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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创时尚(60360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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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608 天创时尚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鹰现金增益货币B │ 7780.00│ ---│ ---│ 5832.69│ ---│ 人民币│ ├─────────┼─────┼─────┼─────┼─────┼──────┼──────┤ │货币B │ 7760.00│ ---│ ---│ ---│ 6.68│ 人民币│ ├─────────┼─────┼─────┼─────┼─────┼──────┼──────┤ │好客转债 │ 843.49│ ---│ ---│ 858.60│ ---│ 人民币│ ├─────────┼─────┼─────┼─────┼─────┼──────┼──────┤ │ST大集 │ 15.28│ ---│ ---│ 4.51│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 5.20亿│ 257.50万│ 4.87亿│ 95.35│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平潭尚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 990.00万 2.30 25.06 2020-10-20 (普通合伙) ───────────────────────────────────────────────── 合计 990.00万 2.3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2-27│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系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 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97元/股(含),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5月5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及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2)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11796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0.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4)。 2、2024年2月26日,公司累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721313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2% ,回购最高价格为4.58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2.99元/股,回购均价为3.58元/股,使用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25824349.82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中第二条第(四)款“回购股份的期限”第1项第(2) 点“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 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鉴于公司已累计使用人民币2582.43万元进行本次回购, 总金额已达下限,公司管理层基于实际情况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本次回购方案提前届满并已实 施完毕。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内容。回 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 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 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回 购期间,公司董事梁耀华先生于2024年2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次增持”)3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首次增持成交 总金额为1528650元,并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数量不超过50万股(含首次增持股份数量),本 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 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 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2024-02-20│其他事项 ──────┴──────────────────────────────────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4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 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1969.6096万元变更为41 970.6096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1969.6096万股变更为41970.6096万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10 月28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林 经营范围: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 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肆亿壹仟玖佰柒拾万陆仟零玖拾陆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04月09日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银沙大街31号 ──────┬────────────────────────────────── 2024-02-07│股权回购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议启动以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目的的回购方案,以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树立良好 的市场形象。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 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4、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7.97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 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 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的12个 月后至3年内)予以出售,若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可能存在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 以全部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等外部客观情况,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 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 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议启动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目的的回购方 案,以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 2,500万元(含)至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7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 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4年2月6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3.61 元/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第二条 第二款规定的“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该条件。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 ,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经综合考 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 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 件之一,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总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 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4-02-03│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2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1月19日至2025年1月1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及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1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56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即419708291股)的0.3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2024年2月1日,公司累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8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419 708291股)的4.48%,回购最高价格为5.6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4.41元/股,回购均价为5.3 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849379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根据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中第二条第(四)款“回购股份的期限” 第1项第(2)点“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 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鉴于公司已累计使用人民币9984.94万元进 行本次回购,总金额已达下限,公司管理层基于实际情况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本次回购方案提 前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内容。回 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 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 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月2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2024-01-24│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2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1月19日至2025年1月1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及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1月23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 下: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56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419708291股 )的0.37%,成交的最高价格5.30元/股,最低价格5.1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161590元( 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 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1-20│股权回购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 以注销。 拟回购股份规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拟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2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 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 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 未来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 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未使用股份将予以注销的风险。4、如遇 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等外部客观情况,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 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 顺利实施。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 币6000万元(含)至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25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系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因此本次回购方案经由公 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 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促进 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总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 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25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 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 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 2024-01-20│股权回购 ──────┴────────────────────────────────── 本次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 本次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现有回购股份用途由“用 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除此之外,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一、回购方案相关审批情况及实施情况 (一)回购方案相关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 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62元/股(含),拟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4日、2021年2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7)。 (二)回购方案相关实施情况 2021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81100股 ,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4%,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2022年2月21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028340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428925471股)的2.3 4%,成交的最高价格为6.63元/股、最低价格为5.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0225704元( 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该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披露 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因素,公司拟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原用途 “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员工持股计划”。除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外,回购方案其他内容均不 变更。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为配合公司拟实施的2024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而作出的调整,综合考虑了 公司、员工的实施情况和需求,旨在充分使用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 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 2024-01-20│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金融 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本公司董事会 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委托理财投资品种及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拟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 款。相关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委托理财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主体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委托理财额度: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办理本年度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2023-10-28│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普华永道中天”)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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