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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莱雅(60360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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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605 珀莱雅 更新日期:2025-09-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11-03│ 15.34│ 6.9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7-12│ 17.95│ 1967.6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12│ 17.95│ 477.65万│ ├───────────┼───────────┼───────────┼───────────┤ │可转债 │ 2021-12-08│ 100.00│ 7.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25│ 78.56│ 1.65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 3.39亿│ 0.00│ 3.47亿│ 102.50│ 1.61亿│ ---│ │设项目(一期) │ │ │ │ │ │ │ ├─────────┼──────┼─────┼─────┼─────┼─────┼──────┤ │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 1.95亿│ 0.00│ 1.97亿│ 101.29│ ---│ ---│ │目 │ │ │ │ │ │ │ ├─────────┼──────┼─────┼─────┼─────┼─────┼──────┤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 9050.00万│ 1061.69万│ 7015.86万│ 79.71│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8亿│ 0.00│ 1.26亿│ 101.76│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8-27│价格调整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8.00元现金股利(含税)。因公司公开发行的“珀莱转债 ”自2022年6月14日起开始转股,根据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调 整方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78.56元/股,因公司于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至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8.56元/股调整 为53.013元/股。 1若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获得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或未在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办理前实施完成,则回购价格无需再次调整,为53.013元/股,本次 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将预计为1555613.47元。 2若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且于本次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办理前实施完成,则本次回购价格将由53.013元/股调整为52.213元/股( 53.013-0.80=52.213元/股),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将预计为1532138.27元。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 2025-08-27│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 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34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6,005,182股减少至395,975,838股,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396,005,182元减少至人民币395,975,838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 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 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 2、申报时间:2025年8月27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3、联系人:王小燕 4、联系电话:0571-87352850 5、传真号码:0571-87352813 ──────┬────────────────────────────────── 2025-08-27│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母公司期末 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79513057.8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 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8.00元现金红利(含税)。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96247646股为 测算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10825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5229456 .8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48%。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 2025-08-27│股权回购 ──────┴──────────────────────────────────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344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2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7月26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4、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2025-08-25│股权回购 ──────┴────────────────────────────────── 一、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6月26日,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 行了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 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在前述公告约定的申报时间内,公司 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2025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2424股。 二、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5年 8月21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5-08-19│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2,424股。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242,424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 实施完成,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4.203元/股调整为53.01 3元/股;鉴于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242,42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2,424股 。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 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在前述公告约定的申报时 间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 、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 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将 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2,42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2,424股。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1.90元现金股利 (含税)。因公司公开发行的“珀莱转债”自2022年6月14日起开始转股,根据总股本变动情 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 ,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由54.203元/股调整为5 3.013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将由董事会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公司与激 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4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42,424股;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00,096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1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2,424股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上述242,424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8月21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 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5-06-27│价格调整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1.90元现金股利 (含税)。因公司公开发行的“珀莱转债”自2022年6月14日起开始转股,根据总股本变动情 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 25年6月17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 发生派送股票红利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经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54.203-1.19=53. 013元/股。 综上,公司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4.203元/股调整为53.013元/股。 ──────┬────────────────────────────────── 2025-06-27│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 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242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6247606股减少至39600518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396247606元减少至人民币39600518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 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 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 2、申报时间:2025年6月27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3、联系人:王小燕 4、联系电话:0571-87352850 5、传真号码:0571-87352813 ──────┬────────────────────────────────── 2025-06-27│股权回购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 的1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2424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 、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 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将 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242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已对本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由54.203元/股调整 为53.0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根据本次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应支付的回购总价款为12851623 .51元,上述回购款项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 2025-06-24│其他事项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9日分别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于近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89665033F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侯军呈 注册资本:叁亿玖仟陆佰贰拾肆万柒仟陆佰零陆元 成立日期:2006年05月24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西溪路58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生产;保健食 品生产;食品销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 装)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企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2025-06-20│股权转让 ──────┴────────────────────────────────── 一、交易概述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 公司、乐清乐盈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签订了《嘉兴沃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嘉兴沃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沃永”或“ 合伙企业”),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35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45%,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2020年5月7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新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的通知,嘉 兴沃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的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基于公司投资战略布局和未来发展规划,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并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公司将 其持有的嘉兴沃永45%的合伙企业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3500万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13384.68万元)(以下简称“标的份额”)及基于该合伙企业份额附带的所有权利和权益转让 给浙江大稻启运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9999万元。2025年6月19日,公司与浙江大 稻启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嘉兴沃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协议》。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嘉兴沃永份额。 本次退出嘉兴沃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6-20│其他事项 ──────┴────────────────────────────────── 前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珀 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合资信”)对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珀莱转债”)进行 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珀莱转债前次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 定”,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级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 联合资信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6月19 日出具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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