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68 天马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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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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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1-05│ 6.21│ 2.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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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18-04-17│ 100.00│ 2.9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6-25│ 5.33│ 1578.33万│
├───────────┼───────────┼───────────┼───────────┤
│增发 │ 2021-07-02│ 5.80│ 5.52亿│
├───────────┼───────────┼───────────┼───────────┤
│增发 │ 2023-08-17│ 14.61│ 2.9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9│ 13.56│ 1095.6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1│ 13.56│ 3497.8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01│ 13.56│ 99.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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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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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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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 ---│ ---│ ---│ 1117.11│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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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诏安汇通村镇银│ ---│ ---│ ---│ 613.47│ ---│ 人民币│
│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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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 ---│ ---│ ---│ 504.25│ ---│ 人民币│
│联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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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牧迈饲料有限公│ ---│ ---│ ---│ 441.20│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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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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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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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 2.20亿│ 6609.37万│ 2.14亿│ 100.36│ ---│ ---│
│设项目(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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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0.00│ 7757.83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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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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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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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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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控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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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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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
│ │裁陈庆堂先生之全资控股公司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投资”)拟向公│
│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
│ │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 │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 │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
│ │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
│ │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鳗鱼主业高质量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及业务拓│
│ │展等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陈庆堂先生│
│ │之全资控股公司天马投资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财│
│ │务资助,本次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
│ │场报价利率。每笔借款的具体期限视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公司及子│
│ │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二)本次交易的审议程│
│ │序及关联交易豁免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陈庆堂先生、陈加成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 │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
│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鉴于天马投资为公司控股股│
│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陈庆堂先生之全资控股公司,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
│ │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二)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
│ │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可以免于按照关│
│ │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
│ │式审议和披露。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052325368X │
│ │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 4、法定代表人:陈加成 │
│ │ 5、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万元 │
│ │ 6、成立时间:2012年8月27日 │
│ │ 7、注册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融侨城8号楼102单元8、经营范围:对粮食及饲料加工业│
│ │、服务业进行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机构商务代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营养和保健品、酒、饮料、茶叶、纺织品、针│
│ │织品及原料、服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灯具、装饰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首饰、工艺品及│
│ │收藏品、乐器、金属及金属矿、建材、五金产品、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农牧产品、林产品│
│ │、水产品、肉制品、鲜冻禽畜、蛋制品、奶制品批发及网上销售;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
│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天马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陈庆堂先生之全资控股公司,符│
│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截至2025年11月30日,陈 │
│ │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3368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2%,其中陈 │
│ │庆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6349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6%;陈庆堂先生通过其全资控│
│ │股公司天马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1373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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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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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堂 6417.00万 12.69 71.50 2026-08-12
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 1524.00万 4.47 64.97 2020-02-04
公司
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900.00万 3.76 30.96 2026-05-27
郑坤 799.40万 2.35 41.24 201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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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6亿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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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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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7 │质押股数(万股)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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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2.45 │质押占总股本(%) │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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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陈庆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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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深圳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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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5-21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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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21日陈庆堂质押了1200.0万股给深圳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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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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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5-27 │质押股数(万股) │190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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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1.03 │质押占总股本(%) │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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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保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2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5-25 │解押股数(万股) │1904.62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20日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1904.6206万股给**保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关于部分股│
│ │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 │
└────────┴──────────────────────────────────────┘
┌────────┬──────────────┬────────┬──────────────┐
│公告日期 │2026-05-12 │质押股数(万股) │149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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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4.34 │质押占总股本(%) │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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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比利夫(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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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5-07 │质押截止日 │2026-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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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6-05-25 │解押股数(万股) │1494.00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07日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1494.0万股给比利夫(深圳)商业保│
│ │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5月25日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398.6206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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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5-01 │质押股数(万股) │1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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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8.16 │质押占总股本(%) │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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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陈庆堂 │
├────────┼──────────────────────────────────────┤
│质押方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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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4-29 │质押截止日 │2027-04-2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29日陈庆堂质押了1750.0万股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4-02 │质押股数(万股) │2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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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70 │质押占总股本(%) │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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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陈庆堂 │
├────────┼──────────────────────────────────────┤
│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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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3-31 │质押截止日 │2027-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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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6-05-06 │解押股数(万股) │260.00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31日陈庆堂质押了260.0万股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5月06日陈庆堂解除质押26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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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3 │质押股数(万股) │72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51 │质押占总股本(%)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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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陈庆堂 │
├────────┼──────────────────────────────────────┤
│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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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2-19 │质押截止日 │2027-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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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6-04-30 │解押股数(万股) │724.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9日陈庆堂质押了724.0万股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30日陈庆堂解除质押724.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9-20 │质押股数(万股) │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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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0.73 │质押占总股本(%) │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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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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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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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9-18 │质押截止日 │2027-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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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10-10 │解押股数(万股) │25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18日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2500.0万股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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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10日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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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9-20 │质押股数(万股) │1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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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0.96 │质押占总股本(%) │3.77 │
├────────┼──────────────┴────────┴──────────────┤
│股东名称 │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18 │质押截止日 │2027-09-1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将质押给│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000000股股份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9-17 │质押股数(万股) │8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30 │质押占总股本(%) │1.59 │
├────────┼──────────────┴────────┴──────────────┤
│股东名称 │陈庆堂 │
├────────┼──────────────────────────────────────┤
│质押方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11 │质押截止日 │2026-09-12 │
├────────┼──────────────┼────────┼──────────────┤
│实际解押日 │2025-10-15 │解押股数(万股) │8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11日陈庆堂质押了800.0万股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15日陈庆堂解除质押8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7-11 │质押股数(万股) │1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45 │质押占总股本(%) │2.39 │
├────────┼──────────────┴────────┴──────────────┤
│股东名称 │陈庆堂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9 │质押截止日 │2026-07-09 │
├────────┼──────────────┼────────┼──────────────┤
│实际解押日 │2026-08-07 │解押股数(万股) │12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09日陈庆堂质押了1200.0万股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8月07日陈庆堂解除质押12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04 │质押股数(万股) │719.81 │
├────────┼──────────────┼────────┼──────────────┤
│质押占所持股(%) │7.47 │质押占总股本(%) │1.43 │
├────────┼──────────────┴────────┴──────────────┤
│股东名称 │陈庆堂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1-19 │质押截止日 │2025-09-25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09 │解押股数(万股) │719.81 │
├────────┼──────────────┴────────┴──────────────┤
│质押说明 │近日,公司收到陈庆堂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894930 │
│ │股股份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09日陈庆堂解除质押1343.507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23 │质押股数(万股) │162.83 │
├────────┼──────────────┼────────┼──────────────┤
│质押占所持股(%) │81.95 │质押占总股本(%) │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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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陈庆昌 │
├────────┼──────────────────────────────────────┤
│质押方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11-22 │质押截止日 │2025-11-21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21 │解押股数(万股) │162.83 │
├────────┼──────────────┴────────┴──────────────┤
│质押说明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陈庆昌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
│ │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21日陈庆昌解除质押162.8272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06 │质押股数(万股) │79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30 │质押占总股本(%) │1.58 │
├────────┼──────────────┴────────┴──────────────┤
│股东名称 │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28 │质押截止日 │2026-05-27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16 │解押股数(万股) │795.00 │
├────────┼──────────────┴────────┴──────────────┤
│质押说明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持有并质│
│ │押给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6700000股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手续 │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
│ │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16日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345.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26 │质押股数(万股) │346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6.15 │质押占总股本(%) │6.90 │
├────────┼──────────────┴────────┴──────────────┤
│股东名称 │陈庆堂 │
├────────┼──────────────────────────────────────┤
│质押方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23 │质押截止日 │2026-09-2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3日陈庆堂质押了3467.0万股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9-26 │质押股数(万股) │146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4.50 │质押占总股本(%) │2.92 │
├────────┼──────────────┴────────┴──────────────┤
│股东名称 │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28 │质押截止日 │2024-11-27 │
├────────┼──────────────┼────────┼──────────────┤
│实际解押日 │2024-11-04 │解押股数(万股) │1465.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5日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3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4年11月04日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7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26 │质押股数(万股) │146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26 │质押占总股本(%) │2.91 │
├────────┼──────────────┴────────┴──────────────┤
│股东名称 │陈庆堂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1-19 │质押截止日 │2025-09-25 │
├────────┼──────────────┼────────┼──────────────┤
│实际解押日 │2025-04-02 │解押股数(万股) │1609.30 │
├────────┼──────────────┴────────┴──────────────┤
│质押说明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关于部分股│
│ │票质押、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通知 │
├────────┼──────────────────────────────────────┤
│解押说明 │2025年04月02日陈庆堂解除质押889.493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29 │质押股数(万股) │5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20 │质押占总股本(%) │1.09 │
├────────┼──────────────┴────────┴──────────────┤
│股东名称 │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27 │质押截止日 │2026-05-27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16 │解押股数(万股) │55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27日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550.0万股给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
│ │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 │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持有并质│
│ │押给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6700000股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手续 │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
│ │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16日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345.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福建天马科│客户 │ 3.14亿│人民币 │2025-03-03│2026-12-29│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建天马科│客户 │ 965.00万│人民币 │2025-03-03│2026-06-27│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建天马科│客户 │ 704.88万│人民币 │2025-05-19│2026-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建天马科│客户 │ 200.00万│人民币 │2025-03-27│2026-12-08│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建天马科│客户 │ 100.00万│人民币 │2024-08-23│2025-11-14│连带责任│是 │否 │
│技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西健马生│客户 │ 97.00万│人民币 │2024-10-28│2026-12-28│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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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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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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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裁陈庆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974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陈
庆堂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6417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71.50%,占公司总股本
的12.6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1816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8317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54.78%,占公
司总股本的16.44%。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质押给国泰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12000000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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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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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
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同意对1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
到期未行权的393409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3)。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393409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已于2026年7月16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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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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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业绩预告的适用情形为: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0.00万元到15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82.56%到74.26%。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80.00万元到
11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88.28%到79.6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
0.00万元到15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4971.70万元到4471.70
万元,同比减少82.56%到74.26%。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80.00万
元到11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5123.86万元到4623.86万元,
同比减少88.28%到79.67%。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21.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03.86万元。
(二)每股收益:0.12元。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及盈利阶段性承压。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周期性调整及市场竞
争加剧影响,叠加日本鳗苗丰产导致市场供给预期增加,鳗鱼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公司相应放
缓出鱼节奏,出鱼量同比减少,外销量收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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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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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注销数量:393409份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等有
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关瑞章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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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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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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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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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季
度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0股,占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以下简称“本次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截至2026年第二季度末,累计
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460991股,占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89.79%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
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关瑞章先生就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
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4
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7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
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相关事项分别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5、2024年7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授予日为2024年7月9日,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12.00万份,
激励对象人数为140人,行权价格为13.60元/份。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
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
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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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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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4日收到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邱金谋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副总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叶
松青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邱金谋先生申请辞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叶松青先生申请辞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公司于同日分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选举吴景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并审议通过《关于
补选施惠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施惠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件:
一、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吴景红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公司第三、四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福建天马饲料有限公司厂长、销售部经理,公司采购部经理,福建天马科技
集团福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采购中心总监,福建聚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台山市金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景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吴景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施惠虹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泉州市泉港区肖厝管
委会人事劳动监察局(编办)干部调配考录科、编制科负责人,泉州市泉港区编办副主任,泉
州市泉港区界山镇党委副书记,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人大主席、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镇长,泉
州市泉港区环境保护局局长。2016年11月加入公司,负责公司行政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兼
任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施惠虹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施惠虹先生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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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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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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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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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裁陈庆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349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5%。本次股份质押后,陈庆堂
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7617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79.06%,占公司总股本的15
.0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之一致行动人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马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1373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3%。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
押后,天马投资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9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30.96%,占公司
总股本的3.7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3375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0%。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9517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58.25%
,占公司总股本的18.82%。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关于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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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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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四)表决方式是否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庆堂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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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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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董事会同意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8000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同时因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
11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相应批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857800份。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9458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294580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
宜已于2026年5月18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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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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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
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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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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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裁陈庆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349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5%。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陈
庆堂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6417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66.60%,占公司总股本
的12.6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3375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0%。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8317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50.91%,占公
司总股本的16.44%。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
公司的2600000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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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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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裁陈庆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349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5%。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
后,陈庆堂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6677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69.30%,占公司
总股本的13.2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3375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0%。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8577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52.50%
,占公司总股本的16.96%。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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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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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助力公司鳗鱼主业高质
量发展,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7亿元(人民币,下同)的授信
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包括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44.5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
超过22.5亿元。子公司范围包括当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本次
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业务类型包含由公司或子公司直
接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子公司或公司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公司或子
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1、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买方信贷、项目贷款、并
购贷款等)提供担保48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
过22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额度的授信
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1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为
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1.9亿元额度的授信担保。
2、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19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
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5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
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
超过3.65亿元额度的履约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85亿元额度
的履约担保。
上述总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在预计额
度内,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2)单笔担保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3)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4)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6
)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会审批的情形。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
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
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当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发生单笔融资期
限超过五年(含五年),并且需要公司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经济业务时,则由公司董事长亲自
签署。以上业务发生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
本次担保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担保。公司将根据担保事项
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等保障措施。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
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度
不超过67亿元的授信担保和业务履约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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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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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筹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
强资产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与非关联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
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下同),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全
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
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额度,为
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情形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情形:(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3)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4)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30%的担保;(6)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
提交股东会审批的情形。
本次融资租赁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额度可在有
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每笔融资期限根据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确定。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
效期内发生的具体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
本次担保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担保。公司将根据担保事项
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等保障措施。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
6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提高担保额度使用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全资子
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含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上述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
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
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调剂后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在上述额度内
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并与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
资租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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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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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注销数量:2,945,800份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等有
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关瑞章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2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四)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由于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5人调整为140人,不再列入激励名单的激励对象原获授股票期权份数将调
整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由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920.00万份调整为1,012.00万份,行权价格
由14.96元/份调整为13.60元/份。同时确定以2024年7月9日为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140名激励对象授予1,012.00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对相关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授予日为2024年7月9日,实际授予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1,012.0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140人,行权价格为13.60元/份。公司于2024年7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
(六)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
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的相关公告。
(七)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因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鳗鱼出池量为1.87万吨,2025年营业收入为600,08
4.15万元,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51%,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11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相应批次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857,800份。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945,8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
销。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23人相应调整为118人。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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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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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
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
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069.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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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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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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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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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透明度和可
操作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公司实际情况以
及未来发展战略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
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战略目标和未来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情况、经营发展目标、公司
现金流量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所处
发展阶段、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
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规定
的基础上,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以及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
和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的意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
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发生,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
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股利之余,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
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本规模和公司股票
价格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提出并实施股
票股利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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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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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5)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6)人员信息: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7)业务规模:2025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33164.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7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24918.51万元。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
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
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达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
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
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
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
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明卉,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立新能源、京沪高铁、兆易创新、唯捷
创芯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洋,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国网信通、兆易创新、青鸟消防、京
沪高铁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200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
,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民和牧业、青鸟消防、双杰电气等,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23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50万元,下降17.86%。2026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定价
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
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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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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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制定并实施
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79429834.98元(人民币,下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30353192.15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当前整体市场环境、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
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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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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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含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金融机
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
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融资租赁、
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买方信贷、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授信申请和融资业务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用自有资产对各自或本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范围内的贷款等融资行为进
行抵押或其他担保,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授信额度在授权
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
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
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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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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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融资效率,根据《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提请年度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
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
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
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
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
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的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
,公司将依据新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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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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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
体管理职务,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每人8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
钩的绩效考核。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
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应
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
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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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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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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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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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
度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议案》。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总
额度不超过5.5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12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20
25-090、2025-098)。
(二)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为
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鳗鱼主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司与产业链合作伙伴的长期合作关系,提升公司
产业链整体竞争力,保持公司上下游产业供应链的稳定性,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增加2026年度
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6亿元的担保。本次增加担
保额度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担保总额度
将由不超过5.5亿元调整至不超过9.1亿元。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的总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总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即
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9.1
亿元。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0.68%。子公司范围包括当前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业务类型包含由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
合作伙伴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下游客户及产业链
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
担保。截至2026年4月9日,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3641
6.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8%。
上述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担保;(4)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担保;(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
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6)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会审批的情形。
为提高担保额度使用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分配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
伴提供担保的金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
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和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具体担保,不再逐笔上报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担保。公司将根据担保事项
的具体情况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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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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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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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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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86.32万份,
实际可行权期间为2025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8日。2026年第一季度,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
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73460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1.90%。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累
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460991股,占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89.59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
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关瑞章先生就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
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4
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7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
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
相关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
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5、2024年7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授予日为2024年7月9日,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12.00万份,
激励对象人数为140人,行权价格为13.60元/份。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
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
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的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
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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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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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
份办理了补充质押。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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