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587 地素时尚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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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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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 │ ---│ ---│ ---│ 135882.93│ 729.6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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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 │ ---│ ---│ ---│ 100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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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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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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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 10.46亿│ 6705.61万│ 10.70亿│ 102.28│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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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9579.32万│ 558.07万│ 7784.29万│ 8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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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011.00万│ ---│ 4125.19万│ 102.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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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 4.00亿│ ---│ 4.00亿│ 100.00│ ---│ ---│
│的营业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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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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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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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马瑞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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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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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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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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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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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马瑞敏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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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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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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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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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注销数量:80000份
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88000股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3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因离职和绩效考核不达标激励对象
涉及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
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地素时尚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四)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地素时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五)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11月27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票期
权授予登记数量共139.00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1月27日。公司于2023年
11月29日披露了《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5),同日公司披露了《地素时尚关于完成股份性质变更暨2023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本激励计划授予15
1名激励对象的595.599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1月29日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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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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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4年
10月15日届满,对应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2.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6名,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共计65.50万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77051282股的0.14%,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从
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行权价格为11.52元/股(经公司2023年度权益
分派调整后);
3.本次行权采用批量行权模式。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
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已经成就,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
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来源:
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范围: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包括外籍员工,不包括地素时尚
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
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
同。
(三)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52元/股(经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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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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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地素时尚”)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
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部分授予的激
励对象中有8名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有3名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其持
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该事项已得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地素时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地素时尚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本次回购总金额为2217600元加上4名被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所需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之和,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
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77051282股减少至476763282股,公司注册资本
也相应由477051282元减少至47676328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
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一)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
(二)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27日9:00-17:00
(三)联系人:张黎俐
(四)联系电话:021-31085111021-31085300
(五)传真号码:021-3108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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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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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地素时尚”)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
批程序
(一)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
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地素时尚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四)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地素时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五)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11月27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票期
权授予登记数量共139.00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1月27日。公司于2023年
11月29日披露了《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5),同日公司披露了《地素时尚关于完成股份性质变更暨2023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本激励计划授予15
1名激励对象的595.599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1月29日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七)2023年11月30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3
年12月2日披露了《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57),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共595.59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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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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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10月15日届满,对应的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2.符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3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66.249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77051282股的0.56%;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
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地素时尚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来源:
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范围: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地素时尚独立董事、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
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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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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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
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地素时尚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8月2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8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0393%,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0.7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0.60元/股,已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885.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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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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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张俊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
责期限将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新的董事会秘书到任之前
,暂由公司董事长马瑞敏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长马瑞敏女士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
联系电话:021-31085111、021-31085300
传真号码:021-31085352
电子邮箱:info@dazzle-fashi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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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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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地素时尚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7月29日)
登记在册的A股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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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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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地素时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变更注册资本同时对现
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35000股,上述注
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477386282股变更为47705128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的将
由477386282元减至477051282元。
2024年7月22日,公司完成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地素时
尚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90358507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47705.1282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马瑞敏
成立日期:2002年05月23日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579弄38号第2幢103室
经营范围:服装服饰、皮革制品、箱包、鞋帽、眼镜、人造首饰、玩具、家用饰品、日用
百货、家具、灯具、文具用品、化妆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装潢材料的销售;以电子
商务的形式从事服装服饰、皮革制品、箱包、鞋帽、眼镜、人造首饰、玩具、家用饰品、日用
百货、家具、灯具、文具用品、化妆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装潢材料的销售;从事货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服装服饰设计,图文设计;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经纪除外);服装
服饰、电子科技、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计算机网络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展示展览服务;仓储服务(
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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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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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地素时尚”)根据《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
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5000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地素时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11)。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地素时尚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
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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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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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地素时尚”)与苏州维特
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维特力新”)签订《地素时尚拟认购苏州维特力
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私募基金份额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公司拟指定全资子公司通过联接基金参与苏州维特力新发起的长沙嘉御新消费产业创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长沙嘉御消费
基金”)。
投资金额:公司将指定全资子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之
一参与投资长沙安仲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接基金”),从而间
接投资长沙嘉御消费基金。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
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1、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关于框架协议项下拟议合作的初步意向性约定,联接基
金和/或长沙嘉御消费基金的最终设立和安排还取决于其他合伙人的共识和届时的实际情况。2
、由于框架协议中所涉及的部分主体尚未完成设立,最终的基金合伙协议等相关文件亦未正式
签署,具体合作安排和细节以双方和/或其他签署方(如有)最终正式签署的基金合伙协议等
相关文件(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为准,如框架协议与基金合同存在任何不一致之处,以基
金合同约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通过与专业投资团队的合作,借助专业投资团队的专业能力,发掘优质项目资源,实现
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并且促进公司主业升级,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进一步深化产业及资本的
深度融合,提升公司在时尚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近日,公司与苏州维
特力新签署了《框架协议》,拟指定全资子公司通过联接基金参与苏州维特力新发起的长沙嘉
御消费基金。
(二)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经营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
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投资认购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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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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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的规定:“激
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其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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