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78 火炬电子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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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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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1-14│ 10.38│ 3.82亿│
├───────────┼───────────┼───────────┼───────────┤
│增发 │ 2016-08-16│ 69.99│ 10.10亿│
├───────────┼───────────┼───────────┼───────────┤
│可转债 │ 2020-05-27│ 100.00│ 5.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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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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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I │ 563.04│ ---│ ---│ 339.0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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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小体积薄介质陶瓷电│ 4.47亿│ 9807.01万│ 3.20亿│ 71.64│ ---│ ---│
│容器高技术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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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4亿│ 27.02万│ 1.4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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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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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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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吴俊苗、陈世宗、周焕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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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总监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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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为支持广州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极科技”)业务发展│
│ │,满足其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需求,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 │
│ │(含本数)的财务资助,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2%。期 │
│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年利率不低于公司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
│ │,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
│ │ 天极科技其他股东中存在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
│ │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基于谨慎性考虑,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股东吴俊苗先生作│
│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明通先生之女的配偶、实际控制人蔡劲军先生之妹的配偶,│
│ │以其持有的天极科技5%的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且本公│
│ │告披露前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均未发生过类别相│
│ │关的交易。 │
│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 │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
│ │制与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
│ │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 │的情形。 │
│ │ 一、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支持天极科技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需求,并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
│ │,公司本次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为天极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财 │
│ │务资助,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2%。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
│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年利率不低于公司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具体以实际签 │
│ │订的协议为准。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天│
│ │极科技业务经营需求分次提供借款。截至目前,公司为天极科技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 │
│ │。 │
│ │ 因天极科技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借款,且吴俊苗先生、陈世宗先生、周焕椿先生系公│
│ │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基于│
│ │谨慎性考虑,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吴俊苗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明通先生之女│
│ │的配偶、实际控制人蔡劲军先生之妹的配偶,以其持有的天极科技5%的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
│ │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 │
│ │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
│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 (二)审议程序 │
│ │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
│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蔡劲军先生、吴俊苗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 │
│ │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
│ │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根据《上│
│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在│
│ │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吴俊苗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且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明通先生之女的│
│ │配偶、实际控制人蔡劲军先生之妹的配偶;陈世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周焕椿先生为公│
│ │司财务总监,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吴俊苗先生、陈世宗先生、周焕椿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 │
│ │人。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吴俊苗,男,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
│ │ 常住住址:福建省泉州市 │
│ │ 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天极科技董事长 │
│ │ 2、陈世宗,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
│ │ 常住住址:福建省泉州市 │
│ │ 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 │
│ │ 3、周焕椿,男,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
│ │ 常住住址:福建省泉州市 │
│ │ 职务:公司财务总监 │
│ │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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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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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劲军 350.00万 0.76 13.86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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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50.00万 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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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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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02 │质押股数(万股)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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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3.86 │质押占总股本(%) │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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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蔡劲军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28 │质押截止日 │2025-06-2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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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28日蔡劲军质押了35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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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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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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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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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修订稿)》等;2025年4月11日,上述事项
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1日、3月22日及4月12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持股计划最终实际参与认购的参与人共
计174名,最终认购的股数为1720081股,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32681539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5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720081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28日通过非交易
过户至“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上述股份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6%。至此,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全部股票非交易过户
。
根据《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为24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从本公告日起算。
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
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它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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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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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27328496.76元(含税)调整为28465125.18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
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
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经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5年
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458342905股,依据上述计算方式,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27328496.76
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转增股本。如在公告披
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火炬电子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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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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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数量:5665000元(5665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5757469.55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4月23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4月23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2
4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火炬转债”当期转股价23.89元/
股的130%,根据《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火炬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
回“火炬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火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火炬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火炬电子关于提前赎回“火炬转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以及2025年4月1日、4月8日披露的提前赎回“火炬转债”
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4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火炬电子关于
实施“火炬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并于2025年4月12日至4月22
日期间披露7次关于实施“火炬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5年4月22日
2、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4月2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火炬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1.6323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
起息日:2024年5月27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4月23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共计331天。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100×1.8%×331÷365=1.6323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6323=101.6323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4月23日
5、“火炬转债”摘牌日: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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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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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提前赎回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
下:
赎回登记日:2025年4月22日
赎回价格:101.6323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4月23日
最后交易日:2025年4月17日截至2025年4月10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4月17日(“火炬转
债”最后交易日)仅剩5个交易日,4月17日为“火炬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5年4月22日截至2025年4月10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4月22日(“火炬转
债”最后转股日)仅剩8个交易日,4月22日为“火炬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火炬转债将自2025年4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火炬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3.89元/股的转股
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6323元)被强制赎回
。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特此提醒“火炬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2
4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火炬转债”当期转股
价23.89元/股的130%,根据《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火炬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
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火炬转债”
的议案》,决定行使“火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火炬转债”全
部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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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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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2
4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火炬转债”当期转股
价23.89元/股的130%,已触发“火炬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火炬转
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提前赎回“火炬转债”。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3.89元/股的转股价格进
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
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火炬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公开
发行了6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
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65号文同意,公司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0年6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火炬转债”,转债代码“11358
2”。本次发行的“火炬转债”自2020年12月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5.33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3.89元/股。
二、“火炬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
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
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3月4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火炬转债”当期转股价23.89元/股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火炬转债”的决定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
回“火炬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行使“火炬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火炬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
赎回。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火炬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
次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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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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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2.66亿元,其中含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14.68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3月20日,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转授权人
士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下述范围内办理银行授信及因业务交易产生的担保事宜,签署
授信、担保协议、资产抵押等相关法律文件。
一、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9.60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
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并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
产作为该项下的抵押。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
产贷款、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进口开证、进口押汇、
贸易融资、融资性保函、结算融资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
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各家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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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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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准备78
5.36万元和资产减值准备5809.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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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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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24年
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
事务所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
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
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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