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78 火炬电子 更新日期:2025-08-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1-14│ 10.38│ 3.82亿│
├───────────┼───────────┼───────────┼───────────┤
│增发 │ 2016-08-16│ 69.99│ 10.10亿│
├───────────┼───────────┼───────────┼───────────┤
│可转债 │ 2020-05-27│ 100.00│ 5.9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JDI │ 554.50│ ---│ ---│ 363.72│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 4.47亿│ 1915.55万│ 3.39亿│ 75.93│-1147.32万│ ---│
│电容器高技术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44亿│ ---│ 1.44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8-23 │
├──────┼────────────────────────────────────────┤
│关联方 │蔡明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交易内容:根据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源整合需要,│
│ │拟由全资子公司南安紫华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安紫华”)向泉州华源工业│
│ │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上林村南安华源电镀集控区的厂房,该厂房│
│ │系公司关联方蔡明通先生委托其租赁,租赁期限三年,年租金124万元;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蔡明通先生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为93万元,均为厂房租赁费用;│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6月与 │
│ │福建省南安华源电镀集控区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泉州华源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泉州华源”)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租赁位于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上林村南安华│
│ │源电镀集控区的厂房,租赁期限三年,即2023年6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该厂房系公司关│
│ │联方蔡明通先生委托其租赁。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安紫华已承接电镀业务运营,公司拟废止│
│ │原合同,变更由南安紫华继续租赁。租赁面积共计1293平方米,租赁期限三年,自重新签订│
│ │合同之日起算,年租金124万元,每季度支付一次。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
│ │议通过,关联董事蔡劲军、吴俊苗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就本次关联│
│ │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
│ │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蔡明通先生持有本公司35.01%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公司现任董│
│ │事长兼总经理蔡劲军先生之父、现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吴俊苗配偶的父亲。根据《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蔡明通,男,中国,高级工程师。现任泉州市永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晋江众智至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 │ (三)其他关系说明 │
│ │ 除上述情况外,蔡明通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 │面的关系。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
┌──────┬────────────────────────────────────────┐
│公告日期 │2024-10-29 │
├──────┼────────────────────────────────────────┤
│关联方 │吴俊苗、陈世宗、周焕椿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总监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为支持广州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极科技”)业务发展│
│ │,满足其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需求,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 │
│ │(含本数)的财务资助,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2%。期 │
│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年利率不低于公司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
│ │,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
│ │ 天极科技其他股东中存在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
│ │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基于谨慎性考虑,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股东吴俊苗先生作│
│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明通先生之女的配偶、实际控制人蔡劲军先生之妹的配偶,│
│ │以其持有的天极科技5%的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且本公│
│ │告披露前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均未发生过类别相│
│ │关的交易。 │
│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 │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
│ │制与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
│ │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 │的情形。 │
│ │ 一、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支持天极科技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需求,并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
│ │,公司本次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为天极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财 │
│ │务资助,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2%。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
│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年利率不低于公司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具体以实际签 │
│ │订的协议为准。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天│
│ │极科技业务经营需求分次提供借款。截至目前,公司为天极科技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 │
│ │。 │
│ │ 因天极科技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借款,且吴俊苗先生、陈世宗先生、周焕椿先生系公│
│ │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基于│
│ │谨慎性考虑,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吴俊苗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明通先生之女│
│ │的配偶、实际控制人蔡劲军先生之妹的配偶,以其持有的天极科技5%的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
│ │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 │
│ │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
│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 (二)审议程序 │
│ │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
│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蔡劲军先生、吴俊苗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 │
│ │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
│ │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根据《上│
│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在│
│ │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吴俊苗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且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明通先生之女的│
│ │配偶、实际控制人蔡劲军先生之妹的配偶;陈世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周焕椿先生为公│
│ │司财务总监,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吴俊苗先生、陈世宗先生、周焕椿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 │
│ │人。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吴俊苗,男,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
│ │ 常住住址:福建省泉州市 │
│ │ 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天极科技董事长 │
│ │ 2、陈世宗,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
│ │ 常住住址:福建省泉州市 │
│ │ 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 │
│ │ 3、周焕椿,男,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
│ │ 常住住址:福建省泉州市 │
│ │ 职务:公司财务总监 │
│ │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蔡劲军 240.00万 0.50 9.50 2025-06-28
─────────────────────────────────────────────────
合计 240.00万 0.50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6-28 │质押股数(万股) │24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50 │质押占总股本(%) │0.50 │
├────────┼──────────────┴────────┴──────────────┤
│股东名称 │蔡劲军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25 │质押截止日 │2026-06-2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5日蔡劲军质押了24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7-02 │质押股数(万股) │3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86 │质押占总股本(%) │0.76 │
├────────┼──────────────┴────────┴──────────────┤
│股东名称 │蔡劲军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28 │质押截止日 │2025-06-28 │
├────────┼──────────────┼────────┼──────────────┤
│实际解押日 │2025-06-26 │解押股数(万股) │35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28日蔡劲军质押了35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26日蔡劲军解除质押35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8-23│资产租赁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根据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源整合需要,拟
由全资子公司南安紫华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安紫华”)向泉州华源工业园区
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上林村南安华源电镀集控区的厂房,该厂房系公司
关联方蔡明通先生委托其租赁,租赁期限三年,年租金124万元;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蔡明通先生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为93万元,均为厂房租赁费用;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6月与福
建省南安华源电镀集控区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泉州华源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泉州华源”)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租赁位于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上林村南安华源电镀
集控区的厂房,租赁期限三年,即2023年6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该厂房系公司关联方蔡明
通先生委托其租赁。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安紫华已承接电镀业务运营,公司拟废止原合同,变
更由南安紫华继续租赁。租赁面积共计1293平方米,租赁期限三年,自重新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年租金124万元,每季度支付一次。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蔡劲军、吴俊苗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就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
易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蔡明通先生持有本公司35.01%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公司现任董事
长兼总经理蔡劲军先生之父、现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吴俊苗配偶的父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蔡明通,男,中国,高级工程师。现任泉州市永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晋江众智至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三)其他关系说明
除上述情况外,蔡明通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的关系。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2025-08-23│对外担保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内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5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与其供应
商之间的业务交易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1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
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剂使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
的担保计划范围。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子公司发展,保证其业务开展需要,
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在已预计的对外担保的基础上,新增为子公司与其供应商之间
的业务交易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担保金额以实际签订协议金额为准,并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转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担保
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计划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24.96亿
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其中,预计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内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5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所属子公司与其供应商之间的业
务交易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
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剂使用。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作为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
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
协议为准。
──────┬──────────────────────────────────
2025-08-23│其他事项
──────┴──────────────────────────────────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087
.57万元和资产减值准备983.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损失以“-”号填列):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087.57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
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983.48万元。
──────┬──────────────────────────────────
2025-08-23│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48808318.8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75566631股,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147878股,即以474418753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5907000
.48元(含税),占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06%。本次分配不送红股
,不进行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
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
2025-08-21│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以
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50
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7元/股,回购期限自2025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公司已于202
5年8月1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048”
号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
告如下:
2025年8月2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6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0.03%,购买的最高价为37.26元/股、最低价为37.1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5996341元(不含交易手续费)。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
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
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6-28│股权质押
──────┴──────────────────────────────────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蔡劲军先生持有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259655股,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