 款总额12310.2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2890.1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7937.80万元,净利 润为-10773.16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苏利宁夏总资产为205125.0 7万元,负债总额101411.7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312.1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3923.68万 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8446.80万元,净利润为-283.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大连永达苏利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利制药持有其65.0146%股权,其余两 个股东为江苏永达药业有限公司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 别持有大连永达苏利29.7376%以及5.2478%的股权。大连永达苏利成立于2020年12月29日,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34300万元,住所为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灯塔路109号,法定代表人为:张 伟杰,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连永达苏利总资产为60499.87万元,负债总额31190.20万元,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17213.8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287.1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504.30万元, 净利润为-4743.43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大连永达苏利总资产为6 0429.48万元,负债总额32893.8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841.17元,流动负债总额8896.72 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703.32万元,净利润为-1774.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被担保方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 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 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 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 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 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的80%。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 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 的要求,结合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五)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 日,下同)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防范国际贸易及 国际投融资业务中的汇率风险,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于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 付的外币业务。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 际业务的稳健发展。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2024年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总计0万美元 。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苏利精细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59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780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收入:40.46亿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15亿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9.96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4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5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 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 2025-04-24│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 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通过与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对可 能出现资产减值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38.98 万元,其中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24.51万元,上述减值金额已经相关会议审议 通过;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14.47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4. 41万元。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本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846,972.54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1-25│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大连永达苏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苏 利”)。本次担保为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利制 药科技江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利制药”)为其持股65.0146%的控股子公司永达苏利提供 担保,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因业务发展需要,永达苏利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人民 币授信额度,苏利制药为永达苏利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实际为永达苏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因业务发展需要,永达苏利向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人民币授信额度, 苏利制药为永达苏利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 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永达苏利的其他股东为江苏永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药业”)和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昌益”),分别持有永达苏利29.7 376%和5.2478%的股权。张才德(其持有永达药业28%的股权)、张伟杰(其持有永达药业52% 的股权)、李萍(其持有永达药业20%的股权,同时为宁波昌益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也分别为 永达苏利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 司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10000万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其中为永达苏利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为30000万元,公司本次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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