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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60359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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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598 引力传媒 更新日期:2026-0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5-19│ 7.20│ 2.1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1-28│ 10.51│ 4659.0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08│ 6.23│ 373.8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8│ 9.97│ 825.6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1│ 9.97│ 271.06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广告业务运营资│ 1.81亿│ 0.00│ 1.81亿│ 100.00│ ---│ ---│ │金项目 │ │ │ │ │ │ │ ├─────────┼──────┼─────┼─────┼─────┼─────┼──────┤ │补充广告业务运营资│ 3033.43万│ 2973.40万│ 2973.40万│ ---│ ---│ ---│ │金项目 │ │ │ │ │ │ │ ├─────────┼──────┼─────┼─────┼─────┼─────┼──────┤ │整合营销策略系统集│ 3132.50万│ 14.10万│ 99.07万│ 3.60│ ---│ ---│ │成服务平台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引力传媒股│中关村科技│ 3000.00万│人民币 │2019-01-01│2021-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1-06│其他事项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30.00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2025年8月2 8日至2026年8月7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 月31日(行权窗口期除外),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71873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20.9133%。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 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情况 1、2024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2、2024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3、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日。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发现信息泄露的 情形,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 议案》,同意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同日,公司监事会针对本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 日,公司监事会针对达到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 2025-12-26│其他事项 ──────┴──────────────────────────────────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内容详见《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近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 知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情况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师玉春先生(项目合伙人) 、狄贵梅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信永中和内部工作调整,信永中 和现委派唐嵩先生(项目合伙人)、梁欣先生(项目合伙人)接替师玉春先生(项目合伙人) 、狄贵梅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唐嵩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项目合伙人:梁欣先生,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2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数量为0个,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2025-10-10│其他事项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30.00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2025年8月2 8日至2026年8月7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 月30日(行权窗口期除外),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828127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63.7021%。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 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情况 1、2024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2、2024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3、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日。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根据公司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8 月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 议案》,同意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同日,公司监事会针对本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 日,公司监事会针对达到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 2025-09-2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29日。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情况 1、2024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2、2024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3、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日。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根据公司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8 月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 议案》,同意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同日,公司监事会针对本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 日,公司监事会针对达到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0、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25-09-03│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股权转让价款及迟延支付本息合计49260783.32元人民币;补贴奖励1693980 .00元人民币。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结果为一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不 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3日,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致效趣 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致趣”)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传票及诉讼 材料:原告宁波保税区致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致趣”)及黄亮以股权转让 纠纷为由,要求公司及上海致趣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及迟延支付本息合计49260783.32元人民币 及补贴奖励1693980.00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 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本次诉讼的一审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京0105民初24126号 ],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宁波保税区致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亮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12274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宁波保税区致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黄亮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 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5-08-2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9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的数量:130.00万份;行权价格:9.97元/份; 本次拟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行权起始日:2025年8月28日。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情况 1、2024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2、2024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3、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日。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发现信息泄露的 情形,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2025-08-19│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的公司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法律 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 划、股东分红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 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系在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下,本 着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 续发展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 三、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修订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由 董事会根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 及资金需求,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后,制定 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2、如遇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行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重新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2025-08-19│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 4〕17号)以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 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5年11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 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68462900股,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80538870股。按照 本次发行数量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349001770股,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实际发行完成数量为准;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7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不考 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股份数量、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根据公司发布的2024年度报告,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810.5 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28.09万元; 6、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假设公司2025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在2024年度基础上分别以下列三种情形进行测算:(1)持平;(2)增长10%;(3)增长 30%; 7、上述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2025-08-19│其他事项 ──────┴──────────────────────────────────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规范经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 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 2025-08-01│股权质押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衍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办理完成解除 质押手续。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罗衍记先生 关于全部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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