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05 珀莱雅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11-03│ 15.34│ 6.9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7-12│ 17.95│ 1967.6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12│ 17.95│ 477.65万│
├───────────┼───────────┼───────────┼───────────┤
│可转债 │ 2021-12-08│ 100.00│ 7.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25│ 78.56│ 1.65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 3.39亿│ 1.13亿│ 3.47亿│ 102.50│ 2.65亿│ ---│
│设项目(一期) │ │ │ │ │ │ │
├─────────┼──────┼─────┼─────┼─────┼─────┼──────┤
│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 1.95亿│ 647.35万│ 1.97亿│ 101.29│ ---│ ---│
│目 │ │ │ │ │ │ │
├─────────┼──────┼─────┼─────┼─────┼─────┼──────┤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 9050.00万│ 2810.72万│ 5954.17万│ 67.65│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8亿│ 34.15万│ 1.26亿│ 101.76│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6-27│价格调整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1.90元现金股利
(含税)。因公司公开发行的“珀莱转债”自2022年6月14日起开始转股,根据总股本变动情
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
25年6月17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
发生派送股票红利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经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54.203-1.19=53.
013元/股。
综上,公司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4.203元/股调整为53.013元/股。
──────┬──────────────────────────────────
2025-06-27│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
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242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6247606股减少至39600518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396247606元减少至人民币39600518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
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
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
2、申报时间:2025年6月27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3、联系人:王小燕
4、联系电话:0571-87352850
5、传真号码:0571-87352813
──────┬──────────────────────────────────
2025-06-27│股权回购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
的1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2424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
、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
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将
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242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已对本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由54.203元/股调整
为53.0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根据本次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应支付的回购总价款为12851623
.51元,上述回购款项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
2025-06-24│其他事项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9日分别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于近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89665033F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侯军呈
注册资本:叁亿玖仟陆佰贰拾肆万柒仟陆佰零陆元
成立日期:2006年05月24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西溪路58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生产;保健食
品生产;食品销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
装)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企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2025-06-20│股权转让
──────┴──────────────────────────────────
一、交易概述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
公司、乐清乐盈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签订了《嘉兴沃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嘉兴沃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沃永”或“
合伙企业”),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35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45%,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2020年5月7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新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的通知,嘉
兴沃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的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基于公司投资战略布局和未来发展规划,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并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公司将
其持有的嘉兴沃永45%的合伙企业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3500万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13384.68万元)(以下简称“标的份额”)及基于该合伙企业份额附带的所有权利和权益转让
给浙江大稻启运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9999万元。2025年6月19日,公司与浙江大
稻启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嘉兴沃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协议》。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嘉兴沃永份额。
本次退出嘉兴沃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6-20│其他事项
──────┴──────────────────────────────────
前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珀
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合资信”)对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珀莱转债”)进行
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珀莱转债前次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
定”,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级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
联合资信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6月19
日出具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珀莱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珀莱
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2025-06-11│其他事项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9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1.90元现金
红利(含税)。
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96247555股为测算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2210825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8903708.7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21%。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因公司公开发行的“珀莱转债”自2022年6月14日起开始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权益登记日:2025年6
月9日),公司的总股本已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396247555股变动为396247626股。根据有
关规定,权益分派公告前一日(即2025年6月1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6月16日
)期间,“珀莱转债”停止转股,公司总股本将不再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实施2024年
度权益分派时“珀莱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变动情况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
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1.90元现金红利(含税)。截至2025年6月9日,公司总股本为39624
762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10825股后的股本为394036801股,以此为基数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8903793.19元(含税)。本次变动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
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21%。
──────┬──────────────────────────────────
2025-05-20│其他事项
──────┴──────────────────────────────────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9日收到王莉女士
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莉女士因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职务。辞职后,王莉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莉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莉女士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1776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48%。(因公司发行的“珀莱转债”自2022年6月14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7年12月7日,本公告以截至2025年5
月16日的公司总股本即396247626股为基数进行计算),其中,持有公司已解除限售条件的股
票76851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800股。王莉女士辞职后将严格遵守《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莉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
定做好交接工作。
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董事长侯军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在公司财务负责人
空缺期间,暂由总经理侯亚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4-25│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
珀莱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莱雅贸易”)、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星火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星火”)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
1、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珀莱雅贸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为珀莱雅贸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2、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香港星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为香港星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3、珀莱雅贸易拟在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珀莱雅贸易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香港星火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
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
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的债务融
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担保。其中,在2025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包括对子公
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2、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可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一次或分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
、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3、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
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本次担保计划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
2、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
提供担保的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被担保人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5-04-25│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中低风险结构性存款和理财类
产品;结构性票据、固定收益基金;中低风险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
投资金额: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该额度在审议期限内可滚动使
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
控,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
预期。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
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该额度在审议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
受托方,拟购买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母公司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40618780.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
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1.90元现金红利(含税)。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96247555股
为测算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10825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89037
08.7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21%。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
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
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153038949.37元(不含印花税、佣
金等交易费用)。
如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包括2024年年度拟派发金额以及2024年度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0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3-18│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