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引力传媒(60359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603598 引力传媒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5-19│ 7.20│ 2.1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1-28│ 10.51│ 4659.0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08│ 6.23│ 373.80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广告业务运营资│ 1.81亿│ 0.00│ 1.81亿│ 100.00│ ---│ ---│ │金项目 │ │ │ │ │ │ │ ├─────────┼──────┼─────┼─────┼─────┼─────┼──────┤ │补充广告业务运营资│ 3033.43万│ 2973.40万│ 2973.40万│ ---│ ---│ ---│ │金项目 │ │ │ │ │ │ │ ├─────────┼──────┼─────┼─────┼─────┼─────┼──────┤ │整合营销策略系统集│ 3132.50万│ 14.10万│ 99.07万│ 3.60│ ---│ ---│ │成服务平台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4-10-10 │转让比例(%) │5.60 │ ├──────┼────────────────┼──────┼────────────────┤ │交易金额(元)│1.61亿 │转让价格(元)│10.76 │ ├──────┼────────────────┼──────┼────────────────┤ │转让股数(股)│15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蒋丽 │ ├──────┼────────────────────────────────────────┤ │受让方 │上海泉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泉桥长虹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公告日期 │2025-01-07 │转让比例(%) │5.03 │ ├──────┼────────────────┼──────┼────────────────┤ │交易金额(元)│1.94亿 │转让价格(元)│14.40 │ ├──────┼────────────────┼──────┼────────────────┤ │转让股数(股)│13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罗衍记 │ ├──────┼────────────────────────────────────────┤ │受让方 │上海偕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偕沣305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0-10 │交易金额(元)│1.6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无限售流通股份 │ │ │ ├──────┼────────────────┴──────┴────────────────┤ │买方 │上海泉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 │蒋丽 │ ├──────┼────────────────────────────────────────┤ │交易概述 │2024年8月12日,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引力传媒”)控股股东一 │ │ │致行动人蒋丽与上海泉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桥基金”)签署了《股份转│ │ │让协议》,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0%) │ │ │转让给泉桥基金。每股转让价格为10.76元,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16,140.00万元(大写:│ │ │壹亿陆仟壹佰肆拾万元整)。 │ │ │ 近日,公司收到蒋丽女士及泉桥基金的通知,上述股份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过户手续,过户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12-27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0.00 │质押占总股本(%) │3.73 │ ├────────┼──────────────┴────────┴──────────────┤ │股东名称 │北京合创盛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2-25 │质押截止日 │2026-12-26 │ ├────────┼──────────────┼────────┼──────────────┤ │实际解押日 │2025-01-24 │解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25日北京合创盛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1000.0万股给北京中│ │ │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24日北京合创盛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解除质押1000.0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 │ │日,合创盛世本次解除质押股份不存在后续再质押计划。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引力传媒股│中关村科技│ 3000.00万│人民币 │2019-01-01│2021-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9-03│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股权转让价款及迟延支付本息合计49260783.32元人民币;补贴奖励1693980 .00元人民币。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结果为一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不 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3日,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致效趣 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致趣”)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传票及诉讼 材料:原告宁波保税区致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致趣”)及黄亮以股权转让 纠纷为由,要求公司及上海致趣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及迟延支付本息合计49260783.32元人民币 及补贴奖励1693980.00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 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本次诉讼的一审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京0105民初24126号 ],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宁波保税区致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亮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12274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宁波保税区致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黄亮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 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5-08-2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9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的数量:130.00万份;行权价格:9.97元/份; 本次拟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行权起始日:2025年8月28日。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情况 1、2024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2、2024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3、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日。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发现信息泄露的 情形,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2025-08-19│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的公司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法律 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 划、股东分红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 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系在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下,本 着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 续发展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 三、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修订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由 董事会根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 及资金需求,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后,制定 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2、如遇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行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重新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2025-08-19│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 4〕17号)以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 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5年11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 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68462900股,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80538870股。按照 本次发行数量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349001770股,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实际发行完成数量为准;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7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不考 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股份数量、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根据公司发布的2024年度报告,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810.5 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28.09万元; 6、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假设公司2025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在2024年度基础上分别以下列三种情形进行测算:(1)持平;(2)增长10%;(3)增长 30%; 7、上述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2025-08-19│其他事项 ──────┴──────────────────────────────────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规范经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 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 2025-08-01│股权质押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衍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办理完成解除 质押手续。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罗衍记先生 关于全部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 2025-07-30│其他事项 ──────┴──────────────────────────────────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有1人将于股票期权第一批次等待期满前离职,离职后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 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0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 至目前,上述10.00万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毕。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 2025-07-28│其他事项 ──────┴──────────────────────────────────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5年4月26日,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业 绩预亏及致歉公告》显示,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 利润)为-1,700万元至-1,9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 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600万元至-1,800万元。2025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 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8,105,075.90元,2024年度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1 7,280,929.19元。 (一)责任认定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应当在2024年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以明确 市场预期。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未能及时、准确地向市场揭示公司亏损的风险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5条、第2.1.7条、第5.1.1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罗衍记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 潘欣欣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王晓颖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 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穆雅斌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 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 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 诺。 (二)申辩理由 对于上述违规事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提出异议,主要异议理由如下。 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提出:一是公司按照以往惯例对业绩进行判断,后期因为条件变动导致 数据出现偏差,以致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不存在违规主观故意;二是及时调整了公 司财务报表,并发布了业绩预亏及致歉公告,期间公司股价未出现重大波动,对市场影响较小 。此外,时任董事会秘书穆雅斌还提出,其在业绩预告编制阶段多次与董事长及财务部门沟通 ,要求谨慎核算。 (三)纪律处分决定 对于上述申辩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一是 公司未按规定在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未能及时向市场揭示公司亏损的风险,违规事实清楚, 其提出市场影响较小等异议理由不能成立;二是市场竞争加剧、客户回款政策变化等并非公司 事前无法预计的突发事项,公司未能合理审慎估计市场客户变化对业绩影响,仅参照往年情况 测算业绩,所称不存在主观故意、后期条件变动等异议理由不能成立;三是穆雅斌作为信息披 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应当对公司业绩预告情况保持合理关注,督促公司及时准确披露经营业 绩情况,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就业绩预告事项作出针对性、实质性履职措施,直至临近公 司年报披露日才补充发布业绩预亏公告,其所称已采取履职措施、及时督促更正等异议理由不 能成立。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 .2.1条、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作 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罗衍记、时任总经理潘欣欣、时任财务总监王晓颖 、时任董事会秘书穆雅斌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 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 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 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 2025-07-2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9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的数量:130.00万份;行权价格:9.97元/份; 本次拟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情况 1、2024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2、2024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3、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 2024年8月1日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2025-07-25│其他事项 ──────┴──────────────────────────────────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将于股票期权第 一批次等待期满前离职,离职后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00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后,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9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调整为260.00万份。 ──────┬────────────────────────────────── 2025-05-14│诉讼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诉讼阶段:收到法院传票,案件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现金补偿22276000元,违约金13343324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亦未有实质性结果,该案件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准确评估。如有明确结果,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要 求进行相应会计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