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06 东方电缆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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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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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 │ 14000.00│ ---│ ---│ 8831.77│ ---│ 人民币│
├─────────┼─────┼─────┼─────┼─────┼──────┼──────┤
│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 ---│ ---│ 100.00│ 11865.29│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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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 ---│ ---│ 100.00│ 162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ORIENT CABLE(NBO │ ---│ ---│ 100.00│ 451.72│ ---│ 人民币│
│) EUROPEB.V.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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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福缆海洋工程有│ ---│ ---│ 45.00│ 2998.42│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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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广缆智慧能源有│ ---│ ---│ 49.00│ 1330.03│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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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华海上风电科│ ---│ ---│ 14.29│ 494.15│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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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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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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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 5.46亿│ 1.08亿│ 5.56亿│ 101.71│ 1.86亿│ ---│
│统应用示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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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40亿│ 400.00│ 2.40亿│ 10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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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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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3 │交易金额(元)│499.9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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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英镑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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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Xlinks First Limited约2.4%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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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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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Xlinks First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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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境外直接投资的方式认购英国Xlinks First Limited(以│
│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Xlinks First”)公司约2.4%股权,投资总金额4,999,380.51英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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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3 │交易金额(元)│1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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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英镑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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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XLCC Limited约8.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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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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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XLCC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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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拟通过境外直接投资的方│
│ │式认购英国XLCC Limited(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XLCC”)公司约8.5%股权,投资总金│
│ │额10,000,000英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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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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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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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广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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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49%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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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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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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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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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福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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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45%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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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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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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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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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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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
波监管局《关于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2024]3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局于近期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
检查,经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董事会运作不规范
你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19年度0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0IMS
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一期)的议案》《关于20
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上述事项不符合《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一
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所反映的问题,对《决定书》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和要求进
行了分析,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了梳理;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吸取教训,认
真总结,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提高规范运作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健、持续的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
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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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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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渤海东方海缆(山东)有限公司
投资总金额:人民币2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尚需取得当地主管机构的批准及登记注册,
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市场、经营管理及市场不达预期等风险,投资收益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十四五”产业体
系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高端海缆及特种海洋装备产品的制造水平,增强产品竞争优势
,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公司拟以2亿元自有资金在山东省烟台莱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
方电缆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签署相关文件、实施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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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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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或“公司”)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
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
通过。
在国家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
系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改善治理,持续优化经营
、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持续强化积极有效的投资者关系及合规有效的信息披露,扎实
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和进一步推动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专注主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牢牢抓住主业不动摇,抓住自主创新不动摇,着力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奋力
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利用数字化精细化成本管控、积极推行排产管理提升、优化库存,进一步
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启动ESG体系建设,制定并发布《ESG可持续发展目标》,构建ESG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
为全球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在未来,公司将持续推动绿色发展,积极发挥科
技创新引领作用,面向全球提供创新的海陆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不断构建东方特色的创新发
展体系,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企业运营的全过程中。聚焦为客户、伙伴及产业链上下游创造
价值,为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行业范例,推动产业和经济创新转型。积极回应社会期望,
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
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将投资者利益与公司发展紧密相连。
公司自上市以来每年均实施现金分红,2021-2023年累计现金分红超过7亿元,2023年度权
益分派已在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毕。在坚持历年持续现金分红的基础上,未来,公司在保证主
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加大现金分红比例,
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2024年2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等有关规定,持续披露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实施进展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的
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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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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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资项目名称: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与莱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拟在山东省烟台莱州市投资建设高端海缆系统北方产业基地项目(暂定名)
协议对方名称:莱州市人民政府
拟投资总额:约15亿元(该金额为预算金额,具体投资金额以后续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际
投资金额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
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
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
、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
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建设
周期等存在不确定性,并存在实际投资金额与项目投资计划产生差异的风险。协议中的投资金
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4、项目建设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一定
的项目实施风险和业务经营管理的风险。
5、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十四五”产业体
系战略规划,公司拟与山东省烟台莱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莱州市投
资建设高端海缆系统北方产业基地项目达成合作意向。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亿元(最终投资
金额以后续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际投入额为准),主要生产交直流海缆及其他特种海
洋装备产品。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签订投资协议、办理相关事项手续
、签署相关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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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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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
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海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近日,公司收到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准予东方海缆注
销登记。至此,东方海缆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东方海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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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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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3月25日,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687715368股的比
例为0.036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7.34元/股,最低价为47.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180599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
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
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07)。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2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687715368股的比例为0.036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7.34元/股
,最低价为47.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0599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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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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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
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的规定,在2024年继续开展铜和铅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紧紧围绕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把握国家建设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倡议、新基
建等要重战略机遇,构建国际、国内双向开拓、当前与今后同步推进的新市场格局,在国际、
国内重大市场、重点项目开拓中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在新能源海上风电领域和高端陆缆系统
领域。铜、铅是公司海缆系统和陆缆系统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了规避铜和铅的价格波动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
品成本波动,公司拟在2024年仍开展铜和铅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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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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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整合管理架构,提高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资产的运营效率,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东方海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海缆”),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全资子公司注销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注销企业名称:东方海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2MA28K4788C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岑港街道兴园路1号314室
6、法定代表人:张悦
7、成立日期:2016年7月5日
8、经营范围:海底光缆、海底电缆、海底光电复合缆、海洋脐带缆、海洋动态缆、飞缆
、海洋软管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海洋工程、输变电工程的设计与技
术服务;海洋工程施工;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光缆、智能电缆、特种电缆、中高压电
缆及其附件的制造;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水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
9、股权结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0、最近一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截止期末,东方海缆总资产12015.78万元,总负
债5163.92万元,净资产6851.86万元。2023年度未发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310.38万元,净
利润-310.38万元。
二、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本着专注、精简、
节约、高效的组织原则,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拟注销该全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东方海缆自2016年7月注册设立,至今未发生实际经营。2023年11月13日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具体详见2
023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东方
海缆与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舟山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收回位于定海区马岙街道北海村的工业用地,面积为204904平方米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收回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11986.884万元。目前土地收储工作已
完成。
三、拟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全资子公司自设立至今未发生实际经营业务,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
平产生影响。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
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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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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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2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母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净利润967819822.2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母公司)当年实
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7819822.21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74243644.09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306803336.89元。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同
时,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战略需要与经营业绩,结合海外投资、产业基地建设等未来业
务发展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提出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687715368股为基数,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
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3774243644.09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309471915.60元。本次派发现金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率30.94%。
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3464771728.49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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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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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
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
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参考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
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及独立董事专业度和敬业度,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议,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税
前)。本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
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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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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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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