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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特利(60359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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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596 伯特利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8-04-18│ 15.10│ 5.62亿│ ├───────────┼───────────┼───────────┼───────────┤ │可转债 │ 2021-06-29│ 100.00│ 8.95亿│ ├───────────┼───────────┼───────────┼───────────┤ │可转债 │ 2025-07-01│ 100.00│ 27.9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共青城伯金创业投资│ 19800.00│ ---│ 99.00│ ---│ ---│ 人民币│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 │浙江伯健传动科技有│ 6000.00│ ---│ 6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芜湖伯特利驱动科技│ 6000.00│ ---│ 6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安徽墨甲智创机器人│ ---│ ---│ 1.40│ ---│ ---│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墨西哥年产400万件 │ 3.36亿│ ---│ 3.45亿│ 102.83│ 961.22万│ ---│ │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60万套电子机械│ 1.88亿│ 2559.58万│ 2559.58万│ 13.60│ ---│ ---│ │制动(EMB)研发及产 │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 │威海伯特利汽车安全│ 9420.81万│ 9210.61万│ 9210.61万│ 97.77│ 2703.71万│ ---│ │系统有限公司底盘结│ │ │ │ │ │ │ │构件轻量化升级改造│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产100万套线控底 │ 2.26亿│ 1.76亿│ 1.76亿│ 77.90│ ---│ ---│ │盘制动系统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5万吨铸铁汽车 │ 2.68亿│ 125.85万│ 1.73亿│ 99.18│ 2949.19万│ ---│ │配件及1万吨铸铝汽 │ │ │ │ │ │ │ │车配件加工项目 │ │ │ │ │ │ │ ├─────────┼──────┼─────┼─────┼─────┼─────┼──────┤ │下一代线控制动系统│ 2756.00万│ ---│ 2814.00万│ 102.10│ ---│ ---│ │(WCBS2.0)研发项 │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100万套电子驻 │ 2.26亿│ 1.17亿│ 1.17亿│ 51.56│ ---│ ---│ │车制动系统(EPB)建 │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高强度铝合金铸件项│ 3.11亿│ 7022.22万│ 7022.22万│ 22.59│ ---│ ---│ │目 │ │ │ │ │ │ │ ├─────────┼──────┼─────┼─────┼─────┼─────┼──────┤ │威海伯特利汽车安全│ ---│ ---│ 9210.61万│ 97.77│ 2703.71万│ ---│ │系统有限公司底盘结│ │ │ │ │ │ │ │构件轻量化升级改造│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64亿│ 4.13万│ 2.68亿│ 101.86│ ---│ ---│ ├─────────┼──────┼─────┼─────┼─────┼─────┼──────┤ │墨西哥年产720万件 │ 10.31亿│ 4.64亿│ 4.64亿│ 44.98│ ---│ ---│ │轻量化零部件及200 │ │ │ │ │ │ │ │万件制动钳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20亿│ 8.09亿│ 8.09亿│ 100.19│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6-03 │交易金额(元)│4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362.4400万股股份(1.8182%的股份 │ │ │ │ │) │ │ │ ├──────┼────────────────┴──────┴────────────────┤ │买方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合肥产投高成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豫北转向系│ │ │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北转向"或"目标公司")之股东峻鸿实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峻鸿实业")、宁波奉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奉元")│ │ │、合肥华芯云向汽车电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华芯")、合肥产投高│ │ │成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产投";"合肥华芯""合肥产投"以│ │ │下合称"前轮投资人")等相关方共同签署《关于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 │ │股权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合计收购各转让方所持豫北转向│ │ │50.9727%的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伯特利将成为收购后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 │ │ │ 根据各方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摘录如│ │ │下: │ │ │ (一)标的股权转让 │ │ │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按照如下安排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 │ │: │ │ │ 1、峻鸿实业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6067.2654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30.4365%的股份,│ │ │6960.2185万元)转让给伯特利; │ │ │ 2、宁波奉元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3006.42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15.0817%的股份,│ │ │33179.7815万元)转让给伯特利; │ │ │ 3、合肥华芯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724.88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3.6364%的股份,80│ │ │00.0000万元)转让给伯特利; │ │ │ 4、合肥产投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362.44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1.8182%的股份,40│ │ │00.0000万元)转让给伯特利。 │ │ │ 本次转让完成后,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由峻鸿实业变更为伯特利,豫北转向的实际控制│ │ │人由张崇峻、勾琳变更为伯特利的实际控制人袁永彬。 │ │ │ 除上述股份转让外,东峻工贸还将同步受让杭州华芯724.88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 │ │3.6364%的股份),受让新乡聚贤95.3673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0.4784%的股份)。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北转向已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以及本次交易涉及的法定代表人、│ │ │董事、监事及章程变更等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督管│ │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已持有豫北转向50.9727%的股权,成为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豫北转向。后续,公司将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等的相关约定,按计划推进后续│ │ │交割。 │ └──────┴────────────────────────────────────────┘ ┌──────┬────────────────┬──────┬────────────────┐ │公告日期 │2026-06-03 │交易金额(元)│8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724.8800万股股份(3.6364%的股份 │ │ │ │ │) │ │ │ ├──────┼────────────────┴──────┴────────────────┤ │买方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合肥华芯云向汽车电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豫北转向系│ │ │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北转向"或"目标公司")之股东峻鸿实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峻鸿实业")、宁波奉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奉元")│ │ │、合肥华芯云向汽车电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华芯")、合肥产投高│ │ │成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产投";"合肥华芯""合肥产投"以│ │ │下合称"前轮投资人")等相关方共同签署《关于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 │ │股权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合计收购各转让方所持豫北转向│ │ │50.9727%的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伯特利将成为收购后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 │ │ │ 根据各方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摘录如│ │ │下: │ │ │ (一)标的股权转让 │ │ │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按照如下安排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 │ │: │ │ │ 1、峻鸿实业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6067.2654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30.4365%的股份,│ │ │6960.2185万元)转让给伯特利; │ │ │ 2、宁波奉元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3006.42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15.0817%的股份,│ │ │33179.7815万元)转让给伯特利; │ │ │ 3、合肥华芯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724.88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3.6364%的股份,80│ │ │00.0000万元)转让给伯特利; │ │ │ 4、合肥产投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362.44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1.8182%的股份,40│ │ │00.0000万元)转让给伯特利。 │ │ │ 本次转让完成后,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由峻鸿实业变更为伯特利,豫北转向的实际控制│ │ │人由张崇峻、勾琳变更为伯特利的实际控制人袁永彬。 │ │ │ 除上述股份转让外,东峻工贸还将同步受让杭州华芯724.88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 │ │3.6364%的股份),受让新乡聚贤95.3673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0.4784%的股份)。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北转向已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以及本次交易涉及的法定代表人、│ │ │董事、监事及章程变更等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督管│ │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已持有豫北转向50.9727%的股权,成为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豫北转向。后续,公司将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等的相关约定,按计划推进后续│ │ │交割。 │ └──────┴────────────────────────────────────────┘ ┌──────┬────────────────┬──────┬────────────────┐ │公告日期 │2026-06-03 │交易金额(元)│3.32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3006.4200万股股份(15.0817%的股 │ │ │ │ │份) │ │ │ ├──────┼────────────────┴──────┴────────────────┤ │买方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宁波奉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豫北转向系│ │ │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北转向"或"目标公司")之股东峻鸿实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峻鸿实业")、宁波奉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奉元")│ │ │、合肥华芯云向汽车电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华芯")、合肥产投高│ │ │成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产投";"合肥华芯""合肥产投"以│ │ │下合称"前轮投资人")等相关方共同签署《关于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 │ │股权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合计收购各转让方所持豫北转向│ │ │50.9727%的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伯特利将成为收购后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 │ │ │ 根据各方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摘录如│ │ │下: │ │ │ (一)标的股权转让 │ │ │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按照如下安排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 │ │: │ │ │ 1、峻鸿实业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6067.2654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30.4365%的股份,│ │ │6960.2185万元)转让给伯特利; │ │ │ 2、宁波奉元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3006.42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15.0817%的股份,│ │ │33179.7815万元)转让给伯特利; │ │ │ 3、合肥华芯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724.88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3.6364%的股份,80│ │ │00.0000万元)转让给伯特利; │ │ │ 4、合肥产投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362.44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1.8182%的股份,40│ │ │00.0000万元)转让给伯特利。 │ │ │ 本次转让完成后,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由峻鸿实业变更为伯特利,豫北转向的实际控制│ │ │人由张崇峻、勾琳变更为伯特利的实际控制人袁永彬。 │ │ │ 除上述股份转让外,东峻工贸还将同步受让杭州华芯724.88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 │ │3.6364%的股份),受让新乡聚贤95.3673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0.4784%的股份)。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北转向已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以及本次交易涉及的法定代表人、│ │ │董事、监事及章程变更等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督管│ │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已持有豫北转向50.9727%的股权,成为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豫北转向。后续,公司将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等的相关约定,按计划推进后续│ │ │交割。 │ └──────┴────────────────────────────────────────┘ ┌──────┬────────────────┬──────┬────────────────┐ │公告日期 │2026-06-03 │交易金额(元)│6.7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6067.2654万股股份(30.4365%的股 │ │ │ │ │份) │ │ │ ├──────┼────────────────┴──────┴────────────────┤ │买方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峻鸿实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豫北转向系│ │ │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北转向"或"目标公司")之股东峻鸿实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峻鸿实业")、宁波奉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奉元")│ │ │、合肥华芯云向汽车电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华芯")、合肥产投高│ │ │成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产投";"合肥华芯""合肥产投"以│ │ │下合称"前轮投资人")等相关方共同签署《关于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 │ │股权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合计收购各转让方所持豫北转向│ │ │50.9727%的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伯特利将成为收购后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 │ │ │ 根据各方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摘录如│ │ │下: │ │ │ (一)标的股权转让 │ │ │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按照如下安排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 │ │: │ │ │ 1、峻鸿实业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6067.2654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30.4365%的股份,│ │ │6960.2185万元)转让给伯特利; │ │ │ 2、宁波奉元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3006.42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15.0817%的股份,│ │ │33179.7815万元)转让给伯特利; │ │ │ 3、合肥华芯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724.88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3.6364%的股份,80│ │ │00.0000万元)转让给伯特利; │ │ │ 4、合肥产投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362.44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1.8182%的股份,40│ │ │00.0000万元)转让给伯特利。 │ │ │ 本次转让完成后,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由峻鸿实业变更为伯特利,豫北转向的实际控制│ │ │人由张崇峻、勾琳变更为伯特利的实际控制人袁永彬。 │ │ │ 除上述股份转让外,东峻工贸还将同步受让杭州华芯724.88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 │ │3.6364%的股份),受让新乡聚贤95.3673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0.4784%的股份)。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北转向已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以及本次交易涉及的法定代表人、│ │ │董事、监事及章程变更等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督管│ │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已持有豫北转向50.9727%的股权,成为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豫北转向。后续,公司将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等的相关约定,按计划推进后续│ │ │交割。 │ └──────┴────────────────────────────────────────┘ ┌──────┬────────────────┬──────┬────────────────┐ │公告日期 │2026-02-26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3.6364%股权 │ │ │ ├──────┼────────────────┴──────┴────────────────┤ │买方 │湖北东峻工贸有限公司 │ ├──────┼────────────────────────────────────────┤ │卖方 │杭州华芯云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豫北转向│ │ │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北转向”或“目标公司”)之股东峻鸿实业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峻鸿实业”)、宁波奉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 │ │波奉元”)、合肥华芯云向汽车电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华芯”)│ │ │、合肥产投高成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产投”;“合肥华│ │ │芯”“合肥产投”以下合称“前轮投资人”)等相关方共同签署《关于收购豫北转向系统(│ │ │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合计收│ │ │购各转让方所持豫北转向50.9727%的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伯特利将成为收购后豫北转向│ │ │的控股股东。 │ │ │ 根据各方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摘录如│ │ │下: │ │ │ (一)标的股权转让 │ │ │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按照如下安排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 │ │: │ │ │ 1、峻鸿实业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6067.2654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30.4365%的股份)│ │ │转让给伯特利; │ │ │ 2、宁波奉元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3006.42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15.0817%的股份)│ │ │转让给伯特利; │ │ │ 3、合肥华芯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724.88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3.6364%的股份)转│ │ │让给伯特利; │ │ │ 4、合肥产投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362.44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1.8182%的股份)转│ │ │让给伯特利。 │ │ │ 本次转让完成后,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由峻鸿实业变更为伯特利,豫北转向的实际控制│ │ │人由张崇峻、勾琳变更为伯特利的实际控制人袁永彬。 │ │ │ 除上述股份转让外,东峻工贸还将同步受让杭州华芯724.88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 │ │3.6364%的股份),受让新乡聚贤95.3673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0.4784%的股份)。 │ └──────┴────────────────────────────────────────┘ ┌──────┬────────────────┬──────┬────────────────┐ │公告日期 │2026-02-26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0.4784%股权 │ │ │ ├──────┼────────────────┴──────┴────────────────┤ │买方 │湖北东峻工贸有限公司 │ ├──────┼────────────────────────────────────────┤ │卖方 │新乡市聚贤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豫北转向│ │ │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北转向”或“目标公司”)之股东峻鸿实业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峻鸿实业”)、宁波奉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 │ │波奉元”)、合肥华芯云向汽车电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华芯”)│ │ │、合肥产投高成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产投”;“合肥华│ │ │芯”“合肥产投”以下合称“前轮投资人”)等相关方共同签署《关于收购豫北转向系统(│ │ │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合计收│ │ │购各转让方所持豫北转向50.9727%的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伯特利将成为收购后豫北转向│ │ │的控股股东。 │ │ │ 根据各方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摘录如│ │ │下: │ │ │ (一)标的股权转让 │ │ │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按照如下安排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 │ │: │ │ │ 1、峻鸿实业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6067.2654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30.4365%的股份)│ │ │转让给伯特利; │ │ │ 2、宁波奉元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3006.42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15.0817%的股份)│ │ │转让给伯特利; │ │ │ 3、合肥华芯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724.88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3.6364%的股份)转│ │ │让给伯特利; │ │ │ 4、合肥产投将其持有的豫北转向362.44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1.8182%的股份)转│ │ │让给伯特利。 │ │ │ 本次转让完成后,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由峻鸿实业变更为伯特利,豫北转向的实际控制│ │ │人由张崇峻、勾琳变更为伯特利的实际控制人袁永彬。 │ │ │ 除上述股份转让外,东峻工贸还将同步受让杭州华芯724.88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 │ │3.6364%的股份),受让新乡聚贤95.3673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0.4784%的股份)。 │ └──────┴────────────────────────────────────────┘ ┌──────┬────────────────┬──────┬────────────────┐ │公告日期 │2026-01-01 │交易金额(元)│35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安徽墨甲智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安徽墨甲智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当前,国内外多家汽车行业企业已明确布局人形机器人产业,将汽车产业的技术与供应│ │ │链能力延伸至人形机器人领域。根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协同的需要,公司计划以现金方式与其他方共同对公司关联方│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汽车”)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墨甲智创机器人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墨甲机器人”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增资3500万元人民│ │ │币,奇瑞汽车不进行增资。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开瑞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权益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奇瑞商用车(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权益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安徽智界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权益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奇瑞(大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1 │ ├──────┼────────────────────────────────────────┤ │关联方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墨甲智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 │ 投资金额:3500万元人民币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 │ │计次数及其金额:公司与奇瑞汽车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日,除已经│ │ │股东会审议通过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 │ │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 │ │ 本次交易经公司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董事│ │ │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 │ │ 本次投资系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协同需要,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运作的过程中│ │ │,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和竞争环境变化、运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本次投│ │ │资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当前,国内外多家汽车行业企业已明确布局人形机器人产业,将汽车产业的技术与供应│ │ │链能力延伸至人形机器人领域。根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协同的需要,公司计划以现金方式与其他方共同对公司关联方│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汽车”)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墨甲智创机器人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墨甲机器人”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增资3500万元人民│ │ │币,奇瑞汽车不进行增资。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安徽智界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 │ │ │ │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权益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 │ │ │ │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大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 │ │ │ │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 │ │ │ │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芜湖达敖汽车智能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曾为公司股东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 │ │ │ │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 │ │ │ │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 │ │ │ │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奇瑞(大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大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芜湖伯特利投资管理中心( 460.00万 0.76 15.69 2026-04-22 有限合伙) ───────────────────────────────────────────────── 合计 460.00万 0.76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4-22 │质押股数(万股) │4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69 │质押占总股本(%) │0.76 │ ├────────┼──────────────┴────────┴──────────────┤ │股东名称 │芜湖伯特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4-20 │质押截止日 │2027-04-1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20日芜湖伯特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质押了46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 │ │ │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8-04│股权回购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回购股份资金 来源: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和/或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 本次拟回购股票价格的上限为37.23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日的前 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包括袁永彬、芜湖伯特利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 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风 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导致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 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相关方案未能经公司 董事会和/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因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票等原因未能全部授出 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票注 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 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9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项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紧密结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促 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和/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6-08-04│股权回购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收到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袁永彬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 份的函》。 ──────┬────────────────────────────────── 2026-07-21│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 瑞科技”)持有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06727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6%。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6日披露了《伯特利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奇瑞科技因自身资金需要 ,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69291 8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8976396 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795 2792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近日,公司收到奇瑞科技送达的《关于减持提前终止的告知函》,2026年6月30日至2026 年7月20日期间,奇瑞科技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奇 瑞科技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及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安排,奇瑞科技决 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 2026-06-30│其他事项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5月17日届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芜湖伯特 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 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84086股已于2023年5月17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 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 价格为38.14元/股。 3、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 份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 的股份总数量为817721股。 4、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2年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及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已就上述议 案内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公司进行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转增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股份总数量为1210227股。 6、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已就上述议案内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条 件已成就,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362198股。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 会审议。 (二)往期解锁情况及剩余未解锁标的股票数量及占比情况 本次为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解锁。本次解锁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剩余 未解锁标的股票数量有84715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09%。 ──────┬────────────────────────────────── 2026-06-27│其他事项 ──────┴────────────────────────────────── 前次债券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券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证鹏元”)对公司2025年7月1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伯25转债,债券代码 :113696)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伯25转债”前次评 级结果为“AA”,前次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5年7月30 日。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年6月26日 出具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报告编号: 中鹏信评【2026】跟踪第【322】号01),对公司发行的“伯25转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 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维持“伯25转债”评级结果为“AA”,维持评级 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本次信用评级报告《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 2026-06-18│收购兼并 ──────┴────────────────────────────────── 一、交易概述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伯特利”)与豫北转向系 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北转向”)之股东峻鸿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奉元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华芯云向汽车电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产投高 成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相关方共同签署《关于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合计收购各转让 方所持豫北转向50.9727%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收购豫北转向系 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收购豫北 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之股份转让价格并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7)。公司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 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234号),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 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6年5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 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2026年6月2日,豫北转向已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以及本次交易涉及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监事及章程变更等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 限公司控股权交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二、交割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收购完成暨正式交割的各项条件均已满足,交付物均已移交公司 ,公司及交易各方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本次交易的交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持有豫北转向50.9727%的股权,成为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豫北转向自2026年 6月纳入伯特利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割完成后,公司将整合双方技术、产品、市场与产业 资源,进一步强化C-EPS、DP-EPS、R-EPS等电动转向产品量产能力,加快推进线控转向研发及 验证,加速智能线控底盘技术落地,有助于提升公司综合客户服务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同时, 本次收购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 2026-06-0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科技 ”)持有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0672709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4.5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奇瑞科技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奇瑞科技因自身资金需 要,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692 918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8976396股,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天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 超过17952792股,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天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 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 2026-05-22│其他事项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5月21日向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 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 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 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变动,投资者不 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鉴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 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构规 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并 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559/documents/sehk26052100342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559/documents/sehk26052100343.pdf需 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 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 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5-07│其他事项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北转向”)之股东峻鸿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奉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肥华芯云向汽车电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产投高成长壹号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相关方共同签署《关于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权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合计收购各转让方所持豫北转 向50.9727%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之股 份转让价格并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收购豫北转 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公司近日收到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 2026〕234号),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 审查,现决定,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 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2026-04-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由人民币230474725.30元(含税)调整为230474992.82元(含 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调整: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 8股,转增股本总额由897638404股调整为897639446股。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 权登记日前,公司因“伯25转债”转股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及2026年4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26日,公司总股本 为606512435股,以606512435股为计算基数,预计应当派发现金红利230474725.30元。 2、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截至2026年3月26日,公 司总股本606512435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预计为897638404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 2026-04-22│股权质押 ──────┴──────────────────────────────────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芜 湖伯特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伯特利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9313784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3%。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46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 15.6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6%。 伯特利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袁永彬(YUAN,YONGBIN)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991812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伯特利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袁永彬(YU AN,YONGBIN)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4600000股,占伯特利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袁永 彬(YUAN,YONGBIN)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3.29%。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获悉股东伯特利投资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 下。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其他说明 1、伯特利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 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伯特利投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 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2、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 2026-03-28│其他事项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对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及产品 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 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钢材及铝材,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 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 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产品原材料需求测算,拟对累计12个月内不超过54,000吨铝材期货 套期保值,期货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5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人民币37,800万元。保证金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铝材期货品种。 (五)交易期限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 2026-03-28│其他事项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容 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诚(香港)”)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股票并申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及公司完成 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香港)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容诚(香港)为本次发行上市的 审计机构及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3-28│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或“容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 2026-03-28│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需要通过银行金融机构、设备融资 租赁公司等机构进行融资或向供应链采购等,依据相关需要,需由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在银 行金融机构、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融资或向供应链采购过程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 续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含),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 ),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为一年,此担保授权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会审议公 司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日期止。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额度为6.0亿 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本次担保不存 在反担保。 为便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办理担保手续,特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本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与 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担保协议及办理担保额度使用事宜等。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预计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此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主要条款、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尚未确定 。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 为准。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将会另行公告告知。 ──────┬────────────────────────────────── 2026-03-28│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使 用最高额不超过26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安全性高、不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的低风险短期型理财产品。投资决议有效期限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会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日期止,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 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低风险短期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 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降低财务成本,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6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短期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统筹安排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投资决议有效期限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会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日期止,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6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安全 性高、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低风险短期型理财产品。投资决议有效期限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次董事会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日期止,使用期限最长 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3-28│其他事项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 事蒋琪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筹划发行H股并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蒋琪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职务。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且 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考察后,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 展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任 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6-03-2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09438112.97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 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53711105.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26日,公司 总股本为606512435股,以606512435股为计算基数,预计应当派发现金股利230474725.30元, 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309438112.97元的17.60%。公司于2025年 累计使用资金总额14898918元回购股份348900股。上述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为245373 643.3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309438112.97元的18.74%。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截至2026年3月26日, 公司总股本606512435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预计为897638404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 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3-28│银行授信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金额:公司(含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 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 一、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26日,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资金预算及资金安全的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 ,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此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 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可以循环 使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 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 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特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 管理层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指派专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授信协议及办理授信额度使用等事宜。此 项授权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会审议新授权或相关业务方授信合同结束日期止。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3-2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10│收购兼并 ──────┴────────────────────────────────── 根据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发布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豫北 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公告》,公司拟与峻鸿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奉元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华芯云向汽车电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产投高 成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相关方共同签署《关于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之股份转让协议》,合计收购各转让方所持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北转向”)50.9727%的股份,豫北转向估值不超过22.00亿元,收购对 应的交易价款不超过11.21亿元。 根据上述协议安排,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成为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豫北转向将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收购尚需取得反垄断主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的批准。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推进仍存在不确定性,若交易成功完成,预计将对公司的主营业务、 财务状况及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综合考虑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 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伯25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6年3 月9日至“伯25转债”存续期。同时中证鹏元将持续跟踪以上事项进展情况,动态评估其对公 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伯25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 2026-02-27│对外投资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芜湖伯特利德国公司(WBTLGermanyGmbH) 投资金额: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92.28万元,汇率按照2026年2月26日的美元兑人民币 汇率中间价100:692.28计算),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出资比例为100%。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以下简称“德国”)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区别,公司 本次在德国设立全资子公司,需要尽快适应德国的商业和文化环境,子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存在 一定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控制相关风险,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抓住产业发展机遇,公司在德国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芜湖 伯特利德国公司(WBTLGermanyGmbH)”,从事汽车安全系统各类组件的销售及研发、咨询业 务,投资金额为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92.28万元,汇率按照2026年2月26日的美元兑人民币 汇率中间价100:692.28计算),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出资比例为100%。公司已取得了《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及《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并于近期完成在德国的相关注册登记。 (二)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履行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德国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标的概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德国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工作,并取得德国法兰克福地方商事法院(Amts gerichtsFrankfurtamMain)签发的商业注册登记文件。本次投资金额为100万美元(折合人民 币692.28万元,汇率按照2026年2月26日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692.28计算),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出资,出资比例为100%。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公司在德国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德国公司(WBTLGermanyGmbH)”,从事汽车 安全系统各类组件的销售及研发、咨询业务,投资金额为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92.28万元 ,汇率按照2026年2月26日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692.28计算),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出资,出资比例为100%。 ──────┬────────────────────────────────── 2026-02-26│收购兼并 ──────┴────────────────────────────────── 交易简要内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豫北转 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北转向”或“目标公司”)之股东峻鸿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峻鸿实业”)、宁波奉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 奉元”)、合肥华芯云向汽车电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华芯”)、合 肥产投高成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产投”;“合肥华芯”“ 合肥产投”以下合称“前轮投资人”)等相关方共同签署《关于收购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合计收购各转让方 所持豫北转向50.9727%的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伯特利将成为收购后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豫北转向 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收购尚需取得反垄断主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的批 准。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收购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开展过程中。本次收购的最终作价尚未确定,后续尚 需根据目标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结果及《股份转让协议》所确定的定价约定,参考评估值,通 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最终交易价格。本次收购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在补充协议 签署后及时公告,并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次收购还可能面临运营管 理和市场政策方面的风险因素。为此,公司将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努力控制相关风险。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拟与豫北转向之股东峻鸿实业、宁波奉元、合肥华芯、合肥产投等相关方共同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收购峻鸿实业所持豫北转向30.4365%的股份,收购宁波奉元所持豫北转向15 .0817%的股份,收购合肥华芯所持豫北转向3.6364%的股份,收购合肥产投所持豫北转向1.818 2%的股份,合计收购各转让方所持豫北转向50.9727%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本次收购完成后,豫北转向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除上述股份转让外,东峻工贸还将同步受让杭州华芯724.8800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3. 6364%的股份),受让新乡聚贤95.3673万股股份(对应豫北转向0.4784%的股份)。前述股份 转让完成后,豫北转向的股份结构将变更为: 本次收购完成后,伯特利成为豫北转向的控股股东;豫北转向将在收购完成后纳入伯特利 的合并报表范围。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豫北转向 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 易。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本次收购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但本次收购尚需取得反垄断主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的批准。 ──────┬────────────────────────────────── 2026-01-06│其他事项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 理杨卫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杨卫东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 ──────┬────────────────────────────────── 2026-01-01│增资 ──────┴──────────────────────────────────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墨甲智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35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 次数及其金额:公司与奇瑞汽车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日,除已经股东 会审议通过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 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经公司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 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投资系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协同需要,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运作的过程中, 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和竞争环境变化、运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本次投资的 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当前,国内外多家汽车行业企业已明确布局人形机器人产业,将汽车产业的技术与供应链 能力延伸至人形机器人领域。根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协同的需要,公司计划以现金方式与其他方共同对公司关联方奇瑞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汽车”)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墨甲智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墨甲机器人”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增资3500万元人民币,奇瑞汽 车不进行增资。 ──────┬────────────────────────────────── 2025-12-13│其他事项 ──────┴──────────────────────────────────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具体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5日收 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李中兵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整,李中兵先生向董事会提 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辞职生效后,李 中兵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董事离任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付鹏九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查,同意提名付鹏九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请见附件。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 为:付鹏九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 。付鹏九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具体情况 (一)鉴于《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拟 进行修改,将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改为由五名委员组成,拟补选杨 晓明先生、袁若仑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组成人选如下:袁永彬、付鹏九、李开国 、杨晓明、袁若仑,袁永彬为主任委员。 (二)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杨晓明先生辞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拟选 举袁永彬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选如下:李开国、袁永彬、蒋琪,李开国为主任 委员。 ──────┬────────────────────────────────── 2025-11-21│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案件法院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上市公司所处的 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总计250万元人民币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 面影响:本次诉讼系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告”) 为保护创新者知识产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而进 行的正当举措,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诉讼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在本次诉讼案件中为原告,鉴于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故公司暂时无法判断该案件对公 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将取决于法院判决结果。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认为被告一苏州坐标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所取得的5项专利属于非法取得,被告三颜 士富、被告四杨昆通过所获知的公司电子机械制动系统(EMB)等产品的相关核心技术秘密, 并在中国境内以申请专利的方式披露了该技术秘密,被告一将该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据为己有 ,构成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公司就该事项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五份《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分别为(2025)苏05民初1255号、(20 25)苏05民初1256号、(2025)苏05民初1257号、(2025)苏05民初1258号、(2025)苏05民 初1259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原告”) 被告一:苏州坐标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坐标系”) 被告二:苏州时睿千驷科技有限公司(“时睿千驷”) 被告三:颜士富 被告四:杨昆 被告五:章贞 (二)诉讼请求 1、确认申请号202310780129.8、202323149553.7、202310822818.0、 202311044713.3、202310780132.X名称“一种线控底盘系统及控制方法”、“一种电控机 械式制动器的布置结构”、“一种路面激励的手感模拟系统及控制方法”、“基于多控制回路 融合修正的夹紧力控制系统及方法”、“一种电子机械制动系统及控制方法”的专利申请权和 专利权属于原告; 2、确认被告二将涉案专利转让给被告一的行为无效,被告一协助办理专利著录项目变更 手续; 3、判令被告一至被告五共同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总计250万元人民币。 (三)事实及理由 原告成立于2004年6月25日,专注于汽车底盘系统及智能驾驶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与创新,聚焦汽车底盘和智能驾驶系统领域,持续专注于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EPB)、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线控制动系统(WCBS)、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电 子机械制动系统(EMB)等产品的研发。截至2025年6月,公司拥有国内外有效专利418项,其 中发明专利108项,目前公司已经完全掌握EMB产品核心技术,EMB产品拥有多项独特创新设计 。公司先后获得中国汽车零部件百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安徽省技 术创新优秀企业等荣誉。被告一坐标系成立于2023年8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被告三颜士富, 被告四杨昆和被告五章贞均是其董事。 被告二时睿千驷成立于2023年3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被告五章贞。根据其工商信息记载, 时睿千驷的股东为苏州时睿千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睿千域”),时睿千域成立时间 为2023年1月31日,法定代表人也是被告五章贞。被告五章贞曾在原告公司工作,其从原告处 离职后5个月即相继成立了时睿千域和时睿千驷。被告三颜士富曾在原告处任总经理职务,工 作内容之一是负责原告公司线控底盘产品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案的开发确定,并作为原告公司产 品战略委员会成员持续参与产品的研发。其中涉案的部分专利申请系在被告三颜士富离职一年 内提交申请,与其在原告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 利属于原告。 被告四杨昆曾在原告处任技术方案部总监职务,负责推进线控底盘技术产品的技术路线和 方案的开发,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多次参与EMB项目的技术沟通和EMB项目的立项申请,可获取 EMB相关的技术资料。其中涉案的4项专利申请系在被告四杨昆离职一年内提交申请,与其在原 告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原告。 被告二时睿千驷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时睿千域的法定代表人均为被告五章贞。被告一坐 标系的法定代表人为被告三颜士富,被告五章贞和被告四杨昆均是其董事,而被告三颜士富、 被告四杨昆、被告五章贞均在原告工作过,且离职后很快成立了包括被告一和被告二在内的一 系列公司。被告二时睿千驷在成立初期申请的一系列EMB等产品相关的专利,均在被告一成立 后批量转让给了被告一,鉴于被告一和被告二以及核心人员的交叉关系,无法认定被告一属于 善意取得涉案专利的情形,关于涉案专利的转让行为应当属于无效行为。 此外,被告一坐标系从被告二时睿千驷转让获得了相关专利后,快速扩张,在成立半年时 间融资破亿元,两年累计融资4亿元。专利是其开拓市场、吸引资本投资的重要手段,被告一 和被告二依靠着原本属于原告的专利和技术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给原告造成了不可估量的 经济损失。 ──────┬────────────────────────────────── 2025-11-06│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芜湖伯特利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驱动”)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伯特利”)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持股比例60%;廊坊金润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润电气”)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持股比例40%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伯特利驱动不涉及人形机器人整机业务 伯特利驱动主要研发、生产、销售线控制动系统电机、电控转向系统电机、电控悬架系统 电机、无框力矩电机、泵类电机、伺服电机等产品,不涉及人形机器人整机业务,后续能否顺 利推进并快速完成相关工作,实现预期发展目标,尚存在不确定性。 2、目前伯特利驱动无人形机器人关键部件业务收入 伯特利驱动运营后短期内是以供应汽车关键零部件电机为主,无框力矩电机及相关技术的 研发尚处在初期阶段,目前无人形机器人关键部件业务收入,公司未来可能面临技术及产品研 发进度及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同时,鉴于伯特利驱动的产品尚未实现大规模销售,如果在研 主要项目商业化转化不及预期,或者未能形成规模化销售,伯特利驱动可能存在亏损的风险。 3、伯特利驱动设立初期预设研发及经营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伯特利驱动设立初期,在人才建设、团队组建、研发体系、业务开拓及管理体系等方面均 需系统建设与逐步完善,其设立后能否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实现预设的研发与经营目标,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4、合作双方协同效应不达预期的风险 伯特利驱动由公司及合作方共同成立,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双方将均投入优质资源,公司与 合作方将通过合作的形式对伯特利驱动进行经营管理,因此可能存在合作不及预期、无法实现 协同效应的风险,给伯特利驱动的未来业务推进带来不利影响。 5、宏观经济及行业、市场的风险 伯特利驱动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失败的风险,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抓住产业发展机遇,公司与金润电气共同投资并设立芜湖 伯特利驱动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000 万元,持股比例60%;金润电气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持股比例40%。 (二)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参与出资的其他主体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廊坊金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石亚强 4、注册地址:廊坊市广阳经济开发区畅祥南道南侧、百强路东侧5、经营范围:机器设备 及零部件、机车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以及相关原辅材料的采购、销售;货物 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房屋租赁;土地使 用权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0-30│其他事项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芜湖伯特利汽 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芜 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日及2025年8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840413、B886956842)中所持有的1800000股已于2025年10 月2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24.97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68%。 根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时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的标的股票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时起36个月后开始分三期解锁 ,锁定期最长60个月。 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 、48个月、60个月,每期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20%、50%。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未展期则自行终止。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 有权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自行出售所购买的标的股票或将标的股票过 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 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 股票而新取得的股票一并锁定,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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