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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科技(60365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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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657 春光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8-07-18│ 18.46│ 3.9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11│ 12.21│ 3368.1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10│ 11.91│ 842.93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 ---│ 0.00│ 1.59亿│ 100.42│ 1257.65万│ ---│ │设项目-金华 │ │ │ │ │ │ │ ├─────────┼──────┼─────┼─────┼─────┼─────┼──────┤ │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 ---│ 0.00│ 4887.66万│ 82.50│ -602.02万│ ---│ │设项目-越南 │ │ │ │ │ │ │ ├─────────┼──────┼─────┼─────┼─────┼─────┼──────┤ │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 ---│ 0.00│ 7675.13万│ 126.96│ 1565.24万│ ---│ │项目-金华 │ │ │ │ │ │ │ ├─────────┼──────┼─────┼─────┼─────┼─────┼──────┤ │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 ---│ 0.00│ 7040.33万│ 85.86│ 96.88万│ ---│ │项目-马来西亚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459.86万│ 0.00│ 4630.11万│ 133.82│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8-30 │交易金额(元)│549.36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吉祥路南侧、上│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供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 │ │ │ ├──────┼────────────────┴──────┴────────────────┤ │买方 │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 │ ├──────┼────────────────────────────────────────┤ │卖方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交易概述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通过全资子公司│ │ │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尚腾”)竞得了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吉祥│ │ │路南侧、上供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竞得价为549.3625万元,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 │ │面积约为21800.1平方米。 │ │ │ (一)出让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二)地块编号:苏吴国土2023-WG-25号; │ │ │ (三)宗地面积:21800.1平方米; │ │ │ (四)宗地位置: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吉祥路南侧、上供路东侧;(五)宗地用途:工 │ │ │业用地; │ │ │ (六)出让年限:30年。 │ │ │ 最终用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建设周期等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合同》载明的内容为准。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12 │ ├──────┼────────────────────────────────────────┤ │关联方 │浙江菲卡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该公司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加工、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2 │ ├──────┼────────────────────────────────────────┤ │关联方 │浙江菲卡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该公司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2 │ ├──────┼────────────────────────────────────────┤ │关联方 │浙江菲卡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该公司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加工、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2 │ ├──────┼────────────────────────────────────────┤ │关联方 │浙江菲卡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该公司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2 │ ├──────┼────────────────────────────────────────┤ │关联方 │苏州尚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配偶持有该公司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2 │ ├──────┼────────────────────────────────────────┤ │关联方 │苏州尚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配偶持有该公司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2 │ ├──────┼────────────────────────────────────────┤ │关联方 │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加工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2 │ ├──────┼────────────────────────────────────────┤ │关联方 │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加工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陈凯 430.00万 3.18 46.47 2025-10-11 陈弘旋 270.00万 2.00 64.29 2025-09-27 ───────────────────────────────────────────────── 合计 700.00万 5.1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0-11 │质押股数(万股) │43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6.47 │质押占总股本(%) │3.18 │ ├────────┼──────────────┴────────┴──────────────┤ │股东名称 │陈凯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09 │质押截止日 │2026-10-0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09日陈凯质押了43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9-27 │质押股数(万股) │27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4.29 │质押占总股本(%) │2.00 │ ├────────┼──────────────┴────────┴──────────────┤ │股东名称 │陈弘旋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25 │质押截止日 │2026-09-2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25日陈弘旋质押了27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20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4.04 │质押占总股本(%) │3.66 │ ├────────┼──────────────┴────────┴──────────────┤ │股东名称 │陈凯 │ ├────────┼──────────────────────────────────────┤ │质押方 │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30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8日陈凯质押了500万股给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30日陈凯解除质押5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8-04│其他事项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30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相应调整,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不作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后续全部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同时,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苏州尚腾科 技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清洁电器制品800万台新建项目(一期)”项目规模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 调整。根据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 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本次具体调 整内容如下。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00万元至-9,3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净利 润出现亏损。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00 至-9,5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00万元至 -9,3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净利润出现亏损。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00至-9,500 万元。 ──────┬────────────────────────────────── 2026-06-17│其他事项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吕敬先 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吕敬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离任后将在公司 继续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宋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宋刚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将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 聘任宋万靖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吕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6-06-11│其他事项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6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 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172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 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 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5-20│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并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5人,董事陈凯先生、独立董事胡春荣先生、独立董事戴宁先 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列席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张明骏先生列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2026-05-06│其他事项 ──────┴──────────────────────────────────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6年4月10日,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5 年年度业绩预亏及致歉公告》显示,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 下简称净利润)-800万元到-1150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00万元到-1450 万元。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应当在2025年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但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一)责任认定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未能及时、准确地向市场揭示公司亏损的风险,上述行 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2.1.1条、第2.1.7条、第5.1.1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陈正明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时任总经理陈凯作为公司经营管理 主要人员,时任财务总监吕敬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明骏作为公 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 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及其 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对于本次纪律处分事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无异议。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 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 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 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陈正明、时任总经理陈凯、时任财务总监 吕敬、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明骏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董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 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 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 体董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 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年4月30日 ──────┬────────────────────────────────── 2026-04-28│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光科技”)前次向全资子 公司提供的部分担保期限即将到期,为满足及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本次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尚腾公司”)、苏州凯弘橡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凯弘公司”)、SUNTONEINDUSTRYVIETNAMCOLTD(以下简称“越南IND USTRY公司”)、TENGYUEELECTRICAPPLIANCE(以下简称“越南TENGYUE公司”)继续提供融资 担保。 1、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 担保、保函担保、信用证担保、内保外贷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2、本次计划为苏州尚腾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为苏州凯弘公司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为越南INDUSTRY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担保,为越 南TENGYUE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 3、对外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 4、上述对外担保,具体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满足及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涉及海外多个国家,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金额较大。随着公 司境外业务的持续拓展,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增大,为有效规避和应对 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以及为有效利用外汇资金 满足融资需求,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 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拟开 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以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 业务情况为基础,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必 要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本公告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 产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也可采 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等。 交易对象: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五)交易期限 与公司基础业务交易期限相匹配,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滚 动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 体决策权限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 2026-04-28│银行授信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20 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 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 等。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 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 机构商讨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有关协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委托理财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该笔资金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 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委托理财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员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 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四)审计收费 天健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 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 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 审计费用。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045.8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265.05万 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 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 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目前总体营运情况,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 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 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相应计提或冲回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公司及 子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956.26万元,信用减值损失158.99万元,合计计提4115.25万元。 公司对2026年第一季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公司及子公司冲 回资产减值损失135.64万元,冲回信用减值损失199.80万元,合计冲回335.44万元。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 》要求,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聚焦主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 ”责任、提升投资者回报、加强投资者沟通等方式,增强资本市场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从事清洁电器整机ODM/OEM、核心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在原料 开发、结构方案设计、专用设备研制、模具开发、产品供应、售后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完善服务 体系,致力于为清洁电器制造商提供多元化、系统化、定制化的集成解决方案。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公司将继续深耕清洁电器整机及核心零部件业务,在巩固 主业基础上,通过下列四项举措,提升经营质量和效益: 1、强化薪酬机制和战略目标的协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降低基本薪酬,提升 绩效薪酬。 2、积极拓展市场,以核心制造能力为基础,拓展各类整机、核心零部件业务。 3、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确保公司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4、未来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股票激励机制,紧密结合公司长远发展与 核心员工利益,进一步夯实公司人才根基。 二、加大研发投入,发展新质生产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已拥有一支高效、稳定的经营团队,公司的采购、生产、销 售、研发、财务等各经营业务单元运行情况良好。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工作, 现有团队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深厚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建立一支经验丰富、掌握行业技术和 生产工艺的优秀技术研发团队。公司在清洁电器领域已取得超300项国内授权专利,具有丰富 的技术储备。 公司在深耕清洁电器领域的同时,积极开发新产品、新品类,将产品延伸拓展至风扇、取 暖器、空气净化器等环境家居电器,筑牢公司穿越周期的压舱石,打造业务增长新引擎。 ──────┬────────────────────────────────── 2026-04-10│其他事项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以下简称“本期 ”或“报告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800万元到-1150万元,预计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人民币-1100万元到-1450万元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800万元 到-11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人民币-1100万 元到-14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431.4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人民币933.89万元。 (二)每股收益0.10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2026年1月底前以2024年的会计估计方法预估2025年的存货跌价准备。 随着年报审计工作的推进,审计机构认为2025年因公司产品价格下降,基于谨慎性原则须 提高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审计意见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公司预估金额增加约 1100万元。 2、商誉减值准备 2025年末公司因收购SUNTONETECHNOLOGY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SUNTONE公司” )100%股权等原因,尚剩余商誉565.31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该商誉不做摊销处 理,但应在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与评估机构初步沟通,2025年越南SUNTONE公司商誉 存在减值迹象,须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65.31万元。 ──────┬────────────────────────────────── 2026-03-27│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6人,独立董事胡春荣先生、独立董事戴宁先生因其他工作安 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张明骏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2026-03-1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 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3-11│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尚腾 科技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尚腾”)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4亿元的融资授信额度 ,由公司为其上述授信额度及项下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 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 因苏州尚腾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且本次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本次 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前述授信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担保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 2025-12-3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会议室 ──────┬────────────────────────────────── 2025-12-25│重要合同 ──────┴────────────────────────────────── 一、采购合同概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苏州乐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乐享科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于近期签订了《OEM/ODM产品采购合同》 。 (一)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苏州乐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共同协商,就甲方向乙方OEM/ODM“W1”和“M1”机器人产品价格的有关 事宜,以产品累计订单量为依据,执行阶梯式订单价格。 1、付款条件:月结60天,现汇 2、税率/币种:增值税13%/RMB 3、合同周期: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品质要求:符合乐享科技品质要求 5、交货要求:按订单交货 6、甲方向乙方提供真实可行的装配工艺文件,并协助乙方建设前述专用产线,必要时向 专用产线所在地派驻工程师协助乙方工作。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项目计划,进行产线建设、工 装设备仪器等采买和制作,如双方任一方未能按照本约定达成里程碑事件,违约方应承担守约 方的损失。 7、“M1”产品如甲方订单累计数量未满30000台而停止订购,应向乙方支付产线使用费用 人民币150万元。 8、“W1”产品如甲方订单累计数量未满5000台而停止订购,应向乙方支付产线使用费用 人民币150万元。 (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乐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E7D8DF7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196.524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人杰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2888号6幢101-9室 主要股东:郭人杰持股39.03%,苏州凌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1.50%,LOYALZ ONELIMITED持股9.86%,MPCVIIPTE.LTD.持股6.73%,嘉兴鼎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5.80%,MonolithVCISPVLimited持股5.2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 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 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 支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集成 电路设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电子产品销售;玩具销售 ;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乐享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客户订单概况 公司于近日获得了乐享科技OEM/ODM“W1”和“M1”机器人产品采购订单,具体如下: 1、采购方:乐享科技 2、供应商: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 3、订单金额:4326.28万元 4、交货地点:交货至苏州市指定的委托方仓库 5、交货时间:2026年4月30日前 ──────┬────────────────────────────────── 2025-12-12│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2-12│其他事项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 公司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 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 2025-12-12│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 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公告 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环境以及证券市场情况等方 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暂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发行人业务经营、财务状况 (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完成本次发行。前述发行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 行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发行上限,即40557015股(以预案出具日公司总股本135190050股 的30%测算),该数量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5、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 3.3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3.01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2025年 1-9月的4/3倍; 6、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5年度持平;(2)较2025年度增长10%;(3 )较2025年度减少10%; 7、未考虑可能存在的分红情况,该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8、假设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 2025-12-12│其他事项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 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 2025-12-12│其他事项 ──────┴────────────────────────────────── 为完善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 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特制订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 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实际情况、发 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及规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外 部融资环境和股东要求及意愿等重要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回报规划 和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 性。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 2025-11-06│其他事项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了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同时,根据《公司法》及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一致同意免去周旭峰先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周旭峰先 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七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并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周旭峰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1月至2013 年3月,就职于沃尔玛超市;2013年5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杭州萧山临江仙悦副食品店;2017 年3月至今,任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勤主管;2022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职 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日,周旭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2025-10-31│其他事项 ──────┴────────────────────────────────── 一、本次冲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各 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已计提的减值损失进行了冲回,合计 冲回金额199.96万元。 ──────┬────────────────────────────────── 2025-10-17│其他事项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董事会秘书翁永 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翁永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翁永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之前,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吕敬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 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翁永华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经妥善交接,其职务变动不会 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 2025-10-11│股权质押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25.26万股,其中直接持有630万股,间接持有295.26万股,其所持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6.84%。本次质押后,陈凯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30万股,占其持有 公司股份数46.47%,占公司总股本的3.18%。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陈弘旋先生直接及间接共计持有本 公司股份数量为869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2%。本次质押后,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700 万股,占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05%,占公司总股本的5.18%。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 公司于近期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先生已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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