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78 火炬电子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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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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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1-14│ 10.38│ 3.82亿│
├───────────┼───────────┼───────────┼───────────┤
│增发 │ 2016-08-16│ 69.99│ 10.10亿│
├───────────┼───────────┼───────────┼───────────┤
│可转债 │ 2020-05-27│ 100.00│ 5.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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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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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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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汉芯城 │ 5000.00│ ---│ ---│ 13678.9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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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I │ 549.19│ ---│ ---│ 328.5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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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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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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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体积薄介质陶瓷电│ ---│ 1956.75万│ 3.40亿│ 76.02│-2505.26万│ ---│
│容器高技术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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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1.4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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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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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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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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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100%股权、福│标的类型 │股权 │
│ │建立亚特陶有限公司11%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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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福建立亚新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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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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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子公司间的协同效能,构建业务边界明晰、产业协同高效的运营体系,优化公│
│ │司内部资源配置,确保公司运营管理的规范性与科学性,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亚化学”)100%股权、│
│ │福建立亚特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亚特陶”)11%的股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 │
│ │立亚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亚新材”)。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立亚新材将直接持有│
│ │立亚化学100%股权、持有立亚特陶51%股权。公司不再直接持有立亚化学股权,公司直接持 │
│ │有立亚特陶的股权比例将由60%降至49%,立亚化学及立亚特陶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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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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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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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蔡明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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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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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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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交易内容:根据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源整合需要,│
│ │拟由全资子公司南安紫华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安紫华”)向泉州华源工业│
│ │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上林村南安华源电镀集控区的厂房,该厂房│
│ │系公司关联方蔡明通先生委托其租赁,租赁期限三年,年租金124万元;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蔡明通先生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为93万元,均为厂房租赁费用;│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6月与 │
│ │福建省南安华源电镀集控区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泉州华源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泉州华源”)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租赁位于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上林村南安华│
│ │源电镀集控区的厂房,租赁期限三年,即2023年6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该厂房系公司关│
│ │联方蔡明通先生委托其租赁。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安紫华已承接电镀业务运营,公司拟废止│
│ │原合同,变更由南安紫华继续租赁。租赁面积共计1293平方米,租赁期限三年,自重新签订│
│ │合同之日起算,年租金124万元,每季度支付一次。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
│ │议通过,关联董事蔡劲军、吴俊苗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就本次关联│
│ │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
│ │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蔡明通先生持有本公司35.01%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公司现任董│
│ │事长兼总经理蔡劲军先生之父、现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吴俊苗配偶的父亲。根据《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蔡明通,男,中国,高级工程师。现任泉州市永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晋江众智至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 │ (三)其他关系说明 │
│ │ 除上述情况外,蔡明通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 │面的关系。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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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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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劲军 240.00万 0.50 9.50 202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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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40.00万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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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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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8 │质押股数(万股)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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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9.50 │质押占总股本(%)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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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蔡劲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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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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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6-25 │质押截止日 │2026-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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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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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5日蔡劲军质押了24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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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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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7-02 │质押股数(万股)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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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3.86 │质押占总股本(%) │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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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蔡劲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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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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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6-28 │质押截止日 │2025-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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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6-26 │解押股数(万股)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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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28日蔡劲军质押了35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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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26日蔡劲军解除质押3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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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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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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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37849829.52元(含税)调整为37953500.24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
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经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为475566631股,依据上述计算方式,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37849829.52元,
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火炬电子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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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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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划转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子公司间的协同效能,构建业务边界明晰、产业协同高效的运营体系,优化
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确保公司运营管理的规范性与科学性,公司拟将持有的福建立亚化学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立亚化学”)100%股权、福建立亚特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亚特陶”)
11%的股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立亚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亚新材”)。本次
股权划转完成后,立亚新材将直接持有立亚化学100%股权、持有立亚特陶51%股权。公司不再
直接持有立亚化学股权,公司直接持有立亚特陶的股权比例将由60%降至49%,立亚化学及立亚
特陶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划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股权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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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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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0日,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等事项,同意实施公司第四期
员工持股计划。
2026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修订稿)》等事
项。2025年4月11日,上述事项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720081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28日通过非交易
过户至“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相关非交易
过户完成公告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
划解锁条件成就暨解锁安排的议案》。截至会议召开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
有公司股份1720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
根据《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
期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
后,在满足约定考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并分配对应权益(需扣除税费)至持有人。公
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26年4月29日届满。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条件达成情况
根据《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
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年审会计师及公司人力
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数据收集和提供,具体条件达成情况如下:
根据《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
上述已离职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强制收回,
按照初始出资金额(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具体时间由管理委员会决定)返还个人。上述
已离职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1500股,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后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
他员工。
经综合评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可解锁比例为100%,将于2026年
4月29日锁定期届满后解锁,本次可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1720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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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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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40.
81万元和资产减值准备2999.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损失以“-”号填列):(一)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6年1-3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40.81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
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经减值测试,2026年1-3月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2999.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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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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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397号上海火炬电子集团大厦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童锦治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独立
董事林涛及董事黄祥贤因公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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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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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世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陈世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
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世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陈世宗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辞职后,陈世宗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陈世宗先生在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陈世宗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兰婷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附件:
兰婷杰女士简历:
兰婷杰女士: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已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五年以上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工作经
验。曾任公司高级证券事务专员、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兰婷杰女士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会议召开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李燕女士简历:
李燕女士: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曾任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经理;现任公司高级证券事务专员。李燕女士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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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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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3月30日,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火炬电子”)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
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
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期限
决议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委托理财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
型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六)实施方式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行使委托理财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委托理财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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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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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25年
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
事务所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
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
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
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
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
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
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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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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