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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信康(60367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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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676 卫信康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丹青二期创新医│ ---│ ---│ ---│ 3023.47│ ---│ 人民币│ │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苏州华盖一臻股权投│ ---│ ---│ ---│ 4674.53│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注射剂新药产业化建│ 8000.00万│ ---│ 7973.11万│ 100.00│ ---│ 2021-08-14│ │设项目 │ │ │ │ │ │ │ ├─────────┼──────┼─────┼─────┼─────┼─────┼──────┤ │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 1124.71万│ 0.00│ 1124.71万│ 100.00│ ---│ 2024-04-12│ │项目(甘氨胆酸) │ │ │ │ │ │ │ ├─────────┼──────┼─────┼─────┼─────┼─────┼──────┤ │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 3000.00万│ ---│ 1124.71万│ 100.00│ ---│ 2024-04-12│ │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 4703.54万│ ---│ 4546.32万│ 100.00│ ---│ 2020-08-31│ │化建设项目 │ │ │ │ │ │ │ ├─────────┼──────┼─────┼─────┼─────┼─────┼──────┤ │江苏中卫康研发中心│ 4500.00万│ ---│ 172.07万│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西藏卫信康研发中心│ 3500.00万│ ---│ 748.16万│ 100.00│ ---│ 2021-08-14│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1.31亿│ 86.4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钟丽娟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经营租入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钟丽娟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经营租入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15│其他事项 ──────┴────────────────────────────────── 近日,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医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 签发的《药品注册申请终止通知书》,同意白医制药撤回复方氨基酸(16)双肽(1)注射液注册 申请。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复方氨基酸(16)双肽(1)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注册分类:3 申报内容:国内化药仿制药申请生产 申请人: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S2400801、CYHS2400802 审批结论: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九条以及申请人的撤回申请《关于申请撤回 复方氨基酸(16)双肽(1)注射液注册申请的函》,同意本品(复方氨基酸(16)双肽(1)注射液) 注册申请撤回,终止注册程序。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复方氨基酸(16)双肽(1)注射液可作为全肠外营养支持的一部分,适用于无法经口或肠内 途径摄入营养,营养摄入不足或存在禁忌的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氨基酸营养支持。本品可用于急 性或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尤其是接受透析治疗患者的肠外营养支持。当患者在透析中需要肠 外营养支持时,本品也可用于透析中的氨基酸营养支持。原研产品为FreseniusKabi开发的Com poundAminoAcids(16)andDipeptides(1)Injection/Nephrotect,该品种目前国内未上市,国 外上市国家有德国、奥地利、匈牙利、西班牙等。 该药品注册申请于2024年3月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本次注册申请撤回后,公司将根据政 策及技术要求变化,对研究资料进行完善提高后重新申报。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该药品累计研发投入约人民币677.75万元(未经审计)。 ──────┬────────────────────────────────── 2024-11-06│其他事项 ──────┴────────────────────────────────── 近日,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医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 核准签发的复方电解质注射液(Ⅱ)《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 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药物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复方电解质注射液(Ⅱ) 剂型:注射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规格:100ml、250ml、500ml 申请类型:补充申请 受理号:CYHB2350360、CYHB2350361、CYHB2350359、CYHB2350358、CYHB2350362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26892024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93399、国药准字H20193400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 47262 上市许可持有人: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生产企业: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准本品增加100m l规格的补充申请,核发药品批准文件;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物的其他相关情况 复方电解质注射液(Ⅱ)为多种电解质组成的复方制剂,适用于治疗伴随或预期出现酸中 毒的等渗性脱水,补充细胞外液的丢失。该药品原研产品为德国贝朗的“SterofundinISO”, 2003年10月在德国获批上市,2012年11月中国批准进口。经查询,中国大陆已批准上市的复方 电解质注射液(Ⅱ)生产企业共有8家,包括赤峰源生药业有限公司、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中6家生产企业通过(视同通过 )一致性评价。 白医制药自2021年启动该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该药品的一致性评价申请于2023年4月获 得国家药监局受理。截至2024年9月,白医制药就该药品开展一致性评价累计研发投入约人民 币573.26万元(未经审计)。 根据米内网数据统计,2024年1-6月复方电解质注射剂(含复方电解质注射液、复方电解 质注射液(II)、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在我国城市、县级、社区及乡镇三大终端公立医 疗机构的销售额约为1.74亿元。 ──────┬────────────────────────────────── 2024-10-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2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4257189.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2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 本435161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496163.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 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8.98%。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4-10-10│其他事项 ──────┴────────────────────────────────── 近日,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医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 核准签发的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 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药物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 剂型:注射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规格:500ml 申请内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请 受理号:CYHB2440005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90022 上市许可持有人: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企业: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 一致性评价。 ──────┬────────────────────────────────── 2024-09-28│重要合同 ──────┴────────────────────────────────── 一、交易概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卫诚康”或“被许可人”)于2024年9月27日与AFT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AFT”)签署了《独占许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根据协议,AFT授予中卫诚康一项独占许可,中卫诚康可在许可区域内(中国大陆,不包 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开发、销售和商业化等适用于适应症(包括但不限于儿童适应症)的对 乙酰氨基酚布洛芬注射液。 根据协议约定,中卫诚康向AFT支付独占许可费及特许权使用费。其中独占许可费最高至1 25万美元,包括第一个里程碑首付款、开发里程碑付款、销售里程碑付款;特许权使用费不高 于专利权限内产品净销售额的10%。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 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独占许可协议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 易。 ──────┬────────────────────────────────── 2024-05-29│股权回购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059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059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4日。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批 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 事潘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1年5月1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1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了《西藏 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4、2021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6月9日 为首次授予日,向104名激励对象授予1178.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045元/股。公司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7月8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登记过程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3.00万股。因此,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03人,首次实际授予数量为1145.90万股。2021年7月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 告》。 6、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 21年9月27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157.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4.4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原 激励对象陈辉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3月4日,公司收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 登记证明》,该部分股份于2022年3月4日完成注销。 8、2021年11月16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1年11月18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 告》。 9、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5名激励 对象辞职/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 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和监 事会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7月22日,公司收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 更登记证明》,该部分股份于2022年7月22日完成注销。 10、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成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 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人民币1亿元,资金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 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证券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 (二)证券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最高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6│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拟向包括但不限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及 用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 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为满足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向包 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综合授信及用信 额度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相互担 保,期限为两年,同时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 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 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 2024-04-26│其他事项 ──────┴──────────────────────────────────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5.95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后、股票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暨上市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605.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 7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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