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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60363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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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637 镇海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1-20│ 13.86│ 3.1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6-11│ 7.66│ 866.5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3-08│ 7.88│ 102.4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嘉坤科技有限公│ 0.00│ ---│ 100.00│ 2510.00│ ---│ ---│ │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工│ 2600.00万│ 1139.37万│ 2695.39万│ 100.59│ ---│ ---│ │程 │ │ │ │ │ │ │ ├─────────┼──────┼─────┼─────┼─────┼─────┼──────┤ │补充工程总承包业务│ 2.86亿│ 5305.34万│ 3.00亿│ 104.91│ ---│ ---│ │营运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4-04 │转让比例(%) │15.00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3580.29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17│银行授信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可在该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流动资 金贷款业务等。以上授信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财 务总监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与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 2026-04-17│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 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 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 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 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资本结构及融资能力等情况,建立对投资 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本规划的制订原则 (1)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2)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 续发展; (3)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4)优先采用现金分 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5)坚持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原则; 三、股东分红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一)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对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评估,并制定或 调整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如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确有必要对既定的股东回报 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董事会将进行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 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调整或变更利 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后 ,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三)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 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研究论证并制定年度 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2026-04-17│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17│委托理财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固定收益类或净值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等。 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内可循 环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产品受货币政策、 汇率变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较大,存在一 定的市场风险。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 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 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 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是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 作为受托方,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 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 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相关额度 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2026-04-17│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6)第020022号审 计报告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6068104.74 元。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当前 所处行业特点、未来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需求、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6 年4月15日,以公司总股本238685877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868587.70元(含 税),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1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01-10│对外投资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 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公司名称: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分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营业场所:广东省茂名市(具体地址待定) 4、经营范围: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不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为深化区域市场拓展,完善服务网络布局,保障项目高质量执行。公司决定设立广东分公 司。本次设立分公司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有利于提升对华南地区重点客户的服务响应效率与项 目实施质量,保障现有中标合同的顺利履行;二是能够更紧密地贴近华南石化产业市场,把握 区域产业升级与绿色发展机遇,巩固和扩大公司在硫磺回收、化工新材料等领域的竞争优势; 三是有助于吸纳本土人才、整合当地资源,提升本地化服务能力;四是可以与公司现有分支机 构形成协同,进一步优化全国市场与服务网络,支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2、设立分公司存在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为总公司之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 本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务数据将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进行核算。公司将建立健全对分公 司的管理制度与内控体系,加强财务、业务及风险管控,确保其运营符合公司整体战略与规范 要求。 3、设立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广东分公司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与综合效益,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 2025-10-24│其他事项 ──────┴────────────────────────────────── 一、计提及转回资产(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 025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1-9月合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0030935.71元,其中计提减值准 备92293.06元,转回减值准备10123228.77元。 ──────┬────────────────────────────────── 2025-07-10│其他事项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 、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和《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戚元庆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 更为戚元庆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 e.com.cn)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变更法定代表人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变更后,相关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37689 1X 名称: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戚元庆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捌佰陆拾捌万伍仟捌佰柒拾柒元成立日期:1994年06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 标代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软件开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采购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研发;合同能源管理;金属材料销售 ;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 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 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2025-06-28│其他事项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职工代表 大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选举姚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姚炳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姚炳 先生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三年。 ──────┬────────────────────────────────── 2025-06-12│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36号石化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 至2025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 2025-06-12│其他事项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 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 并结合公司实际,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 二、关于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本次仅涉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由包 括董事长在内的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任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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