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05 珀莱雅 更新日期:2026-05-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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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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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11-03│ 15.34│ 6.9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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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7-12│ 17.95│ 1967.6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12│ 17.95│ 477.65万│
├───────────┼───────────┼───────────┼───────────┤
│可转债 │ 2021-12-08│ 100.00│ 7.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25│ 78.56│ 1.6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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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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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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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 3.39亿│ 0.00│ 3.47亿│ 102.50│ 2.98亿│ ---│
│设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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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 1.95亿│ 0.00│ 1.97亿│ 101.29│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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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 9050.00万│ 2426.02万│ 8380.19万│ 95.22│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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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8亿│ 0.00│ 1.26亿│ 101.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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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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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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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
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决议通过如下事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一致认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公司实施的2026年员
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同意公司制定的《20
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增强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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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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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
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在审议期限内
可滚动使用,且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
受托方,拟购买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
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在审议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即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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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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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
构。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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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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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为满足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经
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的债务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16亿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预计
额度包括对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2、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一次或分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
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3、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
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本次担保计划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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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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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董事的岗位责任、价值、能力、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需要,公司可以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
持股计划等方式,对董事实施中长期激励。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年度固定津贴构成,每人15万元/年(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
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价值、能力、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需要,公司可以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
持股计划等方式,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
(四)其他规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公司将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
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和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
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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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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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如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则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
括2025年年度拟派发金额、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52.58%。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母公司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11677028.7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
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2.00元现金红利(含税)。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95975998股
为测算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10825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725182
07.6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55%。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则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
括2025年年度拟派发金额、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52.5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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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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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方玉友先生持有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9625258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15.0578%(以公司2026年4月2日总股本计算);本次新增司法冻结股数157850
00股,占方玉友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6.4737%,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9864%,继续司法
冻结股数17041269股,占方玉友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8.5806%,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30
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玉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冻结股数32826269股,占方玉友先生所
持有公司股份数的55.0543%,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8.2900%。
本次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方玉友先生的通知,其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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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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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
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
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不高
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5-08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30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6%,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69.95元/股,最低价为69.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19331.00元(不含印
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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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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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1日分别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新增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公司于近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89665033F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侯军呈
注册资本:叁亿玖仟陆佰万伍仟壹佰捌拾贰元
成立日期:2006年05月24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西溪路58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生产;保健食
品生产;食品销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
装)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企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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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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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8月25日,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
行了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
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在前述公告约定的申报时间内,公司
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2025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34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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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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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
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2)。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备案申请材料并于近日获中国证监会接收。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
相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发
行上市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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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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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
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0月实施完成,根据
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3.013元/股调整为52.213元/股;鉴于授
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344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344股。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在前述公告约定的申报时间内,公司未收到
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
、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
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将
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34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344股。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8.00元
现金股利(含税)。因公司公开发行的“珀莱转债”自2022年6月14日起开始转股,根据总股
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0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
定,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由53.013元/股调整
为52.213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将由董事会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公司与激
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公司有权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9344股;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344股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上述29344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1月18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
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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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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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
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
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投资者不
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
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
行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821/documents/sehk25103001769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821/documents/sehk25103001770.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
。本公告以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
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
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
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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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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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1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8.
00元现金红利(含税)。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96247646股为测算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10825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5229456.80元(含税),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48%。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4)。
因公司公开发行的“珀莱转债”自2022年6月14日起开始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权益登记日:2025年10
月9日),公司的总股本已由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396247646股变动为396005292股。根据有关
规定,权益分派公告前一日(即2025年10月1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10月16日
)期间,“珀莱转债”停止转股,公司总股本将不再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披露的《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珀莱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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