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79 华体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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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6-09│ 9.44│ 2.0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2-22│ 13.47│ 1333.5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6-14│ 21.26│ 1881.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9-19│ 21.26│ 425.20万│
├───────────┼───────────┼───────────┼───────────┤
│可转债 │ 2020-03-31│ 100.00│ 2.01亿│
├───────────┼───────────┼───────────┼───────────┤
│增发 │ 2022-10-27│ 9.72│ 2.0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01│ 13.75│ 1892.7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01│ 13.75│ 3.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01│ 13.75│ 270.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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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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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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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 2.00亿│ 3600.49万│ 1.24亿│ 81.60│-1154.38万│ 2025-08-31│
│目 │ │ │ │ │ │ │
├─────────┼──────┼─────┼─────┼─────┼─────┼──────┤
│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 1.51亿│ 3600.49万│ 1.24亿│ 81.60│-1154.38万│ 2025-08-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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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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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熹 1612.09万 11.35 68.88 2022-05-30
梁钰祥 1067.44万 6.54 56.48 2023-12-12
王绍蓉 116.12万 0.71 7.44 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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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795.65万 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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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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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四川元启同│ 773.50万│人民币 │2025-06-30│--- │一般担保│否 │否 │
│明科技股份│程新能源科│ │ │ │ │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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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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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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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绍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033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其
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33563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绍蓉女士减持完成。在此期间,王绍蓉
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458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减
持总金额为65668303.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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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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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智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智城”),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华体绿
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体绿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华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体新型储能技术(四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体储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6年,公司预计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其
中为华体智城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华体绿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4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德阳华智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华体
储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0749979.83元。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华体绿能、华体储能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公司预计为
其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投
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
公司、华体智城、华体绿能、德阳华智、华体储能预计2026年度向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中国
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平安银行、成都银行、农商银行、贵阳银
行、工商银行、民生租赁、浙银租赁等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5亿元的
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在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长期贷款、短期流贷、融资租赁;开立银行
承兑汇票、商票、保函、云信、保理、买方押汇、国内信用证和商票贴现、商票保兑、保贴、
福费廷、票据质押融资等票据业务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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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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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
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
务审计服务和2026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
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相关审计费用。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
.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
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
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
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如昌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彭让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闯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
公司4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中如下:
2.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
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
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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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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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
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68632232.81元,转销各
项减值准备共计9662392.55元。
(一)计提和转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情况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
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截止2025年12月
31日,各类应收款项共计提减值准备45548502.49元,其他应收款期初坏账准备6523581.72元
,计提坏账准备1594317.01元(扣减收回坏账准备28540.20元),期末坏账准备金额8117898.
73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128000.00元,因报表重分类变动-8879659.80元;应收账款期
初坏账准备217698184.00元,坏账准备新增36216958.68元,核销17962.65元,因报表重分类
变动9972745.70元,期末坏账准备金额263869925.73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期初减值准备
0.00元,坏账准备新增7423156.20元,期末减值准备金额7423156.20元;长期应收款期初减值
准备0.00元,坏账准备新增442070.60元,期末减值准备金额44207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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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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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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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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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
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125728136.83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71805734.88元,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2575822.74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故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行业现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
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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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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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兑付数量:338060张
到期兑付总金额:37186600元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3月31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31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5号)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公开发行了2088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
总额20880万元,期限6年。公司可转债于2020年4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华体转债”,债券代码“113574”。
(二)到期兑付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20日披露了《四川
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体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四川
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体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四川
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体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四川
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体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公告》,相关兑付事项如下:
1、兑付登记日:2026年3月30日
2、兑付对象:截至2026年3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体转债”全体持有人。
3、兑付本息金额:110元人民币/张(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含税)
4、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3月31日
二、可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转股情况
“华体转债”自2020年10月9日起进入转股期,自2020年10月9日至2026年3月30日,“华
体转债”累计转股金额为174992000元,累计转股数量为12935790股,占公司可转债转股前公
司发行股份总额的9.05%;未转股的“华体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3806000元,占“华体转债”
发行总量的16.19%。
(二)股本变动情况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0日,共有人民币139479000元“华体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
,转股数量为1033909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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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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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华体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可转债到期日/兑付登记日:2026年3月30日
兑付本息金额:110元人民币/张(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含税)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3月31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31日
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3月25日
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3月30日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30日),“华体转债”持有
人仍可以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华体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5号)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公开发行了2088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
总额20880万元,期限6年。公司可转债于2020年4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华体转债”,债券代码“113574”。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四川华
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现将“华体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
(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华体转债”将于2026年3月26日开始停
止交易,3月25日为“华体转债”最后交易日。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30日),“华体转债”持有
人仍可以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华体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华体转债”当前转股价格为13.49元/股,请投资者注意转股可能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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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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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被告
累计涉案的金额: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发生诉讼案件合计金额为101,551,09
7.8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6%;其中,主动诉讼维权累计求偿金额合计为75
,117,061.33元,被动诉讼被要求累计赔偿金额合计为26,434,036.5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连续12个月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存在部分
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诉讼案件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累计发生的诉讼案件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连续
12个月累计发生诉讼案件合计金额为101,551,097.8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
6%;其中,主动诉讼维权累计求偿金额合计为75,117,061.33元,被动诉讼被要求累计赔偿金
额合计为26,434,036.50元。
二、主要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法院案号为(2026)川0116民初3290号。
1、有关诉讼各方当事人名称
原告:华体智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市华体灯具制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告: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人:江苏承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2、原告陈述的案件事实及理由概要
被告因承建“2019年世警会开幕式场馆及成都机场高速(双流段)光彩绿化工程”项目,
与原告及第三人达成合意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负责上述工程中的提升光彩
亮化等工程施工作业。合同签订后,原告已依约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工程施工任务并已通过竣工
验收,但被告并未依约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并且一直以没有确定接收单位为由,至今未办理项
目移交手续,导致原告在运行维护期满后至今仍在持续投入人力及资金,对项目进行运行维护
,截至起诉之日,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23,163,804.21元,被告应及时向原告支付,超过合同
约定运行维护期后的维护费用被告也应及时向原告支付。
被告逾期支付工程款及拖延办理移交手续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故其应当承担
逾期付款损失及原告主张权利产生的各项费用。
第三人江苏承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原告为联合体成员,其负责案涉项目的设计工作,第
三人的设计图纸可以体现原告的施工范围及工程量,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依据《民事
诉讼法》第五十九条,江苏承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本案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作
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有助于法院查清事实。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23,163,804.21元及以20,169,979.63元为基数,从2019年10月21日起
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2,993,824.58元为基数,从2022年11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30日内办理项目移交手续并向原告支付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的超期维护费10,000,000元。
(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均由被告承担。
以上诉讼标的金额暂计:33,163,804.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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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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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公司预计202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200.00万元到-13500.00万元。
公司预计202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500.00万元到
-112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200.00万元
到-13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00.00万元
到-1120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93.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7862.09万元。
(二)每股收益:-0.4099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公司受市场环境影响,整体行情不景气,竞争加剧,市场上的项目利润减少,同时根据会
计政策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经营出现亏损。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公司锂矿加工业务受锂矿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公司对应的套期保值项目出现亏损。此外,
公司将锂矿材料点价采购取得控制权日至协议定价日之间的市场价格波动计入了当期损益。
因项目建设规模变更,支付了建设超期延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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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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