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63 三祥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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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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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祥杨梅州电力│ ---│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福建三祥新材料研究│ ---│ ---│ 100.00│ ---│ ---│ 人民币│
│院有限公司 │ │ │ │ │ │ │
├─────────┼─────┼─────┼─────┼─────┼──────┼──────┤
│三祥新材(福州)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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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新材(宁夏)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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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锆新材料有限│ ---│ ---│ 8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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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 ---│ ---│ 6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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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三祥纳米新材料│ ---│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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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三祥先进陶瓷科│ ---│ ---│ 51.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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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丰道投资管理有│ ---│ ---│ 8.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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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三祥锆镁产业股│ ---│ ---│ 49.50│ ---│ ---│ 人民币│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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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汇智镁铝科技有│ ---│ ---│ 38.62│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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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美橙医疗投资有│ ---│ ---│ 3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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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浩信股份有限公│ ---│ ---│ 0.32│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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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章谷成型科技有│ ---│ ---│ 7.56│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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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陀普科技有限公│ ---│ ---│ 1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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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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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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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00吨特种陶瓷│ 1.37亿│ 2733.70万│ 8968.93万│ 65.47│ ---│ 2026-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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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陶瓷材料研发实│ 1507.63万│ 1.61万│ 155.20万│ 10.29│ ---│ 2026-06-30│
│验室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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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借款 │ 6400.00万│ ---│ 64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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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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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汇阜投资有限公司 581.00万 1.37 8.32 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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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81.00万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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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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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2 │质押股数(万股) │5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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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32 │质押占总股本(%) │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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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宁德市汇阜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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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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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3-10 │质押截止日 │2025-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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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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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0日宁德市汇阜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581.0万股给西南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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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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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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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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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金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产品类型: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
款。
使用期限: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祥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在此额度内,上述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2、投资品种: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
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3、拟购买理财产品期限: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不超过12
个月。
4、授权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同时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授权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6、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授权实施: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
8、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
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和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
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
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
司监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投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
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审批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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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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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
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
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
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400人(需具体表述时:445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270337.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2
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50183.34万元)。
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
总额3.55亿元(35481.21万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
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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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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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
观反映本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本
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
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2024年1-12月各项资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5576.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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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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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2219002.65元。根据《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当前的资金状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为与全体
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派方案如下:公司拟向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5元(含税),不送红股及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
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34621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759660.50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1759660.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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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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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汇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阜投资”)持有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祥新材”、“公司”)股份数量69,861,55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16.50%,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阜投资累计质押5,810,000股股份,
占其持股数量的8.32%,占公司总股本的1.37%。
汇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德市汇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和投资”)、日本永翔
贸易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永翔贸易”)及夏鹏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9,799,735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54.27%,本次质押后,汇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810,000股
,占其持股数量的2.53%,占公司总股本的1.37%。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汇阜投资的通知,汇阜投资将其所持有的5,810,000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质押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
2、本次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用于其他保障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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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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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
项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祥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
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三祥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祥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核查<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3、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2月2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5年2月2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3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祥新材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祥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5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
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77人调整为76人,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数量由234.50万份调整为231.50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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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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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2025年3月5日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股票期权231.50万份,限制性股票48.00万股
首次行权/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0.03元/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10.02元/股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
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3月5日为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
231.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0.03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48.00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0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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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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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
按照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祥新材”)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詹俊森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詹俊森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征集人詹俊森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
展委员会委员,其基本情况如下:
詹俊森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为福
建瀚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詹俊森先生曾在党政机关、新闻单位工作三十年,经过多岗位锻
炼,先后从事过律师、秘书、编辑、记者等工作,历任福建省屏南县委报道组组长、闽东日报
社屏南县记者站站长、周宁县纯池镇党委书记、宁德市委办公室政研科长、宁德市政协办公室
副主任、宁德市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主任,宁德市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务。现任三祥新材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詹俊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
他人征集的情形,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
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
条件。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4日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4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会议议案资料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并对《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
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及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从而提升公司业绩,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
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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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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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夏鹏、夏瑞
祺、郑雄、范顺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祥新材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1、未披露子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变化情况
2019年4月,三祥新材披露子公司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祥)投资建设
年产2万吨氧化锆项目。截至2023年12月底,该项目建设投入资金超出投资预算的33.06%,但三
祥新材未对投资金额发生较大变化情况履行相应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2、未披露子公司重大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9年8月,三祥新材相关公告披露了辽宁华祥拟分期建设10万吨氧氯化锆项目。2023年3
月,辽宁华祥开始项目二期建设,但公司未对项目进展情况履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
三祥新材上述情况不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
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夏鹏作为公司董事长、夏瑞祺作
为公司总经理、郑雄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规定,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夏鹏、夏瑞祺、郑雄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
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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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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