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28 清源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门市清阳新能源有│ 1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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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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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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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科技园区项目 │ 1.98亿│ ---│ 9662.32万│ 48.73│ 2060.9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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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 4038.71万│ 10.35万│ 2521.14万│ 62.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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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服务平台及营销│ 4872.05万│ 23.50万│ 1274.24万│ 26.15│ ---│ ---│
│网络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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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6230.21万│ ---│ 6230.2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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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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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明 865.00万 3.16 46.07 2023-10-14
王志成 848.00万 3.10 51.93 2020-05-21
厦门合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6.00万 0.86 ---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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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49.00万 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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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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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14 │质押股数(万股) │8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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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6.07 │质押占总股本(%) │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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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王小明 │
├────────┼──────────────────────────────────────┤
│质押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0-12 │质押截止日 │2024-10-1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10月12日王小明质押了865.0万股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5-24 │质押股数(万股) │8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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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3.64 │质押占总股本(%) │3.05 │
├────────┼──────────────┴────────┴──────────────┤
│股东名称 │王小明 │
├────────┼──────────────────────────────────────┤
│质押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5-17 │质押截止日 │2024-04-12 │
├────────┼──────────────┼────────┼──────────────┤
│实际解押日 │2023-10-10 │解押股数(万股) │835.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5月17日王小明质押了835.0万股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3年10月10日王小明解除质押83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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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2-09-30 │质押股数(万股) │8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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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7.02 │质押占总股本(%) │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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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王小明 │
├────────┼──────────────────────────────────────┤
│质押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0-04-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3-05-18 │解押股数(万股) │849.00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接到公司股东王小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 │
│ │股份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3年05月18日王小明解除质押938.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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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2-07-22 │质押股数(万股) │3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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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08 │质押占总股本(%)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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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HONG DANIEL │
├────────┼──────────────────────────────────────┤
│质押方 │厦门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0-04-0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3-07-13 │解押股数(万股) │333.33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HONG DANIEL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本│
│ │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3年07月13日HONGDANIEL解除质押333.333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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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Clenergy G│K/S Obton │ 8107.74万│人民币 │2020-10-31│2025-04-30│连带责任│否 │否 │
│lobal Proj│Solenergi │ │ │ │ │担保 │ │ │
│ects GmbH │Turner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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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nergy G│FRV Solar │ 685.48万│人民币 │2020-11-09│2025-11-08│连带责任│否 │否 │
│lobal Proj│Holdings I│ │ │ │ │担保 │ │ │
│ects GmbH │ B.V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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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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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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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为顺利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
作,基于整体规划及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规模和募集资
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修订前:
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后:
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修订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含本数),
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
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修订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
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
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
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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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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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厦门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清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45995738股股份,占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6.8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厦门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计划于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即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的清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738000股,合计占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00%。
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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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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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王小明先生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9号)《厦门证监局关
于对王小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王小明:
你作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科技或公司)监事,于2023年10月26日通过
集中竟价交易方式累计卖出公司股票20000股。公司于10月30日披露第三季度报告。你的上述
股票交易行为距离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不足10日,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三条第一款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证发〔2022〕9号)第十条第二项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
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证券交易
行为,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一)王小明先生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行政监清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并就因本次误操作减持造成的不良影响再次致以诚挚
的歉意,表示将汲取本次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个人
证券账户的管理和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王小明先生将按照上述《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王小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1日披露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因误操作减持公司股份并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23
-050),王小明先生已把本次误操作减持产生的收益164560元全部上缴给公司。
(三)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
加强组织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等再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规定,审慎规范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四)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
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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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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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
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28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
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
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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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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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滁州天荣新能源有限公司、长沙清源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岛苏莱光伏
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清源博西新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全资子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3亿元
担保期限: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企业经营所需,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清源股份”)拟为4家
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清源股份全资子公司滁州天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天荣”)拟向银行申请不
超过8000.00万元的长期项目贷款,公司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为滁州天荣提供130
0.00万元融资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具体详见《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拟再为滁州天荣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签署之日始至借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清源股份二级全资子公司长沙清源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清安”)拟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3500.00万元的长期项目贷款,公司为长沙清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签署之日始至借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
年。
清源股份二级全资子公司青岛苏莱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苏莱”)拟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长期项目贷款,公司为青岛苏莱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签署之日始至借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
清源股份二级全资子公司南京清源博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博西”)拟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长期项目贷款,公司为清源博西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签署之日始至借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
年。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为4家全资子公司在申请银行中长
期贷款额度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3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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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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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3年10月12日,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小明先生持有
本公司股份18777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86%。在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前王小明先
生累计质押835.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4.47%,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王小明
先生累计质押865.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6.07%。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接到公司股东王小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
份进行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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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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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中卫市闽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泉州清源安扬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清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全资孙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中卫市闽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泉州清源安扬新能源有
限公司分别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90.00万元和人民币10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实际为中卫市闽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泉州清源安扬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分别
为人民币790.00万元和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6413.57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5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6413.57万元(含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清源股份”)全资孙公司中卫市闽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卫闽阳”)
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下称“兴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中卫闽阳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签署之日始至借款合同
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清源股份全资孙公司泉州清源安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安扬”)与厦门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厦门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泉州安扬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签署之日始至授信协议项下主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
023年6月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
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13家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在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中长期贷
款额度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亿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人及担保额度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所以公
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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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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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HONGDANIEL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1
6176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1%。在本次解除质押前HONGDANIEL先生累计质押333333
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08%,本次解除质押3333334股。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HONGDANIEL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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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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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曹长森先生因工作需要原因
,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曹长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长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曹长森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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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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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3年5月23日,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小明先生持有
本公司股份19134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99%。在本次再质押及解除质押前王小明先
生累计质押938.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9.02%,本次再质押及解除质押后,王小明
先生累计质押835.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3.64%。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接到公司股东王小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
份进行质押及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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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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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及母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
公司、永安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肥城国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清源电力有限公司、清源科技
(天津)有限公司拟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拟为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
工程有限公司、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清源(厦门)数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清源国际
(香港)有限公司(ClenergyInternational(HK)Limited)等13家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在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中长期贷款额度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
。该事项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预计担保情况如下:1、
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清源电力有限公司、清源科技(天津)有
限公司、永安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肥城国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公司拟为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清源
(厦门)数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清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ClenergyInternational(HK)L
imited)等13家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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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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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条款规定,为客观公允
反映公司及子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
围内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资产减
值损失。公司对2022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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