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02 纵横通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7-27│ 15.18│ 2.65亿│
├───────────┼───────────┼───────────┼───────────┤
│可转债 │ 2020-04-17│ 100.00│ 2.6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30│ 12.02│ 2268.3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16│ 11.96│ 795.3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30│ 11.96│ 1542.1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30│ 11.96│ 107.6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16│ 11.89│ 790.6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30│ 11.89│ 1253.4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9│ 15.3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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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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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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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纵横科技有限公│ ---│ ---│ 51.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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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纵横八方新能源│ ---│ ---│ 51.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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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纵横广通科技有│ ---│ ---│ 51.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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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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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网络建设技术服│ 2.11亿│ 1.11亿│ 2.19亿│ 104.02│ 871.71万│ ---│
│务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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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210.64万│ 1796.61万│ 2143.47万│ 4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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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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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维锋 3681.00万 15.93 59.10 2026-07-10
上海晨灿投资中心(有限合 448.00万 4.00 --- 2019-03-27
伙)
林爱华 510.00万 2.21 62.11 202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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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639.00万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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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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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0 │质押股数(万股) │6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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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93 │质押占总股本(%) │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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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苏维锋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08 │质押截止日 │2027-03-1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08日苏维锋质押了681.0万股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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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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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21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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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8.17 │质押占总股本(%) │12.98 │
├────────┼──────────────┴────────┴──────────────┤
│股东名称 │苏维锋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19 │质押截止日 │2027-03-1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9日苏维锋质押了3000.0万股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本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收到苏维锋先生办理股票质押展期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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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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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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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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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苏维锋先生持有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份62284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6%,本次股份补充质押681000
0股后,苏维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3681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
9.10%,占公司总股本的15.9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苏维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70
495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1%。本次苏维锋先生股份补充质押后,苏维锋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合计4191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59.45%
,占公司总股本的18.14%。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7月9日收到苏维锋先生办理股份补充质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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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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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94万份,行权期为
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2026年第二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0股,占本
次可行权总量的0%;截至2026年5月28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
的0.0001%。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8万份
,行权期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7月10日。2026年第二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
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0股,占本次
可行权总量的0%。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30日和2025年8月2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2025-022
、2025-025)。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刊登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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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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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9268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3.00%,回购均价11.56
元/股。前述回购股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
,并应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6年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纵横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计划自前
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不超过4500000股回购
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95%),所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6年6月1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回购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43%,出售均价为13.32元/股,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16977元(未扣除交易费用
、税金)。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出售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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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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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修
订《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及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013、017)。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新《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96661532B
名称: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协同路190号A座18层
法定代表人:苏维锋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壹佰零伍万柒仟肆佰玖拾肆元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软
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安全技
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
;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
安全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
售;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
含劳务派遣);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制作;广
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
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可穿
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航空运输
设备销售;咨询策划服务;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
赁服务);民用航空材料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第一类医疗
器械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母婴用品销售;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组织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数字技术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建筑劳务分包;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输电、供电、
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
视节目制作经营;通用航空服务;民用机场运营;飞行训练;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器驾
驶员培训;民用航空维修人员培训;检验检测服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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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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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190号纵横通信A座3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苏维锋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3名独立董事均已列席;
2、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朱劲龙先生及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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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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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本着谨
慎性原则,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规
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对
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符合核销条件的资产予以核销,
(一)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公司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
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度应收票据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2.76万元,截至2025年末应收票据坏账准备余额2.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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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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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杭州纵横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进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在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即在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进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时,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
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
前提条件和金额上限的前提下,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
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四)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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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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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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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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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3028338.5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
润为298334400.6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2224114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48229.88元(含税)。
根据《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当公司出现
最近一年未实现盈利等特殊情形时,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运行,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高质量发展经营理念,持续提升经营效率及盈利能力;统筹兼顾业
绩增长与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上,适时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
方案,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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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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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
为94万份,行权期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2026年第一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
记数量为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股
,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0001%。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8万份,行权期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7月10日。2026年第一季度累
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行权并
完成登记数量为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30日和2025年8月2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2025-022
、2025-025)。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刊登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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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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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苏维锋先生持有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份62284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6%。苏维锋先生本次质押展期
股份数为30000000股,累计质押股份(含本次)3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8.17%,占
公司总股本的12.9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苏维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为70495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1%。本次苏维锋先生股份质押展期后,苏维
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合计3510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
49.79%,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本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收到苏维锋先生办理股票质押展期
的通知。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苏维锋先生将其所持有的3000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进
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3月19日,质押到期日为2026年3月19日,具体
内容详见《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6年3月19日,苏维锋先生将上述30000000股质押展期
,展期后质押到期日为2027年3月19日,已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二、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苏维锋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苏维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公司股票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本次质押展期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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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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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至
2024年4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9268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3.00
%,本次回购股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并
应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
出售计划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不超过45000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95
%),所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
健康发展,公司于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92
68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3.00%,本次回购股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
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并应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否则公司
将根据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3年期限届满前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出售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6年2月13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
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承诺和要求,公司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出售不超过4500000股回购
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95%)。出售价格视出售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委托价格不得为
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出售方式、出售数量、出售价格等是否
作出承诺√是□否
公司计划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报告公告12个月
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本次回购股份的,应当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回购完
成后三年内未转让的,公司将根据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本次拟出售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如完成本次出售计划,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将由6926800股变更为2426800股,持股
比例由3.00%变更为1.05%(最终以出售期限届满或者出售计划已实施完毕时公司实际出售的股
份数量和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
3、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出售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
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4、上市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6个
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劲龙先生于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出售公司股份9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叶建平先生于2025年10月10
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公司股份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苏庆儒先生于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林炜先生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
公司股份1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
上述减持均依据公司2025年9月4日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执行。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
董事会会议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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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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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
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89.62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257.43万元左右。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89
.62万元左右,将出现亏损;预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14257.43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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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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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190号纵横通信A座3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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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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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94万份,行权期为
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2025年第四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0股,占本
次可行权总量的0%;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股,占本次可行权总
量的0.0001%。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8万份
,行权期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7月10日。2025年第四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
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0股,占本次
可行权总量的0%。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30日和2025年8月2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2025-022
、2025-025)。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刊登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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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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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纵横渚天(香港)有限公司
(FREELYWILDSKY(HONGKONG)LIMITED,以下简称“渚天香港”)及其全资子公司渚云波兰有限
公司(WYSEPKACHMURPOLSKASP.ZO.O,以下简称“渚云波兰”)因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
计不超过500万欧元(按照2025年12月26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为4137.35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
,由公司为其上述授信额度及项下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
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纵横渚天(香港)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
因渚天香港及渚云波兰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前
述授信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担保额度
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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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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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林爱华女士持有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821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本次质押展期
股份数为5100000股,累计质押股份(含本次)51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2.11%,占公
司总股本的2.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苏维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为70495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1%。本次林爱华女士股份质押展期后,苏维锋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合计3510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49
.79%,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林爱华女士办理股票质押展期的通
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林爱华女士于2023年12月26日将持有的本公司5100000股无限
售流通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2.48%)质押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质押起始日为2023年12月26日,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12月25日,具体
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
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及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2024年12月25日,林爱华女士将5100000股质押展期,展
期后质押到期日为2025年12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
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2025年12月25日,林爱华女士将上
述股份5100000股质押展期,展期后质押到期日为2026年12月25日,已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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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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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190号纵横通信A座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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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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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7192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7192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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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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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纵横通信”)
高级管理人员叶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股份来源为股权激
励取得。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纵横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叶建平先生计划在前
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期间,叶建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900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7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3%,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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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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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不转增,不送红股。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
利为0.02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
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
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调整
后的行权价格=15.30-0.02=15.28元/份。
上述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生效时间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权除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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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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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不转增,不送红股。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
利为0.02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
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
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调整
后的行权价格=11.91-0.02=11.89元/份。
上述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生效时间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权除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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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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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进
行变更,同时修订《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032、035)。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新《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96661532B
名称: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协同路190号A座18层
法定代表人:苏维锋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玖佰叁拾叁万捌仟贰佰玖拾叁元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软
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安全技
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
;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
安全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
售;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
含劳务派遣);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制作;广
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
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可穿
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航空运输
设备销售;咨询策划服务;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
赁服务);民用航空材料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母婴
用品销售;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
划;数字技术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
劳务分包;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
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
制作经营;通用航空服务;民用机场运营;飞行训练;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
训;民用航空维修人员培训;检验检测服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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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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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
为94万份,行权期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2025年第三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
记数量为1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0001%;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
为1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0001%。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8万份,行权期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7月10日。2025年第三季
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行
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
易日(T+2)日上市交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外)。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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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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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纵横通信”)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
事李灿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调整,李灿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李灿斌先生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灿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灿斌,男,1983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11年4月,任天音通信发展有限
公司运营商事业部华东区市场经理;2012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
公司浙江分公司市场销售部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3年9月,先后担任阿里巴巴集团天猫消
费电子电视行业负责人、阿里巴巴集团天猫猫宁合资公司运营负责人、阿里巴巴集团MMC事业
部商品运营行业负责人;2023年9月至今任纵横通信总裁助理兼数字营销事业部总经理。2024
年11月至今,任纵横通信董事。
李灿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李灿斌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灿
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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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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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
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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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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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人民币(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
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前公司享有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11740761.69元,母公司2025年6月30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15024947.01元
(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分配利润,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
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如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2933829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6926800股后的股本总额为222411493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以此测算
,在不考虑自2025年7月1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期间享有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况下,
公司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448229.86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1740761.69元的37.89%。
本次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
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
现金分红的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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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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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94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本次拟
行权8万份,合计拟行权102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概况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65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295万
份,预留授予70万份。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5人,行权价格为15.41元/份;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批)激励对象1人,行权价格为15.35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激励对象1人,行权
价格为15.35元/份。本激励
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
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18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的
比例为40%、30%、30%;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预留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
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为40%、30%、30%;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授予的股票期权在
预留授权日起满18个月后分两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为50%、50%。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
2、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公司通过OA系统
对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15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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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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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行权价格:11.91元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11.58万份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及《杭州纵横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2年5月12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2)。
3、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
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同时,公
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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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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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行权价格:15.30元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36.00万份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
2、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拟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15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0)。
3、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1)。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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