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56 泰禾智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3-09│ 21.91│ 3.6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8-12│ 7.22│ 3072.1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2-04│ 6.18│ 432.60万│
├───────────┼───────────┼───────────┼───────────┤
│增发 │ 2023-02-23│ 11.19│ 3.4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阳光优储 │ 4580.00│ ---│ 100.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 1.50亿│ 91.22万│ 1.15亿│ 99.95│ 5000.31万│ ---│
│建项目 │ │ │ │ │ │ │
├─────────┼──────┼─────┼─────┼─────┼─────┼──────┤
│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 3.01亿│ ---│ 9018.63万│ 100.00│-1661.25万│ ---│
│化项目(一期) │ │ │ │ │ │ │
├─────────┼──────┼─────┼─────┼─────┼─────┼──────┤
│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 9980.52万│ 326.19万│ 9850.63万│ 98.70│ -327.01万│ ---│
│业化项目 │ │ │ │ │ │ │
├─────────┼──────┼─────┼─────┼─────┼─────┼──────┤
│120MW/240MWh用户侧│ 2.19亿│ ---│ ---│ ---│ ---│ ---│
│储能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595.12万│ 13.48万│ 1056.29万│ 11.01│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
├─────────┼──────┼─────┼─────┼─────┼─────┼──────┤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 9500.70万│ ---│ 5924.76万│ 99.97│ -36.82万│ ---│
│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342.20万│ 13.48万│ 1056.29万│ 11.01│ ---│ ---│
├─────────┼──────┼─────┼─────┼─────┼─────┼──────┤
│120MW/240MWh用户侧│ ---│ ---│ ---│ ---│ ---│ ---│
│储能项目 │ │ │ │ │ │ │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 2934.33万│ ---│ 2908.45万│ 100.00│ ---│ ---│
│目 │ │ │ │ │ │ │
├─────────┼──────┼─────┼─────┼─────┼─────┼──────┤
│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 ---│ 326.19万│ 9850.63万│ 98.70│ -327.01万│ ---│
│业化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0-29 │转让比例(%) │5.79 │
├──────┼────────────────┼──────┼────────────────┤
│交易金额(元)│2.37亿 │转让价格(元)│22.35 │
├──────┼────────────────┼──────┼────────────────┤
│转让股数(股)│1061.31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许大红 │
├──────┼────────────────────────────────────────┤
│受让方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9-12 │交易金额(元)│2.37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10613106股股份 │ │ │
├──────┼────────────────┴──────┴────────────────┤
│买方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许大红 │
├──────┼────────────────────────────────────────┤
│交易概述 │协议主体: │
│ │ 甲方: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受让方) │
│ │ 乙方:许大红(股份转让方) │
│ │ 1、本次股份转让 │
│ │ (1)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及价款 │
│ │ 乙方同意依本协议之约定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10613106股股份(约占标的公司股份总│
│ │数的5.79%,以下简称“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予甲方,甲方依本协议之约定受让乙方持有 │
│ │的本次标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双方同意,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
│ │民币22.35元/股(如无特别指明,本协议的“元”均指人民币元),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合│
│ │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股票收盘价的90% │
│ │。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为237202919.10元(大写:贰亿叁仟柒佰贰拾万零贰仟玖佰│
│ │壹拾玖元壹角,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1-10 │
├──────┼────────────────────────────────────────┤
│关联方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0 │
├──────┼────────────────────────────────────────┤
│关联方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0 │
├──────┼────────────────────────────────────────┤
│关联方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厂房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0 │
├──────┼────────────────────────────────────────┤
│关联方 │合肥明瑞精密钣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亲属为其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厂房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0 │
├──────┼────────────────────────────────────────┤
│关联方 │合肥明瑞精密钣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亲属为其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0 │
├──────┼────────────────────────────────────────┤
│关联方 │合肥明瑞精密钣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亲属为其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0 │
├──────┼────────────────────────────────────────┤
│关联方 │合肥明瑞精密钣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亲属为其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0 │
├──────┼────────────────────────────────────────┤
│关联方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勘察、设计、│
│ │ │ │监理等服务和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0 │
├──────┼────────────────────────────────────────┤
│关联方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0 │
├──────┼────────────────────────────────────────┤
│关联方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0 │
├──────┼────────────────────────────────────────┤
│关联方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0 │
├──────┼────────────────────────────────────────┤
│关联方 │安徽泰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0 │
├──────┼────────────────────────────────────────┤
│关联方 │合肥明瑞精密钣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亲属为其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0 │
├──────┼────────────────────────────────────────┤
│关联方 │合肥明瑞精密钣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亲属为其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0 │
├──────┼────────────────────────────────────────┤
│关联方 │合肥明瑞精密钣金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亲属为其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许大红 590.00万 3.23 18.53 2026-05-19
─────────────────────────────────────────────────
合计 590.00万 3.23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5-19 │质押股数(万股) │59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53 │质押占总股本(%) │3.23 │
├────────┼──────────────┴────────┴──────────────┤
│股东名称 │许大红 │
├────────┼──────────────────────────────────────┤
│质押方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15 │质押截止日 │2027-05-1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15日许大红质押了590.0万股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2-26 │质押股数(万股) │1857.29 │
├────────┼──────────────┼────────┼──────────────┤
│质押占所持股(%) │43.75 │质押占总股本(%) │10.13 │
├────────┼──────────────┴────────┴──────────────┤
│股东名称 │许大红 │
├────────┼──────────────────────────────────────┤
│质押方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0-30 │解押股数(万股) │1857.29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4日许大红质押了1857.2935万股给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30日许大红解除质押1857.2935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25│重要合同
──────┴──────────────────────────────────
2026年7月24日,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
”)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就第三次股份转让相关事项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或“本
补充协议”);同日,股东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
解除协议》(以下简称“本解除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对《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或“原协议”)“第1.6条第三次股
份转让”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将原协议许大红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阳光新能源转让7959
82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4%)调整为由阳光新能源于2026年12月31日前通过二级市场
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不低于当前泰禾智能股份总数2%的股份,以达到阳光新能
源与许大红先生直接及间接的持股比例差额达到10%以上的目的。此外,阳光新能源承诺:在
增持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后的18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的相关约定,股东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不再委托
阳光新能源行使其持有的泰禾智能合计573255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3%)所代表的表
决权。此外,股东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承诺:在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
其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
协议》导致的表决权比例发生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前,阳光新能源直接持有
公司4715882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78%,通过接受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表决权委
托,可支配两人合计持有的573255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3%)所对应的表决权,合计
可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2891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91%。本次权益变动后,阳
光新能源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变,可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变更为47158826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25.78%。葛苏徽女士恢复行使所持4656900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王金诚先生恢复行使所持1075650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9%。
截至目前,许大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183931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40%,拥有的
表决权比例为0.00%。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及增持完成后,阳光新能源直接持股比例及拥
有的表决权比例均不低于27.78%,两者之间的直接持股比例差额达到10%以上。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4年10月18日,公司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
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
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4150808股股份、1552300股股份、2711562股股份
、358550股股份(合计1877322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
阳光新能源;在第一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且许大红先生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即2025年1月)后
的自然年度内(至2025年12月31日),许大红先生应将其所持公司10613106股股份(约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5.79%)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同时,为实现阳光新能源于2025年12月31日前直接及
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超出许大红先生直接及间接的持股比例的目的,除第二次股份转让外
,阳光新能源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5%的股份;
为实现阳光新能源2026年12月31日前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与许大红先生直接及间接
的持股比例的差额达到10.00%以上的目的,在第二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且许大红先生相应股份
解除限售(即2026年1月)后的自然年度内(至2026年12月31日),许大红先生将其所持公司7
95982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4%)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同日,许
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葛苏徽女士、
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
拟放弃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8%)的表决权,且葛苏徽女士
、王金诚先生均将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3%)委托
给阳光新能源行使。
第一次股份转让和第二次股份转让已分别于2024年11月25日、2025年10月27日完成过户。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1月27日、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泰禾智能关于股东转让股份完成
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变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泰禾智能关于股东协议转让
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
2026-07-25│其他事项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
)控股股东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
截至目前,阳光新能源持有公司4715882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78%。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使阳光新能源在20
26年12月31日前直接及间接持有泰禾智能的股份比例与许大红先生直接及间接的持股比例的差
额达到10%以上,阳光新能源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内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规合法途径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
数的2%(含)且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股票价格区间,增持主
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无法预判的重大变化等因素导致延迟实施或无法实
施的风险。
──────┬──────────────────────────────────
2026-06-12│其他事项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
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
目的的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
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
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
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
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150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3000万美元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预计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等。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管理,并签
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5-19│股权质押
──────┴──────────────────────────────────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许大红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1839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40%。本次股份质押前,许大红先生
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0股;本次股份质押后,许大红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
数量为59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18.5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3%。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许大红先生的通知,许大红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质押手续。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6年5月15日,许大红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
,将其持有的59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聚焦经营质量提升、强化科技创新、公司治理完善、关键少数履
职、投资者回报强化、投资者沟通深化六大核心维度,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一家基于AI视觉识别的成套智能化装备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涵盖智能
分选装备、智能包装装备及工商业用户侧储能业务三大领域。公司核心产品涵盖农副食品分选
、果蔬分选、再生资源分选、矿石分选、食品检测、智能包装等六大类设备,广泛应用于农副
产品加工、工业品加工、矿石分选和包装等领域,产品畅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
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助力国家“双碳”战略落地。
2026年,公司将秉承“绿色、健康、安全、服务”理念,以“智能分选+新能源”双轮驱
动为核心引擎,持续深化业务协同与高效运营,全力推动营收与利润规模再上新台阶,着力构
建韧性的发展格局,为高质量发展积蓄动能。围绕主业发展,公司将坚持深耕智能分选、智能
装备、工商业用户侧储能三大核心领域,紧密锚定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持续优化业务结
构与产品矩阵,在巩固存量市场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拓展高附加值细分领域,不断提升主营业
务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围绕生产经营全链条深化精益管理,持续优化生产组
织、供应链协同与成本管控体系,稳步提升运营效率与经营效益,推动主营业务规模与质量同
步提升。在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公司将稳步拓展国外市场布局,依托现有渠道优势提升国际
市场份额,推动国内外市场协同发力,实现均衡发展。
公司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交付效率与服务水平,增强客户粘性与品
牌影响力,确保主营业务稳健增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二、以创新驱动发展,强化科技引领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驱动,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600余项,参与制定多项国家、行业
标准。通过自主研发,公司形成了精细化光学成像及多数据融合技术、端侧图像-智能协同感
知技术、AI智能视觉技术、远程运维技术、异构感知计算融合技术、边缘计算技术、深度学习
目标检测分割分类算法技术、迁移学习算法技术等核心技术。在人工智能应用领域,公司持续
推进AI算法平台化建设,形成了以第二代深度学习引擎为核心的智能识别平台,可支持模型快
速构建与定制化训练,显著缩短部署周期,提升对复杂缺陷与细微差异的识别能力,增强产品
在多场景下的适配性与差异化竞争优势。
2026年,公司将持续完善研发人才引育机制,打造结构合理、专业突出的创新团队,强化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巩固公司在智能分选装备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通过持续技术创
新与产品升级,进一步提升核心产品的差异化优势,为公司业务拓展、市场竞争及长期发展提
供坚实科技支撑。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
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
2026-03-28│资产租赁
──────┴──────────────────────────────────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泰禾智能”)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对外出租部分厂房的议案》,同意开展对外出租部分公司闲置厂房工作,预计新签
订出租协议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交易标的资产包括位于肥西经济开发区新港南区江淮
大道与蓬莱路交口泰禾智能产业园(新港基地)部分闲置厂房、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天
柱山路与佛岭寨路交口东北角泰禾卓海智能产业园部分闲置厂房、合肥经开区桃花工业园拓展
区玉兰大道66号泰禾智能产业园(桃花基地)部分闲置厂房。上述出租事项将参考租赁市场情
况确定价格、期限及相关条件。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
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对外出租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现有闲置厂房正在对外公开招租,截至目前承租方尚未确定。本次厂房出租事宜将严
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推进,公司将持续跟进交易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对外出租的标的资产包括位于肥西经济开发区新港南区江淮大道与蓬莱路交口泰禾
智能产业园(新港基地)部分闲置厂房、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柱山路与佛岭寨路交口
东北角泰禾卓海智能产业园部分闲置厂房、合肥经开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泰禾智
能产业园(桃花基地)部分闲置厂房,预计新签订出租协议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
上述资产所有人均为公司或子公司,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
在设定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也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
措施以及划扣、拍卖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
──────┬──────────────────────────────────
2026-03-28│其他事项
──────┴──────────────────────────────────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依据《企业会
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与经营成果,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
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预计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3,320,115.98元。
──────┬──────────────────────────────────
2026-03-28│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子公司合肥正远、卓海智能、阳光优储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合肥泰禾智能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2026年度拟为合肥正远、卓海智
能、阳光优储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担保,该额度涵盖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
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委托
贷款、保理、保函、票据开立与贴现、融资租赁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
式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次对外
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担保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额度调剂说明
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被担保子公司(
含本年度新设、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
互相调剂使用。上述调剂仅在被担保对象在同一资产负债率类别下的担保总额范围内互相调剂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
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2026-03-2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9547165.21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8294535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271765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的股本基数为179673593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983679.6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84%。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
2026-03-28│其他事项
──────┴──────────────────────────────────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及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独立董事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
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
津贴形式按月发放。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为611.02万元。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
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每人6万/年(含税)。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
的绩效考核。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2)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参考行业及地区薪
酬水平确定;
(3)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进行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4)中长期激励收入指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以及激励多层次、
多元化的要求,设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激励。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采取
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
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
况等另行确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
──────┬──────────────────────────────────
2026-03-28│其他事项
──────┴──────────────────────────────────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
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2026-03-2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3-28│委托理财
──────┴──────────────────────────────────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
可根据理财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投资种类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
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五)授权期限及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
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3-11│其他事项
──────┴──────────────────────────────────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1日、2025
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2025年12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690294270
2、名称: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
5、法定代表人:张许成
6、注册资本:壹亿捌仟贰佰玖拾肆万伍仟叁佰伍拾捌圆整
7、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0日
8、经营范围:光电、软件、人工智能视觉、控制技术、机器人及系统、自动化仓储物流
设备的研发与转让;分选设备及配件、机器人及配件、自动化仓储物流设备及配件、智能包装
设备及配件的制造、销售、服务(含农业机械、工业机械);上述产品成套生产线工程的设计
、制造、销售、服务;经营上述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技术及机械设备、零配
件、原辅材料进出口业务;机械加工;房屋、产品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2-02│股权回购
──────┴──────────────────────────────────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对
3名持有人合计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份予以收回并注销,对应股份数量为43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0)。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泰禾智能关于
回购注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至今
公示期已满45天,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
求。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考虑到员工持股计划前期实施期间,公司正在筹备其他重大事项且具有不确定性,基于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3名持有人合计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份予以收回并注销,对应
股份数量为43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
公司于2025年5月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相关分红款尚存于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待解锁后分配给具体参与人员,不
存在调整回购价格的情况。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合计430000股,回购价格为5.03元/股,回购
价款总计2162900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本次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号(证券账户号:B883853150),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了回
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将于2026年2月4日完成,公司后续
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6-01-27│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
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
2026-01-13│其他事项
──────┴──────────────────────────────────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于2025年3月2
1日、2025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所”)作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
公司于近日收到容诚会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容诚会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
师徐远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令莉女士工作调整,现将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刘文先生
,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为杨晓龙先生。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卢鑫先生、刘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杨晓龙先生。
──────┬──────────────────────────────────
2026-01-1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1-10│银行授信
──────┴──────────────────────────────────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需求,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
、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
资金额,最终以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
内相互调剂,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
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
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
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
2025-12-09│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
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许成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伟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石江涛先生、黄慧丽女士
,财务总监郑天勇先生列席会议。
──────┬──────────────────────────────────
2025-12-09│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分别于2025年
11月21日、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考虑到员工持股计划前期实施
期间,公司正在筹备其他重大事项且具有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3名持有人合
计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份予以收回并注销,对应股份数量为430000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0.2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83375358股减少至182945358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83375358元减少至182945358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回购
注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泰禾智能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合
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5年12月9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51-68588870
5、电子邮箱:thgdzq@chinataiho.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
2025-11-22│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泰禾智能”)分别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为
合肥正远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正远”)、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卓海智能”)提供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委托贷款、保理、保函、票据开立与贴现、融资
租赁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合肥正远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2.96万元,为卓海智能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2、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子
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公司拟增加阳光优储及其下属子公司为被担保人,为其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信用
证、委托贷款、保理、保函、票据开立与贴现、融资租赁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
月10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
担保额度预计并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1-22│股权回购
──────┴──────────────────────────────────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2024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89.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月13日通
过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
锁定期已于2025年9月15日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解锁股份
并分配收益的议案》,管理委员会后续将择机出售已解锁股份并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1-22│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1-01│股权质押
──────┴──────────────────────────────────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许大红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1839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6%。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前,许大红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857293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
例为58.3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3%;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许大红先生无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许大红先生的通知,许大红先生于2025年10月30日将其原
质押给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
2025-10-29│股权转让
──────┴──────────────────────────────────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股东许大红先
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于2024年10月18日与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许大红先生、葛
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4150808股股份、1552300股股份、271
1562股股份、358550股股份(合计1877322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以协议转让的
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在第一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且许大红先生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即2025
年1月)后的自然年度内(至2025年12月31日),许大红先生应将其所持公司10613106股股份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9%)转让予阳光新能源;为实现阳光新能源2026年12月31日前直接
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与许大红先生直接及间接的持股比例的差额达到10.00%以上的目的
,在第二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且许大红先生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即2026年1月)后的自然年度
内(至2026年12月31日),许大红先生将其所持公司7959829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
4%)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2025年9月11日,许大红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
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许大红先生拟通过协
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0613106股股份转让给阳光新能源,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9%。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5年10月28日取得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过户
股份数为106131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于2024年10月18日与阳光新能
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
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4150808股股份、1552300股股份、2711562股股份
、358550股股份(合计1877322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
阳光新能源;在第一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且许大红先生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即2025年1月)后
的自然年度内(至2025年12月31日),许大红先生应将其所持公司10613106股股份(约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5.79%)转让予阳光新能源;为实现阳光新能源2026年12月31日前直接及间接持有
公司的股份比例与许大红先生直接及间接的持股比例的差额达到10.00%以上的目的,在第二次
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且许大红先生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即2026年1月)后的自然年度内(至2026
年12月31日),许大红先生将其所持公司7959829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4%)通过大
宗交易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2025年9月11日,许大红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关于合
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许大红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
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0613106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阳光新能源,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泰禾智能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5年10月28日取得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过户
股份数为106131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2025-09-30│其他事项
──────┴──────────────────────────────────
根据《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9月15日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
。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2024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89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月13日通过
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
锁定期已于2025年9月15日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解锁股份
并分配收益的议案》,管理委员会后续将择机出售已解锁股份并向持有人分配收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
,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
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持股计划所持相应标的股票总数的50%。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持股计
划所持相应标的股票总数的50%。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
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
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本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
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9月15日届满。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业绩达成情况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分为公司业绩
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
──────┬──────────────────────────────────
2025-09-12│股权转让
──────┴──────────────────────────────────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股东许大红先
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于2024年10月18日与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许大红先生、葛
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4150808股股份、1552300股股份、271
1562股股份、358550股股份(合计1877322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以协议转让的
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在第一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且许大红先生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即2025
年1月)后的自然年度内(至2025年12月31日),许大红先生应将其所持公司10613106股股份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9%)转让予阳光新能源;为实现阳光新能源2026年12月31日前直接
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与许大红先生直接及间接的持股比例的差额达到10.00%以上的目的
,在第二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且许大红先生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即2026年1月)后的自然年度
内(至2026年12月31日),许大红先生将其所持公司7959829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
4%)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2025年9月11日,许大红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
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许大红先生拟通过协
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0613106股股份转让给阳光新能源,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9%。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协议转让前,阳光新能源持有公司31382620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17.11%,阳光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71151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20.24%。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阳光新能源持有公司4199572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22.90%;阳光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772827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
3%。
──────┬──────────────────────────────────
2025-08-22│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交易金额及交易品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合肥泰
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在任何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
均不超过600万美元,且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
的50%以下,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
生产品等。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3、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
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交易期限及业务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在任何时点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均不超过600万美元,且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
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管理,并签
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等。
(四)交易对手方
交易对手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